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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干部人事制度的相关举措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制度;所谓委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公务员管理权限自上而下任命公务员的制度。这就表明,在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化的大方向和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应该加入“责任”的权重,构建真正有质量的民主选任干部制度。干部考核是构建“责任制”干部制度的重要环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面回应了当前在干部选任、干部管理和干部考核监督等方面存在着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彰显了进一步向深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的决心。

(一)干部选任环节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干部队伍建设是事关党的领导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而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选人,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第一,合理区分使用选任制和委任制。当前,我国干部选任工作存在着一些弊端,首当其冲的就是无分类无区别选用干部,干部授权主体不明晰。

【《小窗幽记》明·陈继儒】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译文】仗义疏财能够团结人,严于律己能够折服人,宽怀大度能够笼络人,身先士卒能够领导人。

《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在西方国家,一般把公务员划分为政治类官员(或政务官)和业务类官员(或文官)两大类。政务官除少数职位实行委任制外,一般实行选任制;文官则实行委任制。我国虽然不划分政务官和文官,但产生方式也有选任制和委任制之分。所谓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制度;所谓委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公务员管理权限自上而下任命公务员的制度。两种任用方式授权主体不同,适用的干部类型和性质也不同。一般来说,选任制体现的是以民意为主,其授权主体为民众,适用于代表大会制和委员会制的干部;委任制主要体现的是遵从上级组织和领导人的意旨,其授权主体是上级组织及其代表,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和其他公务员。然而,如今在我国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事实上对于委任制和选任制的适用范围缺乏明确界定,运行中的具体环节不规范,工作责任不够落实,常常有意无意地混淆了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的适用范围,出现两者交叉、重叠甚至互换的现象。难怪有群众抱怨“该选的不选,不该选的认认真真走程序”。这必将带来权力授权与负责主客体的混乱,不利于理顺权力关系、形成明确的责任机制。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指出:“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实践中,尊重权力运行的客观规律,对哪些职位的干部实行选任、哪些职位的干部实行委任,进行严格、科学的分类。

第二,把握“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干部任用环节的第二个突出问题是民主机制还不健全,某些地方出现拉票选举、简单的唯票取人和好人主义等问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旨在改变过去“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少数人说了算”等现象。从近些年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这项改革措施起到了较好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不仅不利于使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走向领导岗位,而且还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还有的借用民主推卸责任,对民意的真实性、科学性不做深入考究和甄别;在组织考察时,注重考察对象的共性标准,而缺乏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的个性特征和综合比较分析。复杂烦琐的程序设计,还导致“有程序有民主,无人对结果担责”的现象。

因此,针对这一现象,《决定》指出:“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这就表明,在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化的大方向和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应该加入“责任”的权重,构建真正有质量的民主选任干部制度。早在2002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已经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真正实践民主集中制,既要避免“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的个人专断和任人唯亲,又要避免机械化的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在民主与责任之间寻找平衡。说到底,干部选任工作的目的在于把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那么,如何去甄别好干部、好人选?这就需要组织部门“一听、二看”:倾听群众声音,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重要依据;同时擦亮眼睛、切实担起“伯乐”的责任,“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二)干部管理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具体来讲,“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牧鉴》明·杨昱】居官须要淡薄,若欲美食美衣,则俸禄有限,必至贪财。

【译文】做官要甘于过淡薄简朴的生活,如果总想锦衣玉食,薪水肯定是不够的,这就导致贪污受贿。

可以说,《决定》对于干部管理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提出了方方面面的举措,特别具有现实针对性。其中,构建更灵活的干部交流制度,提出“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推动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的最佳发挥,使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同时也避免干部“部门化”的壁垒效应,防止部门利益固化,为公权私用扫除体制障碍,作为反腐败的配套措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晋升和淘汰制度,增强了公务员系统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培养生机勃勃、精干进取的干部作风和工作氛围;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使不同类别的公务员有了差异化的晋升条件和晋升空间,从而在制度上为公务员的相对多元发展提供了保障。以上这些举措,都旨在加强流动、激励优胜劣汰,打破以往一劳永逸、僵化封闭的体制沉疴,为去除“官本位”、打破“铁饭碗”奠定基础,正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此外,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要求我们切实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付诸实践,这对提高执政能力、维护和提高政府公信力、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将起到积极作用。可以说,加强和改善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有利于优化配置干部队伍、改善作风、提高效率,还能使干部队伍在运作过程中规范行使权力,打造更加有力的组织优势。

(三)干部考核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干部考核是构建“责任制”干部制度的重要环节。把优秀人才选出来了,这并不是万事大吉,还要加强考核监督,保证人尽其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指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进行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应当注意全面考核,并与其他环节相衔接。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曾指出,在考核干部时“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就应当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结合起来,把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第二,干部考核应该科学化,考核主体与指标设置应当明晰。明确考核评价主体是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首要问题。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代理人必须对委托人负责。考核监督干部,无论是选任制干部还是委任制干部,都应该实行谁授权向谁述职并接受其考核监督的原则。同时,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应以职位职责为基础、以目标任务为方向、以工作业绩为核心、以社会评价和组织评价相结合为手段,设立明确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海瑞集》明·海瑞】日夕有所事,然后淫侈之念不作。

【译文】一个人日日夜夜有事可做,然后才不会产生荒淫奢侈的念头。

第三,干部考核应该与时俱进,体现新的“政绩观”。习近平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因此,选拔和考核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决定了党的作风,乃至国家发展的方向。他进一步指出:“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在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社会矛盾突出的今天,我们的政绩观必须调整和跟进,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充分体现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又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别是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既注重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只有将眼光放长,不拘泥于眼前得失,才能真正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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