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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交通行政强制措施

时间:2022-11-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行政强制执行是现代法制国家中行政强制的最为基本的类型。它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3.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主要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

第三节 水路交通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人身及人身自由等给予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行政强制包括如下三种形式:

1.行政强制执行现代法制国家中行政强制的最为基本的类型。它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

2.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虽有发布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3.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主要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

二、水路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禁止离港、滞留船舶、强制清除、拆除等

水路交通强制措施程序主要包括调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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