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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权益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护社会稳定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瓮安事件”一方面暴露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凸显民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增强和利益诉求强烈。

维护社会稳定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信访调处专项资金、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奖补专项资金,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管齐下,建立新型社会治理机制,使人民群众有地方表达诉求、有法律规范诉求、有政策满足诉求、有机制排解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可能引发不稳定的种种因素,从重政府安排向重社会参与转变,从重管理控制向重协商协调转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是拉近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重新回归鱼水情、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弄清为谁工作、怎样工作、对谁负责的根本问题,要求各级干部带着这个根本问题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增强群众意识,重树为民作风。全县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走千村、万名干部进万户”活动,坚持干部走基层“写民情日记”“建民情台账”,建立完善“五大访”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制度、机关干部驻点帮扶工作制度等长效机制,使干部自觉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倾听民声,求真务实,与民同行。群众工作常态化,使曾经的坚冰积怨逐渐消融,重拾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和干部的信任。

“瓮安事件”一方面暴露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凸显民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增强和利益诉求强烈。县委、县政府针对暴露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干部,探索统筹城乡党建工作,加强城乡党员互动,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引导农村基层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抓好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把“三议三公开”工做法拓展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领域,推行村民商议、“两委”决议、“两会”审议;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欢迎。

县委、县政府紧跟转型期社会深刻变革的步伐,从理论上对瓮安“5531”社会治理模式进行提炼和升华,从内容和内涵上加以丰富和拓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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