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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宁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2-03-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深入实施自治区“一县一业”强村富民产业推进工程,支持专业示范县、村镇建设。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农业生产业务骨干,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当地政府人才引进待遇。
进一步推动宁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_修史资政育人研究. 2015 年卷

1.坚持发挥优势、做大规模,着力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

自治区及各市、县应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全面科学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支柱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实施自治区“一县一业”强村富民产业推进工程,支持专业示范县、村镇建设。按照“借势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和比较优势,支持发展资源条件好、产业基础实、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重点建设永宁设施园艺、平罗农作物制种、利通奶牛、青铜峡优质水稻、盐池滩羊、中宁枸杞、原州冷凉蔬菜、西吉马铃薯、泾源肉牛、农垦酿酒葡萄等一批“一县一业”大县,形成“一业突出、多业发展、产业集中、经营集约”产业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扩大产业的经营规模。

坚定不移地把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中之重,加快新一轮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实施进程,加大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大县建设,提质量、扩规模、增效益,不断提高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根据区域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市场化的产业格局。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切实做大做强产业,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施好“五百三千”计划即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枸杞100万亩、设施蔬菜100万亩以上、越夏冷凉蔬菜100万亩以上、奶牛存栏100万头、优质饲草料基地稳定在1000万亩、发展肉牛肉羊专业村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个。

2.坚持不断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围绕全区各地的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大型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上市等资本运作方式,整合资源要素,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用工业化、市场化思路发展现代农业;加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组织主体的体制机制创新,设置企业产权制度,创建全员股份合作制度管理模式,增强企业分工合作和创业发展的原动力;发展民营中小企业,促其与龙头企业形成密切配合、专业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共同追求产业集群效应。

龙头企业自身要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一要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通过吸纳股金、股权转让、股票上市三种形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企业扩大再生产。二要努力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加强同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实行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提高科技竞争力,提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政府应完善政策、资金、组织及环境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为龙头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兼并整合,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要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坚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相结合,向优势产区、产业大县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和聚集区,推进优质粮食、枸杞、酿酒葡萄、清真牛羊肉、乳制品等农产品加工业重点突破,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标志。要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二要扶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要在财政补贴、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予以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小规模农户发展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动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三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适度规模经营加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利服务。稳定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四要创新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3.坚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落实自主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开展集成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承担相应创新和推广项目。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工艺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步运用先进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推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品牌影响力。运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不断改进当地农民的传统生产方式。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给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种植养殖技术水平,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为农业产业化打好坚实的技基。健全农业技术市场,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搭建技术转让和推广应用平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民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

强化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经营管理水平高、熟悉农业产业政策、热心服务“三农”的新型龙头企业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农业生产业务骨干,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当地政府人才引进待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基地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科研院所学习进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对符合基层就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4.坚持创新流通方式,着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加快培育流通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开展农产品销售,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重点加强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完善银川北环、永宁四季鲜、中宁枸杞国际交易中心、吴忠涝河桥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发展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建设宁夏绿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不断拓宽宁夏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建设银川综合保税区为契机,以国内外高端市场为目标,大力开展枸杞、清真牛羊肉、葡萄酒、优质大米等特色农产品的推介活动。通过设立专卖店、展销中心等方式完善区外销地市场,提升宁夏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积极开展直营直供,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产销有效对接。规范、降低超市和集贸市场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一方面,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政府事先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供求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农产品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另一方面,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综合运用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等手段,合理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波动调控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科学确定重要农产品储备功能和规模,强化地方尤其是主销区的储备责任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把握进出口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实施“千万吨特色农产品外销行动”。依托自治区7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22个县级农产品综合市场,坚持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大众市场与高端市场并重,构筑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多业态并举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切实发挥市场对结构调整的导向和拉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予适当奖励。做大做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中宁枸杞、盐池滩羊、香山硒砂瓜、六盘山马铃薯、宁夏供港菜等一批区域品牌,穆和春、涝河桥、杞动力、百瑞源、夏进、西夏王等一批企业品牌,力促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整合同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

5.坚持探索和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着力构建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技服务组织、种养大户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形式,把农户组织起来按照组织化规范生产与经营。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使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的纽带作用,实现与农业种养基地、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合作经营方式,发展企业载体模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机合作社载体模式,发挥农机合作社大面积规模作业优势,扩大合作社规模经营面积;发展大户载体模式,鼓励能人大户领办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流通合作社;发展农户互助模式,鼓励农户互助,发展规模经营等。

完善利益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联结机制。要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采取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方式,缓解生产基地农户资金困难。在产业化基础较好的地区,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建立风险基金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返还利润,提供良种、设备,资助周转金、培训等服务。对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时,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农民通过土地使用权、农产品、技术和资金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确定合同收购底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

6.坚持优化财政扶持结构,着力强化政府和金融的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财政、金融和服务等各方面政策的大力支持。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大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创新金融理念,支持信贷支农力度;要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金融机构要采用多方融资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简化贷款手续的措施方法,将国家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开发、扶贫信贷等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产业化经营,解决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自治区、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以调控或者服务等间接的方式进行,做到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保障、财政保障、服务保障以及组织保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化部门间协商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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