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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秃鹫·鳄鱼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热带丛林对他来说,还是陌生的。更何况还有瘴气和各种疾病的威胁。泽龙康抬起宽阔坚毅的下巴,微微向他颔首。泽龙康是戛蛮寨的宗教领袖,司职祭祀。这类人物,在古代汉族,女的称巫,男的称觋。古宗人称“纠玛”,意译为神汉。泽龙康作为这次成丁礼仪式的主持人,站在人群中。卡珊嘛,农村户口,普通的古宗姑娘。古怪的老头提出了古怪的问题。成丁礼,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某种仪式,社会承认你是个成年人了,从此你便有

夕阳在清得发绿的河面铺了一层橘黄色。班岛河像一条披着金甲的巨蟒,缓缓向东蠕动。荒凉的野渡口,那根紫色的木桩上,拴着一只竹筏,裸露的那面被太阳晒得金黄,浸水部分仍呈翠绿。

他解开木桩上的牛皮绳缆。

就在这一瞬间,他犹豫了,手哆嗦了一下。这是生活的起点,还是生命的终点?在这场命运的赌博中,他也许会输得精光。对岸,就是人迹杳然的戛洛山,只有胆大艺高的猎手才敢只身闯荡进去。而他尹长庚,上海知青,戛蛮寨小学教员,携带着一包盐巴、两块燧石、一支猎枪、一盒铅弹、一只火药葫芦、一把长刀、一柄匕首,要在这大黑山的密林里生存十天,没有伙伴,甚至没有一条忠实的狗,死了也是孤魂野鬼。整整十天十夜,他将露宿荒野,自寻食物,像野人一样地挣扎求生,还必须猎取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和水里游的带回去。

这就是古宗人的成丁礼。

他凝视着。阳光像只巨大的亮壳,罩着山峰形的原始森林。河对岸紫气氤氲,无数垂吊的气根和纵横的藤蔓形成网格状的门户,挡着了阳光,挡着了文明。里面是野兽的世界,它们遵循严酷的丛林法则。或者他战胜它们,或者它们把他吃掉。他觉得后者的可能性远远超过前者。他不能和古宗青年比,他们土生土长,从小与大山和森林打惯了交道。他虽然来戛蛮寨执教已经七年了,但只有很少几次跟随猎人进大黑山狩猎。热带丛林对他来说,还是陌生的。陌生总显得冷酷,熟悉才会变得亲切。再说他一米七五的个头,虽说在城里人眼中已算是很结实的了,但与体格强壮的古宗人相比,毕竟太文弱了。更何况还有瘴气和各种疾病的威胁。就在刚才,他未来的岳父泽龙康替他祝福道:“去吧,孩子。愿你以虎的胆魄、熊的力量、鹿的敏捷、猴的灵巧,战胜困难,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天神罗穆会赐福给你的。”从这形象生动的话语里,不是可以感受到前途险象环生、凶多吉少吗?现在要是给他一个体面的台阶,一条不那么丢脸的退路,他真想改变主意。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誓言已经说出,三竹碗饯行的米酒已经喝过,除非他从此以后不再踏进戛蛮寨,除非他甘愿一辈子忍受做胆小鬼的耻辱,否则别无选择。

野渡口一片静穆,只有疲倦的河水发出沉重的喘息声。他不用回头就知道,为他送行的戛蛮寨二十多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和富有威信的青壮年,正围成月牙形,站在河岸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砾上,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咬咬牙,挺直胸膛,跳下竹筏,操起竹篙。他尽量把动作做得利索,姿势放得潇洒,表现得很有自信心的样子。既然已经逼上梁山,即使打肿脸他也得充充胖子。

竹筏滴溜一转,他面向送行的人群。

泽龙康抬起宽阔坚毅的下巴,微微向他颔首。他弄不清这是无言的鼓励还是无声的叮咛,但他心里立刻平添了一点勇气。

泽龙康是戛蛮寨的宗教领袖,司职祭祀。这类人物,在古代汉族,女的称巫,男的称觋。古宗人称“纠玛”,意译为神汉。在戛蛮这个荒僻的山寨里,他只是个业余神汉。平时,泽龙康和其他人一样,耕作田间,狩猎山林,因此骨骼粗壮,身坯结实,脸上像所有古宗汉子那样,布满刀刻斧斫般的皱纹。在泽龙康身上,寻找不到一点道骨仙风,也没有那种生活在阴阳两个世界人物身上应具有的神秘气质,他看上去倒像位精明的猎手、强壮的剽牛汉。老头那双浅灰色的深邃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有一种宁静的威严。

两头发情期的公牛打架,牛角撞得乒乓直响,碰出一粒粒火星,其他人用锣鼓、火药枪劝架都无济于事,泽龙康徒手上去,不轻不重地喝一声,斗红了眼的公牛竟然平息了怒气,乖乖地各自分开吃青草去了。别人劁猪,猪的咆哮声能把竹楼震塌;泽龙康劁猪,好像在给猪搔痒,性子再烈的猪在他手掌的抚摸下,舒坦得直哼哼,任凭他把自己的肚皮割开……

他尹长庚也无数次产生过这样的感受,待在泽龙康身边,自己的情绪便会自然而然受到感染,紊乱的心情会立刻平静下来,刚才还困扰心境的种种尘世间的风雨波澜会立刻失重,变得没有什么分量。也许他和他前世注定有翁婿缘分,不然为何有如此的心灵感应呢?

他久久凝视着泽龙康,希望自己的眼光像干燥的海绵,能将对方身上骁勇的气质吸收过来,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泽龙康作为这次成丁礼仪式的主持人,站在人群中。他裸露着紫铜色的上身,虽年近六旬,仍肌肉饱满;腰间系着一块斑斓豹皮,钱状斑环闪动着幽深的光泽。此刻,他将右手举到眉际,停顿了两秒钟,猛地在空中劈出一道弧形。

立刻,七支猎枪黑森森的枪管刺破蓝天,山谷爆响起排枪声,震得斑岛河微微颤抖,半空中飘起一朵朵乳白色的刺鼻的硝烟。随即,芒锣和象脚鼓也敲响了。

古老的乐器奏出古老的节奏和旋律,那么深沉,那么悠远,那么荒凉,如泣如诉,像在唱一支古老的悲歌。他合着鼓的节拍,将竹篙在河底鹅卵石间点点戳戳。竹筏冲开水浪,驶向神秘莫测的对岸。

他满以为,泽龙康见他来求婚,定会高兴得跳起来,起码也会满脸笑容地欣然点头。条件优劣是明摆着的:他尹长庚是公办教师、国家干部,拿工资吃皇粮旱涝保收;又是从大城市上海来的,有文化,相貌也不比影星差多少。卡珊嘛,农村户口,普通的古宗姑娘。他娶她,好比王子爱上牧羊女。

但当他把求婚的蜡条递上去时,泽龙康脸上慈祥的笑容霎时凝结了,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眼光,就像牲口贩子在相马,刺得他浑身不自在。

“怎么啦,泽龙康?我可是真心实意的。”

老头沉思了一会儿,抓起竹榻上那对蜡条塞还他手里:“长庚,谢谢你看得起我女儿。我女儿没福气,高攀不上。”

“这……泽龙康,你莫不是嫌我礼品少?我晓得,按规矩,我还该带一只公鸡、一包烟草、一袋槟榔。可我没有烟草槟榔,养的几只鸡也都瘟死了。我以后想办法补你。”

泽龙康坐在火塘首席的竹榻上,用长满茧皮的手指从熊熊燃烧的火塘里夹起一块通红的火炭,埋着头咕噜咕噜咂巴着水烟筒。

“你莫不是想要彩礼?我给,我用工资去买。我按规矩给你一头带犁轭的牯子牛。”

泽龙康厚实的嘴唇咧开了,像泡在水里的河蚌,牵动着双颊的肌肉和额上的横川字纹路,爽朗地笑了:“我不卖女儿,就是卖,也没那么贱。”

“你是觉得我配不上卡珊?”

“我眼还没有瞎呢。”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你想让我举行古宗婚礼吗?我答应。你想叫我在婚礼上穿古宗服装吗?我答应。你想叫我按古宗规矩新姑爷上门三年吗?我还巴不得呢!”

泽龙康只是摇头。

“你认为卡珊还小,不想嫁吗?”

“酒越藏越香,女儿越养越臭。”

“泽龙康,平时你豁达豪爽,今天怎么变得狗肚鸡肠了?究竟为啥不答应,你直说了嘛。”

“孩子,我早盼着你在戛蛮成个家。你要娶卡珊,我也蛮高兴的。求婚的礼品,一对蜡条我也不嫌少,金银珠宝我不嫌多。你没有牛作聘礼,我可以倒送给你两头。你没有房子,我给你盖新的。你上门来我欢迎,你分家住我高兴。古宗婚礼当然好,汉族婚礼也不错。你穿不惯古宗衣裳,你尽管穿汉装。”

“那你……”

“你要真看中卡珊,我只要你做一件事,行我们古宗的成丁礼。”

哈哈,他忍俊不禁了。古怪的老头提出了古怪的问题。成丁礼,顾名思义,就是通过某种仪式,社会承认你是个成年人了,从此你便有权参与寨子里的公共事务,有权婚配,积聚财富,生儿育女。这是人生的质变、生活的转折点,也是向天真烂漫的青少年时代的告别典礼。一般来说,古宗男子十六岁举行成丁礼。十六岁,是幻想与勇气鼎盛的年华。而他尹长庚,今年已满了三十二了呀!

“你疯了,泽龙康?我早就超过十六岁了,宪法都已承认我是公民了,还玩什么成丁礼?”他大声嚷嚷道。

确实,他十六岁从上海到勐养橡胶农场,后来又只身跑到这座在群山褶皱间的戛蛮当小学教员。十六年来,他尝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种种悲欢离合,他觉得自己已经成熟得快要衰老了,无论从肉体、思想、精神、心理等诸方面来衡量,他都觉得自己已是名副其实的成年男子了。

“孩子,我晓得你已满三十二了。可是,年龄并不说明问题啊。在我们古宗人眼里,没经过成丁礼,即使活到头发白,也还不是成年人,没有权娶老婆的。寨子西头那位梭柄,你认识他的,他是水牛犄死老虎那年生的,怕有五十岁了吧,不愿举行成丁礼,至今还打光棍,只配抱着被子睡;还有赛格亚,当年他在森林里只待了四天就逃回来了,你瞧他那张老脸,像晒瘪的土豆,可寨子里剽牛分肉,也没他的份,他不算成年男人。”

“我是汉族。”

“可你想做古宗人女婿。”

“旧风俗应当改一改了。”

“孩子,古宗人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这……”

“回去吧,孩子。”泽龙康将他送去的那对求婚蜡条递还给他,“将来有机会找个汉族姑娘去。我早就看出来啦,你没这点勇气,也没这点胆量的。”

“胡说。”他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感情一冲动,不再考虑什么后果,脱口而出,“就按你说的,我举行成丁礼。”

“当真?你不后悔?”

“我以盐巴辣子起誓。”

“莫急。孩子,快朝脚后跟吐口水,把你的誓言收回去。我给你三天时间,你再仔细想想。想成熟了,你再来回答我。我跟你担保,三天之内,即使天神罗穆来做媒,我也不会把卡珊许给别人的。”泽龙康微笑着说。

竹筏压碎一个旋涡,越过河心。

黄昏的河谷地显得异常闷热。孔雀、白鹇和以喜欢炎热著称的太阳鸟,此刻也颉颃升腾,飞到山峰纳凉去了。河里的缅瓜鱼、气泡鱼和墨绿色的水蛇耐不住高温,漂浮到水面,仰着头贪婪地呼吸着。只有鹭鸶在热浪中翱翔,像片白云悄然无声地飘落下来,长喙猛地扎进水去,夹起肥胖的缅瓜鱼、球儿似的气泡鱼和被炎热折磨得行动笨拙的水蛇,可怜的被害者在半空吱吱地惨叫着。

他心里烦躁,浑身燠热得难受,伸手去解颈下的扣子,却只摸到莲花形的银饰。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改了装:缠着黑头帕,身穿染成靛蓝的土麻布斜襟衫,腋窝缀着五彩璎珞,一副地道的古宗人装束。他不习惯穿古宗的衣裳,干脆脱掉,光着膀子撑篙。

竹筏被湍急的河水漂向下游。岸上的芒锣声和象脚鼓声停了,只有猎犬黄虎在木河沙脚边蹿来跳去,兴奋地狂吠着,扑咬大团大团的硝烟。不一会儿,狗吠声也停止了,山谷死一般沉寂。那送行的人们沿着牛毛细路爬向坐落在山梁的寨子。他一面撑动竹篙,一面目送着他们。突然他发现,卡珊不见了。他没注意她是啥时候离开人群的。他觉得有点抱歉,他总是在一瞬间把她给遗忘了。

“嗬嚯咿——嗬嚯咿——”

风飘来粗犷的带着野性的呼叫。他循声望去,哦,卡珊已登上斋房了。

这是盖在河岸缓坡上的一幢精巧结实的小竹楼,是专门给隔河相望、翘首以待的未婚妻住的。按照古宗的规矩,他举行成丁礼,卡珊必须整整十天待在斋房里,足不出户,苦心志守等待他成功回来。此刻,卡珊头戴缀满圆形、菱形和多边形银饰的扁帽,身穿红衫,腰系超短百褶麻裙。红衫在青山绿水间分外醒目。她倚在阳台的栏杆上,拼命朝他挥手。他感觉到她含情脉脉的眼光。

用古宗人的眼光看,卡珊长得很美。内地汉族欣赏高挑纤细的女性,总用杨柳腰、樱桃嘴来形容女性的美貌。古宗人对女性的审美观截然不同。“长得像六十公斤的小伢猪”,这似乎是对一个姑娘最高的褒奖。弱不禁风的女人在西双版纳热带丛林里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冬瓜腰好到深箐挑水,浑厚的双肩好从山里背柴,矮墩墩的身材好割谷好爬坡。卡珊就是戛蛮寨标准的美人,凹眼高鼻,脸蛋黑里透红。

他是为了她才来参加成丁礼的。他苦涩地笑了,把竹筏划得快些。

他曾千百次地问过自己,他和卡珊的关系究竟算不算爱情?这成了一道无法解答的难题。他不讨厌她,可以说还有点喜欢她。但离开她,他没有刻骨铭心的思念;见了面,也没有欣喜如狂的激动。

半年前,他和她还是一般的师生关系。戛蛮小学过去有个年轻貌美的女教师,后来在县城找了个丈夫,调走了。一般来说,山寨的女教师,不会是“永久牌”,都是“飞鸽牌”。卡珊读到四年级便因没有教师而辍学。隔了四年,他尹长庚来戛蛮教书,那时,她虽说还戴着红领巾,但已是豆蔻年华的大姑娘了。他开始只觉得这个女学生学习用功,温柔听话,很愿意和老师亲近。

清晨,他喜欢睡个回笼觉,她总是早早便到学校来了,在木格窗棂外,将一朵朵带着露水的野花扔在他脸上,他被温柔的花瓣和芬芳的香味弄醒后,她就娇嗔地嚷道:“老师还睡懒觉,不害羞。再不起来,我就把米线喂鸡啦。”她几乎每天都要给他带点好吃的来,麻辣米线、糯米粑粑、白糖果羹、煮青苞谷。实在没啥吃的了,她就会塞给他一只熟鸡蛋,鸡蛋总是热的,带着她的手温。在这贫穷的山寨,实在是珍贵的营养补偿。

他到山溪洗衣服和被子,她瞧见了,就主动来帮忙,她总是固执地不让他使用肥皂和洗衣粉,非要用她上山采来的野皂荚。这是种奶黄色的野果,浆很浓,洗出来的衣裳不但干净,还带着一股山野的清香,经久不衰。他当然也待她不错,常送些玻璃纽扣、塑料发卡、珐琅胸针这类从上海捎来的小玩意儿给她,因为她阿爸泽龙康是个在戛蛮寨极有威信的人物,他身居异族山寨,总得找牢靠的“根据地”。

她毕业后,劳动之余,还经常到学校来,帮他喂鸡,收拾房间,整理小菜园,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来翻阅学校订的画报杂志。她特别喜欢看画报上登出来的那些现代建筑,每看到一幢摩天楼,总要数清楚一共有几层,然后惊奇得直咂舌头。她还常缠着他讲花花绿绿的上海,对上海妇女的衣着服饰表现出极大兴趣。作为交换,她也给他讲戛蛮寨新鲜有趣的事。整个戛蛮小学只有他一个老师,她来,无疑能减去他一些寂寞,带来快乐。但他从来没有对她抱有过非分之想,这种正常的师生情谊规规矩矩地保持了好几年。只是半年前一个偶然的洗头事件,才使他们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那天放学后,娃娃都回家了,他烧了一盆热水,刚想洗个头,卡珊来了。他招呼说:“快去看吧,新来的《连环画报》,在我书桌上呢。”

她好像没听见,挽起袖子,夺过他手中的香皂说:“老师,我来帮你洗吧,你不是说上海有女理发师,还给男人洗头的吗?”

