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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園札記》卷三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又《後漢書·張純傳》:“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御史大夫從,并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瞯金初,制杖罪至百,則臀、背分决。及海陵,庶人以脊近心腹,禁之。女直阿固達直視云云。見《樂志》,又見《天祚本紀》,又見《蕭奉先傳》。至蕭足克布與蕭博迪爲欽哀皇后所誣而殺,《蕭奉先傳》復云欽哀弑仁德皇后,奉先與蕭足克布、博迪等居多一事,而互相矛盾尤大謬,宜改正。

瞯顧亭林《日知録》曰:“嶽頂無字碑,世傳爲秦始皇立。因取《史記》反復讀之,知爲漢武帝所立也。《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上泰山,立石,封祠,祀其下云。’刻所立石,是秦石,有文字之證,今李斯碑是也。《封禪書》云:‘東上泰山,泰山之草木葉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巔上。遂東巡海上,四月還至奉高,上泰山封。’而不言刻石,是漢石無文字之證,今碑是也。”又云:“始皇刻石之處凡六,《史記》書之甚明,無不先言立,後言刻者。古人作史,文字之密如此,使秦皇别立此石,秦史焉得不紀?使漢武有文刻石,漢史又安敢不録乎?”按:顧氏之言辨矣。然《史記·封禪書》、《漢書·武帝本紀》引《風俗通》曰:“石廣二丈一尺,刻之曰:‘事天以禮,立身以義;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内,莫不爲郡縣;四夷八蠻,咸來貢職。與天無極,人民蕃息,天禄永得云。’”此古制也,則武帝已用之矣。又《後漢書·張純傳》:“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御史大夫從,并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若無文字,則不當云刻石,又不當增文字也。

瞯金初,制杖罪至百,則臀、背分决。及海陵,庶人以脊近心腹,禁之。雖主决奴婢,亦論以違例。海陵凶暴,而此舉暗合唐文皇。

瞯後唐張文寳知貢舉,進士有覆落者,下學士院作詩賦貢舉格。學士李懌曰:“予少舉進士登科,蓋偶然耳。後生可畏,來者未可量,假令予復就試禮部,未必不落第,安能與英俊爲準格?”聞者多其知禮。金明昌中,禮部尚書張行簡轉對言:“擬作程文,本欲爲考試之式。今會試考試官、御試讀卷官皆居顯職,擢第後離筆硯久,不復常習。今臨試擬作之文稍有不工,徒起謗議。”詔罷之。此二段議論皆得體,蘇子瞻曰:“麻衣如再著,墨水真可飲。”前輩虚心如此,亦是實理。今制試録不用程文是也,而淺學小生紛紛擬作,必爲二君含笑於地下矣。[1]

瞯《金宗室表》:“右宣宗子,與末帝凡四人。”按:宣宗子哀宗,諱守緒,非末帝也。末帝諱承麟。《哀宗本紀》云:“内族承麟。”金制:疎族稱完顔。明昌後避睿宗諱,稱内族。則承麟,本疎族,非宣宗子也。今以哀宗爲末帝,既大誤,又不譜哀宗世系,并承麟不知何出,史官之紕繆極矣。

瞯劉歆作《遂初賦》,自以朝政多失,作《遂初賦》以歎往事而寄己意。其辭曰:“處幽潛德,含聖神兮。抱奇内光,自得真兮。寵幸浮寄,奇無常兮。寄之去留,亦何傷兮。大人之度,品物齊兮。舍位之過,忽若遺兮。求位得位,固其常兮。守信保己,比老彭兮。”其言頗似曠達,而爲莽佐命,終致夷滅,視孫綽之義正,桓温相去何啻霄壤?

瞯《遼史·職官志》引宋刁約詩“押宴額爾欽”,疑額爾欽亦是執政重臣。予讀《金史·禮儀志》,凡行省來宴、回宴之押宴官,皆從行省定差,就借以文武高爵長官之職,以爲轉銜之光。想此即遼遺制,雖在朝廷,亦借銜也。

瞯金遼史記事多重複,天祚、天慶二年,駕幸混同江,頭魚酒酣,上命諸酋長歌舞。女直阿固達直視云云。見《樂志》,又見《天祚本紀》,又見《蕭奉先傳》。帝命耶律義先對蕭革巡擲大罵事,一見義先傳,一見革傳。鴨子河頭鵞事,一見《樂志》,又載納巴河,又屢見他傳,語皆無詳畧。至蕭足克布與蕭博迪爲欽哀皇后所誣而殺,《蕭奉先傳》復云欽哀弑仁德皇后,奉先與蕭足克布、博迪等謀居多一事,而互相矛盾尤大謬,宜改正。《金書·忠義列傳》云:“聖元詔修纂遼金宋史,史臣議:‘凡前代之忠於所事者,請書之無諱。’朝廷從之。嗚呼!仁哉,聖元之爲政也!此事今修《明史》當引以爲例。《詩》有五際、四始。四始者,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魚在巳,火始也;鴻鴈在申,金始也。此緯家之言,四始與詩序較異。

瞯酒名三白,取豐年之兆。蝗蟲一雪入地三尺,三雪則入地九尺。故三白,爲豐年之兆也。

瞯宋朱彧《可談》記都下市井,謂不循理者爲“乖角”。又謂作事無據者爲“没雕當”。喪禮冐[2]摺發,以一竿揭之,名“乖角”。衛士順天幞頭有一脚下垂者,其儕呼爲“雕當”。今吾鄉亦有“無雕當”之稱,宋“當”讀作去聲,吾鄉則入聲耳。

