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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围墙施工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工地的围墙是现场封闭施工的重要措施,是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设施之一。建筑工地的围墙、大门及门房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筑工地围墙是临时设施,一般工程完工以后予以拆除,使用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因此,建筑工地围墙不能设在红线以外。由于没按要求设置构造柱,建筑工地围墙的整体性差,也会导致围墙倒塌。

一、建筑工地围墙施工

建筑工地的围墙是现场封闭施工的重要措施,是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设施之一。建筑工地的围墙、大门及门房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因此,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

建筑工地围墙一般包括基础、墙身(包括构造柱)、大门及门房。基础可以用毛石砌筑,也可以用普通砖砌筑。墙身可以用普通砖砌筑,也可以用砌块砌筑。

(一)建筑工地围墙的设计

1.建筑工地围墙的位置

建筑工地围墙是临时设施,一般工程完工以后予以拆除,使用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可以建筑在规划红线的位置。如果施工场地宽松,可以退规划红线3m砌筑。

所谓的规划红线,是政府规划部门在批准建设用地时用红粗线表示的批准了的建设用地标志线。因此,建筑工地围墙不能设在红线以外。

2.建筑工地围墙基础及构造

(1)毛石基础及构造

毛石基础是用乱毛石或平毛石与水泥混合砂浆或水泥砂浆砌成。乱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的石块;平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但有两个平面大致平行的石块。

毛石基础可作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毛石基础按其断面形状有矩形、梯形和阶梯形等。基础顶面宽度应比墙基底面宽度大200mm;基础底面宽度依设计计算而定。梯形基础坡角应大于60°。阶梯形基础每阶高不小于400mm,每阶挑出宽度不大于200mm,见图3-86。

(2)砖基础及构造

砖基础用烧结普通砖和或水泥砂浆砌筑而成。砖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U10,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5。

砖基础有条形基础和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一般设在砖墙下,独立基础一般设在砖柱下。

普通砖基础由墙基和大放脚两部分组成。墙基与墙身同厚,大放脚即墙基下面的扩大部分,有等高式和间隔式两种。等高式大放脚是两皮一收,每收一次两边各收进l/4砖长;间隔式大放脚是两皮一收与一皮一收相间隔,每收一次两边各收进l/4砖长,见图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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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6 毛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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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7 砖基础剖面

大放脚的底宽应根据设计而定。大放脚各皮的宽度应为半砖长的整倍数(包括灰缝)。

在大放脚下面为基础垫层,垫层一般用灰土、碎砖三合土或混凝土等。

在墙基顶面应设防潮层,防潮层宜用1∶2.5(质量比)水泥砂浆加适量防水剂铺设,其厚度一般为20mm,位置在底层室内地面以下60mm处。

3.建筑工地围墙及构造

(1)高度

建筑工地围墙的高度一般为2~2.5m,如果当地政府部门有要求,则按要求的高度砌筑,若没有特殊要求可以按地面以上2m砌筑。由于建筑工地地形起伏变化较大,一般可以随着地形变化砌筑。

(2)厚度

如果用普通砖砌筑,一般采用24墙,如果用砌块砌筑,则可以适当增减其厚度。

(3)扶壁柱

一般每隔4~5m设置一道扶壁柱,在转角处和有高度变化处应加设扶壁柱。

用普通砖砌筑的建筑工地围墙,扶壁柱应为370mm×370mm,用砌块砌筑时,扶壁柱的尺寸可以为1.5倍墙厚。扶壁柱处的基础也必须与扶壁柱相对应。

4.建筑工地围墙盖顶

建筑工地围墙盖顶可以有多种设计,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将砖缝盖住,不能让雨水冲刷;

2)至少挑出墙面60mm,且有一定的斜度;

3)盖顶砖上部用20~40mm厚水泥砂浆覆盖;

4)美观要求。

(二)建筑工地大门洞口设计

1.建筑工地大门宽度

建筑工地的大门一般为5~7m,这样才能保证进出方便。

2.建筑工地大门门柱

建筑工地大门一般为铁门,重量较大,门柱尺寸一般为600mm×600mm至900mm×900mm,用水泥砂浆牢砌。砌筑后必须养护一周以上方可上大门。

3.建筑工地门房

建筑工地门房既是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重地,也是文明施工的紧要关口,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因此必须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出入登记处、值班人员休息处),还应有厕所,以确保值班人员不离岗。此外还应设置进出车辆的冲洗设施,以确保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

建筑工地门房一般为单层建筑,面积以10m2左右为宜。可以用普通砖砌筑,也可以用砌块砌筑。但现在采用更多的是活动板房。

4.建筑工地大门地面

建筑工地大门地面应有冲洗进出车辆用的水沟、水槽。

(三)建筑工地围墙砌筑方法

1.材料及主要机具

(1)砖

砖的品种、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单。

(2)水泥

一般采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3)砂

中砂,应过5mm孔径的筛。配制M 5以下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4)掺合料

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

(5)其他材料

拉结筋、预埋件、防水粉等。

(6)主要机具

应备有砂浆搅拌机、大铲、刨锛、托统板、线坠、钢卷尺、灰槽、小水桶、砖夹子、小线、筛子、扫帚、八字靠尺板、钢筋卡子、铁抹子等。

2.基础砌筑

(1)作业条件

1)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办完隐检手续。

2)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并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合子找平。

4)常温施工时,黏土砖必须在砌筑的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左右为宜。

5)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现场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2)工艺流程

