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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在场地中的布局

时间:2022-10-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用地条件来确定建筑物在基地中的位置。建筑物的位置和形态的处理使建筑物成为场地的绝对主体,与其他要素之间形成明确的主从关系。如果将建筑物布置在场地中央,会将剩余用地分割成零散的几个小条块,其中每一部分由于面积局限及比例不当而难以利用,造成用地浪费,同时也给其他内容的安排带来困难。为使该场地布局合理,常将建筑物安排在场地一侧或一隅。

4.2.2 建筑物在场地中的布局

在许多建筑场地设计中,要求在基地中安排一主体建筑物(包括部分辅助用房),如高层写字楼、旅馆、商业建筑物或综合体建筑物,或是影剧院、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如前所述,一般先根据建筑物自身的要求或依据设计意图。结合用地条件来确定建筑物在基地中的位置。对于新建项目,通常的布置方式有以下两种。

1.以建筑物自身为核心,布置在场地中部

建筑物安排在场地的主要位置或中央,四周留出空间布置其他内容(如庭院绿化、交通集散地等),形成以建筑物为核心、空间包围建筑物的格局,这是一种突出建筑物,以环境作为陪衬的形式。建筑物的位置和形态的处理使建筑物成为场地的绝对主体,与其他要素之间形成明确的主从关系。

上述这种布置形式的特点是整体秩序简明,主体建筑突出。视觉形象好,各部分用地区域大体相当、关系均衡,且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有利于节约土地。其不利因素是建筑物形象单一,缺乏层次变化,与周围关系较为单调。

采用这种布局形式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由于建筑物自身的一些特定要求,如影剧院、体育馆自身功能相对完整。独立性较强,而无法将其与其他内容结合在一起;二是在场地各项内容的权重关系中建筑物处于绝对重要地位,占有最大比重,因而占据场地中心位置;三是出于主观设计意图,为了表现某种特定的构思,而使建筑物成为独立的一体,比如为了形成某种特定的场地构成秩序,而将建筑物作为组织的核心;或是仅仅因为便于建筑物内部的功能与空间组织而将建筑物处理成独立的形式。采用这种方式构思时,建筑物必须设计得有吸引力,成为由环境衬托的引人注目的焦点。为争取最佳效果,主视野中应避免其他建筑物或明显的构筑物,以便突出该单体建筑物的重要性。

如图4-14所示,杨凌国际会展中心,在四周由城市道路环绕的方正地上,建筑物以对称的体形布置于中央,用地北端为入口集散广场,设有集中停车空间,南端为水景、台阶、铺地构成的步行景观广场,东、西两侧主要布置树池和庭园灯,各区划分关系明确,在位置与形态上两两相对,规模相当,构成极好的均衡关系和明确的对位秩序。从周围道路各方向来看,建筑物形象得到较好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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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总平面图

2.建筑物布置在场地边侧或一角

位于城市市区的单体建筑项目,建筑占地规模往往与总用地规模相接近,紧张的用地造成布局的自由度很小。这时应充分考虑到其他内容的用地要求,为节约用地,主体建筑物往往选择比较规整集中的形式,并尽量靠近场地边侧布置,使剩余用地相对集中,便于安排场地内应布置的其他内容。如果将建筑物布置在场地中央,会将剩余用地分割成零散的几个小条块,其中每一部分由于面积局限及比例不当而难以利用,造成用地浪费,同时也给其他内容的安排带来困难。如图4-15所示,深圳经协大厦是超高层综合体建筑物,在紧张的用地中,建筑物退后红线偏于边侧布置,留出与城市道路邻接的用地来组织各种入口空间。

有的场地中建筑物虽是主要功能,但其占地较小且与之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占地相对较大。为使该场地布局合理,常将建筑物安排在场地一侧或一隅。有时出于设计构思需要,或为增加建筑物的雄伟气魄之感,常将建筑物远离场地入口而布置在后部的边侧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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