瞯吾鄉諺語“看三色”。“三色”字出於《韓嬰詩傳》、《吕氏春秋》。

瞯《吕子》:“昔者禹一沐而三握髮,一食而三起,以禮有道之士。”周公吐握之説,見於《荀子》,人罕稱禹也。

瞯張僧繇於江陵天皇寺圖孔子十哲之像,或謂不宜。僧繇笑曰:“吾誠偶然,安知不利於後人者?”莫知其旨。及後周滅二教。惟此寺有宣尼像,得不毁。吴仲圭將卒,自題其墓曰花光和尚之墓。後楊連珈遍發人塚,見仲圭之表,疑爲僧墓,不發。二君非解術數者,豈非用志不紛,乃疑於神耶?

瞯明制:命婦入朝贊,行四拜禮,皆下手立拜。惟謝賜時,一跪叩頭耳。而民間婦女俯伏稽首,與男子無異,何哉?

瞯兄弟之子,與父之兄弟,其稱謂不見於經,大抵從父而推者,皆得蒙父稱;從子而推者,皆得蒙子稱。故父之昆弟,先生爲世父,後生爲叔父。父之從父昆弟,爲從父;父之從祖昆弟,爲族父。蓋謂我父者,我謂之子。謂我祖者,我謂之孫。朱子云:“兄弟之子稱從子,自曾祖而下三代,稱從子,自高曾四代而下[3],稱族子。”是也。若姊妹於兄弟之子,則推而遠之矣。故《爾雅》曰:“女子謂昆弟之子爲姪,謂姪之子爲歸孫。”然姪亦女子之號,因娣姪而得名者,非男子之正稱也。無已,則對姑而稱之,斯已耳。按:僖十五年,《左傳》載晉史蘇之占曰:“姪其從姑。”註:“謂我姪者,我謂之姑。”謂子圉質秦,此正男子對姑之稱也。其子姪、叔姪之稱於後世者,《史記·魏其傳》云:“田蚡乃爲諸郎,侍酒,跪起如子姪。”謝安石云:“聖賢去人,其間亦邇。”子姪未之許,是也。然亦有徑稱子者,《史記·二疏傳》云:“父子相隨出關。”《後漢書·蔡邕傳》:“將作大匠,楊球飛章言邕及質。邕上書自陳,如臣父子,欲相傷陷云云。”《晉書》:“朝議欲以謝玄爲荆州刺史,謝安自以父子名位太重云云。”南燕慕容輿根謂慕容寳叔父德曰:“昔蒯瞶出奔衛,輙不納,《春秋》是之,以子拒父猶可,况以父拒子乎?”是皆以叔姪爲父子也。至韓退之爲《元少尹房君墓志》:“子曰次卿,述其弟或之言曰:子與吾兒次卿遊。”是竟稱姪爲兒矣,此則唐以前猶爲近古者也。《南史·王球傳》:“王履深結劉湛,誅湛之夕,履徒跣告球(其叔父也)。球曰:‘阿父在,汝亦何憂?’”註:“江南人謂叔父、伯父爲阿父,爲叔伯父者以自呼。”宋惟黄魯直《上叔父夷仲》詩曰:“更懷父子東歸得,手種江頭柳十尋。”按:古者卿大夫五十不稱字,别以伯仲。天子稱同姓曰伯父、叔父,是稱也,達於天下。蓋伯叔者,長幼之稱也。若去父,止稱伯叔,則是以長幼爲次序,而以父之昆弟同於凡人之稱矣。(《禮》:“惟婦稱夫之兄弟曰伯叔。”見後。)此後之失禮之甚者也,然豈獨此哉?《左傳》云:“無女而姊妹[4],及姑姊妹。”疏引樊光曰:“《春秋傳》云姑姊妹,若父之姊爲姑姊,父之妹爲姑妹。”《列女傳》:“梁有節姑妹入火而救其子。”又《左傳》:“季武子以公姑姊妻邾庶。”其疏曰:“或曰是父之姊是也。”蓋稱姑者有二:一爲婦於其夫之母,一爲姪於其父之姊妹。今以男子而稱父之姊妹爲姑,亦何以自别於婦人哉?故知古人稱謂之間,字必有義,後人日趨便易,不悟其失,良可慨也。

瞯母之昆弟爲舅,而男子謂姊妹之子曰出。然《左氏》、《公羊》率謂之甥也。《爾雅》:“妻之父爲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故孟子曰:“帝館甥於貳室。”是翁壻亦得甥舅稱之矣。稱於王母昆弟曰彌甥,見於《左傳·哀二十三年》:“宋景曹卒。季康子曰:‘以肥之得備彌甥。’”註:“父之舅氏,故稱彌甥。”亦曰從孫甥,見於《哀二十五年》:“衛夏戊之女,太叔疾之從孫甥也。”註:“姊妹之孫爲從孫甥。”其稱王母之昆弟,未有聞。《後漢書》:“郭况族姊爲皇祖考夫人,見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大舅乎?’”然則漢之稱王母之昆弟爲大舅也。妻稱夫兄弟曰伯叔,伯叔猶兄弟之稱也。亦曰兄公,見《爾雅》:“夫之兄爲兄公,夫之弟爲叔,夫之姊爲女公,夫之女弟爲女妹。”《漢書·薛宣傳》敬武長公主曰嫂,何爲取妹?曹大家《女誡》亦云嫂妹,是也。夫兄之妻,姒也,亦通謂之嫂。漢張負以女孫嫁陳平,戒曰:“汝事兄伯當如父,事嫂當如母。”今俗稱夫之女兄弟曰姑,是從女之稱;因亦有稱妻之兄弟曰舅者,皆謬也。《朱子語録》曰:“據前輩但以兄弟稱之。”據此,夫之女兄弟通稱姊妹,於古亦合。