拌制砂浆→确定组砌方法→排砖撂底→砌筑→抹防潮层。

(3)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基础按一个楼层或每250m3砌体,对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4)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槎,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5)排砖撂底

1)基础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如一层一退,里外均应砌丁砖;如二层一退,第一层为条砖,第二层砌丁砖。

2)大放脚的转角处,应按规定放七分头,其数量为一砖半厚墙放三块,二砖墙放四块,以此类推。

(6)砌筑

1)砖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2)砌基础墙应挂线,24墙反手挂线,37以上墙应双面挂线。

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4)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墙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

5)各种预留洞、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6)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掉入缝内的杂物随时清理。

7)安装管沟和洞口过梁其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底灰饱满;如坐灰超过20mm厚,用细石混凝土铺垫,两端搭墙长度应一致。

(7)抹防潮层

将墙顶活动砖重新砌好,清扫干净,浇水湿润,随即抹防水砂浆,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厚度为15~20mm,防水粉掺量为水泥质量的3%~5%。

3.普通砖围墙砌筑组织

围墙砌筑一般2~3人一组,1人砌筑,1~2人供料(包括灰浆与砖的供应)。砌筑时,按砌筑人员划分,一般7~10m一个砌筑工人,有转角(扶壁柱)处可以5~7m,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留斜槎。

4.建筑围墙施工的检查

(1)建筑围墙施工的检查

建筑工地围墙由于属于临时构筑物,设计与施工时要考虑尽可能地降低成本。

1)质量检查。

一般来说,围墙只要不倒就能满足使用功能。因此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下列质量。

①围墙的地基处理与排水。

A.地基处理

如果地基处理不好,围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基础发生位移,都会导致围墙倒塌。因此,围墙基础砌筑前,项目部必须对地基进行验收。

B.排水

即使地基处理得合乎要求,但是由于排水不畅,阴雨天围墙基础部位有积水,致使地基土被浸泡,也会导致围墙倒塌。因此必须检查围墙附近的排水是否通畅。

②构造柱设置。

由于没按要求设置构造柱,建筑工地围墙的整体性差,也会导致围墙倒塌。因此,要检查构造柱间距是否小于5m,构造柱断面和构造柱基础设置是否恰当。

③砂浆黏接力不强。

由于是临时构筑物,施工时用黏土砂浆砌筑,砂浆本身黏接力不强,墙体表面又没有抹灰,黏土砂浆在雨水冲刷下丧失了黏接能力,导致围墙倒塌。因此,要检查砌筑砂浆的质量,如果用黏土砂浆砌筑,则墙体表面必须抹纸筋石灰予以保护。

④通缝太多,围墙整体性不好,导致围墙倒塌。因此必须控制通缝。一般来说,每5m距离(两构造柱之间)3~6皮的通缝不允许超过6处,7皮砖及以上的通缝不允许出现1处。

2)安全检查。

①脚手架的安全使用。

A.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03)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要求。脚手架上的铺板必须严密平整,防滑,固定可靠,孔洞应设盖板封严。

C.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钢丝和其他材料绑扎。

D.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0mm,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木杆,杉木杆脚手架的杆件绑扎应使用8号钢丝,搭设高度在6m以下的杉木杆脚手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专用绑扎绳;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E.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工操作,脚手架架工应持证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不适应上架操作和疾病未愈者,严禁上架作业。

F.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钢丝的强度。

G.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出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防护高度应为1m。

H.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必须设置斜支撑。

I.承重脚手架,使用载荷不得超过2 700N/m2

J.钢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35kV以上的高压线路4.5m以内的地区和距离1~10kV高压线路3m以内的地区。钢脚手架在架设和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需要穿过或靠近380V以内的电力线路,距离在2m以内时,则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K.搭设在旷野、山坡上的钢脚手架,如在雷击区域或雷雨季节时,应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L.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M.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改脚手架,暂未使用而又不需拆除时,亦应保持其完好性,并应清除架上的材料、杂物。在搭、拆脚手架过程中若杆件尚未绑稳扣牢或绑扣已拆开、松动时,严禁中途停止作业。

N.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雷击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时严禁在架上操作。

O.在脚手架上操作时严禁人员聚集一处,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跑跳。

P.酒后、穿硬底鞋或拖鞋以及敞袖口、裤口等衣着不整者,不得上架操作。

Q.坚持三检制度,架子使用中必须坚持自检、互检、交换检和班前检查制度,并落实到人头。若发现有松动、变形处,必须先加固,后使用。大风、大雨、下雪或停工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②基础施工的安全技术及防护措施。

A.砌基础时,应检查和注意基坑土质的变化情况。堆放砖石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

B.砌墙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载荷值,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C.人工抬运钢筋钢管等材料时要相互配合,上下传递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③墙体砌筑施工的安全技术及防护措施。

A.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操作。

B.砍砖时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

C.正在砌筑的墙上不准走人。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檩条或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D.雨天或每日下班时,应做好防雨准备,以防雨水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倒塌。

E.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如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F.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G.对有部分破裂和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起吊;起吊砌块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或在空中整修;砌块吊装时,不得在下一层楼面上进行其他任何工作;卸下砌块时应避免冲击,砌块堆放应尽量靠近楼板两端,不得超过楼板的承重能力;砌块吊装就位时,应待砌块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5.建筑围墙的验收评价

围墙砌筑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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