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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会议上的大国纵横捭阖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也纳会议于1814年9月15日召开,持续到1815年6月9日。参加维也纳会议的代表认为,1789年以前的欧洲秩序是稳定的,基本上符合人类法律和自由的需求。[12]维也纳会议期间,同盟国中的四强对于战后欧洲秩序的重建计划是有分歧的。从均势上讲,1815年前的法国和维也纳会议后的俄国,是最能影响欧洲稳定的国家,故构成了威胁或潜在的威胁。

第二节 维也纳会议上的大国纵横捭阖

拿破仑战争和他所建立的法兰西帝国,深深地动摇了欧洲的社会基础。而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所确立的以主权和均势为特点的欧洲国家体系,在错综复杂的政治分化与组合中,已经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拿破仑称霸欧洲失败之后,将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欧洲新秩序?这是战后所有国家关注的问题,对此,维也纳会议给出了答案。

一、维也纳会议的情况

1.维也纳会议的背景

1814年3月31日,反法同盟占领巴黎,并接管了城市。5月24日,盟军占领当局与法国波旁王室的代表塔列朗(Talleyrand)举行谈判,同意波旁王朝于6月4日恢复王位。为此,5月30日,四国同盟与法国路易十八的代表正式签订了第一次《巴黎条约》,这实际上承认了法国复辟王朝的合法性。在塔列朗的建议下,路易十八在复位后不久,即宣布一项宪法

第一次《巴黎条约》的规定对战败的法国相当宽容,其中包括:同意波旁王朝恢复其有限权力的宪法,允许法国仍保留1792年的边界,盟国不对法国征求战争赔款,英国甚至还退还给法国一部分战时失去的海外殖民地(主要是岛屿)。当然,法国也必须承认荷兰的独立,承认瑞士为永久中立的主权国家,意大利各君主国复辟,德意志组成一个松散的联邦。同时,法国必须放弃奴隶贸易,并接受国际河流共同权益。

由于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给欧洲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远远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军事范畴,战后的欧洲重建,是不能靠一两次会议就解决的。实际上,如果说这场震撼了整个欧洲的大革命没有摧毁欧洲秩序的话,那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原有统治的许多特征,几乎没有国家或社会群体不受这场革命的影响。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反法同盟的主要国家——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瑞典、西班牙和葡萄牙——所希望的就是重建欧洲战前秩序。因此,第一次《巴黎条约》的第三十二款规定,“此次战争中的所有交战国,都应该在缔结此条约后的两个月内派遣全权代表赴维也纳参加会议,旨在决议一切完成本条约所规定的必要的协定”[10]。这就是召开维也纳会议的背景。

2.会议的基本情况

维也纳会议于1814年9月15日召开,持续到1815年6月9日。出席会议的主要代表有:奥地利首相梅特涅,普鲁士的哈登堡和洪堡,英国外相卡斯里奇和惠灵顿将军,俄国的沙皇亚历山大及其高级顾问。同时,还包括法国代表塔列朗和教皇代表康萨维主教。会议虽被拿破仑重返法国的“百日政变”所影响,但是一直进行到1815年6月9日,并以“最后协议书”(Final Act of the Congress of Vienna)为全会条约的总约。[11]

这是历史上一次极具特点的国际会议。与前两次国际和会(指威斯特伐利亚和乌特勒支会议)相比,此次会议既无决议,也就没有所谓的表决。但是,人们通常称其为欧洲国家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第三个里程碑”。第一个里程碑是威斯特伐利亚会议,在那次会议上,国家主权的原则被确立;第二个里程碑是乌特勒支会议,均势的原则被普遍接受。作为欧洲外交史上第三个里程碑的维也纳会议,能够为欧洲国际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呢?

“大国”(great power)的概念首次出现,并第一次在维也纳会议上使用。所以,一切问题的最终决定均由公认的大国——英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先行协议和决定之后,再让别的国家接受或承认。法国仍是战败国的身份,而西班牙完全丧失了其大国的地位,与瑞典、丹麦和葡萄牙等国一起被称为“二流”强国(secondary power)。英国、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则被称为欧洲四大强国,主持着维也纳会议,主宰着欧洲的命运。他们实质上代表着法国大革命以前就存在于欧洲的传统、法律和秩序。

3.会议的指导思想

参加维也纳会议的代表认为,1789年以前的欧洲秩序是稳定的,基本上符合人类法律和自由的需求。因此,召开此次国际高峰会议,不是意味着在欧洲“重建”一个新的秩序,而是旨在恢复旧的、1789年以前就行之有效的国际秩序。这种政治上的共识,被基辛格称之为“正统原则”(legitimacy)。当然,这样的一种恢复旧秩序的努力,也被称为“复辟”(restoration)。但是,维也纳会议绝不是一次简单的、机械式的复辟。在经历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冲击后,欧洲已经不可能回到和以前完全一样的状态。欧洲的政治家们,包括那些反动君主们也不会如此愚蠢。在现实面前,参加维也纳会议的政治家们所希望的是:在改革或改进的基础上,重建战前欧洲的旧秩序。这样不失传统的重建,也许是欧洲主要大国可以接受的共识基础。

