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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时间:2022-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祥安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热潮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要积极探索实施检察机关参加“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督办力度,对上级院督办的案件,要逐案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祥安

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热潮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注重领会精神实质,注重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联系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把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党组学习、学习中心组学习、院务会学习、党(团)支部组织学习、干警大会学习、科室组织学习和讨论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讨论十七大精神,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并要求干警人人动手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加深理解,从而全面准确领会十七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十七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以新的面貌、新的作风、新的举措,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有利于全党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大会选举产生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充分体现了全党的意志,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愿。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高屋建瓴,论述精辟,通篇闪耀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报告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回顾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作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论断。报告还进一步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报告的许多内容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等,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再接再厉,开拓奋进,继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更好更快做好检察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大的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工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工夫,推动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维护稳定的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利用“六合彩”赌博等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快捕快诉,增强震慑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稳定的意识,坚决依法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参加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工作,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突出打击走私、偷税、逃税、骗税、金融诈骗、商业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有毒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要积极探索实施检察机关参加“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坚持重点督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有效做法,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优化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继续探索审查证据、出庭支持公诉的新方法,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方式的适用,提高公诉质量和水平。要树立铁证、铁案意识,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条件,确保办案质量。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掌握逮捕条件,特别是“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对可以从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按照党委的要求,继续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办理涉检上访案件,尤其是老上访户、集体上访和进京进省城上访案件,逐案清理排查,制订具体解决方案,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切实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努力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加大督办力度,对上级院督办的案件,要逐案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及检察机关的案件,领导要亲自督办,及时处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依法解决,并注意工作方法,慎用强制措施。要把息诉罢访作为结案的标准,既要按法律程序办理,又要落实善后工作,做好疏导教育,避免矛盾激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检上访,有效化解和减少各种不安定因素。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要从切实改进党的工作作风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反对腐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的部署和高检院的要求,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履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严肃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五是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拓宽案源,要贯彻落实好“三战”原则,对个案的侦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速决战,对系统的类案打“阵地战”,对整个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打“持久战”。要强化侦查意识,深挖窝案串案,特别是深挖行业性和部门性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要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可以视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对采取逮捕以外的其他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可以不予逮捕。除确有必要,一般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单位的账户或者重要业务资料。对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处理。要严格依法规范侦查办案活动,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真正做到严格责任、严肃纪律、严防死守,切实把防范办案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按照党的十七大重申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部署,在市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突出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行业建立内控机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使改革少受挫折、经济少受损失、干部少犯错误。进一步加强预防宣传教育、预防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加强诉讼监督的途径和机制,采取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促进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以及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要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也要加强监督。要严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关,依法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任意改变强制措施等违反程序、侵犯人权的问题,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讲究工作策略,体现当宽则宽。特别是在抗诉工作中,不仅要重视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案件提出抗诉,也要重视对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的案件提出抗诉,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监所检察工作要重点监督纠正判决后不依法交付执行和以钱抵刑、以罚代刑等问题,继续强化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确保不脱管、漏管,进一步巩固清理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工作成果。要继续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监督因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积极通过个案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减少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的效果。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要注意发现、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诉讼监督工作相互促进。要继续加强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不断深化措施,取得新的实效。

(五)切实转变执法作风,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七大的精神实质,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本领,讲求执法的社会效果。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统一业务流程,严格质量考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严格用法律、纪律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利益驱动和执法的随意性。要着力抓好司法警察工作,重点抓学习,抓规范工作,确保人员到位,努力建设一流警队。要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增强时代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步伐,把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反映工作情况,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为检察工作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氛围,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突出调研重点,规范检委会工作程序,创新法律政策调查研究方式。要规范文秘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要努力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围绕检察工作中心,大力发展检察文化。要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故发生,确保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载体,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和决策管理水平。二是抓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优化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大力培养公诉专家、侦查能手等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继续组织好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使更多的干警取得办案资格,不断为办案第一线充实力量。三是加强科学管理。认真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研究落实从优待检措施,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妥善解决干警的困难和问题。注意研究队伍建设的规律特点,早敲警钟,防患未然,杜绝违法违纪发生。要继续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要做好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等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七)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工作机制改革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要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健全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事项。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和反馈,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落实办案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方法上、创新上真正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案件的有关制度。

要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懈努力。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建立起来的我国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内在的合理性,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越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与党的领导、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紧密相连的。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法律监督。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大力推进检察理论创新,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不断探索、努力实践。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永葆生机和活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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