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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原文

时间:2022-10-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致经历了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综合治理”列入安全生产方针。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方针,标志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是在总结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1)历史沿革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致经历了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也可以看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1952年,毛泽东主席指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同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会议还提出了“要从思想上、设备上、制度上和组织上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达到劳动保护工作的计划化、制度化、群众化和纪律化”的目标。1983年,《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85号文)中提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1987年,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002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2005年,中共中央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把“综合治理”列入安全生产方针。2014年,修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又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新的基本方针。

(2)内涵

1)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安全第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

2)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方针的核心和具体体现,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第一。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而是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绝大部分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综合治理,秉承“安全发展”的理念,从遵循和适应安全生产的规律出发,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格局。综合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方针,标志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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