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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吴敬梓葬术观念的转变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故吴敬梓对葬术的批评或认同,取决于葬术与传统孝道、丧礼的相悖或相合。吴敬梓葬术观念的转变,与其对功名、孝道的理解发生变化相关。这并不代表吴敬梓未曾受过科举和葬术的迷惑。吴敬梓转变的思想原因及文化立场,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在吴敬梓的《移家赋》中称孝是吴氏家族的传统,“讲孝友于家庭,有代传之清节”,《儒林外史》中最为推崇的也是孝道,王冕、武书、郭孝子,都有孝行,而作者用以自况的杜少卿更是一个孝痴。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白金杰

内容提要:早年吴敬梓受世风与家风的影响,将功名与孝道捆绑在一起,认为功名未遂即是有愧家声,故在焦灼心态下曾对标榜发科甲的葬术抱有期冀。到了晚年,他将孝道与功名解绑,认识到“人生贤不肖,倒也不在科名”,开始在《儒林外史》中批评世人为了功名迷信葬术而弃孝道于不顾的劣行。故吴敬梓对葬术的批评或认同,取决于葬术与传统孝道、丧礼的相悖或相合。吴敬梓葬术观念的转变,与其对功名、孝道的理解发生变化相关。

关键词:吴敬梓;《儒林外史》;葬术;功名;孝道;丧礼

《儒林外史》对葬术的批评或认同,取决于葬术与传统孝道的相悖或相合。小说指斥那些自心里要想发达,耽于葬术而使逝者不能入土为安的行为是大逆不道的。但是对于那些出于孝道而看风水、寻葬地的行为则予以理解,立场十分明确。

这并不代表吴敬梓未曾受过科举和葬术的迷惑。早年的吴敬梓也曾经使其母“野屋荒棺抛露久”[1],也想过要卜得牛眠之地,再合葬其父母。由此可知,吴敬梓经历了从随俗到破俗这一思想转变的过程。吴敬梓转变的思想原因及文化立场,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一、随俗:孝道与功名的捆绑

在葬术泛滥的明清时期,吴敬梓的家乡安徽全椒也受到影响。《儒林外史》中的五河县就是全椒的投影,用五河县人余大先生的话来说,“敝邑最重这一件事。人家因寻地艰难,每每耽误着先人不能就葬”[2]。康熙《全椒志·风俗志》“丧礼”中特意谈到全椒受到了风俗的影响:“古礼:男终正寝,女终内寝……行葬有定期,近惑风水,因循弃置,仁人孝子,可勿念乎。”[3]

主要负责《全椒志》撰写的吴国对的吴氏家族,同样未能免俗。原因是,葬术对孝道丧礼与科甲功名的兼顾,使得它能够为士庶所接受。世人所考量的是,能否在满足孝道的同时达到祈福的目的。如果能将葬术的两方面均衡处理好,那么尽孝与功利是可以和谐并处的。即从孝道出发,寻一风水宝地,既可以安葬好先人的遗体,又可以满足心理上对发科甲的期望。有“孝悌”传统的全椒吴氏就是这样处理的。

据康熙《全椒志》记载,吴敬梓的先祖吴谦“事父古泉公,婉顺尽志,父逝,毁泣尽哀;事母谢氏,甘旨温凊,靡不备至”[4]。高祖吴沛认为,“夫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5]。吴敬梓的曾祖辈吴国鼎“事亲孝,一出于至诚。亲或色有不怿,即长跽伏地,不命不敢起”。吴国器“性孝友”,“父病辄泣祷求代,割股和药”[6]。吴国龙为孝慈而上《请终养疏》辞官。[7]祖辈吴登民是吴国缙的长子,以“文学”入志,“事继母至孝,友爱诸弟”[8]。民国《全椒志》中对吴敬梓父祖辈的孝行也有记录。在吴敬梓的《移家赋》中称孝是吴氏家族的传统,“讲孝友于家庭,有代传之清节”,《儒林外史》中最为推崇的也是孝道,王冕、武书、郭孝子,都有孝行,而作者用以自况的杜少卿更是一个孝痴。

