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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资源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中,针对国土资源的研究相对较深入。因此,现阶段是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最有利的时期。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分类代码标准。国土资源信息管理标准。在已有和正在制定的信息标准类型中,85%的标准是产品标准,15%的标准是国土资源信息通用或领域通用的标准。

13.2.6 资源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不同部门和地区在建立自己的资源信息系统时,不仅要用到本部门的数据,而且需要大量来自其他部门的数据;在综合分析与应用研究过程中,也需要对来自各方面的数据进行统一处理。面对这种情况,很有必要制定统一的资源信息分类及指标体系和编码,以利于资源信息逐步做到规范化,从而达到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制定规范和统一标准是建立信息系统的基础。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GIS技术从国外引进的同时我国就开始了对资源环境信息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等的研究。其中在统一地理坐标系统、统一信息分类体系、统一编码体系和统一数据格式等方面作了广泛的基础研究。为了满足各地区、各部门在建立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方面的迫切需要,“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规范研究组”曾提出了该系统的专业数据分类和项目总表,将数据分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能源与资源等3个门类、14个大类、64个小类(见图13-8、表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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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8 国土资源信息分类框架图

表13-2 国土资源专业数据分类和数据项目建议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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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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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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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源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中,针对国土资源的研究相对较深入。国土资源部(原国家计委土司)信息化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从各领域局部需求出发,由项目驱动,以科研的形式立项进行探索性试验建库。信息标准化工作也仅从局部需求出发制定工作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土资源部于1987年提出“国土资源信息分类及指标体系”,对国土资源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共分12个Ⅰ类、58个Ⅱ类、248个Ⅲ类以及基本指标项,表13 3列出其中的Ⅰ类和Ⅱ类。到了90年代,自国土资源部成立后,主管部门从统一管理技术标准出发,专门立项研究和制定了《国土资源标准体系表》,并提出亟须制定的标准目录。《国土资源标准体系表》的研究制定,是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雏形,为我国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提供了宏观指导。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和数字国土工程项目,国土资源部也启动了一批信息化标准,通过数字国土工程的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已基本形成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标准化建设涵盖了从信息采集、存储、处理、成果表达、信息服务等方面,具体包括通用基础标准、数据分类代码标准、数据库标准、信息化技术规范以及信息化相关标准等。其中,已经完成一批通用基础标准、数据库标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南,以及有关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所涉及的技术规范等。

根据对国土资源数字信息已有、正在制定、计划制定、列入到标准体系表的标准状况进行调查统计,1995年之前国土资源数字信息已有标准占调查总计的13%,1995~2000年国土资源数字信息已有和正在制定的标准占调查总计的24%,2000年以后国土资源数字信息计划制定和列入到标准体系表中的标准占调查总计的63%。由此看出,随着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也在加快,标准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因此,现阶段是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最有利的时期。

表13-3 国土资源信息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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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和正在制定的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包括:

(1)国土资源信息通用标准。包括: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参考模型;国土资源数据模型;国土资源高层信息分类编码及文件命名规则;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2)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分类代码标准。包括:数据元分类代码(如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属性数据分类代码(如土地利用信息分类代码、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海洋生物分类代码等);矢量数据分类代码(如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3)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标准。包括:属性数据库标准(如矿产储量数据库、同位素地质年龄数据库、地质钻孔数据库等);空间数据库标准(1∶200 000地质图数据库标准、1∶250 000地理图数据库标准、县市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标准、矿产开采登记数据库标准等)。

(4)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包括:数据库建设技术标准或规范(如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建库原则);各种调查、勘测规范(如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摄影测量数字测图记录格式);制图规范(如地图符号库建立基本规定);产品规范(如数字地图产品模式、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接口技术规范(如地形数据库与地名数据库接口技术规程);系统建设规范(如海洋信息系统软件设计规范)。

(5)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标准。包括:数据交换格式(如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6)国土资源信息管理标准。包括:数据质量标准(如地理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元数据标准(如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在已有和正在制定的信息标准类型中,85%的标准是产品标准,15%的标准是国土资源信息通用或领域通用的标准。

由于资源信息系统既可以是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又可以是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乃至其他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因此目前尚没有其单独的分类指标体系,但从信息的科学管理目标出发,可提出以下的分类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经济信息系统与应用规范”所提出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综合实用的总原则。

(2)在建立具体的信息分类体系时,既要考虑科学性,尽量做到与国家的分类体系相衔接,同时又要照顾现行各行业、部门的体系和编码原则的方便。还必须围绕信息系统的不同目标,考虑所涉及地区的不同地理特点。在低一级类别上,可以作适当的增减和调整,做到通用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结合。

(3)采用边分类边应用的原则,在应用中不断修改、补充、完善,逐步向统一标准靠拢。

(4)在分类编码时,尽量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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