4.会议的特点

维也纳会议有两点很特别:第一,它不是一次和平会议,因为1814年所签订的第一次《巴黎条约》已经恢复了和平,即双边的战争状态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已经结束。法国声明他尊重欧洲国际法的原则,并以正常国家的身份加入欧洲体系。第二,会议强调重建欧洲和平与恢复欧洲的均势。正如召集这次会议的主要角色之一的梅特涅在会上所言:“现在维也纳会议上的各国代表以朋友的身份出席会议,虽然各国有不同的利益,但却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结束过去的敌对,重建一个更加和平稳定的国际秩序。”[12]

二、大国间的纵横捭阖

维也纳会议期间,同盟国中的四强对于战后欧洲秩序的重建计划是有分歧的。这一点可以从俄、普为一方与英、奥为另一方的对立中看到。但是,他们有一种共同的感觉,那就是他们是欧洲最强的国家,天赋他们主宰欧洲的命运。

1.英国的态度——巩固自身优势,恢复欧洲均势

四国中综合实力最强的当首推英国,他的金融、海军和全球贸易都走在当时世界的前列。但是,英国的关注仍集中在巩固和扩展其海军及海外商业的优势上,而非过多地卷入欧洲事务中,除非不得已。从均势上讲,1815年前的法国和维也纳会议后的俄国,是最能影响欧洲稳定的国家,故构成了威胁或潜在的威胁。因此,遏制法国与监视俄国在欧洲实力的增长,是英国对外政策的重点。具体做法是:扩大荷兰的势力,以遏制法国;支持奥地利在波兰的权益,以牵制俄国。同时,维持奥地利在意大利半岛的势力,以抵制法国的影响;扩大普鲁士的领土规模,来制约日益膨胀的俄国和不稳定的奥地利。这就是伦敦政府对战后欧洲的外交方针,明确地讲,就是恢复被拿破仑打破了的均势和防止新的威胁出现。

2.奥地利的态度——追随英国,遏制法国,防范俄国

在四大强国中,奥地利的利益与英国最接近,那就是以遏制法国再次追求霸权和防止俄国取代法国为主要目的。因此他支持大尼德兰计划,并希望通过在意大利取得的占领权来遏制法国。在对待俄国问题上,奥地利反对俄国完全支配波兰,希望普鲁士参与对波兰的占领,从而制约俄国的影响。故在对待法、俄问题上,奥地利与英国的政策趋向一致。但是,在与普鲁士的关系上,奥地利首相梅特涅与英国外相卡斯里奇不复相同。首先在德意志同盟的支配权上,传统的奥地利权势不愿与新崛起的普鲁士平等,这自不待说。其次,奥地利不希望普鲁士拥有萨克逊,而主张他向莱茵河方向扩展。在这种情况下,奥地利对法、俄、普三大国均有提防,只有英国才是他在战略上的可能盟友。

梅特涅深知英国外交传统的基石是维系欧洲的总均势,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时而作些局部的调整。而奥地利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传统,使他一直自恃为欧洲正统的代表和重建欧洲的基石。但与此同时,奥地利的脆弱性也暴露在其象征性的“优势”上。地处中欧的奥地利面对可能来自四面的大国威胁——南部的土耳其(包括1860年后的意大利)、东部的俄国、北部的普鲁士以及西边的法国。有些威胁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有些则可能来自不久的将来。哈布斯堡王朝治下的帝国,实际上是一个包含德意志、斯拉夫、马扎尔和意大利等多个民族的集合体,除了一个共同的王室权威外,没有什么历史文化能增添这个多民族帝国的凝聚力,因此任何重大的政治社会动荡,都会让奥地利帝国成为直接受害者。于是,稳定和维持现状,就是维也纳政府的首要任务。出于只有英国支持他的地缘考虑,梅特涅在政策上只能追随英国,从而在其他问题上也就失去了作为一个大国所应有的主动性。[13]

3.俄国的态度——支持普鲁士,抵制奥地利,控制奥斯曼帝国

1815年的俄国是欧洲大陆上人口和领土规模最大的国家,并拥有一支击败了拿破仑的军队。100年前,俄国还在为争得欧洲国家的认可而奋争,但是,自1812年击败拿破仑军队后,俄国俨然以欧洲大国的身份自居,这一点实际上也是不言而喻的。沙皇亚历山大自以为俄国在拿破仑战争中深受其害,但贡献甚大,因此要求控制波兰,同时支持普鲁士拥有萨克森。他的用意很明显,即利用普鲁士、波兰和法国的问题,来抵制奥地利在欧洲事务中的影响。此外,俄国急于向近东和巴尔干地区发展其势力,妄图削弱,甚至控制正在衰落的奥斯曼帝国。沙皇的这些用意,都与英、奥两国的基本政策方针背道而驰。