这样一个家族也能够接受风水葬术的影响,足见葬术确有符合孝道的地方。因此,他们在笃孝的同时又多有堪舆寻地之举。吴谦“为亲求葬地,远延余姚简尧坡先生,卜得程家市西墅之梅花垅善地葬焉”[9]。吴国鼎在其父死后,“发书顿解地理之旨,携一奴及堪舆士,遍历诸山浃。两岁始得石虎塘吉壤”。吴国缙曾以破坏风水为名,上《禁止石濑水磨呈》,称“窃唯一县各有风水,合县生灵所关,来龙不可毁伤,地脉最宜安静。原有石濑山河,原系椒邑龙脉,河生石块,势若栅栏,靠此过峡穿龙,实为风水紧要”。因此提议“庶尽毁其磨,仍还龙脉之安全”[10]。吴国龙也“究心堪舆、医卜、星纬诸学”。

吴氏家族同时又是一个科举世家,为人所盛传,王士禛《池北偶谈》“全椒吴氏兄弟”载:

全椒吴氏兄弟同胞五人,其四皆进士:长国鼎,前癸未进士,官中书舍人;三国缙,顺治己丑进士;四国对,顺治戊戌进士,榜眼及第,官翰林侍读;五国龙,亦前癸未进士,官礼科都给事中。国对、国龙,孪生也。国龙子晟,康熙丙辰进士;昺,辛未进士,榜眼及第。[11]

因为吴谦曾请简尧坡看过风水,所以吴氏家族的科名鼎盛,被认为与堪舆葬术有关。李调元《制艺科琐记》及《淡墨录》就有这样的流言,称简尧坡曾断言所选葬地“葬后,君子未即发,至孙乃大发,发必兄弟同之,对面文峰秀绝,发必鼎甲;然稍偏,未必鼎元,或第二第三人,亦不仅一世而止”[12]。据王士禛称此事传自其门生辛未科榜眼吴昺之口。王士禛本人笃信风水,他在《分甘余话》中谈到自己这一房在举业上的辉煌成就时,认为是因为祖父王象晋选择了一块“吉壤”来埋葬先人的缘故。事实上,诸如此类葬术灵验的传闻在文人笔记中并不鲜见,有的确信那些科甲蝉联的世家得益于风水葬术,这与儒家“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态度是相悖的。一些文人则受到“子不语怪”的传统,对葬术灵验的传闻有所保留,一般姑妄听之。能够勘破迷信者寥寥无几。这种灵验传闻的传写,类似于魏晋时期遇鬼遇仙的志怪小说,虽无人亲眼见到仙鬼,但这些鬼神志怪却足以勾起人求奇的心理。遍寻葬地为发科甲者千千万万,不灵验者都已湮没无闻,偶合者则被广而告之,认为确是葬地起了作用。那些动辄就说此地会发鼎甲、状元的,碰到一例巧合,也足以煽动更多的信众了。吴敬梓的曾祖辈兄弟五人中有四进士,其中还有一人探花,到祖辈吴昺高中榜眼,科名不谓不鼎盛,在寻常人家求一第而不得的情况下,吴家兄弟、父子的“一门两鼎甲,三代六进士”有如神助,所以吴氏家族及世人将之归功于葬术与积德所致,也是一种普遍心理。

事实上,吴氏家族科举的成就与吴氏家风是密不可分的,这一点学界多有论及。此外,吴氏也认为,功名与孝道是一致的。吴敬梓的高祖吴沛曾因未得功名而觉不孝,“两尊人下世,公未及以科名博堂上欢,每墓祭及生忌,必哭奠失声”[13]

早年的吴敬梓受到世风与家风的双重熏陶,在显亲扬名思想的影响下,认为求得功名才是尽了孝道,故此出于孝道的考量,想要寻一块风水宝地来安葬他的父母,以福荫自身或后人、重继家声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才会在诗文集《文木山房集》中出现这样一首词:

哀哀吾父,九载乘箕天上去。弓冶箕裘,手捧遗经血泪流。 劬劳慈母,野屋荒棺抛露久。未卜牛眠,何日泷冈共一阡?