瞯《左傳》:“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杜註云:“承其告辭,史乃書之於策。若所傳聞行言,非將君命,則記在簡牘而已,不得記於典策。此蓋周禮之舊制。”按:策書,存國之大體,故宜畧;簡牘,載四方之傳聞,故宜詳,二者之史缺一不可。後世實録則策書之類也,而簡牘無聞焉。實録所書又不實,然後野史以興。究其原,亦簡牘之類與?

瞯凡作事,必量力以豫,爲其後來可以收拾之地。楚之僭王其大罪也。昭王之死,非楚之罪,以管仲之知,豈其見不及此?而乃執此以相詰,何也?蓋自量其力,不能去楚之稱王,而姑舉其久遠無據之事以詰之。使楚可爲辭,然後與之盟而去之,而勝勢在我矣。“君其問諸水濱”,管仲已先辦此一言,爲楚人解釋之地,雖楚使與桓公皆陰入其機彀而不覺也。蓋管仲一生之相業、智數,大抵類此。

瞯《左傳》:“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杜氏曰:“管仲之後,於齊没不復見,傳亦舉其無驗。”昨舉示友人閻子百詩,爲予檢《史記·管仲傳》註引《世本》云:“莊仲山産夷吾,夷吾産武子云云。”共十世皆有諡,惟末世景子步耐生微,無諡耳。此几案間書,而杜孔諸君皆不及知,亦可怪也。

瞯魏叔子《贈新例爲官者》有云:“張釋之之政事,司馬相如之文學,皆以貲爲郎。”百詩引漢制駁之。按《釋之傳》註:“以貲爲郎。”蘇林曰:“雇錢若出穀也。”如淳曰:“漢制,貲五百萬,得爲常侍郎。”師古曰:“如説是也。”又《司馬相如傳》亦曰:“以貲爲郎。”師古曰:“以財多得爲郎也。”是兩人俱是以貲中格得郎,非捐納之例。惟黄霸初以納錢補謁者,後納穀補卒史。然左馮翊猶以霸納粟得官,不署右職,則當時之所尚可知矣。但《司馬傳》又云“家徒壁立”,不知五百萬安在?或武帝偶有納例,史失載耳?

瞯鄭執天子之二使,不得謂小忿。爲周之計,當告於大國,聲其罪而致討之,不當用狄兵以伐同姓耳。富辰之諫,亦未爲至當。

瞯門焉有二義。晉人圍曹門焉,與門於桔柣,攻門也。文十五年,門於勾鼆,守門也。

瞯楚滅庸,晉滅狄,皆縱而後殪之。蓋小國之志,驟勝則易驕也。

瞯陳殺其大夫洩冶。註:“洩冶直諫於淫亂之朝,以取禍,故不爲春秋所貴。”然則龍逄、比干亦有罪乎?此誣經之甚者也。

瞯華元夜入楚師,直登子反之牀,其將可襲而取也,子反之用兵亦疎矣。先儒謂亞夫使軍中夜驚,猶爲未善,况於延敵使入,如無人之境乎?

瞯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師悝、師觸、師蠲,歌鐘二肆及其鎛磬、女樂二八。十五年,賂宋以師筏、師慧。可見鄭聲之淫,其爲諸侯所貴重如此。

瞯齊崔杼生成,及彊而寡。《注》:“偏喪曰寡。”是失妻亦稱寡也。

瞯季札觀樂,使工歌之。初不知其所歌者何國之詩也,聞聲而後别之,故皆爲想象之辭。曰:此其爲衛風乎?其周之東乎?其太公乎?其周公之東乎?其周之舊乎?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皆從想象而得之者也。至於見舞,則便知其何代之樂,直據所見以贊之而已,不復有所擬議也。

瞯《字書》:“幘,音責,皆釋以冠幘之義。”余按:《左傳·定九年》:“齊侯賞犁彌,犁彌辭曰:‘有先登者,晳幘而衣貍製。’”杜註:“幘,齒上下相值。”此又一義,《字書》不載。

瞯太宗末,新羅立女善德爲王,國人號聖祖皇姑。善德死,贈光禄大夫,而妹真德襲王。永徽元年,攻百濟,破之,遣春秋子敏入朝。真德織錦爲頌以獻,死贈開府儀同三司。此時正武后得政之時,中外一時皆奉女主,奇事也。

瞯《倭傳》:“建中元年,使者真人興能獻方物。真人蓋因官而氏者也。興能善書,其紙似繭而澤,人莫識。”此即今高麗紙。

瞯唐長孫無忌以烏羊皮爲渾脱氊帽,人多效之,謂之趙公渾脱。今京師傔從人帽皆用烏羊毛,此亦渾脱之遺製也。《宋史·徐徽言傳》:“羊皮皮渾脱,亂流以掩敵。”此渾脱又似以羊皮爲脱而渡者。