4.普鲁士的态度——惩罚法国,抵制奥地利,与俄国友好

普鲁士的整体国力在当时仍逊色于俄、英、法三国,甚至都不能说超过了奥地利。但是,悄悄崛起的普鲁士已在暗中谋求北德意志联盟的领导权。它怨恨法国,那是因为在历史上曾屡受法国的威胁和压制。普鲁士认为,1814年的第一次《巴黎条约》对法国太宽容。为了极力获得萨克森来加强自己的实力,以抵制奥地利的影响,普鲁士决定与俄国保持友好,并完全放弃了对波兰的领土要求。为了与奥地利争夺对德意志同盟的支配权,当时普鲁士追随俄国并采取相似的行动。这为以后俾斯麦的“与俄亲善”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历史依据。[14]

5.法国的态度——宣扬“正统”,争取宽容

由于主导维也纳会议的四大强国之间的意见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并在萨克森问题上趋于摊派,法国代表们就有了争取法国利益的机会。当时法国的首席代表塔列朗,在此会议上发挥了老练外交家的本领,为以后的外交家们提供了借鉴,周鲠生称之为“可谓弱国外交之模范”。周先生的评论有待重新判断,因为当时的法国虽为战败国,但仍是有着巨大实力的国家。不可否认的是塔列朗的外交理念和风格,体现出当时最典型的法国外交特点:注重谈判中的耐心、说服和必要的妥协,而同时又十分注意保持谈判的秘密和灵活。在维也纳会议上,他利用反法同盟的分歧,改善了刚战败的法国的国际处境。

塔列朗公开宣扬所谓“正统主义”,以迎合当时畏惧革命思想的保守政治家,如梅特涅和沙皇亚历山大。实际上,塔列朗利用“正统主义”,既恢复了波旁王朝在法国的合法地位,又争取到了战胜国对法国王室的宽容和认可。正如他在1815年致书法国国王路易十八时指出的:战败的法国能够得到这样的宽大处理,这在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是找不出先例的。[15]

三、维也纳会议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

维也纳会议涉及许多问题,其中的九个问题尤为重要,它们是:萨克森—波兰问题、莱茵边界问题、荷兰—比利时合并问题、瑞典—丹麦问题、瑞士中立化问题、意大利问题、德意志重建问题、国际河流管理问题和奴隶贸易问题。其中,又数萨克森—波兰问题最为尖锐,意大利和德意志的领土重新划分问题最为复杂,瑞士的中立又最具代表性。

1.萨克森—波兰问题

萨克森处境艰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曾是拿破仑的战时盟国。根据1813年2月的《加利什条约》(Treaty of Kalisch),普鲁士可以在北德意志扩张领土,而波兰则可在其境内行使权利。但在维也纳和会上,沙皇要求兼并整个波兰,为此,他暗示普鲁士可以得到整个萨克森,以作为支持俄国要求的交换条件。英国和奥地利认为,俄国的势力已经过于膨胀,如果再合并波兰,其边界将会推到中欧。

在萨克森—波兰问题上,四大强国明显分成两大阵营,即英、奥阵营对抗俄、普联盟。这个分歧不是简单的观念上的冲突,而是利益的冲突。俄国的沙皇明确地对塔列朗说:“我在华沙大公国有20万军队,让他们试着把我赶走吧!我已经把萨克森给了普鲁士,他们想怎么办?”[16]这表明俄国在萨克森—波兰问题上即使不会轻易动武,但也不会轻易让步。

老谋深算的塔列朗悟出了四国间的分歧,这正是法国可以重返欧洲均势体系的绝好机会。他秘密向英、奥两国要求加入四国委员会。塔列朗的这一提议,得到了梅特涅和卡斯里奇的认可。加入四国委员会后的法国,立即站在英国和奥地利一边。尽管法国可以从普、俄那边获得更大的实际利益,甚至包括一个亲法的邻边地区(拥有70万人口),但是,塔列朗在两大对立的阵营中还是选择了英、奥一方。20年后(1838年),他为自己辩护时说,外交官的职责就是维护所代表国家的政治权益。1815年1月3日是法国摆脱战败国地位的日子。在卡斯里奇的亲自推动下,英国、法国、奥地利三国签订了一个秘密条约,三方均同意各自提供15万的军队以相互支持。这样,英、奥成了法国的盟友,塔列朗摧毁了欧洲的反法同盟,法国已不再孤立。次日,塔列朗在写给路易十八的信中,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得意:“陛下,现在反法同盟解体了,永远地解体了!”