——《减字木兰花·庚戌除夕客中》[14]

这首词作于雍正庚戌年除夕,作者时年三十岁,他母亲已去世十七年。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下葬,不会是因为金钱的考虑,程晋芳说他“袭父祖业,有二万余金”[15],他也自称“梓家本膏华”(《移家赋》),彼时就算他乡留滞,也尚有“去年卖田今卖宅”[16]的余财。也并非吴敬梓不孝,从“哀哀吾父”、“劬劳慈母”可以看出他对父母真切的孝思。亦不是因为等着并骨,因为吴敬梓的父亲彼时也已去世数年[17]。正是因为受到葬术的影响,想要卜得一块好风水的“牛眠之地”[18]再将父母合葬,所以才耽搁如此之久。

词中,吴敬梓对未能寻得风水宝地合葬父母、未能取得功名而深感不孝。他早年曾用心于科举考试,他夸赞“家声科第从来美”,也慨叹“家世科名,康了惟闻毷氉声”[19]。他虽然杂览群书,生性倜傥,但从他及亲友的诗文中可以看出,他曾努力攻读举业,并颇有天分[20]。至于他当初的“金尽床头”、“昔年冶游”固然有少不更事的放荡,未尝不出于“少年多意气”[21](《观海》),以为功名唾手可得的自信。

但是到了而立之年的吴敬梓,却仍然“不婚不宦”、“株守残编,落魄诸生十二年”,这让他倍感悔愧,“回思年少日,流浪太无凭”[22](《春兴八首》)。《儒林外史》第四十四回余大先生讲起杜少卿当初将上好的基业弃了,替他惋惜时,从杜少卿的回答可以看出,他对过去的事情也是追悔的:“那从前的事,也追悔不来了。”

此时,吴敬梓开始无法淡定,他感觉到时不我待,在词中写下“郎君乞相,新例入赀须少壮”,在《哭舅氏》中也提到:“寄言名利者,致身须壮年。”[23]从生日当天他与族兄吴檠和表兄金榘、金两铭的唱和诗中能够发现,吴敬梓当时正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在这之前的一年,吴敬梓在参加乡试之前的科考中,取得了好成绩,但是他之前的放荡生活和狂傲的个性,使他有被取消乡试资格的可能。为此,吴敬梓竟然去向考官跪拜求情:“文章大好人大怪,匍匐乞收遭虠甝。”[24](金两铭《和作》)尽管金两铭等人劝他“人生穷达各有命,三十不遇胡足惭?”[25]但吴敬梓当时太在意功名了,以至于做出折辱自己性情的事。除了他自己想要一洗“乡里传为子弟戒”的耻辱,也因为背负的家族使命驱使他去努力。科举是当时他唯一能够翻身的机会,若在科场获胜,就可以将从前的事情一床锦被遮盖过去。

尽管吴敬梓在科考中取得第一的好名次,在正式的乡试中却依然名落孙山,这使吴敬梓大受打击。他对吴檠说“年至而立才不堪”(《为敏轩三十初度作》),对金榘长叹道:“今日何日吾奚堪!忽忽春秋已三十,白驹过隙空。”(《次半园(吴檠)韵为敏轩三十初度同仲弟两铭作》)对金两铭“相逢于邑悲老大”,引发了大他十三岁的金两铭这样的感慨:“子犹如此我何堪!”金劝他:“人生穷达各有命,三十不遇胡足惭?孝标饥驱出门去,世无孟尝空扣镡。道子多才运亦蹇,咄嗟阶草迟宜男。眼前龌龊富与贵,苏君之时何敢谈?”(《和作》)

这种因功名不遂而觉得有愧家世科名的想法,一直到吴敬梓移家金陵后的好几年间仍然存在,甲寅除夕所写的《乳燕飞》即是例证:

令节穷愁里,念先人、生儿不孝,他乡留滞。风雪打窗寒彻骨,冰结秦淮之水。自昨岁移居住此。三十诸生成底用,赚虚名、浪说攻经史。捧卮酒,泪痕滓。

家声科第从来美。叹颠狂、齐竽难合,胡琴空碎。数亩田园生计好,又把膏腴轻弃。应愧煞谷贻孙子。倘博将来椎牛祭,总难酬罔极深恩矣。也略解,此时耻。[26]