他笑着应允了。

他长着一头天然鬈发,她帮他洗干净后,让他坐在板凳上,一面用毛巾给他擦干头发,一面说:“老师,你头发长得弯弯曲曲,真好看。”

“喜欢吗?卖给你算了。”

“我们古宗姑娘,怕买不起。”

“……”

不知什么时候,她把毛巾扔了,用手给他擦头发,这头发好像永远擦不干了。他感觉到她的动作越来越轻柔,这已不是在擦,而是在抚摸了。她用手指缠绕他的头发,一圈一圈又一圈。他只觉得一种缠绵的柔情从头顶灌进心田。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她的眼睛像两粒野火,充满了无法抵御的女性的魅力。他一冲动,捏住她的手。她妩媚一笑,挣脱了:

“你看,太阳在笑我们呢。月亮不会笑的。老师,您一个人睡学校,心里苦。你到我家来吧,我给你唱很甜的山歌。”

她已不再是他的学生。她要成为他的情人。

她走后,他狂乱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感情也具有热胀冷缩的物理性能。冷静下来一想,这事太荒唐。他晓得,夜里跑去找她,将意味着什么。古宗人的风俗与汉人不同,姑娘成年后,可以在竹楼靠近晒台的角隅用篾巴隔出一个小间,夜里接待情人。父母当然不会不晓得女儿的行为,但装聋作哑,从来不去干涉。按古宗人风俗,似乎自己的女儿能招来小伙子,父母的脸面就有光彩。一朵鲜花会引来蜂儿蝶儿,一堆牛屎却无人理睬。只要他去了,她就会成为他事实上的妻子。但结婚对男人来说,就像鸟儿剪断了翅膀,他一辈子将待在戛蛮了。他的子孙后代也要永远留在戛蛮寨了,没有现代文明,孩子唯一的玩具就是用肮脏的泥巴捏小猴……想到这些,他不寒而栗,已快达到沸点的热情直线降到冰点。整整拖了三个月,他没有去找过她。要是没有三个月后发生的那场感情危机,他和卡珊的关系也许永远不会有突破性的进展,就像胎儿来不及分娩就窒息在母腹中。

一切都是命运,他叹了口气。

咚的一声,竹筏触到鹅卵石了。他跳上岸,用长刀在沙砾上凿了个洞,埋了根木桩,把竹筏拴结实了。

走到树林边,他又回头望了一眼,对岸那小红点仍很耀眼。他朝那个小红点挥了挥手,转身迈着沉重的步履,钻进林子。开始了,古老的成丁礼。

他不敢到密林深处去,他害怕那儿的野兽。他在紧靠河岸的森林边缘地带徘徊着。这儿林子浅,尽管也见不到人影,地上也有梅花形的野兽脚印,但是,还能隐隐约约看见废弃的捕象陷阱、淘金者留下的篝火灰烬、烂掉的窝棚,以及埋藏在草莽中只有猎手才能行走的羊肠小径。这是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痕迹。哪怕仅仅是痕迹,也在他心里产生一种亲切感,总比踏脚在原始的土地上要好些。

他上岸时,已夕阳西下。这时,夜幕降临,绿色的霞光倏然消失。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稠。在这黑白交替、阴阳交错的时候,森林更加骚动不安。暮归的鸦群,在树冠间高声聒噪,像是在诅咒白天死亡。猫头鹰兴奋地长号着,欢迎黑夜的诞生。远方传来豹子哀伤的号叫,这畜生大约不走运,白天没逮着马鹿,饿疯了。他倒没觉得很饿,中午那顿饭他吞下去一只大阉鸡,可以坚持到明天。当务之急是要找一个安全可靠的栖身之地。

他想找个石洞,寻觅半天,在一座石山的山脚下发现一个洞口,里面黑黝黝的,看不清深浅,洞里还飘出一股刺鼻的腥味。会不会是熊窝?虎巢?蟒蛇洞?他不敢贸然进去了,退到一片稀疏的树林里,找了一棵扁形的大树,树的根部呈小小的扇形,好歹算是个依托。他捡了些枯枝败叶,想烧堆篝火。火能驱寒,还能吓唬野兽。不知是夜露打湿了燧石,还是火绒出了毛病,燧石打得手都酸疼了,还点不着火。他想起木河沙曾教过他的土办法,用燧石擦擦鼻翼间的油腻,能驱潮。他试了一下,果然管用,燧石吱吱响着,爆出一长串火星。火终于烧着了,他疲倦地背靠在树上。

也许人的成长,都是要通过一定的礼仪来表现的。据他所知,许多民族都有跟古宗人类似的成丁礼。傣族男孩长到十一二岁,都要进缅寺当小和尚,几年后还俗,才会为社会所接纳。布朗族男青年要用针、醋和苦艾在手臂和大腿上文身,才准恋爱。纳西族少年少女在十五岁左右要举行“穿裤”和“穿裙子”的仪式。基诺族的成丁礼古朴而隆重,剽牛、跳舞、喝酒,全寨男女老少欢聚庆贺,由德高望重的老人赠送给前来举行成丁礼的青年全套农具,经过这个仪式的男子,才能穿上标志着村社社员的衣服。这种衣服绣有象征月亮的花徽,并佩戴绣有月亮和几何花纹的筒帕,有了这些衣饰才能取得结婚成家的权利……

这些礼仪都是有趣的,起码是可以忍受的,他想,哪个民族都比不上古宗人的成丁礼那样原始、粗犷而又严格。古宗人,这真是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的人数很少,只聚居在几十个星罗棋布于戛洛山区的村寨里。古宗人没有自己的文字,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但应归于什么语支,语言学家至今尚无结论。有些民族学家认为古宗人是中国古代西北羌族的后裔,有的认为是彝族的支脉,有的认为与哈尼族同宗,有的认为已衍变成独立的民族,甚至有人认为古宗人渊出汉族是古代百越的变异。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古宗人顽强地保留着自己的风俗习惯,特别重视人的强悍的体魄。活该他倒霉,谁叫他要做古宗人的女婿呢。

一只小动物从篝火边蹿过,把灌木林撞得咔啦响,吓得他赶紧抄起猎枪,小东西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四周又变得一片沉寂。夜的恐怖越来越浓,火焰把半片林子照得通红,更衬出树林深处的黑来,像一团无法化开的墨。黑色的夜,阴凉的气息,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他产生了一种不可言状的孤独感和恐惧感,紧张得快要窒息了。他总觉得黑暗中潜伏着凶恶的猛兽,正磨着尖牙利齿,随时会向他扑过来;还有鬼魂,虽然是不存在的,但万一真有呢……他把背紧紧地贴在树干上,恨不得自己的身体与大树融为一体。现在要是有一条忠诚的猎狗做伴,该有多好啊,他想,狗是人类的朋友,特别对于身处危险的孤独者来说更是如此。

想到狗,他的脑子里就出现了黄虎,又联想到它的主人木河沙。木河沙长得虎背熊腰,高颧骨宽下巴,看上去十分剽悍,是戛蛮寨的“诺玛”,即青年组织的首领。“诺玛”不但威信高,还很有点实权,外寨男青年来串姑娘,首先要得到本寨“诺玛”的同意;本寨男青年到外寨串姑娘,也须事先报告“诺玛”。小伙子争风吃醋时,由“诺玛”出面调解。“诺玛”会帮助本寨男青年抢婚,负责婚礼中的傧相仪式。古宗人的“诺玛”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木河沙之所以能当上戛蛮寨的“诺玛”,除了有副好身坯外,主要靠成丁礼时猎取了秃鹫、豺狗和蟒蛇。这是个很傲慢的家伙,谁也瞧不起,只佩服泽龙康。因为泽龙康年轻时举行成丁礼,猎取了秃鹫、豺狗和鳄鱼。鳄鱼比蟒蛇凶猛,猎物的价值也高出一筹。木河沙和黄虎,莽汉养恶狗,真是天生的一对。在他尹长庚来戛蛮教书的头一年,泽龙康那头遐迩闻名的猛犬大花狗老死了,戛蛮寨再也找不出像样的猎狗。寨子里的草狗倒是不少,黑白花黄,还有绛紫色的,每家都养着一两条,但不是蠢笨无比,就是短腿体肥。全寨没有一条善于撵山狩猎的好狗,这对于热衷于打猎的古宗人来说,是多么败兴的事啊。

木河沙用一只熊胆作交换,从边防哨所那位军犬员手里把一条军犬牵到戛蛮,关进狗窝,然后把寨子里一条硕壮的母狗也赶进去。不知是军犬像军人一样受“不调戏妇女”这条纪律的约束,还是它相不中这条甜腻腻的母狗,总之,只听得狗窝里一声惨叫,那条可怜的母狗已倒在血泊中。木河沙咬咬牙,又赶进去一条白母狗,照样脖子被咬断了。寨子里那些老人都纷纷来劝木河沙:“孩子,别胡闹了,大军的狗是神种,就像天上的鹰,是不会和鸡配对的。”他尹长庚站在人群中看热闹,也觉得木河沙太过分了,简直是涂炭生灵。唯独泽龙康悲悯地朝堆在地上的母狗尸体行了个合十礼说:“罗穆保佑,它们就会转生的。咬死几条母狗,将来生的狗崽就会有几条命。”木河沙发疯似的朝那几个企图阻止他这样做的老人嚷道:“请走开点,我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乱嚼牙巴骨。我对天神罗穆发誓,我木河沙会赔你们狗的。卖掉房子卖掉牛,也会赔你们的。”第七条被塞进血淋淋的狗窝的,是一条情窦初开的黄母狗。不知是军犬由于嗜杀太多感到厌倦了,还是黄母狗特别温柔,终于,狗窝里粗暴的嗥叫声变成亲昵的嬉戏。神种不神了。

没有多久,黄母狗产下黄虎。这畜生果然不负主人的厚望,长得像头牛犊,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褐色花纹,腰肢纤细,尾巴永远卷得像菊花那么紧,十分威武漂亮。它不愧是军犬的后裔,凶猛无比。有一次寨子里猎到头华南虎,剥下斑斓的虎皮钉在谷仓的墙壁上,寨子里所有的狗远远闻到虎的血腥味,都吓得夹起尾巴哀号而逃。唯独黄虎冲上去叼那条铁鞭似的虎尾。它总是不声不响地逼近猎物,猛地扑上去,张口就咬。那些来戛蛮拈花惹草但又得不到木河沙首肯的外寨小伙子,都背地里咒骂黄虎是恶魔投的胎。这畜生确实比主人更野蛮,更霸道。寨子里所有的公狗都怕它,所有的母狗都向它献媚讨好。要是有哪条公狗胆敢追逐调戏它喜欢的母狗,那准会被它咬得遍体鳞伤。他尹长庚做梦也没想到,会和这么个人这么条狗结下冤仇。

那是他与卡珊恋爱后发生的事。那天,他到养鹿场去看割鹿茸,木河沙突然问:“尹老师,上海人不是很喜欢鹿茸吗?”

“鹿茸是名贵的补药。”

“你想要?”木河沙急切地抬起头来,“我送你一副完整的四平头鹿茸。”

“你……怎么啦?”

“我有一把银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还有几粒金砂。我还有头牯子牛。你要,我送给你,我通通送给你。”

“……”

“你把卡珊给我。尹老师,我们换吧。”

“那怎么行!”

“行的。你要串姑娘,我帮你找顶漂亮的。我是诺玛,我说话管用。你把卡珊给我。”

“你是诺玛,你可以随便挑其他姑娘。”

“姑娘再多,木河沙真正爱上心的,只有一个。我就爱卡珊一个。”

“我也爱她的。”

“不,尹老师,我晓得,你不过把她看作普通的姑娘,没有她也能活。猎人的眼睛是不会看错的,你更喜欢嫩竹一样的汉族姑娘。”

“不管怎么说,卡珊不是我的私有财产,怎么能随便换给你呢?真是荒唐!”

木河沙奔过去,隔着栅栏揪住他的衣领,摇晃着:“她不理我,我心里苦。我吃饭不香,睡觉不甜,尹老师,我求你了,把卡珊给我!”

“你放开。你自己去找她好了。”

“她被你迷住了,她不听我的。”

“你既然爱他,就要尊重她的选择。”

“鱼不游到河里,就游到海里。你离开他,她就会跟我好的,我晓得。”

他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剽牛时,木河沙总像头暴怒的豹子,头一个扑上去,用长刀在活牛身上剜下一大块血淋淋的肉,扔进卡珊的黑麻裙。怪不得卡珊家园子背后那片木瓜林里,悠扬的琴声会从日落响到黎明。怪不得这段时间木河沙见到他脸色总是冷冰冰的,说话总是很火暴。情敌都是疯子。空旷的养鹿场只有他和这位痛苦得快失去理智的家伙。这家伙能空手扳倒一头长着琥珀角架的大公鹿。还有那条黄虎,它对主人绝对忠诚,是不会站错队的。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他奋力扳开木河沙痉挛的手指,说声:“你有魄力,自己找她说去。”转身便走。

“噢嚯——”

他听见木河沙轻声吆喝了一下,还没等他明白是怎么回事,背部遭到猛烈推击,卧倒在地。他仄过脑袋一看,是黄虎,从一人多高的栅栏腾空而过,踩在它的背上,狗嘴里那股热烘烘的气流灌进他的衣领。他拼命想翻身,但那畜生力气很大,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别动。它会咬死你的。”木河沙跨出栅栏门,站在他面前说。

也许是为了证明主人的话,黄虎伸出鲜红的舌头,在他后颈上来回舔着,他后脑勺的头发都给狗的唾液弄湿了,有股特别的腥味。

“把狗叫开,木河沙,你想当杀人犯哪!”他气急败坏地嚷道。

“是的,我想杀。”木河沙腮帮上的肌肉一条条凸现出来,眼睛里透出一股凶光,咬牙切齿地说,“要是你换成古宗汉子,我会把两把长刀掷在地上,让你先挑一把的。但你不是,你是老师。我……”木河沙奇怪地哽咽了一下,神情一下子变得颓丧,“……下不了手。可我也不能听任你用毒箭来刺我的心呀!”木河沙脸上又恢复了那股凶狠劲,继续说道,“今天,尹老师,我把话给你挑明喽,不准你再去找卡珊。我叫黄虎跟着你。要是你敢去找她,它会咬断你的手,咬断你的脚,咬断你的脖子!”

一声呼哨,黄虎跳开了。他爬起来,顾不上掸去衣裤的尘土,狼狈地离开了养鹿场。

木河沙说到做到,一连七天,黄虎守在学校门口祭神用的木台上。他想到寨子去,它就会跳到他面前,气势汹汹地逼近他,呜呜低声号叫着;夜里他想摸到卡珊闺房去,它那对蓝幽幽的狗眼就会挡住他的道。他完全丧失了行动自由。他用砖头砸,用棍棒敲,用柴刀砍,都无济于事。它躲闪的动作快得像疾风,你能把风给打倒了?他自己反而被咬伤了手腕。有一次他把磷化锌老鼠药拌在一坨香喷喷的牛肉里,扔在它面前,它嗅嗅就走开了,倒是卡珊那条小花狗嘴馋,代它做了牺牲品。他瞧着它油光水滑的狗身子,一次又一次在想象中把它杀掉。如果意念可以杀狗,它即使真的有七条命,也早就给他杀绝了。可惜想象不能成为现实。它雄赳赳地蹲在他面前,像一堵活动的墙,结实得连缝隙都没有。他成了真正的囚犯。他苦思冥想了三天,终于有了打破封锁的主意。这畜生准确地执行着主人的命令:只是阻止他和卡珊接近;只要他不试图反抗,它就与他和平共处。

这天,他在它身旁耐心地坐了一下午,坐得它狗神经都麻痹了。然后,他伸出手来,大胆地触摸黄虎的腰。黄虎挪了挪身体,但没有跳开。试探成功,他一阵狂喜,便进一步把整个手掌都搭在狗臀上。这部位很保险,万一它误解了他的友善,回头来咬,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把手抽回来。它没动,默认了。他的手在它的腰和臀之间轻轻抚摸着。他深信,所有的动物,包括人,都喜欢抚摸的。婴儿在母亲的抚摸下安睡;妻子在丈夫的抚摸下甜蜜地微笑;马在马夫的抚摸下不惜跑断腿;老母鸡经老太婆抚摸也会多生几个蛋。我们习惯于把抚摸称为爱抚,词性没有变,内涵却深化了。抚摸是大自然一种特殊的语言,带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专门传递信任、友谊和爱的信息。

瞧这黄虎,经他抚摸,尾巴摇得像朵花,惬意地卧躺着,冷冰冰的目光变得温和,他扩大了抚摸的范围,脊背、四肢、腹部、肚皮、脖颈,最后索性把它搂进怀里,摸它浑圆的头颅、坚挺的耳朵、肉感很强的鼻吻。他怀着隐秘的念头,抚摸得那样深情,那样轻柔,那样仔细,充满了柔情蜜意。哦,它感动了,敌意早已消融,身上的野性也荡然无存,躺在他怀里像只猫似的呜呜轻声叫唤着,他暗自得意。太极拳看上去轻飘飘软绵绵的,却能挫败重量级拳击冠军。这叫以柔克刚。

是时候了!他用自己的脸颊在黄虎毛茸茸的脑袋上摩挲了一阵,像个真正的主人似的说道:“乖乖,玩儿去吧。”然后,甩开大步,突破封锁线,径直朝寨子里卡珊的闺房走去。刚走出两步,黄虎追上来,又挡着他。他努力微微笑着,挥挥手。黄虎奇怪地甩着脑袋,抖着身子,活像刚从水里爬上来,抖落浑身的水珠,也许是在抖落他用抚摸所给予的温情吧。他感到寒心。是不是抚摸的时间太短,还欠火候?他又伸出手去,还没触摸到它的腰,它突然咆哮一声,毫不犹豫地扑上来,两只前爪搭在他的双肩,狗头顶着他的下巴,狗嘴直冲他的喉管来。要不是他退得快,后果不堪设想。他差不多被气晕了,却又无可奈何。

最后还是靠卡珊帮他摆脱了窘境。那天晚上,她到学校来找他,一听说他的委屈,立刻拉着他的手说:“走,找木河沙算账去!”

