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致“祖国读者”

致“祖国读者”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祖国”——在当年台湾特殊的政治气氛里,可是个大大的禁忌。《大河尽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以回忆录形式写成的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一个生长在南洋的华裔少年“永”,十五岁那年暑假,因缘际会,伴随一群“红毛男女”泛舟赤道蛮荒大河,一路溯流而上直抵丛林中心,在天尽头、水源头处,登上那座被土著尊奉为圣山的石头山,寻找生命的泉源,一窥死亡的奥秘。

简体版序 致“祖国读者

李永平

“祖国!”

这一声可叫得好艰苦、好辛酸。

一九四七年,我以一个华侨子弟的身份,出生于婆罗洲北部的沙捞越邦,古晋市。那时,沙捞越归英国人管,是大英帝国世界版图中一个不起眼的殖民地。南洋的一个小邦,地处偏远,人烟稀少,当时六十万人口中倒有百分之三十是华人——来自中国南方广东、福建二省的垦荒移民。这些老华侨历经三四代,甚至七八代,大多已经在南洋落户生根了。我父亲却是第一代新侨。一九三○年代,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他只身到南洋“找头路”,闯天下。沙捞越,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个路过之地,等他攒够了钱,终究还是要风风光光回“唐山”的。不料,后来时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回乡路断,我父亲归不得他在广东省揭西县灰寨圩的老家,不得不死心塌地,在沙捞越定居下来,娶妻生子建立另一个家,但在他内心中,至死有一个祖国。那是他老人家在异乡五十年,魂萦梦牵的唐山。

我,李永平——父亲给我取这个名字,因为我出生那年,中国正陷入惨烈的内战中——就这样出生在南洋,成为第二代华侨。

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之下,我对书本中,尤其是唐诗宋词元曲里,所描绘的神州大陆,心中便充满了孺慕和憧憬。世界大地图上的中国——那最初形似一片秋海棠叶,后来又变得像一只大公鸡,隔着南中国海,与婆罗洲遥遥相望的黄土地——在我成长过程中,不知不觉间,便也成为我内心私藏的“祖国”。这份比血还浓的、与生俱来的情感,由于政治的关系,竟成了我一辈子隐匿在心中一个角落,不敢告人的秘密。

说句公道话,在英国人统治下的沙捞越,我少年时期的日子过得还挺自在、惬意。英国,毕竟是个老字号的殖民帝国,懂得使用怀柔的手段,治理它的“子民”。就拿国族认同这件敏感的事来说,英国人对属地内一些华人的“祖国”情结,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上抱着不干涉的态度——前提是你不大声嚷嚷,四处宣扬你的大中国思想。彼此心照不宣,相安无事。可是到了一九六三年,我十六岁时,宛如晴天里一声霹雳,在英国人的炮制之下,一个崭新的国家诞生了。这就是由马来亚、新加坡、沙巴和沙捞越组成的“大马来西亚联邦”(新加坡两年后退出,自成一国)。政治气氛霎时间变得肃杀起来。

你只能有一个国家认同:你是“马来西亚人”。你要公开表态。你必须作出选择。

我随波逐流,捱到高中毕业。十九岁了,我有资格也自信有能力选择。我再也不愿假装下去,因为,长年假装的结果,难保不会造成人格分裂。我可不想为了国家认同而住进疯人院。那多荒谬啊!所以,作为我给自己的成年礼物,十九岁生日那天,我作出了这一生最重大的选择。

出走。

但我要上哪儿去呢?那时,整个神州大陆正陷入“文革”的熊熊烈焰中。相形之下,台湾是一块清净土。于是一九六七年我“负笈”宝岛,进入台湾大学就读。这一落脚就是四十年!(其间只有六年,我人不在台湾,到美国留学去了。)就这样台湾变成我的第二故乡。这是我生命中一个挺美妙、挺珍贵的缘分。常有读者问我:婆罗洲和台湾,在我的写作生涯中占据怎样的地位?两者之间关系如何?

嗳,婆罗洲和台湾。我的两个故乡。一个生我、养我,用她那原始的棕色的奶水喂饱我的肚子,滋润我的心灵;一个在我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茫然无措之际,伸出双臂,收容我,让我在世界上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她们对我的恩,可大哪。她们就像我的两位娘亲,共同拉拔我长大成人。所以,身为小说家,我一辈子不断书写这两座隔着南中国海,一南一北,遥遥相望的岛屿,以至于到后来,她俩的形影在我的作品中逐渐融成一体,到了密不可分的地步。透过我的小说——以及我独特的身世和际遇——婆罗洲和台湾,这两块原本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土地,得以结缘。这,不也是功德一桩?