在他的堂兄吴檠赴征聘时,吴敬梓还认可这一举动是“明发念先人”[27](《酬青然兄》)。因此可见,吴敬梓早年的随俗,是在世风、家风的影响下接受了葬术中符合孝道与迎合功名的部分理念使然。他将博取功名与荣宗耀祖的孝道捆绑在一起,认为不能博取功名重振家声有违孝道,在焦灼的心态下寄希望于风水葬术,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是什么使晚年的吴敬梓对葬术的态度发生转折性的改变?这仍要从葬术的两面性谈起,但最终还要回到吴敬梓对孝道、对功名的态度上。

二、破俗:将孝道与功名松绑

早年的吴敬梓将自己的功名未遂视作不孝,后来,他逐渐认识到“人生贤不肖,倒也不在科名”[28]。将孝道与功名松绑,由此放弃执著的功名念,也就能够以超然的态度来审视葬术迷信了。

《儒林外史》第八回王惠与蘧景玉的对话,体现了吴敬梓对孝道和功名关系的理解。王惠认为孝应该是显亲扬名,“将来不日高科鼎甲,老先生正好做封翁享福了”,蘧景玉却提出异议:“老先生,人生贤不肖,倒也不在科名。晚生只愿家君早归田里,得以菽水承欢,这是人生至乐之事。”

蘧景玉并不将博取功名使父亲得到封君的名号视作孝,而将顺从父亲的心愿并承欢膝下认作是孝,并以为这是人生至乐之事。

相似的情节发生在第十五回,马二先生遇到了原本孝顺的匡超人,他劝匡超人用博取功名来代替行孝,并发了一通更为详细的议论,将孝道与功名捆绑在一起:

贤弟,你听我说。你如今回去,奉事父母,总以文章举业为主……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这就是《孝经》上所说的“显亲扬名”,才是大孝,自身也不得受苦……贤弟,你回去奉养父母,总以做举业为主。就是生意不好,奉养不周,也不必介意,总以做文章为主。那害病的父亲,睡在床上,没有东西吃,果然听见你念文章的声气,他心花开了,分明难过也好过,分明那里疼也不疼了。这便是曾子的“养志”。假如时运不好,终身不得中举,一个廪生是挣的来的,到后来,做任教官,也替父母请一道封诰。

马二先生的看法是比较普遍的,匡超人并没有蘧景玉的通脱明智,他听信了这番话,最终走向了功名之路,却与行孝南辕北辙了。匡太公也没有如马二先生所说,听到读书声便好过些,反而被梦示而吓哭,“若是做了官就不得见面,这官就不做他也罢!”匡超人在功名路上陷得越深,离孝道也便越远了。他对郑氏娘子的夫妇情分也随着追逐名利而消亡,把封妻看作是他对亡妻的补偿,郑氏的棺椁权厝在庙后,他不急着下葬,让匡大“替他多添两层厚砖,砌的坚固些,也还过得几年”。反而急急地要显摆一下他的功名给家里带来的荣耀,“他是个诰命夫人,到家请会画的替他追个像,把凤冠补服画起来,逢时遇节,供在家里,叫小女儿烧香,他的魂灵也欢喜。就是那年我做了家去与娘的那件补服,若本家亲戚们家请酒,叫娘也穿起来,显得与众人不同”。

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已是认识到孝道与功名的矛盾关系,蘧景玉将孝道与功名松绑的选择是作者所肯定的正面例子,而匡超人则是孝道与功名捆绑在一起的反面典型。

杜少卿是吴敬梓理想的投影,他是个孝痴,但并不以功名为念,还装病辞去了征聘。

吴敬梓曾被举荐参加乾隆丙辰年的博学鸿词科,这一次遭遇使吴敬梓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还原这一过程,有助于了解吴敬梓如何最终勘破了功名。在历经科场蹭蹬之后,吴敬梓并没有像小说中的杜少卿一样洒脱,坚定地辞聘。他是经过了一番心理斗争,最终才坚定下来的。