瞯高宗亦有姨韓國夫人,武后之姊,宫中相傳章懷太子賢其所生也。女亦寵,號魏國夫人。

瞯唐德宗以順宗子謜爲第六子,以孫爲子,今吴下多有之,謂之過房。

瞯陸雲有笑疾,見張華多姿致,又帛纒須,大笑不能自已。《東都事畧·劉温叟傳》:“劉曄好笑,雖在人主前,不能自已也。”

瞯太平興國中,梁周翰言:“今崇政殿、長春殿皇帝宣諭之言,侍臣論列之事,依舊中書修爲時政記。其樞密院事涉機密,亦令纂修每至月終送史館。自餘百司,凡干封拜除改、沿革制置之事,悉備編録。仍令郎與舍人分值崇政殿,以記言動。别爲起居注,先進御,後降付史館。”起居注進御,自周翰始也。

瞯宋駙馬尚主多易其名,使與父同行。王貽正之子克明,尚太宗女鄭國長公主,賜名貽永。李崇矩之子繼昌,繼昌子勗尚太宗女萬壽公主,真宗特於其名上益“遵”字,陞爲崇矩之子焉。王稱曰:“英宗以前公主廢舅姑之禮,主壻升行次,同諸父,英宗特思所以釐正之。至神宗即位,詔公主出降,皆行舅姑禮。”《英宗本紀》:“帝語神宗曰:‘國家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朕常思此,寤寐不平云云。’”

瞯宋湜,字持正,名字與皇甫俱同。《詩》註:“湜湜,持正也。”

瞯宋真宗時,知制詔周起患貢舉之弊,建議糊名以革之,糊名之制始此。

瞯仁宗康定二年,參知政事李若谷罷爲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會靈觀。宫觀置提舉,自若谷始也。

瞯文彦博《高若訥墓銘》:“丁秦國憂,哀訴祈終三年喪。故事:待制以上遭喪,類卒哭起復。今許終服,自公始也。”宋大臣終喪,自高若訥始。其人與范歐諸賢爲讐,有此一大節,足當末減。明初大臣亦多起復者,自羅一峯疏參李賢,後人知終制矣。

瞯楊傑《劉之道墓銘》:“開國以來,嫡孫有諸叔而承重者,自之道始。之道爲制作郎,遭祖母喪,乞解官承重服。府尹王贄惜而留之,之道不從,以其事奏於朝,下禮官議,以爲然,乃聽其去。”之道名煇,即歐陽公知貢舉以茁軋被黜者。後再舉,歐公得其卷,奇之。仁宗擢甲科第一。神宗時孫覺以祖母亡解官,下太常議不可,而覺已持喪矣。服除,改官。

瞯吕溱爲翰林學士,疏論宰相陳執中。仁宗還其疏,溱請付執中令自辨。還疏之事僅見於此。

瞯《元史·祭祀志》:“因俗舊禮,祥和署掌雜把戲男女一百五十人。至元七年起,每歲二月十五日,於大殿啟建白傘蓋佛事,移文樞密院,八衛撥擡舁監壇漢關將軍神轎軍及雜用五百人。”

瞯《太平廣記》:會昌元年,戎州水漲,浮木塞江。刺史趙士宗召水軍接木修開元寺。後月餘,有夷人,逢一人如猴,著故青衣,云:“關將軍遣來採木,被此州接去,不知爲計,要須明年却來收云云。”戎州蜀地,此唐時關將軍已著靈爽矣(事見三百三十六卷)。

瞯虞集《廣智禪師塔銘》:“當陽玉泉景德禪寺者,智者大師道場也。相傳有神,自稱漢前將軍關某,没而藏神於此。願佐師。遂建伽藍焉。自隋歷唐至宋,主之者皆名世之士。”觀此,則漢壽亭侯之護持佛法,自梁時已然矣。此時即建關將軍廟於寺側。

瞯元衮冕之制,始自憲宗。壬子年秋八月,祭天於日月山,用冕服。成宗大德六年春三月,祭天於麗正門外丙地,命獻官以下諸執事,各具公服行禮。是時大都未有郊壇,大禮用公服始此。至英宗親祀太廟,復置鹵部服衮冕,文宗繼之,制度漸備矣。

瞯宣聖廟執事儒服,黄鞓角帶,元制士子通用之服也。其他又有紅藍鞓帶云。

瞯至元初,選七品以上朝官子孫爲國子生,隨朝三品以上官得舉民間之俊秀入學,爲陪堂生伴讀。故至今俗語有陪堂之稱。以陪堂爲伴讀,猶元魏時之有博士也。

瞯元世累朝故事,先皇帝御容置寺以奉之。其制隆重,營建之費動縻數十萬。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則有梵緣提舉司,秩正五品。織佛像提舉司,秩亦如之。財用所,秩正七品,掌寺中糧草諸物。營膳司設達嚕噶齊,掌營造工像,寺僧衣糧徴收房課之事。護國仁王寺有鎮遏提舉司、大都民佃提領所。普安寺、大智全寺有起運提點所。至大四年建大聖壽萬安寺,置萬安規運提點所。延祐二年陞都總管府,秩正三品,即唐太清宫、宋儲祥宫之遺意而增華者也。

