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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阶段与工作流程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为期3年,从2010年1月— 2012年12月。为了控制普查工作进度,细化普查工作任务,甘肃省普查办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对各阶段普查工作进行细化安排。按照“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视频会议”安排,甘肃省水普办对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成果发布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 普查阶段与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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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为期3年,从2010年1月— 2012年12月。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清查登记阶段、填表上报阶段和成果发布四个阶段,见图1-4。根据各项普查内容的特点和相互关系,其中河湖名录编制于2011年5月底以前完成,作为其他普查对象开展清查登记的基础;土壤侵蚀普查野外调查单元的数据采集工作于2011年3— 9月开展, 2011底基本完成土壤侵蚀普查工作。

为了控制普查工作进度,细化普查工作任务,甘肃省普查办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对各阶段普查工作进行细化安排。省普办根据国普办工作任务先后制定了甘肃省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计划、2011年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度表、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度表,清查登记阶段性工作计划,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计划等,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各阶段工作流程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我省各级政府将水利普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协调部门意见、选聘普查“两员”、广泛开展水利普查宣传培训、搜集基础资料、建设台账数据、编制清查初始名录,力求做到水利普查各项前期工作扎实有效,为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清查登记阶段。省普查办严格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清查登记 “一主线、两任务、三阶段、四节点” 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清查登记阶段的各项水利普查工作。一是做好水利普查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技术准备工作;二是完成工作底图制作与河湖名录编制;三是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开发与部署;四是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名录库建设、技术督查指导和验收工作;五是开展了台账建设工作;六是开展了普查数据获取与预处理;七是做好清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八是开展了县级第一阶段培训、普查数据处理及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业务及软件培训,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培训等;九是组织开展了清查登记阶段财务管理与稽查工作。各市(州)普查办按时间节点要求积极开展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扎实开展了普查台账建设、切实做好普查数据采集与预处理,针对清查登记阶段的特点,建立健全水利普查规程规范体系,全力加强质量控制和工作协调;以严控质量和进度为核心,开展督导检查和技术帮扶,督导面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县(区);积极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开展广泛深入、多形式、多层次水利普查宣传和培训等,圆满完成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为进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3.普查填表上报阶段。按照国普办“一个主线、两个阶段、三大任务、四个节点”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甘肃省普查办自2011年12月24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严控数据质量,按目标倒排时间进度。一是1—3月份做好普查样表填报工作;二是做好普查表的填报、回收、审核、数据录入等的校核工作;三是完成了普查数据的抽查、汇总与上报工作。省普办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技术、设备“五保障”;全省各级普查人员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身心投入,精细化工作。按照 “抓后进、补短板,保平衡”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通报、领导约谈力度,通过行政和技术措施确保普查质量和进度,有力地保证了填表上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全面落实到位。

4.成果发布阶段。按照“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视频会议”安排,甘肃省水普办对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成果发布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完成全省普查数据的复核整改和解释说明,做好全省数据质量的提升和成果发布准备工作;二是完成省级最终成果及经济社会用水成果上报工作,做好全省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三是完成全省事后质量抽查报告及质量评价报告,做好全省空间数据集成加载工作;四是完成市县级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全省水利普查数据库建立准备工作;五是配合国普办和流域机构完成我省省级水利普查档案的验收,做好全省普查成果的宣传展示工作;六是完成全省基础水信息平台建立工作,七是做好普查成果的发布工作。

5.收尾阶段。2013年,我省水利普查收尾各项工作有序完成。一是完成省、市、县三级普查档案验收工作,省级水利普查档案通过国家级验收,被评为优秀;二是召开2013年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普查公报正式发布决议。5月24日,省级完成《甘肃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公开发布工作;三是根据国普办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我省普查成果整理、体系建设工作;四是组织省、市、县三级水利普查机构完成普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五是开展水利普查科研项目;六是完成全省水利普查2010—2012三年大事记、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名录汇编、水利普查文件与技术细则汇编二的编印工作;七是完成省级普查资金与固定资产的清理与相关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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