初始,他应该也是接受的,毕竟这是一次能够扬眉吐气的机会,为此还写了《拟献朝会赋并序》等作。根据康熙己未博学鸿词科的旧例,赴试之人受到的礼遇是极隆重的,前途也颇为光明,诱惑不谓不大。但是吴敬梓最终没有去,他在《丙辰除夕述怀》中对这次未能赴试也感到遗憾:“相如《封禅书》,仲舒《天人策》。夫何采薪忧,遽为连茹厄?人生不得意,万事皆愬愬。”[29]即便是真病,也不好说他病得便不能进京赴试,此时他内心定然十分矛盾。

后来,面对铩羽而归的众人和不幸在赴试时病逝的李岑淼秀才,吴敬梓开始庆幸当初没有赴试的明智,并因此保住了尊严,赢得了却聘的清名。征君这个清贵的名头足以使吴敬梓吐气扬眉,却聘的经历又使他有了精神骄傲的资本,他的人生价值得到了认可。虽然不是正途出身的举人、进士,但征君比前者还要特别些,庶几可以不愧对先祖了。用杜少卿的话来说:“好了!我做秀才,有了这一场结局,将来乡试也不应,科、岁也不考,逍遥自在,做些自己的事罢!”[30]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决定不再科考的吴敬梓,心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他终于跳出了名利的牢笼,开始回顾和反思功名富贵对人精神的戕害、对伦理的破坏。放弃功名,并不代表放弃了家学传统,吴敬梓晚年著有《诗说》一书,称“此是人生立命处”[31],这便是对家学传统的继承。能够有益于政教,即便没有功名,也可以算上不辱家风了。

吴敬梓勘破功名,葬术发科甲的话便失去了吸引力;推崇孝道,葬术在实践操作中谋利与尽孝失衡的乱象便激发了他的反感。

《儒林外史》对有违孝道的停棺不葬与迁葬十分反感。范进在没有中举之前还是一个孝子,他母亲吩咐他去买鸡买米,“范进慌忙抱了鸡,走出门去”。但之后他最为人所诟病的便是居丧期间标榜尽礼,不用银镶杯箸而用竹筷夹大虾丸子,穿官服却不穿孝服去打秋风。还有一个情节应该注意,即在这之前,张静斋来约范进去打秋风时,张静斋问起范老太的葬事:“想老伯母这样大寿归天,也罢了。只是误了世先生此番会试。看来,想是祖茔安葬了?可曾定有日期?”这番话与其说安慰孝子范进,不如说替举子范进惋惜丁忧耽搁了前程。提到安葬之事,范进的回答是“今年山向不利,只好来秋举行”[32]。与他惑于风水之说稍有不同的是,余特、余持两兄弟,是因为钱财不敷才使其父母停棺多年。得到了一笔银子后,立刻开始商谈安葬的事情。

除了停棺,《儒林外史》四十四回,武正字还谈到了施二先生为了发科甲而执意迁坟的事:

武正字道:“便是我这里下浮桥地方施家巷里施御史家。”迟衡山道:“施御史家的事我也略闻,不知其详。”武正字道:“施御史昆玉二位。施二先生说,乃兄中了进士,他不曾中,都是太夫人的地葬的不好,只发大房,不发二房,因养了一个风水先生在家里,终日商议迁坟。施御史道:‘已葬久了,恐怕迁不得。’哭着下拜求他,他断然要迁。那风水又拿话吓他说:‘若是不迁,二房不但不做官,还要瞎眼。’他越发慌了,托这风水到处寻地。家里养着一个风水,外面又相与了多少风水。这风水寻着一个地,叫那些风水来覆。那晓得风水的讲究叫做:父做子笑,子做父笑,再没有一个相同的。但寻着一块地,就被人覆了说:‘用不得。’家里住的风水急了,又献了一块地,便在那新地左边,买通了一个亲戚来说,夜里梦见老太太凤冠霞帔,指着这地与他看,要葬在这里。因这一块地是老太太自己寻的,所以别的风水才覆不掉,便把母亲硬迁来葬。到迁坟的那日,施御史弟兄两位跪在那里,才掘开坟,看见了棺木,坟里便是一股热气直冲出来,冲到二先生眼上,登时就把两只眼瞎了。二先生越发信这风水竟是个现在的活神仙,能知过去未来之事,后来重谢了他好几百两银子。”[33]