瞯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統,凡七科而罷。至元二年復舉行,至二十六年凡九科。

瞯元世祖敦本重農。中統元年,命各路宣撫司,擇通曉農事者,充隨處勸農官。二年,立勸農司,以陳邃、崔斌等八人爲使。至元七年,立司農司,以左丞張文謙爲卿。是年,又頒農桑之制一十四條。其可法者:縣邑所屬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擇高年曉農事者爲之長。增置百家者,别設長一員。不及五十家者,與近村合爲一社,仍擇數村之中立社長、官司長,以教督農桑爲事。凡種田者必[5]牌橛於田側,書某社某人於某[6]上,社長以時點視[7]誡。不率教者,籍其姓名,以授提點官責之。其有不敬父兄兇惡者,亦然。仍大書其所犯於門,俟其改過自新乃毁。如終歲不改,罰其代充本社夫役。社中有疾病凶喪之家不能耕種者,衆爲合力助之。一社之中災病多者,兩社助之。凡爲長者,復其身,郡縣官不得以社長與科差事。此制有三代通力合作遺意,而禁郡縣不得科差社長,尤爲良法,史稱其仁,宜矣!武宗三年,申命大司農除牧養之地,聽民秋耕。仁宗皇慶二年,申秋耕之令。蓋秋耕之利,掩陽氣於地中,蝗蝻遺種,皆爲日所曝死,次年所種必盛於常禾也。秋耕之法,今無言及者。

瞯憲宗命雅爾噶鼐恊理斷事官事,以燕故城爲治所。雅爾噶鼐科民丁於中原,凡業儒者,試通一經,即不同編户,著爲令甲。儒人免丁者,實雅爾噶鼐始之也。

瞯蘇秦,洛陽人,所居乘軒里。

瞯北齊司徒楊椿,家弘農。闔門孝友,四世同居,見於本傳者甚悉。朱子採之以入小學。然遭爾朱之亂,舉宗被戮,僅遺姪愔,爲高洋相,復爲其所誅。愚嘗謂天道福善之理,至此頗爽。後讀《周書》,忽悟其故。備書於此,以爲世戒。《周書·寇儁傳》:“華州民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長史以下以椿勢貴,皆言椿直,欲以田給椿。儁曰:‘史底窮民,楊氏横奪其地,見使雷同,未敢聞命。’遂以田還史。”又《泉企傳》:企爲雍州刺史,部民楊羊皮,椿之從子,恃託椿勢,侵害百姓,守宰多被凌侮,皆畏而不言。企將取戮之。於是宗族詣闕請恩。夫家法嚴整而使子弟宗族猶得豪横鄉里,侮慢守令,此禍之所以不免也。必如唐柳玭之戒其子弟,凡門第高可畏不可恃,膏粱子弟學宜加勤,行宜加慎,僅得比於常人。數語纔得免於驕恣之患,然楊氏一家孝弟禍尚如此,况在他人可不知警戒耶?附録:寇儁,字祖儁,上谷昌平人。兄祖訓、祖禮並有志行。閨門雍睦,白首同居。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帷帳几杖,以時節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焉。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行往返,亦如之。少爲司徒崔光所知,命其子勵與儁結友。儁每造光,清言移日。小宗伯盧辨恒語人曰:“不見西安君,煩憂不遣。”

瞯《周書》不立志,故八柱國見於《獨孤信傳》。依《周禮》,新定官制見於《盧辨傳》。録用元魏之後見於《元偉傳》。周世祖保全元氏,分布庶職,是帝王盛事。隋遷周鼎,宇文之後,靡有孑遺,作史者寄慨深矣。

瞯明王府音樂院有色長,樂初奏,皆色長跪啟(見正德二年四月實録)。

瞯曾魯,字得之,有《六一居士集正訛》、《南豐類稿辨誤》。

瞯臨川過源,字道源,陸象山弟子。嘗謂黄鍾極清,一陽之始,當以長孫無忌三寸九分爲據,吕子斷竹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爲黄鍾之宫。在李文利前,已有主此説者矣。

瞯宋制:士大夫得乞便地就養,明初猶有此風。胡儼,南昌人,爲長垣教諭,乞便養。又改餘干,因著爲令。許人乞便地,自儼始也,後此制寢不行矣。

瞯《左傳》:“使封人慮事。”註:“慮事,無慮。”計功又註:“《廣雅》:‘無慮,都凡也。’”師古《漢書註》:“無小思慮而大計也。”按趙與時《賓退録》曰:“諺謂物多爲無萬數。”《漢書·成帝紀》語也。《嶧山碑記》云:“世無萬數。”無萬,即《左傳》所謂無慮,吾四明諺語至今稱多曰無萬。

瞯宋孔季恭子靈符於永興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審爾,則古王公之苑囿不大於此矣。恐傳之者失實。

瞯蔡曇知鄉里,號蔡曾子。廬江何伯璵兄弟,鄉里號何展禽。

瞯豐草庵《蠶豆詩》:“誰賦田園雜興題,琅玕記取夏初垂。喜看桑底新懸莢,恰值蠶眠未吐絲。細雨賣茶聲過後,竹烟燒笋火停時。沙瓶漆櫑分前咏,豌豆今逢第二詩。”自註:《誠齋集·蠶豆詩》有“沙瓶新熟西湖水,漆櫑分嘗曉露餘”,又言:“蠶豆未有賦,蓋豌豆也,吴人謂之蠶豆。”按:吾鄉以吴人蠶豆爲豌豆,而以吴人所謂寒豆者謂之蠶豆,至今猶然。