刚出校门,黄虎就蹿了上来,发出恫吓的吼叫。卡珊迎上去,用脚踢:“畜生,你敢咬,你敢咬!”黄虎鼻子上挨了两脚,被惹怒了,屈起后腿,伸直前腿,眼看就要向卡珊扑去,“哟——”木河沙从树影背后闪出身来,喝住了黄虎。畜生中止了攻击,蹲在主人脚旁。

“你有多少金子来买我?”卡珊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木河沙的鼻子说,“你竖起耳朵来听着,你有金山银山也休想买到我的心。我喜欢长庚,我不喜欢你。你死了这条心吧,你再死皮赖脸地缠我,我就告诉阿爸。”

他觉得很奇怪,像木河沙这么一条硬铮铮的汉子,在她面前,竟然会像火塘边的蜡条,立刻变软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乖乖地挨训。唉,男子汉哪!

“你还敢放狗来吓唬人!猪心猪肝摆着卖,人心人肝各自带,阿爸怎么早没看出你是个黑心肝的坏家伙呢?没有长庚的主意,没有阿爸的保荐,你能当上养鹿场长吗?割了谷子,拆掉田棚,忘恩负义的家伙。”她越骂越来气,顺手捡起一根树棍,朝黄虎劈头盖脸地抽去,“你有胆量,叫它来咬死我,叫它来咬死我!”

黄虎跳起来,一口咬住树棍,再不松口。

卡珊使劲想夺回树棍,但夺不回,勃然大怒:“好哇,你果然敢放狗来咬我!”

突然,木河沙狠狠一脚踢在黄虎的腹部:“滚!”

黄虎委屈地惨叫一声,逃进茫茫黑夜。

他尹长庚第一次见到,黄虎的尾巴耷拉下来,像条丧家犬。

从此后,黄虎再也不来监视他了,木河沙也不再来找他麻烦。但他心里明白,这家伙和这畜生已把他恨到骨髓去了。

黑暗的树丛中,有一对绿莹莹的光,像两只绿色的小灯笼,忽悠忽悠朝篝火逼来。是兽眼?是鬼火?他全身的汗毛倒竖起来,抓起猎枪,一扣扳机,轰的一声巨响,霰弹的呼啸、走兽的突奔、飞禽的尖叫,把整个森林搅得凄凄惶惶。远处还传来猛兽愤怒的吼声。他更加紧张,全身发抖,衣裳都被冷汗湿透了。他拼命往那堆篝火里添柴,想靠火的明亮和威势来为自己壮胆。火焰跳起几丈高,大树上的叶子被烤得吱吱怪叫,更增添了一种恐怖的气氛。他折腾到凌晨两点,身体疲倦得像摊稀泥,脑子还异常兴奋。

泽龙康给他三天考虑期限,仅剩下最后一天了。他想找卡珊商量,可她奇怪地失踪了,泽龙康解释说,那是为了不影响他的独立选择。两天来,众说纷纭,有的劝他去,有的劝他别去。养蜂专业户那位酒糟鼻老汉好心地告诫他说:“尹老师,原始森林里有老虎豹子,会咬人哩。大前年有个名叫谷顺山的小伙子进山搞成丁礼,半个月还不见回来,等到找着,只剩下一副白骨了。阿爸阿妈哭得死去活来,未婚妻转嫁别人了。有些古宗人都受不了这般苦,你这个细皮嫩肉的上海娃,咋挺得住?”他教的那十几个女生,也都劝他别去冒险。路蓓的母亲还悄悄跟他说:“尹老师,你喜欢古宗姑娘,我帮你介绍一个,在大队供销社当营业员,她说过,愿意嫁给没经过成丁礼的男人。她是吃国家粮的,寨子里谁也管不了她。”他被这些完全对立的意见弄得进退两难,躲在寝室里拿扑克算命,希望神灵能帮他指点迷津,可惜占了两卦又是一凶一吉。

夜里突然响起很不礼貌的擂门声。

“开门。别怕,我没带狗。”

他犹豫了一下,才拉开门闩。

木河沙绷着脸,两条又粗又黑的蚕眉拧成了疙瘩,进屋来盘地而坐,咂着呛人的老草烟,犀利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仿佛要洞穿他的五脏六腑。他知道,这家伙是为了成丁礼的事而来的。果然,木河沙瓮声瓮气地问:

“你,去,还是不去?”

毫无疑问,这家伙希望他不去,他想,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呢?他寻思了三天,确实找不出过硬的理由去为这个古宗姑娘冒生命风险。少了她,难道他尹长庚就一辈子打光棍不成?再说,木河沙也让他十分悚然。这家伙力大无穷,那双褐色的眼睛,深凹在高耸的眉骨里,像两口枯井,阴沉沉的。他不敢和这样一双眼睛对视,迎面见着宁愿拐弯绕远路。那条黄虎见到他也直流口涎。直觉告诉他,这家伙对他藏着祸心,暗伏着杀机,只是苦于没有机会罢了。卡珊如此羞辱他,他不报复才怪呢。也许有一天,他长庚上山砍柴,树上突然扔下一根套索,勒着他的脖子;他下河摸鱼,对岸丛林里突然飞来一支毒箭。十个福尔摩斯也破不了案。连悼词也不好写,死因是啥?为一个古宗女人?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冤家宜解不宜结。

“木河沙,我想来想去,觉得很对不住你。我不晓得你那么爱卡珊。你和她是青梅竹马。我挤到你们中间来算啥呢?”

“你真是一只花尾巴喜鹊,一张嘴就让人打心眼里高兴。”

“我倒不在乎什么成丁礼。我只是想,做人要讲道德,君子不夺人之所爱。你爱卡珊,我干吗要来抢呢?世界上好姑娘多得是。我决定成全你们。”

“说得好,往下说。”木河沙眯起眼说。

“说心里话,我是舍不得把她让给你的。但为了你们的幸福,我可以忍痛割爱……”

“放屁!”木河沙突然从地上蹦起来,像头发怒的狮子,手指戳着他的脑门骂道,“你别拿我当娃娃哄。你是害怕了,鸟不敢钻蛇洞,兔子不敢进狼窝,还编排些理由为自己的胆小开脱。我替你害羞。我真不明白,卡珊中了什么邪,会爱上你这么个软骨头男人。”他说最后这句话时神情悲哀,语调凄凉,活像在念一则讣告。

“我一副好心肠,你全当驴肝肺。”

“把你的好心肠喂狗,狗还嫌臭。”

“话不能那么说,我……”

“去,你要去。你不会死的,我担保。成丁礼都要死人的话,我们古宗人早就死绝了。别让人笑话你,别让人小瞧你,你是个男子汉。”

“我不懂,你为啥也叫我去。”

“我不愿意卡珊找到个胆小鬼男人。我不愿意泽龙康找个豆腐渣女婿。我不愿意戛蛮寨丢脸。我不愿意她从此抬不起头来见人。”

尽管如此,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明白木河沙为啥也要劝他来举行成丁礼。木河沙的态度确实是非常奇怪的,他望着越烧越猛的篝火想,这在感情上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按照逻辑推理,木河沙应当千方百计地阻止他来举行成丁礼,卡珊嫁不成他,也许就会改变主意,转而嫁给木河沙的。也许,这正是木河沙设下的圈套、布下的陷阱,让险恶的森林彻底解决矛盾。他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了,木河沙就能光明正大地去顶替,去填空。

真会是这样吗?他一阵战栗。漆黑的树林比先前更加恐怖十倍,每一棵树每一丛草背后,似乎都潜藏着致命的威胁。他的第六感觉变得特别丰富,总觉得木河沙就躲在附近的隐秘处,猎枪的准星、枪口和他的心窝已三点连成一线,一声爆响,他就要魂归西天了。人心比兽心更狠毒,人比野兽更可怕。野兽还能预防还能抵挡,对付人他是毫无办法的。他打开保险,把猎枪搁在大腿上,手扣着扳机,绝望地等待着……

就这样,他提心吊胆地度过了森林中的第一夜,直到天亮,绷紧的神经才松弛下来,靠着树干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但不一会儿就被噩梦吓醒。

早已淡忘的饥饿感,如今又出现了。在他三十多年的生涯中,饿得这样强烈,饿得这样难忍,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三年困难时期,他刚上小学,身体正处在发育阶段,需要大量的蛋白质和脂肪。那时,上海居民虽然说口粮没有减少,但油脂供应已降到最低标准。鸡鸭鱼肉贵得吓人,像他这样的家庭根本不敢问津。馋得他望见天上飞翔的鸽子,也会掉口水。

对他来说,这一次的饥饿感,比起三年困难时期来,毫不逊色。

在一般人看来,热带丛林里求生存,总比在戈壁沙漠、在荒野雪原求生存容易些。其实各有各的难处。热带丛林一片青葱,万物茂盛,但究竟有几种能果腹解饥的呢?他不是土生土长的古宗人,也不是知识渊博的植物学家,无法分辨出来。他挖了一只竹笋,苦得像黄连。他摘了一串形如灯笼色如玛瑙的野果,掰开一闻,有一股浓烈的鸡屎味。五颜六色的蘑菇和菌类,倒是随地可见,鲜艳得如同下雨天上海南京路上色彩缤纷的尼龙伞,但美丽的外壳下,谁是蛇蝎,谁是仙女,他认不准。树林里的飞禽走兽确实不少,但都好像有第六感觉,还没等他走近,早逃得无影无踪了。他好歹认识几种野菜,靠它们苟活了四天。那滋味真不好受。

人在饥饿的时候,最容易幻想,遍布上海街巷的大饼油条粢饭豆浆,戛蛮寨的剁生米线酸辣青椒糯米粑粑,那么诱人,越想越饿,越饿越想,恶性循环,令人不能忍受。昨天运气不错,胡乱朝树冠开了一枪,竟打下一只秃尾巴斑鸠来,遗憾的是,这只斑鸠瘦得皮包骨头,烤熟后香味比肉多得多,越吃越馋。实在饿极了,他就掏出卡珊送给他的藤蔑烟盒,一支接一支卷老草烟抽。这烟也是卡珊替他准备的,味道不错,辛辣厚实,把胃刺激得痉挛翻滚,饥饿感就被压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卡珊,他头脑里就会出现一个巨大的问号,为了这么个古宗女人来冒风险,真的值得吗?他打了个寒噤。浑蛋,你不应该产生这样的疑问的。他在心里咒骂自己。这是一种感情上的背叛,既然已经决心娶她了,就应当全心全意地去爱她。但感情是匹桀骜不驯的野马,不肯套上理智的鞍辔,哪怕是用黄金制作的鞍辔。他总是在无意识中把卡珊和另一个女人比较。要是卡珊换成她,别说饿几天,就是去闯龙潭虎穴,他也会在所不惜的。

她一笑一颦很有分寸,很有修养,带着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所特有的风韵。当年她还只是个初中毕业生,和他一起在勐养农场种橡胶时,她身上就有这种高贵的气质了。也许,这应当归功于她父母亲的遗传基因。他已记不清和她是怎么好上的,没有花前月下,也没有海誓山盟,一点不浪漫,平平常常得使人忘记了具体细节。他身体棒,能劳动,和队里湖南老工人的关系也不错;她体质差,经常生病,一到雨季脚杆就生脓疮,和别人相处也挺冷淡,喜欢一个人躺在房间里看书,还喜欢静思默想。他就经常帮她干些粗活,挑水啦,砍柴啦,舂碓啦,护着她不遭人欺负,时间久了,慢慢就产生了感情。

有时候他会这样问她:

“夏婕,你为什么跟我好?”

“你问这干啥?吃饱饭没事干了吧,真无聊!帮我去挑桶水来。”

“你说,我想听。你为什么跟我好?”

“居家过日子嘛。”

“你到底爱不爱我?”

“爱——爱——爱在心里。”

“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勤劳朴素的劳动人民本色,喜欢你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喜欢你大公无私的……”

“夏婕,我要你说心里话。”

“好吧,让我想一想。哦,你身体还不坏,待我还不错,你头发长得蛮漂亮,天生卷曲。”

他总觉得她回答得很勉强。人真是一种喜欢自我作践的动物,她越是这种态度,他就越喜欢她,还觉得自己欠她的情。

在农场里,谁不说她福气好,找到他这样的好男人。其实老百姓并不欣赏她的风韵和气质,这玩意儿在边疆农村一点吃不开,一点不值钱,那些湖南老工人背后议论起她来,总是这么两句话:瘦精干巴,好吃懒做。有一位平常跟他很知心的牛倌曾一本正经地劝过他:“长庚,别傻了,要她做啥!你想找姑娘,我给你找个傣族卜哨(傣语,即姑娘)!”他啐了牛倌一口。

想起夏婕,虽然提精神,但精神改变不了物质,照样饿得慌。他决定到大湾塘去打麂子。去年夏天他跟泽龙康来过一趟,猎到一头公麂。麂子爱到大湾塘饮水沐浴。可是埋伏在岩石后面从清晨待到中午,什么也没等来,自己倒饿得头昏眼花。他提着枪沮丧地往回走,突然,呦呦,风中飘来麂子微弱的叫声,他趴在地上凝神谛听,叫声是在蚂蚁包背后那丛密不透风的香茅草里传来的。他背着风小心翼翼地爬过去,猛地用枪管拨开草叶,嚯,草窝里蜷着一只黄麂,金黄的绒毛上还沾着母体的汗液;母麂疲乏地站着,尾巴那儿还滴着血,粉红的舌头深情地舔着小黄麂的脊背。他扣动扳机,咔嗒一声,糟糕,忘了打开保险。母麂惊慌地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立刻想衔起小黄麂逃命。眼看近在咫尺的猎物又要不翼而飞,他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勇气,猛地扑上去。母麂腾空跃起,一转眼便逃得无影无踪。小黄麂被他抓住了。

这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像兔子那么大,秀气的嘴巴,修长的腿,绒毛色泽金黄,捧在手里像捧着一只浸在雾中的太阳。

他掂了掂分量,够美美地饱餐一顿啦。刚产下的小黄麂,还是名贵的补品呢。他掏出匕首,冷冰冰的刀指向小黄麂稚嫩的脖颈。小家伙刚降临世界,还不懂得死亡,还没学会恐慌,两粒黑宝石似的瞳仁放射出稚气的光芒,好奇地瞧着他。他突然心软了,捏着匕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他不是豹子投的胎,怎能残杀无辜的小生命呢?他立刻又嘲笑自己,虚伪的怜悯,不值钱的菩萨心肠。要是此刻你掉进虎窝,老虎会发慈悲放过你吗?在这个热带丛林里,弱肉强食是最公正的法律。他饿极了,小黄麂的血与肉,能填饱他的胃;一个生命死了,另一个生命却强壮了,有力量度过成丁礼了。他要战胜严酷的大自然,就必须学会这种赤裸裸的血腥的交易。他不再犹豫,将锋利的刀刃对准小黄麂的喉管,然后闭起眼睛,用力地要抹将下去……

突然,他握刀的手背感觉到一个温热的、湿润的、柔软的东西在来回爬动,睁眼一看,小黄麂细小的舌头在舔他呢。也许是小家伙饿了,也许他的手背上有汗,咸,它舔得那么起劲,那么认真,那么贪心,像婴孩在任性地吮吸乳汁,惹得他痒酥酥的,涌起一股无端的柔情。他把匕首插回皮鞘,他晓得自己是没有力量杀死它的。他捧着它发呆。

灌木丛窸窸窣窣一阵响,母麂又回来了,站在离他七步远的草坪上,望着他手中的小黄麂,呦呦地哀鸣着。小黄麂听到了妈妈的呼唤,在他的臂弯里兴奋地挣扎着。他一只手抱紧了小黄麂,一只手卸下肩上的猎枪,打开保险,阴沉沉的枪口慢慢指向母麂的胸脯,指向一颗剧烈跳动的破碎的母性的心脏。

他的手在颤抖。

母麂,你完全可以逃走的,你应该逃走的。

母麂像尊石雕,纹丝不动。

他突然变得狂怒起来,你这个畜生也敢来嘲笑我的怯懦吗?你真的以为我不敢杀死你吗?我是个铁石心肠的男子汉!他想先打断母麂的腿,在它断气前,让它看着心爱的小黄麂怎样被割断脑袋的。他恶毒地想,他要让母麂死在悲痛与伤痛两种痛苦之中。

他开始扣扳机。

母麂流泪了,晶莹的泪漫过柔软的鼻翼,漫过黑灰的唇吻,落在草地上。它尾巴那儿还在滴着血。它已经看到了死亡的阴影。畜生,你为什么不逃呢?世界上,母亲是真正的弱者,因为她有两颗致命的心脏,一颗在她孩子身上,另一颗在她自己身上,任何一颗受到伤害,都会夺去她整个生命。也许,它晓得自己是个弱者,逃不脱死亡的厄运,与其躲在树丛里悲痛而死,还不如饮弹而亡,这样起码可以再多看一眼心爱的小黄麂。也许,它是想乞求猎手开恩,以自己的死来换取小黄麂的生。

哦,无私的母爱;哦,大自然神圣的母性。他的心在颤抖,受到了强烈的撞击。

他叹了口气,把小黄麂放回草地。小黄麂蹒跚着朝母麂走去,母麂用嘴巴叼住小黄麂的脊背,敏捷地奔入丛林。

母麂尾巴那儿还滴着血,染红了一片又一片草叶。

他颓然坐在地上。到嘴的肉飞跑了,他真是个熊包,天字第一号傻蛋。怪不得从小是同学的“憨癞疤”和“犟老头”要嘲笑你是个窝囊废,他想。

恢复高考的头一年,夏婕就考进复旦大学生物系。接到通知书那天,她欣喜若狂,他心里却闷得慌,找到种菜的“犟老头”和“憨癞疤”喝酒。

一盘炒鸡蛋,一盘花生米,一盘酸腌菜,一大瓶苞谷酒,三个男知青边喝边聊。

“长庚,听说夏婕要到复旦大学读书去了?”年轻轻脸上就起皱纹的“犟老头”问道。

“是啊,这是喜事,所以我请你们喝酒,喝杯喜酒。”他言不由衷地说。

“对她来说当然是喜事,对你就不一定了。”后脑勺上有一块钱状癞疤的“憨癞疤”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她的喜事就是我的喜事。”他闷闷地喝了一大口酒说。

“你别自欺欺人了。你放她走,明摆着的,鸡飞蛋打一场空。”“犟老头”嚼着花生米幽幽地说。

“不会的,夏婕不是那种人一走茶就凉的女人。”他说这话时,自己都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没有底气。

“一个是上海复旦的大学生,一个是边疆农场的小工人,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这关系还能维持得下去?”“憨癞疤”瞪着被酒精烧红的眼睛,说。

“三分场有个女的,考进了地区卫校,毕业出来不过是个小护士,嘿,一个学期还没学完呢,就给男朋友寄来了绝交信。”“犟老头”一面斟酒一面说。

“我……我总不能说不让她去读书吧?”他用一种征询的眼光望着两位酒友说。

“你尹长庚能拦得住她吗?”