虽然英、法、奥三国条约是秘密的,但俄国与普鲁士很快就知道了核心内容,并意识到三国同盟对他们将意味着什么。面对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俄国和普鲁士终于务实地妥协了。萨克森没有被普鲁士吞并,仍以一个独立的王国存在。但在强权政治体系中,萨克森这样的弱国,还是必须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即割让五分之二的领土和80万的人口给普鲁士。此外,普鲁士的领土要求还在德意志地区的西部得到了补偿。从北方战争到现在,普鲁士才真正成为欧洲政治中的大国。同样,俄国也获得了波兰的大部分领土,但他对领土的贪婪让其他欧洲国家不仅警觉,而且有所恐惧。尽管如此,欧洲大国间的紧张关系还是得到了暂时的缓解,其他问题也就相应地容易解决多了。

虽然塔列朗使法国摆脱了战后的孤立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国追求霸权的历史就会被其他国家忘却。相反,为了在法国周围建立一个更有效的遏制圈,维也纳会议决定将比利时(以前的奥属尼德兰)与荷兰合并为一个新的独立王国。“联合就是力量”这一常识,在这里成为政治信条:同盟国希望荷兰与比利时合并后的王国,其国力能够确保这个多事地区被控制在一个更理性的国家手中,并在法国北部对其形成制约。同时,同盟国又在法国东部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中立国——瑞士。这一决定,由参加维也纳会议的欧洲八个国家予以保障。从此,瑞士的中立状况就没有被改变过。[17]

2.意大利和德意志地区的领土重新划分问题

在维也纳会议上,德意志和意大利两地区的领土重新划分问题最为复杂,并在此后的五十年里深深影响了欧洲的政治稳定。

拿破仑战争中,德意志和意大利两地区发生的变动最大。原有的意大利诸国,或被征服,或投降依附法国,或一开始就加入了拿破仑的军事机器,就连教皇国也没能幸免。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德意志地区,经过拿破仑的征服,原来的三百多个德意志诸侯国,到1803年已消亡了二百多个,到1804年时,连“神圣罗马帝国”的称号也被取消了。拿破仑原计划通过此举,使割据的现状更加稳固,以便使德意志地区的统一更难实现,但拿破仑战争,唤醒了这些地区民众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

在战后维也纳会议期间和会议之后,一些被拿破仑征服或取消的国家得到了恢复。同时,由于教皇曾在劝说西班牙和奥地利坚决抵制法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教皇国也得到了恢复。除此之外,在意大利地区,奥地利的势力取代了法国,它不仅占领了米兰,也获得了威尼斯以及其他地区。但在德意志地区的重建工作中,由于拿破仑战争的破坏,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消亡,德意志诸侯难以统一。维也纳会议上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同盟。这样的同盟应该强大到不再受到法国的恐吓,但同时又不能威胁其邻国。结果是在维也纳会议的最后协议书中规定:建立德意志联邦,它包括34个主权国家和4个自由城市;一个联盟性质的议院或立法机构由奥地利主持。其中的德意志宪法,在经历了50年的蹉跎磨难后,最终在1860年被取消。[18]

3.维也纳会议上关于外交使节等级的规定

16世纪到18世纪欧洲国家外交礼仪,实行的仍然是以教皇为中心的外交使节等级制(The Papal Class List)。三十年战争后,这一制度已明显不合时宜,各国常因安排他们使节的位次问题发生事端。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1661年西班牙驻英大使的“马车事件”,以后不愉快的事件并不鲜见。为此,维也纳会议期间(3月19日),欧洲国家根据现存实力状况决定把他们的关系制度化,为此他们一起签订了关于外交使节等级和位次规则的章程。该章程的第一条规定:外交代表共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为大使(包括罗马教廷使节或圣使),第二级为公使,第三级为代办。第二条规定:仅大使或教廷大使(含圣使),视其为代表所属国家君主的使臣。第三条规定:特使即负有特殊任务或使命的外交代表,但并不能因此而比其他外交代表享有特殊的地位。第四条则对使节的位次作了规定,即同一等级的外交代表的位次,依照其正式就任的先后为准,但教皇使节不在其列。第五条和第六条则规定各国需要制定接受每一等级外交代表的外交程序和礼仪规范。各国不得以王室之间血亲或姻亲关系,以及国家之间政治联盟关系,给予某些国家外交代表超出惯常的外交特权。第七条规定,有关国家间签署条约和其他国际文件时,将以抽签方式决定全权代表签字的顺序。[19]

这项议定书,是近代以来欧洲国家首次对常驻使节制度进行的一次系统性的整理,它实际上推动了国际关系中使节法的制定与发展。1961年4月18日通过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可以说是这一惯例的历史延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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