瞯劉禹錫《代祭柳員外文》曰:“篋盈草隷,架滿文篇。鍾索繼美,班揚差肩。”則子厚亦工於書法矣,惜其字不傳,而見於與劉唱和詩多有之。

瞯《史記·蒯通》曰:“狡兔死,走狗烹。”而《漢書》改爲“野禽殫,走狗烹”,此《新唐書》以“篠驂”易“竹馬”、“迅霆”易“疾雷”之濫觴也。

瞯《聘禮》:“賓受枣,大夫二手授栗。”註:“受授不游手,慎之也。”疏:“初兩手俱用,既授枣而不兩手共授栗,則是游暇一手,不慎也。”世通語所謂游手者當作此解。

瞯《喪服》疏:“繩菲,今時不借也。周時人謂之屨子,夏時人謂之菲,漢時謂之不借,此凶屨,不得從人借,亦不得借人,皆是異時而别名也。”按:不借,本是喪屨。後人有“遊山雙不借”之句,於是遂以“不借”代芒屐用之,亦誤矣。

瞯海人驗候云:“山擡風潮來,海唑風雨多。”擡,謂海中素迷望之山,忽皆在目。唑,讀鹺,萬喙聲也。

瞯隋殷紹表:“臣述《九章》數家雜要,復以先師和公所注黄帝《四序經》文三十六卷,專説天地陰陽之本。其《孟序》九卷説陰陽配合之原,《仲序》解四時氣王休煞吉凶,《叔序》明日月星辰交會相生爲表裏,《季序》具釋六甲刑福禍德。仰奉明旨,謹審先所見《四序經》文,抄撮要畧,當世所須吉凶舉動,集成一卷。上及天子,下至庶人,吉凶所用,罔不畢舉。”其四序堪輿遂大行於世。按:此即今監頒曆日通書之所祖也。曆家之刑福禍德,始於《淮南子》而闡明於殷紹,遂爲百代不刋之典矣。

瞯宋文帝欲犯河南,謂行人曰云云。太武帝聞而大笑曰:“龜鱉小豎,自顧不暇,何能爲也?”“南龜鱉小豎”可對“北龍虎大王”。

瞯古人露宿,明日相見問無恙。鄭《周禮·行人》註:問問不恙也。

瞯唐有天下幾二百載,而文章三變。初則廣漢陳子昂,以風雅革浮侈。次則燕國張公説,以宏茂廣波瀾。天寳以還則李員外、蕭功曹、賈常侍、獨孤常州,比肩而作,其道益熾。此《補闕李翰集梁肅之序》。韓退之,肅所取士。是時韓、柳之文未行,故以蕭、李之徒當之,至韓、柳文盛而無三變之論矣。

瞯古者車皆立乘,唯安車與女人則坐。《吕氏春秋·貴因篇》:“至秦者,立而至,有車也;適越者,坐而至,有舟也。秦、越遠途也,竫立安坐而至者,因其械也。”高誘註:“立,猶行也。”非是。且立,如何替得“行”字?所謂竫立者,猶正立執綏耳。

瞯近有欲補編《廿一史志》者。《廿一史》中惟《三國志》及《北齊》、《後周》、《梁》、《陳書》無《志》。《三國志》蜀無史官,其制度缺如,固無足怪。魏之典故散見於《晉》、《宋》、《齊書》,此猶可掇拾爲之者。若吴則竊據江表,東晉之燕石苻姚耳,於史例皆不當得《志》也。《齊》、《周》、《梁》、《陳書》咸成於唐初史臣之手。其時,命魏徵修《隋書》,命長孫無忌修《五代史志》,《志》成即入《隋書》。故《隋書·志》兼齊、周、梁、陳之事,而李百藥、令狐德棻、姚思廉遂不復贅四代之事於其史中。當時發凡起例必有成説。今欲補志,亦不過析《唐書》所載,以分隷各史耳,是亦不可以已乎?《隋書·志》題長孫無忌,《紀》、《傳》題魏徵。後歐陽公不欲與宋景文共事而分纂《志》、《傳》,亦本於此。《五代史志》,當時亦單行於世。

瞯《左傳》晏子對景公:“和,如羮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疏:“此言和羮,而不言豉,古人未有豉也。《禮記·内則》、《楚詞·招魂》備論飲食而言不及豉。史游《急就篇》乃有蕪荑鹽豉。蓋秦漢以來始爲之耳。”按:此所謂豉,即今之醬也。《説文》:“叔,即鹽豉之豉。”許氏曰:“配鹽茮也。”叔,古菽也。發豆使腐而以鹽配之,謂之幽菽。今爲醬者,以豆發之,是已。若《周禮》:“膳夫,醬百有二十罋,合醢六十罋、醯六十罋。”而言皆用肉合成,非今醬之類。故天官之屬有醯人、醢人、鹽人,而無醬人,《内則》、《論語》所稱皆是醯醢也。《韻府羣玉》云:“有肉醬之醢,有鹽豉之醢。”鹽豉非腥,安得云醢?自佛入中國,人多持素,鹽豉之用廣矣。三代時未有素食者也。

瞯《左傳》老者:“家父,桓八年來求車[8]。”若即作誦之人,則已爲百歲上人矣。故註疑之。僖三十一年“鄭洩駕惡公子瑕”註:“隱五年洩駕,距此九十年,疑非一人。”長狄榮如以魯桓十六年死,至宣十五年,一百三歲,其兄僑如猶在,蓋百三四十外人矣。齊鮑國、吴延州來年皆近百歲,尚見經傳。