施二先生相信风水先生的瞎话,因为迁葬而弄瞎了双眼,却依然笃信,颇具讽刺色彩。这些为功名富贵颠倒痴迷、弃孝道于不顾的乱象,引发了吴敬梓对迷信葬术的批评。

三、立场:传统伦理的回归

对葬术的批评伴随着葬术的发展始终存在,却一直没能遏制葬术的泛滥。正如黄遵宪所说:

民俗之端,始于至微,搏之而无物,察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然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人与人相接,人与人相续,又踵而行之。及其至成,虽其极陋甚弊者,举国之人习以为常,上智所不能察,大力所不能挽,严刑峻法所不能变。夫事有是有非,有美有德;旁观者,或一览而知之,而彼国称之为礼,沿之为俗;乃至举国之人,辗转沉锢于其中,而莫能少越,则习之囿人也大矣。[34]

葬术之能够令举国之人“辗转沉锢于其中”,主要基于世人对功名富贵的痴迷。批评葬术一般有这样两个角度:不合理与不合礼。

所谓不合理,是质疑葬术的可信性。后人一般将郭璞等人视作葬术之祖。吴敬梓的朋友程廷祚写有《葬术说》一文,他并不否认葬术的理论,认为理气说“得其奥而用之,往往巧发奇中,不可斥其必无是理,而非士君子之所取也。然必精其术如管辂、郭璞、吴景鸾、廖金精辈而后效”[35]。吴敬梓则绕开了理论问题,直接否定郭璞之说与发科甲的关联。《儒林外史》第四十四回余大先生向迟衡山、武正字问道:“请问二位先生:这郭璞之说,是怎么个源流?”迟衡山道:“自冢人墓地之官不设,族葬之法不行,士君子惑于龙穴、沙水之说,自心里要想发达,不知已堕于大逆不道。”余大先生吃惊地追问:“怎生便是大逆不道?”迟衡山是这样解答的:

有一首诗,念与先生听:“气散风冲那可居,先生埋骨理何如?日中尚未逃兵解,世上人犹信《葬书》!”这是前人吊郭公墓的诗。小弟最恨而今术士托于郭璞之说,动辄便说:“这地可发鼎甲,可出状元。”请教先生,状元官号始于唐朝,郭璞晋人,何得知唐有此等官号,就先立一法,说是个甚么样的地,就出这一件东西?这可笑的紧!若说古人封拜,都在地理上看得出来,试问淮阴葬母,行营高敞地,而淮阴王侯之贵,不免三族之诛,这地是凶是吉?

迟衡山不信葬术,提出的论据之一是郭璞若是精通葬术,也不会连自己的葬地都没有选好,其二是晋代的郭璞不可能预知唐代以后的科名。由此得出的结论之一是后代术士借郭璞之名编造了葬术可发科甲的名堂出来骗人。以纪昀考证的结果来看,唐宋时的葬书大多是拟古托名之作:

旧本题晋郭璞撰。葬地之说,莫知其所自来……则其术自汉始萌,然尚未专言葬法也……是其术盛传于东汉以后。其特以是擅名者,则璞为最著。考璞本传,载璞从河东郭公受《青囊中书》九卷,遂洞天文五行卜筮之术。璞门人赵载尝窃《青囊书》为火所焚,不言其尝著《葬书》。《唐志》有《葬书地脉经》一卷,《葬书五阴》一卷,又不言为璞所作。惟《宋志》载有璞《葬书》一卷,是其书自宋始出,其后方技之家,竞相粉饰,遂有二十篇之多……书中词意简质,犹术士通文义者所作。必以为出自璞手,则无可征信。或世见璞葬母暨阳,卒远永患,故以是书归之欤。[36]

纪昀认为,之所以后人将《葬书》托名为郭璞所做,是因为史书上曾有郭璞葬母的记载,但《晋书》并未著录郭璞写有《葬书》,另一本《青囊书》也为火所焚,在《宋志》突然冒出来为郭璞所做的《葬书》自然十分可疑。纪昀的考证印证了吴敬梓的判断。

