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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应当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

时间:2022-09-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除非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公司法明确存在要求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外,其他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有限公司如果违反章程对外进行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违反的是公司内部管理性规定,不能以此约束交易相对人。因此,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

(1)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除非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公司法明确存在要求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外,其他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未按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应按具体情况分析行为效力

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有限公司的章程是否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法律也并没有要求公司章程一定要向社会公示,更没有要求章程中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明确约定。因此,有限公司如果违反章程对外进行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违反的是公司内部管理性规定,不能以此约束交易相对人。因此,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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