瞯昭二十五年,宋公享昭子賦《新宫》。此時夫子年已三十五矣,《新宫》尚在,安得删詩之時便亡?而亡亦不能記憶也。明“笙詩”有聲無辭。註:“逸詩。”恐未是。

瞯叔向謂襄王:“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註:“天子絶期,惟服三年。故后雖期,通謂之三年喪。”此説太渾。《正義》云:“《喪》杖期章内有‘父在爲母’。《傳》曰:‘何以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親也。父必三年然後娶,達子之志也。’父以其子有三年之戚,爲之三年不娶,有三年之義,故可通謂之三年之喪。”按:天子諸侯后夫人死,即以娣姪繼之,安得有再娶之事?晉靈公再求婚於齊,此末世之亂法也,不可以證先王之禮。愚謂妻之喪期,間月而禫,共十五月,亦得占三年,故通謂之三年之喪。若叔伯之喪,則不徒禫而除矣。况天子諸侯絶旁期,則后喪之,得稱三年無疑也。

瞯莊十八年秋,有蜮。《正義》云:“《洪範·五行傳》曰:蜮如鱉,三足,生於南越。南越婦人多淫,故其地多蜮。淫女,蜮亂之氣所生也。”此不經之説。魯女多淫,至於蜮生其地,亦太甚矣。而鄭衛之淫者尤甚,蜮不見書,何與?

瞯哀公艾陵之戰,公使太史臣歸國子之元,寘之新篋,褽之以元纁,加組帶焉(褽音尉)。註:“褽,薦也。”《史記》褽薦本此。

瞯韓退之自稱昌黎,朱子引衆説而衷之云:“今河内有河陽縣,韓氏世居之。故公每自言歸河陽,省墳墓。而女孥之銘亦曰:‘歸骨於河南之河陽韓氏墓。’張籍祭公詩亦曰:‘舊塋孟津北。’則知公爲河内之南陽人。”然朱子謂皇甫《墓志》不言鄉里。今考志,首叙事即云“三月癸酉,葬河南河陽”,則不待張籍祭詩而葬地始顯也。又公集《息國夫人志(李欒妻)》“葬河南河陽”,又云“乞銘於其鄰韓愈”,則公之爲河南河陽人,益信矣。今修《一統志》,遂啟總裁,附其説於志内。又皇甫《志》内“知人罪,非我計”,朱子疑之,改爲“人知人罪,非我所計”。今考《文萃》曰:“知與罪,非我計。”不但文意明白,上下皆四言成句,而此獨少變其體,尤爲生動云。

瞯有爲顧愷之贋書者云:“漢武帝起柏梁臺,羣臣應詔作七言詩,召能繪事者繪焉。一時文臣如宗室劉安、廷尉杜周、郭舍人等俱能以圖見生(此字不明,疑是重字)。嗣後文臣如谷永、王嘉、毛延壽、張衡、諸葛孔明皆能丹青,造其妙,而龔寬在諸賢之間尤爲傑出。”其言不倫,而以毛延壽爲文臣,雜於諸名臣中,益可怪,恐贋書者并其言而贋之。

瞯元最重馬乳,自天子下各以脱羅氊置撒帳爲取乳室。車駕還京師,太僕卿先期遣使徵馬五十醖都來京師。醖都者,承乳車之名也。御用曰細乳,黑馬乳也。

瞯大砲興於宋末元初,其初猶用石也。《元史·阿木哈傳》:“太祖嘗問:‘攻城畧地,兵仗何先?’對曰:‘攻城以砲石爲重,力重而能及遠故也(此論石砲可知)。’帝悦,即命爲砲手。……至元十年,修立正陽東西二城,置砲二百餘座。”傳子及孫,皆爲砲手。千萬户薛塔喇海來歸,太祖命爲砲水手,從征回回、河西等國,俱以砲立功,亦傳國至子及孫。賈塔爾琿總砲手軍。此皆用石爲砲也。夏世家有砲手一百人,號撥喜。陡立旋風砲於槖駝鞍,縱石如拳,則此時亦無火砲也。《阿爾哈雅傳》:“會有西域人亦思馬因獻新礟法(新礟用火可知),因以其人來,爲礟攻樊破之時。又命隋世昌立礟於城外。又張榮從軍下漢江,至沙洋,以火砲焚樊城中,民舍幾盡,遂破之。”按:此皆礟之用火攻者也。《金史·持嘉喀齊喀傳》:“其攻城之具名震天雷者,鐵罐盛藥,以火點之,砲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里外,所爇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鐡皆穿。”又:“飛火鎗注藥,以火發之,輙前燒十餘步,人不敢近。”此火砲、火鎗之制,金元之際已有之。自明永樂間通西洋,其藥器盡入中國。萬曆間用紅夷火藥砲,齎以攻城,此砲一發,而流血成溝,骨肉糜爛,雖有韓岳之將,百萬之師,無所用其巧矣。至其甚也,將吏外通,賊至一砲不發,而反以資敵人之用,其害可勝道哉?