所谓不合礼,是指葬术不符合伦理与丧礼。吴敬梓在丧礼研究方面不如他的朋友程廷祚与樊圣谟,在程廷祚《与友人樊某书》中,程廷祚对樊圣谟讲求礼乐,想要重兴古之丧礼表示肯定,但是对于樊圣谟等人丧礼用乐提出了质疑,并做了详细的论证,得出丧祭之礼不宜用乐的结论。文尾特意提到吴敬梓:“敏轩所作《大招》,亦近游戏,古无其礼,并希转致,秘而勿宣。”[37]吴敬梓并不侧重从礼乐的角度来讨论葬术与丧礼的不合。他更侧重葬术违背伦理孝道的一面。

迟衡山认为迷信葬术的人“自心里要想发达,不知已堕于大逆不道”。大逆不道的典故出于《汉书·高帝纪》,称项羽“夫为人臣而杀其主……为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后用来特指不忠、不孝等违背伦理的恶行。杜少卿在批评迷信葬术想要迁葬的人时,建议对肆意迁葬之人按“子孙谋杀祖父”罪入刑,也从葬术违背孝道伦理的角度论说的。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推崇孝道。孔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二十四孝是将孝道推崇到极致的产物。其中“埋儿奉母”这一条,现代人或许难以接受,但是古人竟能视为孝的榜样,原因何在?“埋儿奉母”是一个极端状况下的选择,即当孝道与其他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做怎样的选择。郭巨认为,“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即选择了将孝置在首位。当孝敬先祖与为自己及儿孙谋福发生矛盾时,按照传统伦理,同样应该以孝为先。

吴敬梓并未完全否定寻地葬亲之举,这也与他推崇孝道的立场相关。孝也包括慎终追远,安置好先人的遗体。《论语》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因此,在孝的前提下寻找一块好坟地以安先人遗体,是可以接受的。《儒林外史》中的虞博士也给人看过风水,是用心寻地,必不说发科发甲的话蒙人。余特、余持两兄弟找风水先生时说:“我们只要把父母大事做了归着,而今拜托云翁,并不必讲发富发贵,只要地下干暖,无风无蚁,我们愚弟兄就感激不尽了。”他二人还不顾五河县的陋俗,将抬出门的灵柩又抬回家,只因为他们要葬之以礼:“我两人葬父母,自然该正正经经的告了庙,备祭辞灵,遍请亲友会葬,岂可如此草率!依我的意思,仍旧将灵柩请进中堂,择日出殡。”吴敬梓因此称赞道:“风尘恶俗之中,亦藏俊彦;数米量柴之外,别有经纶。”

此处补充一点,作为小说家的吴敬梓已有意识地将小说与其他文体加以区别,这从对葬术的批评可见一斑。

文长于说理,《儒林外史》之前,已有很多批评葬术的专论文,如唐代吕才的《叙葬书》、北宋司马光的《葬论》、元明之际谢元芳的《辩惑编》、明清之际陈确的《葬书》以及吴敬梓好友程廷祚的《葬术说》等文,都侧重文言说理。

小说中如果需要说理,很容易受到文的影响。将个人的才学、见解融入小说中,是清代文人化小说的一个普遍现象。与《儒林外史》几乎同时的《镜花缘》、《歧路灯》等小说也涉及了葬术迷信,但都或多或少带有论说的痕迹。

同时批评葬术,《镜花缘》的语言风格偏向骈俪,全不似口语,“即如伏羲、文王、孔子之陵,皆生蓍草,卜筮极灵;他处虽有,质既不佳,卜亦无效。人杰地灵,即此可见。今人选择阴地,无非欲令子孙兴旺,怕其衰败。试以兴褒而论,如陈氏之昌,则有‘凤鸣’之卜;李氏之兴,则有‘同复’之筮。此由气数使然呢,阴地所致呢?卜筮既有先兆,可见阴地好丑,又有何用。总之,天下事非大善不能转祸为福,非大恶亦不能转福为祸。《易经》‘余庆余殃’之言,即是明证。今以阴地,意欲挽回造化,别有希冀,岂非‘缘木求鱼’……”这段若从文中取出,直可视作一段论说文。尽管《歧路灯》并不像《镜花缘》刻意以才学自矜,对话也多生动,但在论及葬术迷信时,不免引经据典,如儒者程嵩淑批评谭绍闻时,以长者的姿态发了一大通议论,先后引用了《书经》、《周易》、《咸有一德》、《太极图》、《丹书》、《礼记》、《檀弓》、《丧大记》、《曾子问》、《问丧》、《礼运》、《间传》、《三年间》、《丧服》、《周礼》等书及篇目做佐证。

