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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五水共治”的完善路径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主导的“运动式”“五水共治”只能在短期内收到一定的成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治理的态势和创新治理的结构,需从制度设计、支持环境建设、互动平台构建、责任体系创新层面完善“五水共治”的路径,进而有效地突破当前“五水共治”的“运动式困境”,实现常态化治理。在“五水共治”的实施中,政府通过奖惩引导激励多元主体动机的内化,但奖惩的无据可依;不同治理主体的角色及其表现没有规范化的评定标准。
县“五水共治”的完善路径_浙江伦理学论坛.Ⅲ

政府主导的“运动式”“五水共治”只能在短期内收到一定的成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治理的态势和创新治理的结构,需从制度设计、支持环境建设、互动平台构建、责任体系创新层面完善“五水共治”的路径,进而有效地突破当前“五水共治”的“运动式困境”,实现常态化治理。

(一)完善复合联动的制度设计,保障内部的规范运行

规范的制度是治理机制健康长效的标尺与必要前提,也是内在的自我更新发展的动力与保障。一切公共权力必须纳入制度的框架中,这样既规避了权力的滥用,又保证了权力在合理范畴内再分配。在“五水共治”的实施中,政府通过奖惩引导激励多元主体动机的内化,但奖惩的无据可依;不同治理主体的角色及其表现没有规范化的评定标准。显然,完善复合联动的制度设计,提供更明确且权威的合法性依据,规范复合联动机制的内部运行。

(二)构建多元立体的互动平台,实现沟通交流的常态化

当前Y县“五水共治”机制中较突出主体间的信息互动与即时反馈,但这种互动与反馈带有即发性、事件性、阶段性的特征。只有发生“关键事件”或“突发事件”时,参与治理的主体才会具体反应,展开针对性的互动行为,做出相应的反馈。就每一次的互动本身而言都是临时的、相对单向的,呈碎片化。因此,必须构建一个专门的无门槛交流互动平台,实现信息高度集中、快速流动、公开长效,密切主体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共同利益的资源整合和个体的特殊需求。

(三)创新社会生态环境支持机制,激活权力主体的动力

社会治理结构变化的动力在于治理主体的利益冲突与整合。Y县“五水共治”复合联动模式的成功运行,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其满足了多元参与主体的共同利益,复合联动模式将个别的、分散的主体利益整合到一起。

提升参与主体的内部动机是复合联动机制的引擎。在整合形成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并实现主体的特殊利益需求。应从政策、秩序、舆论等多方面创造条件,调解、引导更大范围的利益冲突和整合。

(四)建立社会责任体系,促进自发秩序的生成

“只有培育有责任的自由力量,才能真正有益于社会治理,有益于那些逐渐产生的、不同于有意创立的制度,有益于社会治理的创造性力量和自生自发秩序的形成。”[19]实践证明,社会公众责任能引导个体遵循正当行为规则并信守规则,从而在交往互动中形成某种秩序,与公共权威达成共识,便于自发秩序的型构与维护。[20]

参考文献

[1]王兴伦.多中心治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1).

[2]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卜万红.是走向社区自治还是建立社区治理结构[J].改革与发展,2004(6).

[5]迈克尔.波兰尼,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6]杨冬雪.走向社会权利导向的社会管理体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1).

[7]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8]李全中.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物品的正当性及其边界——基于新政治经济学视角的考察[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6).

[9]汪春劫,刘焕.用现代治理模式推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改革[J].当代理论探讨,2012(5).

[10]李平原.探析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从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视角[J].甘肃理论学刊,2014(5).

【注释】

[1]林婷婷,中共玉环县委党校高级讲师,主要从事社会治理问题研究。

[2]陈君,中共玉环县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社会治理问题研究。

[3]新华网:《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tj/2013-11-14/c_118121513.htm。

[4]2015年Y县情概要。

[5][美]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陶建钟:《复合治理下的国家主导与社会自主——社会管理及其制度创新》,载《浙江学刊》2014年第1期。

[7]陈艳敏:《多中心治理理论:一种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载《新疆社科论坛》2007年第3期。

[8]李金龙:《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长株潭区域合作治理》,载《经济地理》2008年第3期。

[9]蔡建旺:《参与式社会治理的温州三重奏》,http://www.participation.cn/liluntantao/baogao/ 18684.html。

[10]陶建钟:《复合治理下的国家主导与社会自主——社会管理及其制度创新》,载《浙江学刊》2014年第1期。

[11]相关数据、资料来源于Y县联创与治水办。

[12]相关数据、资料来源于Y县联创与治水办。

[13]任克强:《组织化合作动员:社区建设的新范式》,《社会学》2015年第2期。

[14]相关数据、资料来源于Y县联创与治水办。

[16]相关数据、资料来源于Y县联创与治水办。

[17]杨采琴:《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困境》,载《求索》2012年第1期。

[18]罗维、孙翠:《乡村治理中的协商民主:发展瓶颈及深化分析在》,载《农村经济》2013年第8期。

[19]哈耶克:《哈耶克文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0]哈耶克:《哈耶克文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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