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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体是实施社会治理的能动力量。不同社会主体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及其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构成社会主体多元治理的基本格局:党委领导是核心,政府主导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标志。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社会治理领导推进体系。县委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深入实施社会治理“5531工程”、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办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为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及分管联系政法工作的县领导为成员的推进“553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了“5531”社会治理“瓮安模式”:

建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五位一体”的服务和治理体系。一是齐心协力推动经济发展,坚持交通为先,产业为重,城镇为要,民生为大,走出一条以工业为主导,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路子,推动经济发展提速转型、跨越赶超,着力建设富强瓮安;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个最大限度”和“三个落实”为保障,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入开展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着力建设平安瓮安;三是持之以恒地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乡镇行政区划改革,推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基层自治活力,着力建设活力瓮安;四是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统筹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建设和谐瓮安;五是坚持不懈地保护生态环境,注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三宜”瓮安。

整合“五种力量”,推动齐抓共管。整合党委、政府、群团、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五种力量”,走一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社会治理新路。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厘清社会治理思路,明确社会治理目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科学界定部门职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协同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群众的职能;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础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五是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参与的作用。成立了志愿者服务联合会,建立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充分发挥志愿者对社会公共服务盲区“拾遗补缺”的作用。

满足“三个需求”,提升幸福指数。党委、政府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满足人民群众生理、物质、精神三个层面的需求。一是立足生存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家庭和谐,充分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体系,强化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生理需求;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扩大民生工程范围,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十件民生实事”,加快小康创建,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三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道德讲堂,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

贯穿“一条红线”,搭建服务平台。以群众工作中心为纽带,始终贯穿群众路线这条红线,结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信息员、调解员、代理员、宣传员为骨干的“四位一体”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实行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联席办及县群众工作中心“三办一中心”并轨运行,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群众工作体系,“零距离”为群众服务,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巡回督导组充分肯定了瓮安县“5531”社会治理模式。中共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黔南州和瓮安县探索的“五项工程”和“5531”模式,是贵州省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力实践,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值得认真总结提升、予以推广。黔南州在实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探索出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回归工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安宁工程”、艾滋病防治“红丝带工程”等“五项工程”。2014年6月16日,贵州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现场会在黔南州召开,总结推广黔南州“五项工程”和瓮安县社会治理“5531”模式。

社会主体是实施社会治理的能动力量。不同社会主体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及其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构成社会主体多元治理的基本格局:党委领导是核心,政府主导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标志。

瓮安县一改长期以来重政府包揽、轻多方参与的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参与型”社会治理理念,实行过程开放、手段多样、与民合作、使民参与,从单一的行政型管理向综合参与型转变,扭转社会管理由政府唱“独角戏”的传统作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从单纯重视党委、政府作用向党委、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合作共治转变,优化多元主体共治格局,既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又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包括各人民团体、各类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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