瞯《託爾楚傳》:“至元十一年,朝議:淮上諸郡,宋之北藩,城堅兵精,攻之不可猝下,徒老我師。宜先渡江,剪其根本,留兵淮甸,絶其救援,則長江乘虚而渡也。於是以託爾楚爲淮西行省參知政事云云。”按:元之取宋,巴延統師從大江東下,直取建康,而留索多駐兵瓜洲,絶淮南北之救援。時宋重兵皆在揚州,據瓜洲以扼其吭,於是巴延之兵得一意以取臨安,而宋遂亡矣。其廟算之先定如此。

瞯《范梈[9]傳》:“閩俗素污,文繡局取良家子爲繡工,無别尤甚。梈作歌詩一篇述其弊。廉訪使取以上聞,皆罷遣之,其弊遂革。”閩俗之污,元時已然矣,梈詩載集中。

瞯董搏之見殺,頸無血,惟見白氣冲天。王巴延知福寧州,爲賊帥王善所殺,頸斷,涌白液如乳,暴屍數日,色不變。一時死節之臣,有此兩異。

瞯《元史》錯繆莫甚於《姚燧傳》,其文大抵掇拾燧所自爲《送暢純父序》,而前後倒置散亂不明,以虚爲實,以寓言爲正意,不獨與史法乖迕,於文字語氣亦直謂之不通可也。今具列於後,以俟讀者參之。至燧既立傳,則《姚樞傳》末但曰“猶子燧自有傳”,足矣。而必贅之曰:“燧官至某某,諡文通。”亦非書法。《馬祖常傳》亦然。《傳》曰:“年十三,見許衡於蘇門,十八始受學於長安。時未嘗爲文,視流輩所作,唯見其不如古人,則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讀韓退之文,試習爲之,謂有作者風,稍就正於衡云云。”按:《序》云:“余冠首時,視流輩所作,唯見其不如古人者,雖不敢輕非諸口,而亦未嘗輕是於心也。退而自思,人之能者,余操慮持論且然,然余不能之,何以免人無嫉妬之譏乎?年二十四,始取韓文讀之,捉筆試爲,持以示人。譬如童子之鬭草,彼能是,余亦能是;彼有是,余亦有是,特爲士林禦侮之一技焉耳云云。且就正於先生,先生賞其辭,而戒之曰云云。”按:“未嘗輕是於心”,亦文家常語,何必引入此,謂以虚爲實,其文意在。“何以免人嫉妬”之意以起下不知者感慨,今乃引作實据,此謂以寓言爲正意也。即許衡一段,不消認真,《傳》曰:“或謂世無知燧者,曰:‘豈惟知之,讀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猶寡。’燧曰:‘世固有厭空桑而思聞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爲輕重,道以文章輕重。彼有班孟堅書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品置歐陽子,則爲去聖也有級而不遠。其文雖無尹、謝之知,不害於行後。豈有一言幾乎古,而不聞之將來乎?’”按:“或謂下”又著“曰”設問答,不知誰指?後又著“燧曰”,不知是燧自言?是對或問?《序》曰:“純父自言,得余一字,隻言不棄而録之。”又言:“世無知公者。豈惟知之,讀而能句,句而得其意猶寡。嗚呼!世豈厭空桑之瑟,而思聞鼓缶者乎?”按:語氣“嗚呼”下亦是純父語意,帶感慨,今作燧答,非是。且分“世無知燧者曰”、“豈惟知之”作問答語,文中有是乎?令人讀之茫然。序起手云:“歐陽子爲一代儒宗,一時所交海内豪俊之士計不十百而止。及謝希深、尹師古者紀[10],序《集古録》,遂有無尹、謝知音之論。嗚呼!豈文章也,作者難而知之者尤難歟!”故後應之云:“世復有班孟堅者書表古今人物,九品之中必以一等置歐陽子,則爲去聖賢也有級而不遠。其文雖無尹謝之知,不害於行後,猶以失之爲悲下。下之外,豈别有等置余哉?則爲去聖賢也無級而絶遠。其文如風花之逐水,霜葉之委土,朝夕腐耳。豈有一言之幾乎古,可聞之將來乎?純父獨信之,自余不可不謂之知己,足爲百年之快,恐純父由此而取四海,不知言之非也。”按:此文章自有次序,今突出及尹、謝之知,又遺却自身一段,不知所説謂何,此所謂前後倒置散亂不明也。蓋史家欲見燧作文原委,即當採入此序,不宜零星掇拾,致此荒謬。《傳》又云:“燧之學得於許衡,由窮理致知,反躬實踐,爲世名儒。”後云:“每來謁文,必廣置燕樂,燧則爲之喜而援筆,否則不易得也。頗恃才,輕視趙孟頫、元明善輩。”此可謂之窮理致知、反躬實踐者乎?其自相矛盾甚矣。至如史天澤、董文炳兩家傳,盡取其家碑銘虚語勦襲成文,猶弗論也。

【注释】

[1]雪軍案:此則又見《湛園集》卷八。

[2]雪軍按:《可談》原作“間”。

[3]雪軍按:下,《朱子語類》原作“上”。

[4]雪軍按:《左傳》原文作:“無女而有姊妹。”

[5]雪軍案:此處疑缺“立”字。

[6]雪軍案:某,疑當作“其”。

[7]雪軍案:此處疑缺一“勸”字。

[8]雪軍案:據《左傳》,《詩經》中作頌之家父,桓公八年來聘,十五年來求車,此説八年求車,疑爲姜氏誤記。

[9]雪軍案:《湛園札記》原文誤作“槨”。

[10]雪軍案:紀,《序》原文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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