“你不给她去读大学,等于毁了她的前程,她会记恨你一辈子的。”

“那我……”想起自己所爱的人就要远走高飞,很有可能这辈子再也回不到他身边来了,他一阵伤感,声音哽咽,说不下去了。

“长庚,你也别太难过了。来,喝酒,一醉解千愁。”“憨癞疤”替他的空酒杯里倒满酒,劝慰道,“也有可能夏婕爱你爱得发狂,舍不得离开你,就像书上所说的那样,女大学生毕业后放弃大城市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回到边疆农村,嫁给自己所爱的农民。”

“这种事,恐怕只有书本上才有。”“犟老头”撇着嘴角说。

“长庚,我敢用一百元赌你一元,就凭你们现在的关系,夏婕回到上海,马上就会把你忘得干干净净。”“憨癞疤”说。

“这个女人也太厉害了,几句甜言蜜语,你就砍柴、挑水、做饭,白白为她做了几年长工。”“犟老头”愤愤不平地说。

“话不能这么说,夏婕她待我不错的。”他喃喃自语道。

“算啦,算啦,不说这些了。你是天字第一号傻瓜,被人耍了还当是被人爱了呢。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你究竟舍不舍得她离开你?”“憨癞疤”把酒瓶里最后一点酒匀在三只空酒瓶里,直截了当地问。

“我做梦都想跟她在一起。”

“那你就去吃她一盘,攻破最后一道防线!”“犟老头”恬不知耻地说道。

“像夏婕这样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女性,最重视自己的声誉了。吃她一盘,这就是最好的绳索,紧紧拴住她的心,飞到天涯海角,也能把她拉回你身边来。”“憨癞疤”也竭力怂恿道。

“不不,这样做,太不道德了。”他慌乱地摆着手说。

“道德?她讲道德吗?你长庚侍候她这么几年,她说走就走,也不跟你商量,这就道德了吗?”

“什么道德不道德的,无毒不丈夫!”

“就算付你这几年的工钱,她也该这么做。”

“她不是口口声声说爱你吗?那就不该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落实在行动上。”

“来,干了。”“犟老头”举起酒杯说。

他把一大杯酒一饮而尽,心里升腾起一股如火的激情。酒壮英雄胆,他真的踏着月色摸到夏婕的房间去了。

当他打着酒嗝走到夏捷床前时,她已入睡。破陋的屋顶漏下一束月光,正照在她的脸上,她白皙清秀的脸微笑着,唇角有一丝妩媚的笑,就像一朵沐浴在春风中的海棠花。她肯定又梦见自己坐在宽敞明亮的大学教室里了,他想。她曾告诉过他,她最幸福的时候就是梦见自己变成了大学生。他鼓起勇气,撩开了蚊帐。天气很热,她只穿着简单的睡衣,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青春的体香。他有点把持不住了,伸手去触碰她的胳膊,但他太紧张了,手颤抖着。她大概在梦中感觉到了什么,眉头微微皱起,仄着脑袋,身体蜷缩起来,搁在枕头上的手,纤指微屈,显得那样娇弱,像在乞求保护神。

他忽然惊出一身冷汗,酒醒了一大半。“我不是发过誓要保护她吗?我为什么昧着良心玷辱她,摧残她?”他吓得缩回手,退到蚊帐外。他想走,可又舍不得。“这是爱情,很自然的事情。”他试图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不不,这是兽欲!”他的良知跳出来抗议。“我爱她,我需要她,我离不开她。”“你用卑鄙的手段占有了她,你留住了她的人,能留住她的心吗?”“我想和她生生死死在一起。”“你自己在边疆农场受苦还不够,还想把你所爱的人拉来为你殉葬吗?”他的内心充满矛盾,良知和私欲在激烈斗争着。他隔着蚊帐在她的床边站了整整一夜,什么也没做成,只是望着她发呆。公鸡发出第一声啼叫,他如梦初醒,强烈的自卑感袭上心头,失去了最后的勇气,双手捂着脸,踉踉跄跄奔出房门。

几天后,夏婕离开了农场。

他希望爱情的红线永远不要扯断,可事实是无情的,他等了半年,没收到她一封信。“憨癞疤”老用嘲讽的眼光看他。“犟老头”甚至敢拍着他的脑壳说“你真是个窝囊废”。有人还谣传他是个假男人。他很后悔,也很委屈,觉得没有脸面再在农场待下去了。州教育局到农场来招募教师,充实偏僻山区小学的教学力量,他毫不犹豫地报了名,到了戛蛮寨。

“我喜欢戛蛮寨的姑娘,爱喝古宗人酿的米酒。”总有那么些人爱探究他为啥要上山的秘密,他就用这两句话来搪塞。连泽龙康都信以为真了。因为在古宗汉子心目中,姑娘和米酒是具有无穷魅力的。

母麂和小黄麂逃得无影无踪了,摇曳的灌木也停止了摆动,他两手空空,离开大湾塘。他惘然地走着,肚子已饿得麻木了,胃一阵阵痉挛,但并不觉得疼。太阳偏西时,他在一棵大青树的丫杈上找到一丛鸡素果,红皮黄芯的果子有股荔枝的香味,他剥皮吃了几颗,肚子胀得难受,屙了泡屎,大便像青苔一样绿,还夹着血丝和脓。要是把黄麂放在篝火上炙烤,吱吱冒着油花,飘着异香,皮脆肉嫩,那滋味,啧啧,绝不会比国宴上的烤乳猪差。要是你杀了它们,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没人会晓得你的残忍,而你却得到了实惠;你放了它们,没人会欣赏你的慈悲,而你却要遭罪。你活该饿死的!他诅咒自己是个废物,他觉得自己不是男子汉。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强壮的野猪,肉滚滚的后颈和脊背上,鬃毛黑得发亮,刚硬得像一支支倒插的箭。它体形颀长,胸部开阔,臀部溜圆,腰身窄细。乍一看,还真以为是只黑色的狮子。那副獠牙在上唇倔强地向外翘挺,目光凶狠,大大咧咧地走到臭水塘边,大口大口咕噜咕噜地吮吸着。本来水塘清得像一块块蓝玻璃,宁静地镶嵌在碧绿的草滩上,被它一搅,升腾起一股浑浊的黄泥浆。他望着这个粗俗的黑家伙,端着猎枪的双手像寒风中的枯叶瑟瑟发抖。

他是被饥饿逼到臭水塘来的。他顶风站在一蓬竹子背后,已守候整整一天。他希望等来一头马鹿,或一头岩羊,但命运之神偏偏送来一头野猪。

他晓得野猪的厉害。森林里流传这么一句谚语:头猪、二虎、三熊。它比熊更凶猛,比虎更残忍。它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是不会停止厮杀的。它的獠牙能掘开板结得十分坚硬的土块,将竹笋连根挖出来。它同样可以轻易地咬穿猎人的胸膛。

他害怕了,收起猎枪,想悄悄离开臭水塘,可是,难以忍受的饥饿感却攫住了他的双脚。他迫切需要野猪身上的脂肪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他侥幸地想,他在暗处,它在明处,突然袭击,铅弹洞穿它的颅骨后,它便会猝然倒毙。

他贸然举起枪瞄准。他忘了猎杀野猪应当遵守的一条山规:不能面对面地射击,而应当从侧面朝它耳根开枪。它受伤后习惯笔直攻击。

也许是老掉牙的猎枪,准星没个准;也许是他太紧张了,呼吸没有平稳,手还在颤抖。总之,霰弹偏了一寸,它的脸被打掉了一半,一大块肉耷拉在颌下,血肉模糊。它用剩下的那只眼睛,惊奇地望了望他藏身的那蓬竹子,呆了呆神,好像不相信会发生突如其来的袭击。一秒钟后,它喷出一口沾着血沫的恶气,勾着头,鬃毛笔直地耸立着,前腿蹲后腿屈,呼的一声“镖”过臭水塘,凌空扑过来。

这猎枪打一响就得填充一次火药。他手忙脚乱地端起葫芦往枪管里倒,从筒帕里抓起一撮铅弹往枪管里塞。这套动作还没完成一半,野猪就带着一股风冲到跟前,嚓喀喇,两棵竹子被撞得稀烂。他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他被猛力地撞倒在地。野猪也被竹子强大的弹力碰翻在地。他和它相距只有两米。它噜哧噜哧地喷着粗气,使劲将獠牙从戳通的竹子里拨出来,用一种同归于尽的狠毒的眼光看着他。它的后腿又微微屈起来。

他心里掠过一阵冰凉的恐怖,完了,他绝望地想,这头肮脏的蠢笨的野猪马上会给他的生命画个句号。泽龙康,你老糊涂了,是你亲手害死了你的女婿!

他就要死了,但他至死也弄不懂,泽龙康为啥这般狠心逼他到森林里来举行成丁礼,撇开私人的感情不说吧,就冲着他在边疆山寨执教七年,辛辛苦苦为戛蛮的古宗人培育后代,豁免他的成丁礼也不能说是一种奢望吧?难道说,宝贵的青春年华还不如这古老的成丁礼有价值?

戛蛮小学虽然拢共只有三十个学生,却分了四个年级,要备四套课。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自然常识,所有的课都由他一个人包教。他是校长兼炊事员,教师兼校工。谁都晓得,乡村教师是半个村长,他忙完学校里的事,还要忙寨子里的事。戛蛮寨开干部会,讨论生产也好,学习文件也好,贯彻计划生育也好,哪一次都非拉他尹长庚去参加不可。他是这个偏僻山寨唯一通汉文的人,唯一会说流利汉话的人,唯一有文化知识的人。凭良心说,戛蛮寨离开他许多事情不好办哩!上级发下来的红头文件靠他翻译、解释,工作成绩靠他写成材料向区里汇报。生产上他也是个出色的顾问。戛蛮寨过去穷得叮当响,家家户户靠鸡蛋去换火柴,竹楼上见不到一架收音机,连瓷碗都很少,用竹碗代替,姑娘连铝制的假耳环都买不起,用罐头皮自己剪……政府鼓励农民发家致富,但古宗人见识少,又过惯了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急着想富,却不知怎么才能富。泽龙康好像比谁都着急,经常带着米酒和腊肉,拉着村长高相巴,到学校来找他聊天。

高相巴是个瘦小老头,和泽龙康是老庚。庚是泛指年龄和出生时间,老庚是指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出生的朋友。按古宗人风俗,老庚比亲兄弟还亲。这风俗不但古宗人有,傣族、布朗族、爱尼族、拉祜族……几乎西南半数以上的少数民族都流行。有位民族学家解释说,这是因为这些民族都有把双胞胎视为魔鬼加以戕害的陋习,而人类天性中潜藏着同卵兄弟这样的情结,于是便把这种情结移植到同庚而生的人身上。这解释是否带有荒诞色彩,姑且别论,但泽龙康和高相巴的友情确实不一般,猎到一只松鼠都要匀一半给对方。

往往是酒过三巡,肉至半饱,这两个老头便一唱一和起来:

“长庚,你给我们摆摆谱,戛蛮寨怎样才能富哇?”

“长庚,戛蛮就是你的家,莫保守哟。”

他根据文件上看到的、报纸上读到的、广播里听到的有关发家致富的精神,大谈戛蛮应该靠山吃山,充分发挥西双版纳热带动植物优势,把副业搞上去。“你们经常上山打马鹿,森林里的马鹿被你们越打越少了,即使打到一头四平头马鹿,也才能割一次鹿茸,这多划不来。我看你们好几次逮到了活的幼鹿,都很便宜地卖给动物园了,实在可惜。你们不能办个养鹿场吗?公鹿一年就可以割一次鹿茸,母鹿能繁殖,还能熬鹿胎胶。这不太费事,多挖几只陷阱,用竹篱笆围个养鹿场,就行。”

“长庚说得有道理。”泽龙康频频点头,“说干就干,明天就动手。我看,就让木河沙当养鹿场场长,这孩子劲大。”

正是在他的建议下,戛蛮寨办起了养鹿场,现在已发展到一百多头鹿,每年光割鹿茸就创纯利两万多。家家户户还种上砂仁、紫胶、依兰香、萝芙木等亚热带经济作物。贫穷的山寨有了起色,一半人家都盖上了瓦房,古老的天空出现了鱼骨天线,姑娘们有了心爱的银首饰……过去默默无闻的戛蛮,成了自治州的生产典型。这一切,当然是戛蛮寨古宗人流血流汗干出来的,但不管怎么说,其间也凝聚着他尹长庚一分心血吧!

但泽龙康却说,如果他不举行成丁礼,就不能参与寨子里的公共事务,就不能享受成年男子的权益。这纯属谎言,他想,起码是一种托词。我那时还不晓得什么叫成丁礼,但有关戛蛮寨生产学习的一切大事,你泽龙康不都死皮赖脸地找我商量,讨我的新鲜主意?那时候,你泽龙康怎么不想想我尹长庚是个没有举行过成丁礼没有发言权的人呢?事实上,他到戛蛮七年,虽然光棍一条,却享受着有妻室儿女的男子汉所能享受的同等权益。寨子里每次剽牛,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分肉,泽龙康都要关照掌刀的:“别忘了,给尹老师送一份去。”于是,学生就给他送来最嫩的里脊肉。还有,寨子里每次进山狩猎,不管猎到马鹿还是猎到了野雉,不管他尹长庚是否去参加了,他都能分到一份野味。在古宗人社会中,这样的礼遇和殊荣,只有少数一些本领强威信高曾为集体狩猎作出杰出贡献的好猎手才有权享受的啊。

就在野猪即将扑跃的时候,突然,竹林里蹿出一条黄色身影,像支沉默的黄箭,像颗无声的流星,眨眼工夫就和野猪纠缠在一起。野猪号叫着,撕咬着,传来金属般的咬牙切齿声。一黑一黄像情侣似的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站立、旋转、跌倒、翻滚。一切都在高速运动。

他看不清那条黄色身影究竟是什么,歪倒的竹竿和凌乱的竹叶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神经极度紧张,脑子僵木,思维一空白;他下意识地抄起猎枪,机械地往枪管里装填火药和铅弹。他端起枪,指向疯狂的野猪。

“别开枪……别开枪……”

恍惚间,他听见背后树林里传来急急促促的呼喊。他的反应能力已经被恐惧销蚀了,根本弄不清这喊声的意义。猎枪在他手里像蚂蚱似的蹦跳了一下,亮起一道白色的声浪。野猪和那条黄色身影被白色的声浪冲撞在地,虽然仍在撕扭着,但动作显然迟钝了,他又第二次填充火药铅巴,刚想扣扳机,背后被人猛地搡了一把,顿时扑倒在地,猎枪摔出老远。随即,耳朵边爆响了一个如雷吼声:

“不要开枪……浑蛋,叫你不要开枪!你聋啦,浑蛋,你聋啦!”

但已经晚了,乌黑的枪管里喷出残忍的死神,无情地扑将过去。那条黄色身影似乎想挣脱野猪过于热情的搂抱,甩头扭腰,四只爪子在野猪胸口踢蹬。可野猪舍不得放开它,笨重的身躯像堵坍倒的墙把黄色身影压在下面。结实的猪蹄在空中搐动了几下,变得僵直了。

臭水塘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

他这才顾得上扭头看看是谁推了他一跤。木河沙仿佛是从天而降,怒气冲冲地站在他后面,他茫然地望着这位剽悍的古宗汉子,不知是梦境还是幻觉。

“你这个魔鬼,为什么要开枪呀!”

