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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分析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镇工矿用地: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0730.24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2.55%。东南方以抚州为中心的小城镇群规模基数庞大,是未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小城镇群一体化建设的战略实施区域。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前10位分别是:鄱阳县、 南昌市、 南昌县、 丰城市、 抚州市、 高安市、 新余市、 新建县、 进贤县和余干县,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4.03%。

(1) 土地利用结构现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总面积5 119 169.75公顷。2010年,农用地4059918.65公顷,占总面积的79.30%,建设用地523465.73公顷,占总面积的10.23%,其他土地535785.37公顷,占总面积的10.47%,如表5.1、图5.1所示。

表5.1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结构

图5.1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58000.66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6.99%,包括城市用地、 建制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四类用地,具体如表5.2、 图5.2所示。

表5.2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图5.2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城镇工矿用地: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0730.24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2.55%。

城镇工矿用地中,城市用地面积54 188.37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1.06%;建制镇用地面积52371.63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1.02%;独立工矿用地面积24170.24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0.47%。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27270.42公顷,占经济区总面积的4.44%。

(2) 建设用地空间分布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理中心划分北、 东北、 东、 东南、 南、 西南、 西、 西北八个方位,以地级市、 县级市、 县为计量单位 (为简化操作,以坐落面积最大部分划分方位),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空间分析。划分情况如下:

北:九江市区、 九江县、 湖口县、 彭泽县、 都昌县。

东北:鄱阳县、 浮梁县。

东:景德镇市区、 乐平市。

东南:鹰潭市区、 贵溪市、 余干县、 万年县、 余江县。

南:抚州市区、 进贤县、 东乡县。

西南:南昌市区、 新余市区、 丰城市、 高安市、 樟树市、 南昌县、 新建县、新干县。

西:安义县、 永修县、 武宁县。

西北:瑞昌市、 共青城市、 德安县、 星子县。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布趋势大体一致,均集中在鄱阳湖东南方向至西方之间,尤其是西南方集中程度更为明显,如表5.3、 图5.3所示。这反映出南昌都市圈规模优势明显,南昌核心增长极雏形显现。同时,北部以九江为区域中心,与南昌的联系紧密,未来将极大程度地融入南昌都市圈,打造昌九经济带,支撑南昌都市圈的建设,共同带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东南方以抚州为中心的小城镇群规模基数庞大,是未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小城镇群一体化建设的战略实施区域。鄱阳湖东岸的建设程度则相对薄弱,对于这一区域,应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优势,加强各城镇之间、 城市之间的经济交流和联系,以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表5.3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分布情况 公顷

(3) 各地市、 县建设用地结构现状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行政区域建设用地分布情况如表5.4所示。

图5.3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分布情况

表5.4 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行政区域建设用地分布情况

续表

在鄱阳湖6个设区市、26个县 (县级市) 共计32个行政区域中,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前10位分别是:鄱阳县、 武宁县、 南昌县、 丰城市、 高安市、 南昌市、 新建县、 抚州市、 新余市和余干县,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3.16%。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前10位分别是:鄱阳县、 南昌市、 南昌县、 丰城市、 抚州市、 高安市、 新余市、 新建县、 进贤县和余干县,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4.03%。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前10位分别是:南昌市、 新余市、 高安市、 九江市、 抚州市、 丰城市、 新建县、 南昌县、 景德镇市和鄱阳县,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的60.4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前10位分别是:鄱阳县、 南昌县、 丰城市、 新建县、 抚州市、 余干县、 高安市、 进贤县、 贵溪市和乐平市,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用地面积的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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