《儒林外史》在处理同样的问题的时候,则尽量淡化论说色彩,力求使对话妥帖自然,符合人物个性。如迟衡山是位忠厚儒者,他的论述中规中矩。杜少卿是个洒脱名士,他的批评快言快语:

我还有一句直捷的话:这事朝廷该立一个法子。但凡人家要迁葬,叫他到有司衙门递个呈纸,风水具了甘结:棺材上有几尺水、几斗几升蚁。等开了,说得不错就罢了;如说有水、有蚁,挖开了不是,即于挖的时候,带一个刽子手,一刀把这奴才的狗头斫下来。那要迁坟的,就依子孙谋杀祖父的律,立刻凌迟处死。此风或可少息了。

快意洒脱,的的是少卿口吻,换一人则不成。并非吴敬梓不擅长骈俪的文辞与论说,从他的《移家赋》和《文木山房诗说》可以看出他这两方面的才能。从《儒林外史》自引《文木山房诗说》中解经的文字可以看出,吴敬梓十分注意文体语言的转换,《诗说》中的文字简练洁雅,小说中则有意识地避免学究气。这是谈到葬术批评时附带提到的。

总之,早年,吴敬梓将功名与孝道连在一起,认为功名未遂是愧对家声科第,故在焦灼心态下对葬术也抱有期冀。到了晚年,当他认识到“人生贤不肖,倒也不在科名”,将孝道与功名剥离开,开始反思批判世人痴心功名富贵、耽于葬术而弃孝道于不顾的劣行。一以贯之的是吴敬梓对孝道的推崇,转变的是吴敬梓对功名、葬术的理解。

【注释】

[1]吴敬梓著,李汉秋辑校:《吴敬梓诗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

[2]吴敬梓著,李汉秋辑校:《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602页。下文所引相同书名皆指此书,不再详注。

[3]蓝学鉴:《全椒志》(康熙)标点校勘本,全椒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第40页。

[4]同上,第171页。

[5]同上,第311页。

[6]同上,第172页。

[7]同上,第262页。

[8]同上,第262页。

[9]《全椒志》,第172页。

[10]同上,第300页。

[11]王士禛:《池北偶谈》,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7页。

[12]李调元:《淡墨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页。

[13]《全椒志》,第162页。

[14]《吴敬梓诗文集》,第57页。

[15]程晋芳:《勉行堂文集》卷六,转引自朱一玄编:《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901页。

[16]金榘《泰然斋集》卷二附,转引自朱一玄编:《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第892页。

[17]吴敬梓父亲吴霖起死于雍正元年癸卯(1723),见敬梓《移家赋》自注,当时他二十三岁。

[18]出自《晋书·周访传》附《周光》:“初,陶侃微时,丁艰,将葬,家中忽失牛而不知所在。遇一老父谓曰:‘前冈见一牛眠山汙中,其地若葬,位极人臣矣。’”

[19]《吴敬梓诗文集》,第57页。

[21]《吴敬梓诗文集》,第13页。

[22]同上,第19页。

[23]《吴敬梓诗文集》,第46页。

[24]金两铭《和(吴檠)作》,转引自朱一玄编:《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第895页。

[25]同上。

[26]《吴敬梓诗文集》,第63页。

[27]同上,第33页。

[28]《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第464页。

[29]《吴敬梓诗文集》,第28页。

[30]《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第464页。

[31]程晋芳:《勉行堂文集》卷六,转引自朱一玄编:《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第902页。

[32]《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第59页。

[33]同上,第604页。

[34]黄遵宪:《日本国志》(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19——820页。

[35]程廷祚撰,宋效永校点:《青溪集》,黄山书社2004年版,第109页。

[36]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九,子部十九,术数第二《葬书》条。

[37]程廷祚《青溪文集续编》卷四,据清道光十八年(戊戌,1838)东山草堂刊本,转引自朱一玄、刘毓忱编:《儒林外史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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