“我不开枪,它会扑到我身上来的。”他指着地上的死野猪说道。

“浑蛋!它已经咬住它了,它会把它咬死的。它已在这儿等了你两天了。”

“黄虎?”他心头一颤,原来那条神秘的黄色身影是黄虎,是它救了他。

这时,木河沙跑过去,掀翻了三四百斤重的死野猪。果然,被野猪压在身下的是木河沙心爱的猎犬黄虎。

它金黄的毛皮上沾满了血迹,半凝固的血上沾着一片片竹叶,背部那两条对称的褐色花纹已被弄得模糊不清了。它腹部乳黄的毛丛间有好几个弹洞,右肋被野猪的獠牙戳开了,露出白的肋骨。它死了。它的尾巴还卷得菊花那么紧。它还咬住野猪的前腿,犬牙深深地嵌进野猪的骨头。

它是为了救他才死的。也许更悲惨,它是被他射出的霰弹打死的。他知道黄虎在木河沙心目中的地位。曾有一个赶马帮的布朗汉子看中黄虎,想用一匹腾冲马跟木河沙换,木河沙也没答应。“连鞍辔都送给你,怎么样?”布朗汉子问。“你给我一匹金马银鞍我都舍不得换呢。”木河沙说。

现在,它死了。木河沙满脸哀戚,宽宽的下巴暴出一条条蚯蚓似的青筋,眼睛布满血丝,神情异常吓人。

“木河沙,对不起,我……我没看清是黄虎,我也没听清你的喊声。再说,我即使不开枪,野猪也已经咬穿了……”

木河沙什么也没说,弯下腰捧起黄虎,手掌在它的额头摩挲了一阵,抱进怀里。他的动作那么轻柔,仿佛母亲抱起熟睡的婴儿。他呆呆地面对太阳,古铜色的胸膛上铺着一层颗粒硕大的晶莹的汗珠,脸上蒙着一层痛苦的光辉,显得神圣而又庄严。黄虎的血涂在他的衣襟、脖子和胸脯上,红透了。夕阳也红透了。他提起衣裳的下摆,裹在黄虎的身上,哦,夕阳就要下山了,夜露就要起来了,他怕它着凉啊。

木河沙抱着黄虎,步履艰难地绕过臭水塘,朝班岛河方向走去。

“木河沙,我心里明白,黄虎是为了救我尹长庚而死的,我不会忘记它。我也感激你。”他追上去,跟在木河沙背后,凑着他的耳根说道。

木河沙沉默得像块石头。

出了竹林,走进一片乔木林。

“木河沙,你放心,我一定会赔你一条好猎狗的。我用一条牯子牛去换。我发誓……”

木河沙猛地回转身来,腾出一只手,把他按在一棵大树上,掐住他的脖子。他想挣扎,但木河沙的手就像熊掌那样有股蛮力。

“放开我……放开我……”他被掐痛了,掐哑了。

“饶了我,我……不是……有意打……死它的。”他被掐得透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说。

木河沙仍然在无情地加力。

他停止了徒劳的挣扎,他觉得自己脆弱的脖子马上就要被掐断了,眼珠子也要瞪出来了。

“你好生听着,”木河沙的手稍稍放松了些,从牙缝里迸出一串粗哑低沉的话来,“老子不要你赔狗。你也赔不起的。我要你记着,对卡珊好,别欺负她。她要是怀孕了别踢她的小肚子;她要是病了,别灌她凉水;你要是喝醉了,别揪她的头发。她是个好姑娘,她糊涂了,才想嫁给你的。以后她会变老的,也会变丑的,再鲜的花也会变枯的。记住,别抛弃她。我发誓,你要是欺负她,我就这样活活拧断你的脖子,就像扭断一根老茄子!”木河沙说完,狠狠一扭脸,抱着黄虎走了。

他瘫软在地,抚摸着被勒出血痕的脖颈,呆呆地望着木河沙渐远的背影。木河沙伛着背,弯着腰,像一株被霜打蔫的小草,终于被越来越浓重的暮霭吞没了。

哦,古宗汉子,你完全可以看着我被野猪撕成碎片。你没有杀人,你没有沾血,你还是清清白白的。是自然界的暴力消灭了我。你不用担心遭到什么谴责。这里没有什么证人,也没有法律,只有一种原始的生存意识。我死了,你就没了情敌,就能得到你所爱的人。可是,你却没有这么做,这完全违背了人的自私的天性,他想。木河沙说,黄虎已在这儿等了他两天,这么说来,他们救他,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是一种预先设想好的相助。哦,古宗汉子,救一个情敌,这需要多么宽广的心胸,需要多么浓厚的爱情!难道说,卡珊真的这么值得爱吗?他过去对卡珊的估价真的错了吗?他思考着,得不出明确的结论。

急雨打在干燥的树叶、草丛、泥地里,溅起一股浑浊呛鼻的土腥味。乳黄色的热腾腾的蒸气从雨粒中挣扎飘忽,把群山、树林、沼泽、湖泊、河流、田野、天穹搅得混沌一片。他躲在海芋叶下。巨大的翠绿透明的海芋叶像把天然的雨伞,为他遮风挡雨。

成丁礼已进入第五天,他的心情像这阴霾的天气,变得越来越坏。虽然猎杀了野猪,但他仍觉得自己的生命吊在刀尖上,随时有可能被严酷的大自然割断。神秘莫测的原始森林里,比野猪更凶残更狡猾的猛兽有的是。就在昨天夜里,他无意中和一群野象遭遇上,那头凶猛的独牙象朝他追来,近在咫尺,他已闻到象鼻子里喷出来的那股热烘烘的气流,细雨般湿润,腥臊难闻;要不是他跑起泽龙康教他的“&”形迷魂圈,要不是最后他急中生智从陡坡上滚下去,他早就被象蹄踩成肉泥了。

掐头去尾,还有整整五天哪!五天时间,假如是在风景名胜地区蜜月旅行,一晃就过去了。在这儿,时间被拉长了,时间是苦涩的。每时每刻,都有一种危险迫在眉睫的感觉,充满了疑虑、恐惧和焦躁。每一分钟都是那么难熬,那么折磨人。

雨打在海芋叶上,像擂动千百根鼓槌,震得他耳膜发疼。他虾米似的缩起身体。雨越下越大,树枝和草叶迸溅出水珠,把他全身打得精湿。他仍然徒劳地顶着海芋叶。阴沉的天,蛮横的风,暴虐的雨,冰凉的水雾,很快浇灭了大地的热气,树林中寒意料峭,太阳鸟脑袋埋进翅膀,发出绝望的哀鸣。他也冷得簌簌发抖。时近中午,弩箭似的细长尖利的闪电终于刺穿厚厚的云层。闷沉的雷声像千百面象脚鼓在擂响。慢慢地,雷声越来越脆,闪电越来越骤。每一道闪电都把阴暗的森林照得雪亮——如同死人的脸色那样苍白,那样令人恐惧。骇人的热带暴雨中,一只色彩斑斓的华南虎,被闪电和惊雷追逐着,嗷嗷惨叫,朝丛林深处奔逃。几只飞禽被雷声震昏,从树枝跌落下来。前年戛蛮八头牯子牛在山坡全被雷电击毙,十六只牛角烧成焦炭。

他紧张地注视着天空,注视这游移不定的闪电,心里油然产生一股怨恚。他不是恨夏婕的无情,而是恨她三个月前突然在戛蛮出现,像一种高效催化剂,促使他和卡珊相好;要是没有那场感情危机,说不定他现在和卡珊还是正常的师生关系。当然也绝不会有这血淋淋的成丁礼了。

那天他在菜地栽完两畦丝瓜秧,刚回到学校,就闻到院子里有股陌生的气味。谁来了?

他寝室的门半开着,走上台阶,那股奇异的气味直冲鼻孔,那么陌生,似乎又那么熟悉。淡淡的茉莉香水,清清的玫瑰香粉,浓浓的金刚石发乳,用高级牙膏刷过嘴后甜甜的呼吸,身体娇弱者才有的细汗,混合成一股特殊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他使劲搔脑壳,这才唤醒沉睡的记忆。没错,是大都市所特有的气味。久违了。推开门,一眼就看见写字桌旁侧身坐着一个女人,烫着长波浪头发,穿着束腰的猎装,听见响动,站起来扭过身。窗棂投来一束晚霞照亮了她。瘦削的双肩,轻盈的身姿,苍白的面容,清澈的双眸,眉心间一粒显眼的黑痣。

她?他使劲地揉揉眼睛。夏婕!

夏婕已是硕士研究生,这次到西双版纳来收集热带植物的资料和标本,准备撰写硕士论文。她说,她在县教委打听到他在戛蛮,专程来看望他。当然,戛蛮周围的热带雨林对她也有极大的吸引力。

他曾作过无数次设想,将来一旦和夏婕见面,一定要痛痛快快地臭骂她一顿,或者朝她扔去一个冷漠的眼光,一声轻蔑的冷笑。他以为自己已经把她恨之入骨了,把她彻底遗忘了。可是真的见面了,她只说了句是专程来看望他的,他就感动得差点淌眼泪。感情已经凝结下来,就像壶底的水碱,用时间这把刀也很难刮掉的。

他把寝室腾出来让给她睡,自己搬到教室去住。他照顾她的起居饮食,陪她到森林里考察。他很卖力,帮她卷皮尺、插标杆、测定地形;像猿猴似的爬上高高的望天树,给她丈量长度;在各种层次的植物间穿梭忙碌,替她采撷标本;带她到毗邻的村寨去看罕见的油瓜树和神秘果。没几天,她的两大册烫金封面的日记本里就记满了数据、公式和神秘的符号,绿色帆布包里也塞满了植物标本。她很高兴,说已有把握在这片神奇的土地——绿色的宫殿摘下皇冠。她说已为硕士论文定下题目《植物群落与生态平衡》。

他比她更高兴。

一个礼拜后,她要回去了。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早晨,他送她。走出装饰着刀斧枪戟和泥塑白象的龙巴门,他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这几天忙忙碌碌,竟连与她谈心的机会都没有。她要走了,他觉得自己应该跟她说点植物以外的话,就这样默默地平静地分离,太难堪了。

“夏婕,你这样有出息,我很高兴。我佩服你的意志,佩服你的进取精神。”

“看到你这样生活,我心里很难过。”

“鸭吃砻糠鸡吃谷,我生来就是这个命。”

“也许是环境造成的。这跟植物一样。”

“我恨我自己没有你这样的本事。”

“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你呀,已经是定型的砖了。”

“可我又不甘心。”

“别自己折磨自己了。好好地生活吧,找个妻子,生个儿子,完成做人的任务。”

他的心往下一沉,再没说一句话。她也沉默着,走到镇上。

刺耳的汽车喇叭声鸣响了,旅客纷纷上车。突然,夏婕掏出两张“大团结”,塞在他手里:“你为我忙了好几天,这是点意思。”

他像被火烙了一下,烫得缩回手来:“不不,我们是老同学,帮帮忙的。”

“拿着吧。”她极其诚恳地说,“我们出来考察,专门有请民工的费用,公家可以报销的,你客气啥呀。拿着!”

她翩然上车了,车轰然开走了。留下的是阴沉沉的雨丝,还有这茫茫的乌云。他捏着她给的两张纸币,机械地往回走。民工,多么刺耳的字眼。也许她的这一举动是出于善意,却深深地刺伤了他的心。他在她的眼里,已不再是昔日的恋人,甚至不再是曾经风雨同舟过的朋友,而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可怜虫。难道他的感情就值这么点钱吗?

他终于明白了:生活是无情的,过去的一切早已随着时间流逝得干干净净;相隔几年,他和她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心和心也越来越陌生。他沉重地在泥泞中跋涉着。

黄昏时,他回到戛蛮寨龙巴门,突然,卡珊披着蓑衣从大青树背后闪出来。这几天,他忙着陪夏婕,差不多把她给遗忘了。猛一见,他吃了一惊,她消瘦得厉害,眼睛红红的,还闪着泪花。

“你怎么啦?下雨天跑到这里来干啥?”

“老师,我从早上就在这儿等呀等。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瞎说。我不过是送她到汽车站嘛。”

“我晓得,你想跟她回上海。”

“瞎说。我是戛蛮的老师,我回上海干吗?”

“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她。”

“瞎说……”

“我不瞎说,我晓得,你喜欢她。她脸白,她衣裳漂亮,她头发和你一样弯弯曲曲,她会采一片片树叶装进包包里,她……”卡珊说着,泪水顺着鼻翼往下流。

“瞎说。我干吗要喜欢她呢?她米饭都会煮煳,她青菜都会炒黄。”

“她瘦,风都刮得倒。”

“是的。”他苦笑着说,“她糍粑没你舂得软,马鹿干巴没你烤得香。”

“她也不会酿米酒吧?也不会绣花脚套吧?”

“她笨,啥也不会。”

她笑了,显得有点高兴:“老师,我已跟阿爸说了,我要买一头奶牛来。”

“买奶牛干啥?”

“我天天挤出牛奶来,一半给你喝,一半给我洗脸。你说过的,牛奶洗脸,脸会变得白。”

“……”

“我还要攒下钱来,到上海去买漂亮的衣裳,还要买烫头发的发卡,我要把头发弄得和你一样弯弯曲曲。”

“……”

雷电逐渐自西向东移动,横卧在乌云中的蓝色闪电竖立起来,像是天空握着一柄双刃青霜剑,连连朝大地击刺。群山被雷电震得颤抖,千万棵大树在狂风中摇晃,像是大地伸出的手臂、举起的盾甲,拼命抵抗,徒劳挣扎,不让锋利的闪电刺穿它厚实的胸膛,伤及心脏。这是天与地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他站在一棵伞形的樟树下,战战兢兢地观望着。

积电云层移至他的头顶,霹雳铺天盖地朝他所站立的山峰压来。突然间,剑形的闪电不见了,天空出现一个球状闪电,像一只坠落的太阳,钻进一棵几围粗的大树里。惊天动地一声巨响,树的壮实的躯干被撕扯成两半,形成一个V字。更叫他奇怪的是,树的伤口袒露在外,一秒钟前木质还是雪白的,一眨眼变成紫红,变成深灰,随即飘来一股浓烈的木材焦煳味。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他吓坏了,下一个球状闪电会不会落到他的头顶上呢?他突然想起中学上自然课时,老师曾介绍过,站在树底下很容易遭到雷击,因为活树是导电的。古宗人有句谚语:撵猎爬上山,躲雷滚下坡。他现在正站在山顶的大树下,所处的位置极其不利。

又一道闪电,耀得他睁不开眼。他扔掉顶在头上的海芋叶,把火药葫芦揣在胸口,朝山谷奔下去。瓢泼大雨,立刻把他浇得像落汤鸡。陡坡上的山茅草,被雨珠打湿后,茎秆叶瓣像涂了层润滑油。还有藏在草丛中和灌木丛中的葛蔓青藤,像一道道绊索。他连连摔倒,顺着陡坡往下滚。幸亏有树挡着,有草叶和藤蔓可攀拉。到了谷底,他已变成一只泥猴,衣裳的纽扣全掉了,裤子被荆棘划破了好几条口子,手臂和脚杆血痕累累,手掌被锯齿形的齿苋草和鱼钩似的臭屎藤弄得皮开肉绽。右腰不知啥时候被树撞了一下,疼得直不起身来。雨还在下,山谷里聚集着一团团棉絮似的水雾,使他看不清四周的树影。他顾不得擦洗一下身上的泥浆,爬到山崖前,躲在一块突兀的怪石下,捡了根树棍急急忙忙掏枪管。枪管塞满了淤泥。

又一声霹雳,把一块裸露在陡崖上的磐石震松了,轰隆隆滚下山谷。圆形的巨大的岩石撞倒碗口粗的小树,把密不透风的灌木丛钻出一个甬道,就像掘进机在煤层打出坑道似的;山茅草被碾进土里,坡地被压榨出紫红色的泥浆,这是负伤的大地淌出来的血,携带着沙砾和石块雨水,从山脉顶端开始往下倾泻,沟沟壑壑汇集在一起,泥浆变得越来越浓稠,形成令人恐惧的泥石流。就在他躲雨的山崖前,一条棕色的蟒蛇被迫从长满苔藓的岩洞里爬出来,徒劳地在泥石流上翻滚挣扎了几下,立刻被淹没了。他艰难地在泥浆里跋涉,想离开这危险的地方。缓慢流动的泥浆虽然还不到两尺深,却十分黏脚,他就像是鱼陷进了快结冰的水里。藏在泥浆里的石块磕碰他的脚踝,他站不住,趔趔趄趄眼看就要摔倒,就两手去撑地;大地是流动的,他没法撑稳,扑倒下去。沉重的泥浆立刻掩盖他的身体。他挣扎着,想昂起头来,但泥石流没有一点浮力;大地张着血盆大口,拼命想把他吞没。小树和石头压着他的腿和背滚过去。他沉到底,手和脚已触摸到坚实的大地,但泥石流那股巨大的冲力使他没法让自己停止飘移。泥浆已糊住脸,什么都看不见,连呼吸都变得非常困难……

就在他快支持不住的时候,突然,他的手臂钩住了一棵大树;他紧紧地抱住,艰难地站起来。他已没力气爬上树去,就这样吊在树干上。脚下是一百多米宽的泥石流,顺着山谷流淌。雨还在哗哗下着,电闪雷鸣,山沟里不时传来巨石滚动和大树倾倒的声响。他深深觉得,在这博大、严酷、冷峻、恢宏的大自然面前,人的生命就像瓷器一样脆弱易碎。

那天夜里,他终于登上卡珊的闺房。夏婕走了,永远永远离开他了。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感。学校寝室,孤灯只影,四堵墙白得没有色彩,没有感情,像死人脸,寂寞而又凄凉。他还等什么?奇迹不会出现的。在夏婕眼里,他不过是个民工,地位和卡珊相差无几,他凭什么在她面前拿架子呢?床上有个古宗女人,总比打一辈子光棍强。就让子孙后代永远留在戛蛮寨好了,就让儿子玩泥巴捏的小猴好了,他只是个民工,难道还期望生个王子出来不成?卡珊虽然是个普通的古宗姑娘,但毕竟是个活生生的女性,能听他倾诉心中的烦闷,能给他青春的肉体,此刻,他迫切需要同情、安慰和理解,需要人间的温暖。

他去了,双腿沉重得像灌了铅。他站在泽龙康用金竹编织成菱形花格的篱笆前。全寨的灯都熄了,只有卡珊的闺房还透着柠檬色的灯光。竹窗里传出纺锤嗡嗡的声响。他晓得,她在等他,她一定坐在灯下搓纺锤,铜锤借着她手掌和大腿的力量,急遽地旋转起来,世界多了一根白色的线。这根线将会把他和她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他踩着楼梯一步一步往上走。没有赶幽会时通常所应该有的喜悦、欢愉、神秘,倒觉得有一种被绑赴刑场的悲壮感。门没有闩。他刚跨进一只脚,她扔下纺锤扑在他胸上。她一定用花瓣泡山泉水冲过澡,身上有股迷人的馨香。他情不自禁地搂住她。

