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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前期阶段的管理

时间:2022-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②组织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掌握区域内的交通组织、材料供应、社区村落、其他设施及社会风险等相关情况。规定时间对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提出的异议予以答复,同时做好记录,做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于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投诉,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检验检测以及提供必要的材料。

1.管理工作准备

(1)资料收集。收集并整理与本指南相关的各类有效的文件资料,并由专人管理。

(2)项目建设条件:

①了解和熟悉本手册收集的文件资料,督促设计单位对通过工程沿线的经济社会状况、征迁环境、人文条件、水保环保、地质水文及其他设施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形成系统、完整、真实、准确的调查成果。

②组织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掌握区域内的交通组织、材料供应、社区村落、其他设施及社会风险等相关情况。

编制建设管理大纲。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有关的规定编制建设管理大纲。

④建立建设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廉政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参建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制度;工程的进度、质量(包括施工标准化)、安全(包括文明工地)、费用、合同、资金、环保(包括生态和节能)、档案及其他等管理制度;项目的检查、考核、信用评价、奖惩激励等管理制度。

⑤当建立的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时,应及时补充完善,确保项目管理有效。

2.勘测、勘察、设计管理

1)组织管理工作

勘测、勘察、设计主要组织管理工作如下:

(1)负责勘测、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审批勘测、勘察设计大纲,为勘测、勘察、设计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并应确保合理的设计周期。

(2)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初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复核。

(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或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勘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督促勘测、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完善,并由初审单位进行核查。

(5)将核查通过后的设计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2)勘测、勘察

(1)委托专业单位对地形地质勘测、勘察工作进行现场管理。

(2)勘测、勘察工作开始前,督促勘测、勘察单位编制勘测、勘察大纲和事先指导书,对事先指导书组织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在勘测、勘察过程中,依据勘测、勘察事先指导书进行全过程核查,并实施动态控制。

(4)组织勘测、勘察成果验收,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5)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建设单位不得对勘测、勘察成果组织验收:

①事先指导书未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或未及时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

②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外业勘测、勘察及室内试验完成量不满足要求或深度不足的;

③验收成果报告未经过勘测、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审核、签署的;

④勘测、勘察周期未达到有关文件要求的。

3.初步设计

(1)督促设计单位在选定方案时,对路线的走向、控制点等进行现场核查,征求沿线地方政府、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比选。

(2)针对设计单位编制地下车站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项目所需的评估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由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论证。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进行审查,确保概算符合相关规定。

(4)委托初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初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报批。

(5)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做好其他相关项目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技术设计

(1)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试验、专题研究,编制技术设计文件。

(2)技术设计文件及修正设计概算的审查、报批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程序执行。

5.施工图设计

(1)根据设计单位建议,综合考虑工程量、技术特点、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因素,对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标段进行划分。

(2)督促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关设计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组织修改完善后报批。

(4)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6.用地及征迁处理

(1)收集并熟悉项目所在地的用地及政策处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

(2)配合完成建设用地手续的报批。

(3)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政策处理工作。

7.招投标工作

1)招标形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应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并报备,有招标文件范本的项目,招标文件应按照范本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包含标准化管理、平安、生态、节能的相关要求。必要时,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审查。备案后,按照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发布媒介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要求。

②组织编制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按设计、监理、施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设计投标控制价应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范围内,其他应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并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公布。

③开标前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公示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按规定将招投标过程的有关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经立项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②按邀请招标的相关规定完成邀请招标工作。拟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不少于3家。

(3)其他情形。对于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招标规模或标准的工作,可采用委托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2)招标纠纷的处理

(1)规定时间对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提出的异议予以答复,同时做好记录,做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对于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投诉,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检验检测以及提供必要的材料。

(3)将异议、投诉等的处理情况按相关规定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

(1)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建设单位应审核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投标文件需要澄清的相关问题以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拟定合同谈判文件,在合同签订之前组织中标人进行谈判,并对明显不平衡报价进行合理调整,经双方确认的合同谈判文件作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合同谈判文件不得更改中标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并同时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2)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应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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