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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士科的性质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既然俊士并非唐代贡举常科,那么一些史籍所载俊士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科目?原来,俊士科是面向庶民的四门学部分学生的入学选拔考试科目,只是具有某些科举属性而已。唐代俊士同于俊士生,这从有的史籍将四门学中八百名生员称作俊士,有的则称为俊士生的通用称法可以看出来。四门学俊士虽是隋炀帝所创设的制度,但却其来有自,其名称始见于《礼记·王制》,其性质与汉代太学博士弟子及梁武帝时招收寒门俊才入国子学类似。

既然俊士并非唐代贡举常科,那么一些史籍所载俊士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科目?原来,俊士科是面向庶民的四门学部分学生的入学选拔考试科目,只是具有某些科举属性而已。

唐代国子监六学生员定额,按《唐六典·国子监》所载为:国子学生三百人,取“文武官三品已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已上曾孙之为生者”;太学生五百人,取“文武官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四门学“学生五百人、俊士八百人”,取“文武官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皆“取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通典》卷五三《礼》十三《大学》所载略同,但云:“四门学生徒千三百人(分经之制与大学同。五百人以六品七品及侯伯子男之子为之,其八百人以庶人之俊造者为之)。”同书卷二七《职官》九《国子监》又载:“四门(学生五百人,俊士八百人)。”《新唐书·选举志》所记四门学生身份略异,为“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但俊士生则相同,“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

唐代俊士同于俊士生,这从有的史籍将四门学中八百名生员称作俊士,有的则称为俊士生的通用称法可以看出来。而《唐六典》卷二一《国子监》在“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后注梁武帝取寒门俊才时所说“即今之俊士也”,更表明俊士与俊士生是一码事。

按唐代四门学承北魏、北齐和隋代四门学而来。隋文帝时国子寺管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共五学,学生人数是“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10]。当时太学与四门学生人数相同,并没有俊士或俊士生。唐代四门学生与太学生人数也一样,都是五百人,但四门学中还多出八百名俊士生,此一制度当承隋炀帝之制而来。隋炀帝大业元年,恢复了隋文帝仁寿元年所废省的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建立了进士科和俊士科[11]。所谓“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12],便包括新设立的进士和俊士科。不过,俊士科看来只是选拔平民俊异者入四门学就读。

四门学俊士虽是隋炀帝所创设的制度,但却其来有自,其名称始见于《礼记·王制》,其性质与汉代太学博士弟子及梁武帝时招收寒门俊才入国子学类似。《唐六典》卷二一在谈到四门博士掌教“庶人子为俊士生者”之后注云:

《礼记·王制》曰:“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隋书·志》曰:“旧国子学处士以贵贱。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取寒门俊才,不拘员数。”即今之俊士也。

查《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梁武帝引寒门俊才入国学事在天监四年,唯“旧国子学处士以贵贱”作“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在“士庶天隔”的魏晋南北朝,进中央官学就读一般为王公贵族子弟的特权,以教育“国子”为名的国子学便首先出现于晋武帝咸于二年。而梁武帝打破等级界线,唯才是取,不能不说是一进步的改革,或者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对汉代太学平民性的回归。汉代太学博士弟子不像魏晋南北朝时国子学、太学生身份有那么严格的分野,平民子弟也有机会入学参加设科射策而入仕。《唐摭言》卷一《试杂文》说:

进士科与俊、秀同源异派,所试皆答策而已。两汉之制有射策、对策二义者何?射者,谓列策于几案,贡人以矢投之,随所中而对之也。对则明以策问授其人而观其臧否也。

所谓进士科与俊士、秀才“同源异派”,指的是都以答策作为考试形式。王定保又云:“若列之于科目,则俊、秀盛于汉、魏;而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13]《考论》一文已正确指出,王氏所谓“俊、秀盛于汉、魏”,其俊士当指由汉及魏的博士弟子按甲乙之科课试及第者。唐代俊士与汉代太学博士弟子一脉相承,昭示出俊士与中央官学关系密切。

武德四年敕诸州贡俊士之后,武德七年二月又下诏:“诸州有明一经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属举送,具以名闻,有司试策,皆加叙用。其吏民子弟,有识性明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申送,量其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并令置学。”[14]诏令所言吏民子弟即指下层官吏及庶民子弟,“量其差品”也就是以考试来衡量其水平高下,“配学”应该指送入四门学,也即充俊士生。同年七月另一诏书又提到“广设庠序,益召学徒,旁求俊异,务从奖擢”[15]。所谓“益召学徒”可以理解为扩大国子监学生数额,而“旁求俊异”则可以理解为招收俊士入四门学。唐太宗贞观年间,增筑国子监学舍一千二百间,增置学生达三千二百六十员。高宗龙朔二年正月,“东都置国子监丞、主簿、录事各一员,四门博士、助教,四门生三百员,四门俊士二百员”[16]。贞观年间国子监各学生员三千二百六十人恐非定制,按《唐六典》、《通典》所载各学生员定制总数是二千二百一十人。东都国子监四门俊士二百员则是常设定制,加上西京国子监四门俊士八百员,两监合计有一千名俊士。

俊士员额有定数,而要从人数众多的庶人子弟中选拔“俊异”或“俊造”[17],便须经过考试。关于考选的标准,武德七年诏是要求“识性明敏,志希学艺”。开元二十一年敕则说得更为明确,《唐会要》卷三五《学校》载:

开元二十一年五月敕: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已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及未通经、精神通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选,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

《唐摭言》卷一《两监》所载略同,唯“精神通悟”作“精神聪悟”;《新唐书·选举志》则简为“聪悟”,这与“识性明敏”意思相同,都是要求选拔较为聪慧有悟性的青少年为俊士,或者说要求考选智商较高者。此外,开元二十一年敕还要求“有文词史学者”,说明俊士考试选择也侧重文章辞采和史学知识。

同在四门学中就学,尽管俊士生是经过考选而入学的优秀者,但身份地位还是不如那些靠父祖官荫而入学的四门学生。龙朔二年九月,“敕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修之礼,各绢三匹;四门学生,各绢二匹;俊士及律、书、算学、州县学,各绢一匹”[18]。从束的礼数来看,俊士不如四门学生,只等同于律、书、算学及地方官学学生。在国子监内升转方面,俊士不仅要求较高,而且身份还比四门学生低一级。《新唐书·选举志》便说:“诸学生通二经、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四门学生补太学,太学生补国子学。”

从《新唐书·选举志》所言“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及简选“聪悟有文辞史学者入四门学为俊士”等加以分析,该志开头所述岁举之常选中的“有俊士”或许就是指的四门学俊士生的常年入学考选科目。尽管《唐摭言》卷一五载明武德五年所试俊士十四人“放选与理入官”,与后来明确规定四门俊士和国子、太学生一样要业成考试合格再参加明经进士科考试后入仕有所不同,但应该只是唐初的特例。唐初,由于天下甫定,官员不充,急需人才来充实各级官僚机构,贞观中便曾允许国子监“学生能通一大经已上,咸得署吏”[19],而按常规学生须参加明经、进士科考中以后再经铨试方得入仕。即使武德五年的俊士视之为常贡,也只能说明是唐初短暂的情况,而有唐一代俊士科的定性也不能看作常科贡举。有的学者则认为唐代经历了由常贡俊士科到四门学俊士生的转变[20]。笔者认为,总的来看,唐代俊士科是选拔庶民子弟入四门学的考试科目,是一种入学选拔性考试,与秀才、明经、进士科不同,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应称“科”,而应称为俊士制度。但它确实又是一种考选科目,多少也有点类似科举的性质,所以还是姑且称之为“俊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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