天黑了,暴雨也停了。泥石流海潮似的退了下去,越来越浅,最后只剩下一层刚没过脚背的稀泥浆。他下了地。看看天,仍哭丧着脸,山峰背后还传来隐隐雷声。也许,这只是种间歇,一种暂时的低潮,大自然正在积蓄魔力酝酿可怕的悲剧。如果再来一场雷雨,这条山沟便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死亡的洼地”。他必须尽快离开。他踩着稀泥浆,跌跌撞撞走出山谷。

也许是潜意识在作祟,也许是黑夜容易迷路,他竟然一口气跑回班岛河边来了。

宁静的河水泛着暗蓝色的光,缓缓流动着。整个河谷沉浸在幽深的夜色中。空旷的对岸只有一星灯光在闪烁。毫无疑问,这是卡珊的斋房漏出来的灯光,那么微弱,又那么明亮,那么遥远,又那么亲近。这实在太诱人了,他朝野渡口奔去。

竹筏还拴在木桩上。

竹筏漂过班岛河,他踏上河岸结实的陆地,才舒了口气。他回到了文明世界,现在他安全了。野兽、暴雨、雷电、泥石流都变成了遥远的记忆。他踩着河滩的沙砾朝斋房走去。刚才在泥石流跋涉时,稀泥浆拔走了他一只胶鞋,现在右脚掌被棱角分明的石片硌得火烧火燎般疼。古宗人千百年来习惯于赤脚,脚底的茧皮足足有一寸厚,他们敢赤着脚踩息燃烧的火炭,敢赤着脚在荆棘上行走,他没法跟古宗人比。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斋房。

竹楼下堆满了废旧的鱼篓和渔网。

跨上一级楼梯,他突然清醒了,按照古老的规矩,在这十天成丁礼期间,他是不能回到岸上来的,更不用说进斋房了。他已庄严地发过誓。他犹豫了。这时,竹楼上传来她柔曼清丽的歌声:

阿哥,银腰带我喜欢哩,

可惜,它只能拴在我腰上;

阿哥,金耳环我喜欢哩,

可惜,它只能挂在我的耳垂上;

阿哥,绫罗绸缎我喜欢哩,

可惜,它只能穿在我身上;

阿哥哟,假如你送给我一对野牛角,

我所有的女伴都会嫉妒的;

阿哥哟,假如你送我一对鹰的翅膀,

你在天涯我也会飞进你的怀;

阿哥哟,假如你送我一枚虎牙,

我会用金丝线穿成一条项链,

戴在我们小宝贝的脖颈……

歌声带着她温热的呼吸,直往他耳朵里灌。他是一条在暴风雨中满身伤痕的舢板,见着海岸线,没法不去停泊。管他的,命都快丢了,还什么誓不誓的,他想着,毅然登上楼去。

她蓦然看见他,将正在绣着的绣花脚套往铺上一扔,张开双臂扑过来抱住他。她粗壮的胳膊箍得那么紧,快使他喘不过气来了。

“放开,我身上脏!”她抱得越发紧了。他身上的泥浆和汗水把她的红衣衫蹭脏了;她的脸贴在他的脸上,他脸上的油腻与沙土把她也弄成了大花脸。她是爱他的,他满意地笑了。刚才他还有点担心,他违反规矩偷偷逃回来,她会不会生气。看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爱可以无法无天,爱可以破坏一切神圣的原则。

他把椰壳饭甑里的糯米饭全吃光了,还一口气吞下六只香蕉。他擦了个身,换了套干净布衫,舒舒服服地躺在铺上,床铺着一层稻草,还铺着一层毛毡,不软不硬正合适。卡珊跪在地上,细心地给他包扎右脚掌。

“皮都破了,还流血,很疼吧!”她抚摸着他的右脚掌,心疼地说。

他叙述了五天五夜在森林里遭遇到的种种危险。她流泪了,说:“我晓得,你是在为我受苦。我要酿喷香的米酒,天天给你喝。我会侍候你一辈子的。”

“好了,好了,”他打了个哈欠,“我五天五夜没睡过一个囫囵觉,累坏了,想睡了。”

“这……长庚,这不好。按规矩,你不能在这儿睡的,鸡叫头遍了,你该回河对岸去了。”

“你疯啦!”

“我求求你,你不能在这儿过夜的。”

“别怕,没人知道的。”

“太阳会知道的,月亮会知道的。长庚,为了我,你再去熬五天。”

“我会死在森林里的。”

“我天天为你祈祷,天神会保佑你的。”

“我不相信迷信。卡珊,”他用一种最能体现饱满热情的姿势抱住她说,“听我说,人只有一条命,死了再也不会活转来。到森林去冒险根本没有必要。勇敢又能怎么样?不勇敢又能怎么样?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文化知识,是智慧。很多很多城里人只爬过公园里的假山,甚至连只鸡都不敢杀,不照样活得很好呀?时代在进步,为了安全,人们穿防弹衣,在小轿车上安装钢化玻璃,甚至觉得待在地面都有危险,不惜耗费巨资建造钢筋混凝土的地下室。像古宗人这种野蛮的成丁礼早该废除了。卡珊,我这辈子不会去靠打猎为生的……”

“别说了,长庚。”她费劲地挣脱了他的爱抚,凄婉地哀求道,“我是个古宗女人。我这辈子只求你这件事,你回森林去!”

“你想逼自己的男人去送死呀?”

“男子汉,不怕死的。”

“我要活。我干吗要去死?”他腾地从铺上站起来,咬着牙说道,“你听着,我受够了。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哪儿也不去了,就在这儿待五天。墙角那只抹着牛屎的谷筐是空的,白天我藏在里面,夜里放我出来,鬼都不会晓得的。或者我躲到楼下渔网里去。我已经打到一只斑鸠,天上飞的有啦;我还杀死一头野猪,地上跑的有啦;明天你给我去钓条鱼,水里游的也就有啦。”

“长庚,人家会笑话的。”

“让他们笑好了,总比死掉强。”说完,他又卧倒在铺上,翻个身面壁而睡,任凭她苦苦哀求,再也不理睬她。

突然,他光脊梁上像被大马蜂蜇了一口,疼得跳了起来。卡珊握着一柄长长的尖刀,寒光闪闪的刀尖指向他的胸口。她嘴角扭歪了,两眼变得冷酷无情。他熟悉古宗人这种表情,在剽牛、复仇、械斗时,喝了烈酒铁了心肠的家伙都是这样。这是一种刀要见血、箭要穿洞的表情。他吓得冷汗涔涔:

“你,你要干什么!”

“起来。”声音冷得像刀在割冰,“穿上衣服。背起枪。带上火药葫芦。”

他赖在铺上。

刀尖无情地触到他的胸脯,慢慢地往下施加着压力,皮被划破了,渗出一粒粒血珠。

“回到河那边去。不然我就扎死你。我发誓,我会这样干的。我宁肯要一把白骨,也不要个胆小鬼丈夫。”

他不想做她的刀下鬼,只能气急败坏地穿起衣服:“卡珊,你会后悔的。”

她浑圆的肩膀在无声地抽搐,眼睛里却没有泪。这女人疯了,她真敢杀死他的。他被刀逼着走下楼梯。黑夜沉沉,冷风扑面,远处有几点磷火。他心里交织着愤懑与委屈,但又无可奈何。

这女人真野蛮,他实在无法忍受了。要是换个上海姑娘,怕早就怂恿他藏起来了。而这个古宗女人,竟情愿他变成一堆白骨,也不肯为爱情妥协一下。就这样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在木河沙眼里,却成了稀世珍宝,为她舍得牺牲黄虎,为她甘愿去救情敌。古宗人的价值观念和他的价值观念差距太大了。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个不近情理的很平常的女人。他摸黑朝野渡口走去,一路愤愤地想着。这样不通人性的女人不值得他爱。他会离开她的。她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对戛蛮以外的世界一无所知,她不知道地球是圆的,不知道火车是啥模样,不知道飞机和老鹰谁飞得高,他跟她在一起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她不理解他的精神需求,就像他不理解她为什么要用刀逼他回森林去一样,他和她的心灵是永远无法沟通的。他要离开她的,他想。她长得像只矮冬瓜,她会像所有的古宗女人一样,生下两个娃娃后,便老得满脸皱纹,脊背被沉重的背篓压得微驼,嚼槟榔牙齿染得血红,被太阳晒成紫茄子似的乳房也垂吊下来。她家那幢草顶竹楼里,火塘终日不息,令人回想起那亘古时代在山洞里穴居的野人;墙上挂着长刀和竹弩,兽皮和鸟羽,令人想起血腥野蛮的原始部落;房间里除了两只椰壳饭甑几只藤篾板凳,空空如也;竹楼层底、圈养着一头水牛和几头肥猪,那股刺鼻的酸臭味,大团升腾,从布满缝隙的地板钻透出来,熏得人连饭都咽不进去;夜里,铺上的虱子和跳蚤咬得人难以入眠。他干吗那么贱,要在戛蛮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呢?他要离开她的。

回到野渡口,他撑起竹篙,将竹筏划回去。一上岸,愤怒与委屈就立刻被恐惧所代替。乌云翻滚的夜空,黑黢黢的林莽,像梦魇中的鬼怪朝他压来,他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被命运捉弄,被生活抛弃的感觉。现在,要到哪里去,要干什么去,他都不知道。他走投无路了。现实世界那么冷酷,那么陌生,根本容不下他。他觉得自己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这种不祥的感觉,在他年轻的生命中,已经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在七十年代末,知青闹回城风,还在农村插队落户的不消说了,政策像忠于职守的清洁工,把每个角落都清扫得干干净净,无一漏网,回到上海报户口优先,安排工作优先。那些在橡胶农场工作的知青,也一律办理病退手续,据说农场医院的公章用一根铁丝拴在窗口,你愿意生什么病尽管自己填。“犟老头”和“憨癞疤”写信把这重大消息告诉了他。他当然也想回上海,那是他亲爱的故乡,有他温暖的家。

他接信后立即下山赶到知青办,却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知青办那位胖主任把红头文件翻给他看,凡已在当地正式参加工作的知青,一律不得回城。农场知青也是国家正式职工,为什么他们能享受回城待遇呢?他不服气地问道。胖主任说,农场知青还没有离开农字嘛。我是农村教师,同样顶着农字、顶着光荣的农字嘛!他据理力争。胖主任不耐烦了,没好气地说,这是国务院制定的政策,你有意见,请找总理去提。他语塞了,但心里着实觉得委屈。论工资收入,他并不比农场知青高,农场知青大部分在坝区,而他却在山区;农场知青集体生活,精神上还可以互相调剂,他却孑然一人;农场的文化生活、医疗卫生设施都不知要比他所在的戛蛮寨优越多少倍呢。然而到头来,农场知青能回上海,他却回不了。这太不公平了。他讷讷地对胖主任说,我们这批人为啥这样倒霉呢?胖主任讪笑着说,从原则上讲,扎根边疆还是光荣的嘛。要扎根大家一起扎根,为什么他们可以不扎根,而偏要我们来扎根呢?他又问道。革命需要嘛,胖主任说,你有意见发牢骚都是白搭,要是你铁了心肠想回上海,你就退职好了。胖主任又笑了笑,笑得很深奥,笑得很刻薄。

当时,确有一部分已上调工作的知青在办退职手续,县拖拉机站的两个同学怂恿他一起退职。他很清楚,退职将意味着什么。没有户口,没有粮油,没有工作;衣食靠父母,连零花钱都要厚着脸皮伸手去要;黑人黑户,闲散人员。也许一辈子解决不了户口、工作问题;也许等上十年八载的侥幸能解决问题。前途莫测,谁心里也没谱,谁也不敢打包票。但若这次不退职,就意味着永远失去了回上海的可能。退职是摆在他们这批已不算知青的知青面前唯一可行的路,但不晓得是条死路还是条活路。他犹豫了一天一夜,还是不敢贸然行事,就拍了份电报回家征求意见。第二天傍晚,收到家里拍来的加急电报,他拆开一看,只有两个字:慎行。他捧着电报发呆,猜不透这是父母出于他们利益考虑的一种谢绝,还是设身处地为他长庚着想的一种关怀。他想讨得决策,来的却是含糊。连父母都不敢做主,他心里就更七上八下了。

这时,他想起康步远的遭遇。康步远是老三届高中生,插队知青,七一年就上调来爱尼山寨教书,三十出头了还解决不了个人问题。康步远的要求并不高,找个当地的汉族姑娘,有工作就行。但在山区工作的姑娘都想通过找对象调到平坝来;在平坝工作的姑娘除非白痴没有哪个会愿意嫁到山区去的。康步远一气之下,去年退职回了上海。康家住房紧张,弟弟本来打算在八平米的亭子间结婚的,被哥哥回来一挤,婚事泡汤。再加上康家本来经济不太宽裕,猛不丁增加一个吃闲饭的人,立刻就变得拮据。于是,兄弟阋墙,口角而相骂,相骂而拳脚交加。康母本来患有心脏病,一次目睹两个儿子武打表演后一气倒床。康母临终时,左手拉着康步远的手,右手拉着小儿子的手,把他们兄弟俩的手团在一起,贴在她那逐渐冷却的胸脯上,断断续续说:“……既然已经回来了……既然已经回来了……”也许是康母的死打动了康步远和他弟弟的良心,兄弟俩由热战降格到冷战,但心灵的创伤,怕是一辈子也难以抹去了。

他尹长庚每每想起康步远的遭遇,总觉得康母临终的举止和遗言,表面上表达了母亲要儿子们和睦的强烈愿望,但骨子里是在谴责康步远。“……既然已经回来了……既然已经回来了……”这句话的潜台词不难理解为:“……你不应该回来的……你不应该回来的……”

当然,康步远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一般来讲,骨肉至亲,虽有龃龉,总会同舟共济的。特别是他家里,父母慈爱,弟妹孝顺,他退职回去,无论如何家里也会有他的一张铺,有他的一口饭。当然弟弟待婚,妹妹待业,住房和经济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他做哥的,能忍心去剥夺弟弟的幸福吗?能忍心去和小妹争食吗?再说,他快三十了,还靠年迈的父母生活,脸面无光不说,心里会是什么滋味?自立才能自尊!还有,父母百年之后呢……

他不敢再往下想,慎行,是的,他必须慎行。他反复琢磨着电报上这两个字,似乎看出了父母隐秘的心理和难言的苦衷。做父母的,当然愿意满足儿子想回家的正当要求。但父亲只是个普通的码头工人,母亲在里弄生产组糊纸盒子,没有门路和能力为儿子退职以后的生计前途许下什么诺言。他们只能含糊不清地说出慎行两字。他猜想,父母为了这份电报,一定商量了整整一夜,又生出多少根白发;母亲在邮电局拍这份电报时,一定手在颤抖,泪流满面。罢罢罢,他长叹一声,放弃了退职回上海的念头。

虽然打定主意不退职了,但他总觉得自己在人生的关键时候错走了一步,走进了死胡同。那时候的心情,就像此刻他被卡珊用刀逼回森林来一样,恨不得地球爆炸了才痛快。他恨自己无能。他深深觉得自己是无力与命运之神抗争的小人物。他甚至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

他站在河岸的沙砾上,痛苦地思索着。

怪不得古宗人要把猎杀豺狗当作男子汉一种崇高的荣誉。豺狗远不如熊有力量,远不如虎凶猛;象、豹、野猪……森林里许多猛兽都比豺狗厉害。但古宗人却固执地把豺狗列为百兽之冠。现在他算是明白了,猎杀豺,不仅需要勇敢,还需要智慧,是一种斗智斗勇的艺术。西双版纳没有狼,豺就是最令人讨厌的食肉兽,既凶残又狡猾,当它们聚集成群时,敢在牧人的眼皮底下袭击牛群;它们饿疯时,连豹子也敢咬。在古宗人的语汇中,老豺和精怪是同一个词,类似汉族所说的狐狸精。在古宗人的传说中,老豺也会变成美丽的异性来迷惑人。猎手中还有这样的说法,宁可碰到一头熊,也别碰上一只老豺,老豺一念咒,猎枪就打不响。过去他把这些都看作是荒诞不经的传闻,现在看来,这里头起码有一半是真实的。

可惜他觉醒得太晚了。

他被一只老豺困守在山冈一棵孤零零的栎树上。

怪他自己嘴馋,刚才经过这棵栎树时,抬头看见树梢的枝丫间垒着一只鸟窝,就想掏蛋吃。他爬树并不拿手,幸好树干节疤很多,枝丫横生,容易上去。他把猎枪和长刀搁在树下那块长方形的条石上,空身往上爬。对于一个不惯爬树的生手来说,猎枪和长刀显然是个累赘,是种负担。他忘了临行时泽龙康的谆谆告诫:猎枪和长刀须臾不离身。他犯了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爬上树梢,盆形的鸟窝里,只摸到鸟的羽毛和粪蛋。他叹息一声,怪自己运气不好,战战兢兢刚要往下爬时,突然听见树下传来金属叩击的铿锵声。他低头一看,一只土红色的豺像噩梦一样说来就来了,正衔着他的猎枪和长刀往山沟里拖。猎枪和长刀很沉,豺艰难地屈着腿,身体匍匐着,扫帚似的尾巴都因用力过猛而扭歪了。他被这离奇的景象惊呆了,反应变得迟钝。等他明白豺是在解除他的武装,为时已晚,豺已把他在森林里赖以生存的武器拖进了沟底灌木丛里。

豺摇晃着毛茸茸的红脑袋,挺着三角形的耳朵,浊黄的眼睛里闪动着饥馑贪婪的光,稳当当地守在栎树下。

豺不会爬树,他暂时还有一种安全感。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丑陋的豺。棕红色的毛没有一点光,像老宅子门窗上早已褪色的红漆:脊背上的毛脱落了好几块,露出灰白的皮,也许是体癣;尾巴沾满了植物的汁液,肮脏得像根搅屎棍。它涎着嘴,舌苔浊黄滞重;犬牙参差不齐,好像还缺了两颗;眼角布满了眼屎;颈部那圈白毛已经发黑。这是一只老豺,衰老得应该被自然界淘汰了。怪不得它这么狡猾。它走路有点跛,哦,左前肢短了一小截,是不是年轻时误踩过猎人的捕兽铁夹?它的右腹有一道明显的枪弹擦痕,像红草地上的一条犁沟。动物也像人一样,每一次死里逃生,都会变得更加成熟。怪不得它具有超常的智力,晓得那支黑色的铁棍会喷火闪电,会吐出一群瞧不见的牙齿,咬碎它的躯体。它把那支黑色的铁棍衔走了,绝妙的主意,高超的生存艺术,他禁不住叹服。

夕阳如血,绿色的群山涂上了一层嫣红。紫色的暮霭在树林里涌动。无数蚊蚋聚拢,形成柱状,从天穹垂挂到地面。裸露的岩石青里泛红,像大地的静脉曲张。他意识到自己处境不佳。这棵栎树孤零零地长在山冈上,即使长臂猿也无法攀缘而逃。旷野呼叫,只能倒了自己的嗓子。他绑腿上还插着一把匕首,靠这玩意儿能斗赢老豺?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待。他不下树,它就奈何不了他。它等得不耐烦了,也许会自己走掉的。但愿如此。他解下绑腿,把自己拴稳在树丫上,以防半夜瞌睡来了,迷迷瞪瞪一失手摔下树去。

但他一夜没合眼。

翌日早晨,豺还顽强地守在树下。它蜷缩在草丛中,闭着眼,但只要他在树上一动弹,它就立刻睁眼竖耳地站立起来,鼻吻间的褶皱还流露出睥睨、嘲弄的神态。这时,他的脆弱的自尊心和羞耻感骤然爆发,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野性的冲动,全身筋骨嘎嘎作响。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只孤豺吗,而且是只衰老的豺,它凭什么小觑他呢?他在心里咒骂道。他有一柄匕首,不信就拼不过它。他抽出匕首,做好下树准备,朝树下瞄了一眼。老豺也正好抬脸盯着他瞧,兽眼里透出凶残的、饥饿的、贪婪的、冰冷的光。他极度骇然,勇气就像烈日下的露水被蒸发掉了。突然之间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预感,下树后他就会成为这畜生丰盛可口的午餐,它会用利爪捅进他的肛门,掏出血淋淋的肠子;它会扒开他的肋骨,叼出他还在跳动的心。他是个弱者,拼不过它的。他已经等了一昼夜了,再多等一会儿也没啥了不起的。它不会永远困守着他的,他虔诚地祈祷着,它会因为饥饿、疲乏、失望而撤离。

他总是在命运的转折关头退缩下来。他天生缺乏自信心。有一次,他被社会上的高考热所鼓舞,心痒痒也想去试一试。中国已经进入了文凭时代,没有文凭的人从待遇上和心理上似乎都低人一等。他在上海读小学时,理科差些,文科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的,为何不去碰碰运气呢?他借了一摞复习资料,啃了两个月,但当考试通知发下来时,他却动摇了。他要和那些比他小十几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桌考试,里头还有一个他教出来的学生,万一学生考进了,而教师落第了,他今后还有什么脸做人呢?高考就像跳龙门,他这条小鲤鱼百分之九十九都会失败的。于是,他借口有病放弃了那次高考。

有一次,他受摩尔根的启发,想着手研究古宗人的社会形态。摩尔根几十年生活在易洛魁人的部落,研究人类的社会起源,他尹长庚也有相同条件的。他调查了很多古宗老人,做了几百张卡片,甚至写出一篇题为《古宗人的血缘婚姻》的论文,寄给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结果却石沉大海。他很沮丧,心想,中央、省,还有各个大学,有关民族研究的机构层层叠叠,教授学者人才济济,容得下他这样既无文凭学历,又没有名气的年轻人插足其间吗?他的论文一定成为废纸篓里的垃圾了。他放弃了这项研究。

他在戛蛮寨这么多年,从来就不甘心这样平平庸庸地生活下去,他甚至想打破海拔一千二百公尺的禁区,在高山地区种植三叶橡胶,解决橡胶北移这一科学难题;他甚至想学珍妮·古尔多,这位了不起的女科学家只身在非洲热带丛林研究黑猩猩达二十年,做出了巨大成绩,他尹长庚也可以钻进戛蛮附近的原始森林追踪观察长臂猿、金丝猴……但每次奋斗的结果,他总是半途而废。他缺少那种与命运敢拼敢搏的精神,他缺乏那种强者的素质。困难总是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他觉得自己的力量是那么有限,那么渺小。他害怕失败,他克服不了这种弱者的心理。

他在栎树上又待了一天一夜。

这短命的豺真有耐心,仍然守在栎树下。

他已饿得快要虚脱了,口也干得要冒烟。他在栎树上掐了几把嫩叶,狠狠心吞进去。胃很难欺骗,恶心得直想呕吐,果然就有一团团绿糊糊的秽物冒出来。消化系统一半颠倒了,嘴里进去又从嘴里出来,全部颠倒是不可能的。从树丫上站立起来,眼睛里就会金星乱冒,一阵昏眩。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持多久。半天?一天?也许还能勉强苟活两天,但最终逃不脱在树上活活被困死、饿死的悲惨结局。与其这样窝窝囊囊地死去,还不如跳下去和老豺拼一拼呢,他想。他是个男人,它不过是一只牙齿脱落了的老豺,他会有一丝生机的。一种对自己生命的眷恋之情攫住了他整个身心。要是早这样打算就好了,他心里很懊悔,起码昨天他的体力没现在这样衰竭。不能再等了,夜幕快要降临,这对他更加不利,多等一分钟他的体力就减弱一分。他曾企望有个过路的猎人来救他,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他拔出匕首,缓慢地割断绑腿。夕阳已被群山吞没,暮色苍茫,更增添了悲壮的气氛。老豺,不是你吃了我,就是我吃了你。为了生存,他双腿钩住树干,向下溜去。

这真是一只变成了精怪的老豺,他跳下树来还没站稳,老豺已迎面扑了上来。他只觉得右手腕一阵麻木,匕首哐啷掉地。紧接着,两只前爪搭在他肩上,一股热烘烘的恶浊的气流直逼他的咽喉。他来不及思索,完全凭一种本能,双手掐住老豺的脖子。老豺扑咬时巨大的冲力,使他无法站稳,仰面摔倒在地。老豺尖利的爪子熟练地扒开他的衣襟,撕扯着他的胸脯,就像一把生锈的锯子,在锯他的骨和肉,产生了一种无法忍受的火烧火燎般的疼痛。他奋力翻过身来,把老豺压在底下;老豺的后腿踢蹬他的腹部,又挣扎着把他压翻。

就这样,他和老豺在草丛中翻滚着,厮杀着,压碎了一片美丽的罂粟花,顺着山坡,一直滚进山沟。终于,他被老豺结结实实地压在底下,几次想翻身都没能翻过来。他已精疲力竭,只剩下最后一点力气,仰面躺地,高擎着双手,卡着老豺的下巴颏儿,努力不让老豺的前爪伤害自己的胸脯。老豺居高临下,嘴角古怪地搐动着,拼命想把尖吻压进他的颈窝。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支撑着,支撑着……

天渐渐黑了,空气像给过滤了一遍,浑浊的暮霭澄清了,变得透明而清新。孔雀蓝的天穹,星光璀璨,忽而有一道彗星画过,像一把巨大的扫帚,又清扫了一遍天宇间残留的尘埃。星斗低得仿佛一伸手便可以摘下来。他不晓得自己已经坚持了多少时间,也许有两三个小时了吧。他的力气快耗尽了,浑身软得像坨糯米糍粑,只有两条手臂还硬邦邦地支撑着。这该死的豺越来越沉,像座山在朝他压来,手臂快被压断了。老豺口角滴下发黏的口涎。落到他脸上,恶臭熏人。他厌恶地仄过脸去,大地正喷吐着特有的芳香,他使劲嗅了嗅,泥土的温馨和草籽的腥味使他昏然欲睡。他真想放弃抵抗,垂下已快失去知觉的手臂,然后蜷缩在大地温暖的怀抱里舒舒服服睡一觉。

不行,老豺会咬死他的。他不愿意死,他还年轻啊。他清醒了一点,重新调整自己的脸,让老豺恶臭发黏的口涎滴进自己的鼻孔,漫进自己的嘴唇,这虽然非常恶心,倒像强心剂,能刺激他的中枢神经,使他变得兴奋起来。

星斗谦逊地隐退了,天边的云彩朝半轮月亮涌聚而来,夜空一片辉煌。他却要死了。他实在支持不住了,连呼出来的气都是冷飕飕的。老豺的四肢仍然坚实有力,两只眼珠像玻璃球似的凸出来,在黑夜中闪动着蓝宝石般的光芒,莹莹幽幽,流动着强有力的生命的汁液,它仍然这样恶毒地贪婪地俯视着他,看不出有半点妥协和退让,而他,不过是借着生命的残余的惯性,在苟延残喘。

又这样僵持了一会儿,他连虚汗都流尽了。浑身酸疼麻木,手臂早已失去知觉,只是机械地举着。豺的身体在膨胀,压得他的指关节、腕关节、肘关节和肩胛关节吱嘎吱嘎响,像要脱臼,像要断裂,脑袋也开始昏眩,有一股无法忍受的瞌睡感。月亮也疲倦得躲进云层了。远处山峰凝重的剪影向他发出一种庄严的引诱。既然抵抗是徒劳的、毫无意义的,既然命中注定要被豺吃掉,那么,何必去延长这无谓的痛苦呢?死亡是一种解脱,解脱是一种幸福。刹那间,他求生的意志崩溃了,伸直的手臂訇然垂倒,老豺沉重地压在他身上,毛茸茸的豺头钻进他的颈窝。他闭起眼睛,突然产生一种奇妙的幻觉,自己化成一片轻盈的云,飘向神秘的天涯……

他静静地躺着,等待老豺咬断他喉管的那声脆响,等待动脉血管喷出温热的血,滋润被他压疼的土地与压倒的小草。没有声息,也没有疼痛,时间仿佛凝固了。难道自己早已死了吗?难道是灵魂游离躯壳在思维?他茫然睁开眼,月亮是半圆的,草叶是湿润的,风是咸的。这是死亡的美妙,还是生命的美妙?他试探着扭动一下身体,压在他身上的老豺竟然咕咚一声滚下地去。他惊异地坐起来一看,老豺躺在草地上,四肢已经僵直,只有那对眼球仍然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伸手在老豺的唇吻间摸了摸,冰凉冰凉,没有一丝气息,早已死绝了。

是他在没有任何外来力量的帮助下,完全凭原始的生存本能掐死了豺!突然间,他产生了一种死里求生的巨大喜悦,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声干涩而狂放,在空旷的山谷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回响。笑完后他又哭,开始抽泣,继而号啕。山峰不会嘲笑他,树林不会奚落他,他可以痛痛快快地哭一场。这是一种在人类社会中很难得到的,只有在原始森林里才能享受到的奔放的哭,自由的哭,透明的哭。他为自己而哭,为老豺而哭,为他和它之间那场殊死的较量而哭。他朦朦胧胧地感觉到,那只赤褐色的豺用它垂老的生命给他上了严峻的一课。他意识到,人是自然界最强有力的动物。人的生命具有无限的弹性,人的命运具有无限的可塑性,只要勇敢地去追求,去奋斗,去竞争,去拼搏,任何貌似强大的对手都能被压垮。他发觉自己并不很弱,并不很渺小,过去那种自卑心理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假如当初他迈着坚定的步伐踏进考场,假如他坚持不懈地研究古宗人的社会形态,也许,他的命运早已发生了突变,已成为时代的骄子大学生,已成为中国的摩尔根……就像掐死这只豺,困难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巨大。软弱耽误了他。他悔恨。

他在灌木林里找到被老豺藏匿起来的猎枪和长刀,烧起一堆篝火,将老豺剥皮剖腹,在篝火上烤,没等烤熟,就狼吞虎咽起来。豺肉老而韧,还有股腥味,但他却吃得津津有味。明亮的火焰,滚烫的豺肉,使他恢复了体力,肌肉变得强壮。他开始意识到,泽龙康逼着他来举行成丁礼,绝不会是简单的恪守风俗,老头一定有他自己的用意。就像那一次老头请他去参加祭天神仪式,也不是仅仅为了让他看看热闹,解解闷。

他收到家里只写有“慎行”两字的加急电报后,就病倒了。病,不太严重,有点低烧,主要是心里闷得慌,干什么都觉得无聊、乏味。

他没料到,他的病竟会在戛蛮寨卷起一股小小的旋风。先是学生、家长,继而全寨男女老少,川流不息地来看望他。香蕉、菠萝、鸡蛋、米线……古宗人家里所能拿得出来的一切好东西,在他桌上堆成小山。卡珊从早到晚守在他的床头,听说他想吃鱼鲜,半夜下到冰冷的班岛河去捉……

那天,泽龙康和高相巴一起来看望他。他还以为泽龙康是来替他跳神治病的。戛蛮寨没有医生,有了病人就请神汉来治。他见过泽龙康跳神,地上烧起熊熊炭火,赤足站在炭火上跳舞,右手持长刀,左手捉红冠雄鸡,口念《请神经》,一刀割下雄鸡头,血洒在炭火上,就算烧死了病魔。说也奇怪,有的病人就这样被治好了。

“我不要跳神。”他躺在床上说。

泽龙康宽厚地笑笑说:“不信神的人,即使我跳断腿,也治不了病的。放心,我不会对老师玩这套的。喏,过几天就要祭天神了,蛮有趣的,去看看吧,散散心,解解闷,病或许就会好了。”

他晓得,一年一度的古宗人祭天神,是戛蛮寨最隆重的节日,半个月前就家家户户做酸鱼、酿米酒、挤米线、舂糍粑,热闹的气氛犹如汉族的春节。他虽然在戛蛮寨待了多年,但只是参加过祭神后的剽牛和跳大鼓舞,而没有参加过真正的祭神仪式。这是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仪式,按古宗人的规矩,外族人是一律不准参加的。有一次省电视台想来戛蛮寨拍摄古宗人祭天神的录像片,把区长都搬来说情,但还是不能如愿以偿。过去他也曾向负责祭神仪式的泽龙康请求过,但遭到婉言拒绝。这次好事竟然送上门来了。他当然愿意去,除满足好奇心外,他小病大养了半个月,也腻烦了。让学生荒课,又像个大老爷似的让人来侍候,他心里实在不好受。去热闹一番,调剂一下精神,病也许真的就好了。

还没等他点头表示同意,蹲在地上从竹篓里往外掏黄鳝的高相巴竟对泽龙康提出了异议:

“老庚,别忘了,天神罗穆立下过规矩,不准外族人去拜祭他的。”

“唔,长庚吃的是古宗人种出来的谷米,喝的是戛洛山上流出来的泉水。他已经是戛蛮寨的人了。他去得的。”

“他不是古宗的血脉,不是古宗的种。”

“我晓得长庚的心事,他想做古宗人哩。祖宗的规矩可以改的,人的血脉也可以换的。他会变成个古宗人的。长庚,是啵?”

他连连点头,感激地笑了。

古宗人祭天神是半夜出发的。男女老少倾巢而出,在班岛河畔溯流而上,几百个人连成一线,在星光下缓缓移动,途中没人说话,沉默得像一群野牛在赶路。穿越峡谷,攀缘陡坡,登上戛洛山的主峰。山顶是一片平坦的草地,空旷幽静,草地正中兀立着一块浑圆的巨石。突然,他看到了令他心惊胆战的景象,人们纷纷脱去蔽体的衣裳,所有的男子都裸露上身,仅仅用一块兽皮挡兜遮羞,并用红、绿、蓝三种植物涂料互相在胸、背和大腿上涂抹神秘的图案。所有的女子系百褶裙,裸露上身,脖颈上套着沉重的项链,项链上莲花形的银饰盖住胸部,巨大的银耳环仿佛是耳垂上悬挂着一对月亮。人们并不回避在异性面前显示自己健美的躯体。没有戏谑,没有逗乐,也没有淫邪的目光。人们庄重地脱去衣裳,就像蝉脱去老化的硬壳。就他尹长庚还穿着衣衫。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身上的衣裳那么沉重,那么粗俗,简直是对大自然的一种亵渎。但他又不好意思脱,他总觉得裸体是一种羞耻。“孩子,脱去你的衣裳吧,让你的肌肤和灵魂接受天神的恩泽!”泽龙康站在他面前,手掌在他头顶上摩挲了一阵,轻声说道。他顺从地脱去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大自然的距离一下子缩短了,肉体和灵魂贴得更近了,人与人之间少了一层隔阂。

人们面朝东方,肃立在旷野中,在耐心地等待着。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急躁心理。终于,遥远的群山曦光微露,天际显出模糊的轮廓。那紫黛的、蟹青的、湖蓝的乌云在翻滚涌动,在发育膨胀。山风呼啸,这是大地深情的召唤,也是天空激动的呼吸。浓重的乌云覆盖着群山,无尽的山峰搂抱着天空。天穹的精气与大地的灵性在神秘地流动着,交换着。整个宇宙青春焕发,天与地奇妙地相交,融成一体。分不清到底是天空整体占有了大地,还是大地整体占有了天空。旷野一片肃穆,他觉得自己的心灵变得纯净,变得透明,所有的杂念都被宏伟的自然景象碾成齑粉。他渴望着。

生命孕育的瞬间过去了,大地变得恬静,天空变得深沉。遒劲的山风也变得轻柔,像天空湿润的吻。沉郁的乌云变幻着色调,粉红、紫红、玫瑰红,金黄、橘黄、琉璃黄,翠绿、草绿、苹果绿,五彩缤纷,娇媚鲜嫩。远方天地交汇处,出现一条水淋淋的霞光,是大地羞赧的红晕,是天空彩色的香汗。这种宁静没有持续多久,天幕陡地亮起一道高昂的光,大地有节奏地收缩扩张,隆起的山脉和穹形的天庭像宇宙的子宫,山岚晨雾像母体的血液,滋养着宇宙间一切生命的象征——太阳。太阳在天宇的子宫中蠕动。大地在痛苦地呻吟。他清楚地听到太阳像婴儿似的啼哭了一声,宣布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诞生了。他被这伟大庄严瑰丽的日出景象征服了,心里油然产生了一种对大自然、对生命的敬仰与崇拜。他想呐喊,他想狂叫,他想歌唱。他的四肢像被强烈的旋律所牵动,不由自主地想蹦跳挥舞,宣泄内心积压得快要引爆了的感情。

这时,泽龙康洪亮的声音喊道:“罗穆的子孙,用你们的灵魂与肉体,承接神的恩赐吧!”

霎时间,肃穆的人群沸腾起来,发出粗野的尖啸和吆喝。稚嫩的、光滑的、布满皱纹的、男性的、女性的……所有的脸都变得狂热,像暗红色的熔岩。人们毫无拘束地、自由自在地跳起了狩猎舞。人们随意地挥动强壮的胳膊,扭动粗实的腰,疯狂地跺着大地,每个人都选择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尽情地发泄汹涌的感情。那炽热的舞风有一种刚劲剽勇的风格,完美而又传神地表达了古宗人所特有的那种生命的力度。他被震惊了,被彻底地征服了,也奔进人群,疯狂地、自由地舞动起来……

人群慢慢地朝兀立在草地正中那块浑圆的巨石聚拢。这是一块高约一丈宽约半丈的磐石,青里泛红,玉石似的呈半透明状,四周长着一些翡翠般碧绿的草丝,正中有一条裂缝,让人惊奇的是,一线清泉从裂缝溢出,有节奏地滴下一大颗一大颗晶莹剔透如珍珠般的水珠。

关于巨石的来历,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某个朝代的地方官为巴结皇帝,从深山老林里开采了此石,准备运到京城进贡给朝廷做皇宫的基石。不料运到此地,押运的官兵和民夫全部染上瘟疫,死得一个不剩,这块巨石就留在了这里;有的说这是一块天上掉下来的陨石;有的说这儿曾经发生过一场罕见的泥石流,这块巨石被泥浆裹挟到这里时,泥石流消退,它就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此刻,明丽的阳光照在它身上,笼罩着一圈金色的光环。人们簇拥着它,围着它舞蹈。突然,他看见泽龙康贴近这块神奇的巨石、用裸露的胸部和脊梁,在粗糙的石面上磨蹭。接着,所有成年男子和女人蜂拥而上,争先恐后地在巨石上磨蹭、撞击;有的胸部撞成青紫,有的背部磨出鲜血……他迷惑不解地望着,猜不透这仪式所蕴含的真谛。

“去吧,孩子,她是母神,是创造生命的神。”泽龙康来到他身边说。

他犹犹豫豫地挤进人圈,胸部刚触到巨石,就像电极突然相通。他觉得时光在倒退,自己的躯体在缩小,仿佛回到了孩提时代,依偎在母亲温暖的怀里。他在她身上磨蹭着,撞击着,恨不得自己整个身心都融进她那博大的胸怀,换一腔洁净的血液,重新塑造一次灵魂。他也和所有的古宗人那样,流泪了,这是感激的泪,感激创造出生命的母亲。

“泽龙康,天神罗穆究竟是指日出,还是指这块石头呢?”他寻根究底地问道。

“孩子,罗穆是无形的。它是天空,它是大地,它是群山,它是河流,它是青草,它是树林,它是你,它也是我。”

他领悟了,古宗人所崇拜的,其实就是自然,就是生命。一种原始的自然拜物教。

他的病不治而愈,第二天就开始上课了。

他大口啃着豺腿,认真思索着泽龙康逼他来举行成丁礼的用意,雾里看花,似乎看清楚了,又好像没悟透。肚子填饱后,睡意猛烈袭来,脑子一片混沌。他爬上山冈,不再去观察周围有没有可疑的动静,随便找了个树洞,钻进去就睡。野象、豹子、老虎……你们要来就来好啦,老子横竖只有一条命。他横下心来,呼呼大睡。七天七夜,他第一次睡得那么安稳,那么香甜,直到翌日早晨,温暖的阳光和鸟的啁啾把他唤醒。他伸了个懒腰,舒坦极了。他第一次体会到,无畏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他挥着长刀,奋力从藤蔓、荆棘、杂树与野草布成的密不透风的丛林中杀出一条通道。他头发上粘满了树叶和花瓣,戴着大自然的头盔。靛蓝的土麻布襟衫上浸透了汗水,又被太阳的火焰舔干,结成白色的碱晶。

他不再提心吊胆地徘徊在森林边缘。他走向戛洛山腹地,走向人迹杳然的原始森林。

现在,他要到寡妇岭猎杀秃鹫,然后去沼泽地捕条鳄鱼。

他已不再是为卡珊而来举行成丁礼了,他完完全全是为自己而去的,他要战胜自己怯懦的天性。他没忘记两天前他溜回斋房,卡珊拿刀逼他,还骂他胆小鬼。连她也瞧不起他,他感到特别沮丧。他干吗要那么懦弱,让人羞辱,让人蔑视,让人唾弃呢?不就是一个死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当世界没生下我来,他想。他不相信自己的生命就是块废料,他已猎杀了豺,他还要用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来证实自己可以和任何一个古宗男子媲美。木河沙只猎到蟒蛇,他要猎杀鳄鱼,他要比他更胜一筹。

他坚定不移地朝密林深处走去。

渐渐地,废弃的捕象陷阱、淘金者的篝火灰烬、猎手踩踏的羊肠小径……这一切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痕迹越来越稀少,终于完全隐没了。

他置身在一片处女林里。这是典型的热带雨林,平缓的山坡上,乔木遮天蔽日,灌木蔓地而生,各类植物错综复杂,抱成一团,形成蔚然壮观的极顶群落。树林里阴暗潮湿,铺着一层落叶与枯树沤黑了的腐殖质,足有一尺多深,散发出一股霉烂与花香,兽粪与草叶混合的奇特而又复杂的气息。这是一块未经人类抚摸过的土地,单纯而又热情,落叶上斑驳的阳光,是大地恬静的笑容。

他脱了鞋,光着脚丫子踩了上去。土地像青春的肌肤,松软而有弹性,清凉的水渍漫过了脚背,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他用力将脚插进土去,大地发出一种痛苦的呻吟,一种惊喜的叹息,一种最后的战栗。他的脚心感受到沉积了几百年的阳光和雨露,那么温暖,那么舒服,地底下没有树根、石块、荆棘等一切坚硬物,如同柔软的腹部。大地深处泉涌出来的生命的汁液在他的双脚间回流。而他,产生了一种钻入生命深处的情趣,他更加用劲地将双脚插进土地深处,像是探索生命的终极,像是一次冒险的征服。突然间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与肉体烙上了南国群山的痕印,就像刚出世的婴儿臀部的胎记,有一种筋骨相连、血脉交流的再生感。他不晓得到底是他征服了这块原始的处女林,还是这块原始的处女林征服了他;他是属于这块土地的,还是这块土地是属于他的。

他怀着无限深情走进了树林,回头望去,宁静的地上嵌着一行清晰的脚印,这是土地依恋的酒窝。他产生了一种明显看到自己成长起来了的喜悦。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窥见了泽龙康所以要给他叙唱古宗人历史的奥秘。

那是送他去举行成丁礼的饯别酒宴上,泽龙康突然问道:“长庚,我给你唱段古宗人的历史,你想听吗?”他点点头。酒席上气氛太沉闷了,卡珊泪眼汪汪,木河沙横眉竖眼,高相巴唉声叹气,像送葬出殡似的,倒不如听老头唱唱,活跃活跃气氛。再说,他很早就对古宗人的历史感兴趣。他发现在这个连文字都没有的民族极其简单的语汇中,夹杂着和汉族发音十分相似的词,出现了南方民族绝对不该有的“牦牛”“牧场”“白雪”“雪莲花”等词语。这实在是个谜。只有泽龙康能帮他解开这个谜,因为古宗人没有文字,他们的历史是靠神汉惊人的记忆一代一代背诵传下来的。这是一种有韵律的叙唱,从传说中的天神罗穆用红泥巴造太阳,用白泥巴造月亮开始,整个民族漫长的历史中的一切重大事件,都准确无误地叙唱出来,如果记录下来,就是卷帙浩繁的史诗。

历史就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基因。现在看来,泽龙康偏偏安排在他举行成丁礼的前夕叙唱古宗人那段历史,不会是简单的消遣,也不会是为了给酒宴助兴,这老头肯定是有针对性的。他琢磨着老头的良苦用心,走向寡妇岭。

他登上了高耸入云的寡妇岭。

这是个不吉利的名字,笼罩着死亡的阴影。他无所畏惧。他渴望见到流血和死亡。

石崖上光秃秃的,没有树荫遮蔽,嶙峋怪石被直射的猛烈的阳光晒成赤褐色,像一群肮脏的张牙舞爪的猛兽。石崖另一面是陡壁,有几十丈深,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林涛。他运气不错。一只秃鹫伫立在布满洞穴像骷髅似的岩石上。

你好,寡妇岭,我来了。我给你们再送一位寡妇来,只要你能从我的尸体上叼走眼珠。她就在斋房等着你们哪。寡妇,好名字,这是男人的骄傲。他恶毒地笑了,朝那只秃鹫大步走去。

它跃上一块鲤鱼形的石脊,铁钳似的利爪深深抠进风化的岩石,两只浑黄的眼珠威严地俯视着他。它伸长裸秃的脖颈,头部淡褐色的绒羽愤怒地蓬松竖立起来,黑褐色的翅膀微微撑开,摆出一副准备搏击的姿势。

他平静地端起猎枪。

——它朝出现在它世袭领地上的冒犯者尖啸了一声。————石崖回旋起这恐怖的怪叫,像寡妇的魂在凄厉地哭号。

你这食肉嗜血的猛禽,来吧。

它俯冲下来了,巨大的翅膀遮断了太阳,投下一片不祥的黑影,像飘来一块黑色的裹尸布。他等到鹰爪快要抓破他脸的一瞬间,稳稳地扣动了扳机。天空出现了一朵蓝色的硝烟,它像遭了雷击,猛地跌落在坚硬的岩石上。他扔下猎枪,拔出长刀。

它两只铁爪被打断了,胸脯也滴着血。躺在岩石上,翅膀拼命扇着,扇起强劲的风,满地碎石乱走,尘沙飞扬。它面朝着他,仍然高昂着头颅,铁锈色的大嘴壳凶狠地翕动着,发出尖厉的啸叫,但它已经无力反抗了。

他挥了一刀,割下秃鹫的脑壳。按照古宗人的规矩,秃鹫见头,豺见腿,鳄鱼见尾巴,才能证实完成了成丁礼。他捧起它的脑壳,颈管的血淌到他的手臂上,又黏又稠,热得有点发烫。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一种深深的满足,他第一次享受到作为男子汉的自豪,陶醉了。

他捧起无头秃鹫,走到断崖前,一撒手,无头秃鹫坠落在苍茫的山谷间,消失了。

他肃然凝视着静卧的群山,流动的云,突然像受到一种神秘的启示,仿佛领悟到了生命的内涵,关于生的永恒和死的奥秘。

沼泽地像只葫芦,静静地卧在两座山峰之间。葫芦口伸进班岛河,汩汩淌着被淤泥、腐草和动物尸骨沤黑了的臭水,就像大地的一个脓疮,在淌着腥血。他站在山巅,鸟瞰着沼泽地的全景,心里升起渴望拼搏的激情。哦,神秘的死亡的沼泽地,我来了。他顺着山坡快步走去。

砰!沼泽地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声。他循声望去,原来是卡珊,正持枪站在一座土堆上。她鲜红的布衫在碧绿的野草丛中显得格外醒目。在她面前几步远的地方,有一条两公尺来长的已中了枪弹的鳄鱼,在水塘里痛苦地扭动翻滚,搅起黑的泥浪、红的血浪、绿的水浪,彩色的水花漫天飞舞,形成巨大的水的喧嚣。不一会儿,鳄鱼停止了挣扎,僵挺在狗尾巴草丛中。他看见,卡珊从腰间抽出雪亮的长刀,砍下那条扁平的鳄鱼尾巴。

毫无疑问,卡珊是在帮他猎取鳄鱼。瞧,她肩着鳄鱼尾巴,站在土堆上,正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翘首盼望呢。她熟悉这一带地形,她晓得他会从这条路走进沼泽地的。一个女人独身闯进被古宗人称为死神巢穴的沼泽地,猎杀鳄鱼,这要冒多大的风险!她为了他,不惜献出生命。他有点感动了。他眺望着这个将做他老婆的女人,重新掂量着她的价值。她长得不算美,也没有多少文化,她很难理解他的精神需求,跟她在一起缺乏共同语言。但是,她忠诚、热情、勇敢,在她身上有一种他所缺乏的强悍的气质。她虽然不理解他,却崇拜他,甘愿为他牺牲一切。

记得他模仿珍妮·古多尔,到森林里追踪观察一群长臂猿生活形态时,她虽然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连续几天背着猎枪到森林里陪伴他、保护他。记得他在海拔一千七百多公尺的高山上种下几十棵橡胶苗时,她虽然嘲笑他在森林里种树是一种愚蠢行为,但仍严格地按照他的吩咐每天给胶苗浇水,冬天还帮他在胶苗地里搭建塑料薄膜棚。记得那群长臂猿最后逃之夭夭时,记得胶苗被霜砸死后,她比他还伤心,比他还难过。她不是他志同道合的伴侣,却可以成为他生活中一条有力的臂膀。

是的,她和他理想中的爱人相比,有一定差距,理想总归是理想,理想永远代替不了现实。卡珊不是十全十美的,现实生活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他觉得,勇敢的男子汉,就是敢于正视现实,不退缩,不消沉,在有缺憾的生活中生活下去,寻找生活的乐趣,追求生命的价值。再说,人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他的引导、熏陶、培育、灌输下,卡珊也会变的。对此,他充满了信心。

他朝坡下的沼泽地走去,离她越来越近。他晓得,只要他在她面前一出现,她便会惊喜地扑进他的怀里。那条扁平的鳄鱼尾巴是属于他的。今天正好是他举行成丁礼的第十天,他大功告成了。他可以带着她坐竹筏在班岛河顺流而下回戛蛮。寨子里会传来低沉的牛角号声,芒锣和象脚鼓也会敲响,欢庆他凯旋。翌日,寨子里将为他和卡珊举行隆重的婚礼。

在他面前,一切都是现成的。

下到山脚,突然,他朝左急拐,绕过卡珊站立的土堆,避开她的视线,从另一条路走进沼泽地。沼泽地里一片死寂,稀疏的草叶僵直地竖立在泥潭上。泥潭深不可测,名副其实的死亡陷阱。发锈的积水,不规则地分布着,被太阳照亮,呈粉红肉色,像人体上的一块块牛皮癣。他踩着隆起的草根,艰难地走着。他不需要怜悯,也不需要同情。他感谢她冒着生命危险帮他猎取鳄鱼。但他不能要她的照顾和恩赐,他是个男子汉,他要亲手猎杀一条真正属于他尹长庚的鳄鱼。泽龙康年轻时猎到过一条长五米能一口吞进一头小羊的印度鳄。他要超过泽龙康。

太阳当顶,别处的空气纯净而又透明,沼泽地的上空,漂浮着一层黄色的瘴气,湿重凝滞,像盖着一床尿黄的破棉絮。一群黑老鸹突然从瘴气中蹿飞起,呱呱凄叫着,在他头顶盘旋,像撑着一把黑伞。沼泽地愈加显得阴森可怖。他恼怒地朝乌鸦开了一枪,霰弹击落了四只。他把乌鸦血涂在自己的额上、脸上和裸露的手臂上,洒在自己的衣襟上,据说血腥味是有效的诱饵,能引出鳄鱼来,但直到乌鸦的血晾干了,皴得脸难受极了,还不见那畜生来。来吧——来吧——有种就出来较量较量!他向旷野呼叫,旷野传来闷沉的回声。

他要向大自然索取的,不仅仅是一条鳄鱼。关于今后的生活道路,关于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关于如何在这片古老原始的土地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关于生命的意义,关于死亡的内涵……他相信,这一切问题,大自然都将会给他一种神秘的启示。他相信这神秘的启示就藏在那条凶猛的印度鳄身上。他一定能找到它,管它躲到天涯海角,他也一定要找到它。他觉得自己全身的关节都在膨胀,血液在汹涌,就像春天里的蘑菇和竹笋,身上充满了一种青春的活力,一种想要去移山填海的力量的春潮,一种不可遏止的生命的冲动。

草根、泥潭、积水、稀疏的灌木丛,他一步一步朝沼泽地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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