可我内心里还有另一位娘亲。她有很多名字:唐山、神州、华夏、支那、Mother China、母亲中国。不管大家如何称呼她,对我来说,她就是那个当年在婆罗洲,由我父亲传留给我,在我童稚时期,就悄悄进驻我心灵的“祖国”。如今,漂泊在外的游子,垂垂老矣,她依旧盘踞我内心一个隐密的角落,像个老妈妈般,不弃不离地守护着我。

“祖国”——在当年台湾特殊的政治气氛里,可是个大大的禁忌。你连想都不可以想她,莫说将她挂在嘴边,更莫说将她形诸文字。在这一件事上,我这个来自南洋的“侨生”,身在台湾,必须保持缄默,如同居住在“马来西亚”时那样。

而我在台湾一住四十年。

这一缄默,也几乎保持了四十年之久。

直到前几年,政治气候又是一变:开放喽。写了大半辈子小说的我,终于可以在神州大陆——我母亲的土地,我的motherland——堂堂正正出版我的小说,透过我的作品,跟久违了的、可说素昧平生的姐妹兄弟们见面。

“别来无恙,祖国!”

这一声,固然叫得很艰苦、心酸,但在内心深处那个旮旯角落,压抑了长长的六十个年头,现在,终于可以大声地、光明正大地叫喊出来,感觉可真好。

*   *   *

《大河尽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以回忆录形式写成的长篇小说。分上下两卷:《溯流》与《山》。故事讲述一个生长在南洋的华裔少年“永”,十五岁那年暑假,因缘际会,伴随一群“红毛男女”(欧美人士)泛舟赤道蛮荒大河,一路溯流而上直抵丛林中心,在天尽头、水源头处,登上那座被土著尊奉为圣山的石头山,寻找生命的泉源,一窥死亡的奥秘。这桩奇特的成长经验,发生在婆罗洲。在繁体版《大河尽头》的《序曲》中,我借主人翁“永”之口,对婆罗洲这座巨大神秘的热带岛屿,作了一番具体的描述:

“……你打开一张世界大地图吧,看那赤道之上,东经一百十五度与纬线零度之交,南中国海之南、爪哇海之北,偌大一片热带水域中不是横亘着一个岛吗?这岛,你莫看它形状古锥(闽南语:亲切可爱),胖嘟嘟,活像一只怀着一窝胎儿蹲伏在地上的母狗,满脸慈蔼,福福泰泰,它却是世界排名第三的大陆岛,南海硕果仅存的雨林,自古的瘴疠之地,不知埋葬过多少欧洲传教士、阿拉伯商贾、荷兰官吏和眷属、日本皇军和营妓、美国嬉痞浪人和华侨猪仔矿工的骸骨。这岛有多大?长一千三百公里,宽一千公里,百分之八十的面积覆盖着密不通风、热雾弥漫的雨林,氤氤氲氲,终年蒸腾在赤道那一轮火红的太阳下。丫头,这已经够壮观了吧?可慢着,岛上还有六大河系——拉让江、巴兰河、加央河、玛哈干河、巴里托河、卡布雅斯河——发源自岛中央的加拉毕高地,好似一只庞大的八爪鱼,四下辐射伸张,顺着山势奔流而下进入内陆丛林,倏地,蜕变为千百条黄蛇,在雨林中钻进钻出,穿梭过那星罗棋布一洼又一洼连绵不绝的沼泽,来到海岸冲积平原,汇成六条大川,变成六只黄色巨蟒,砰砰溅溅一路翻腾嘶吼着分头闯入爪哇海、西里伯斯海、苏禄海、南中国海。这六大河系之首,便是号称印度尼西亚第一大河的卡布雅斯,长一千一百四十三公里,流经面积广大的西加里曼丹省,华侨管它叫卡江,达雅克人干脆称它‘大河’。就在大河的尽头,天际,赤道那颗大日头下,苍莽雨林中,拔地而起,阴森森赤条条耸立着开天辟地时布龙神遗落的一块巨石——峇都帝坂。”

十五岁那年夏天,在一桩诡谲的因缘安排下,“永”,出生、长大于北婆罗洲英属沙劳越邦古晋市的华侨子弟,生平第一次离家,独自出远门。他来到西婆罗洲,印尼共和国西加里曼丹省,搭乘伊班人的古老长舟,深入这座雄踞南海中央、横亘于赤道线上的大岛,展开一趟鬼月丛林之旅,试图攀登竖立在“大河”尽头的那块神秘巨石。

那时,初中刚毕业,有个漫长的暑假,“永”奉父命,前往西加里曼丹省省会坤甸,拜见一位荷兰女子。

(他的父亲!那个年轻时喜欢漂泊的浪子,二十出头,便只身离开广东原乡,漂洋过海来到沙劳越。南洋大热天,他终年穿着他那套雪白夏季西装,头戴一顶米黄草帽,手提一口黑漆皮箱,进出婆罗洲岛上的英国与荷兰地界,四处游荡不归,让“永”的母亲镇日提心吊胆,天天倚门翘首盼望……)

这个少年做梦也不曾料到,后来证明,这段坤甸之旅只是个前奏,一节短短的序曲而已。它的作用,在于开启一趟更苍凉壮阔、更荒诞、更令人迷惘,以至于让“永”刻骨铭心,终生思念“克莉丝汀娜姑姑”的大河航程。

*   *   *

或许是因为这个故事在我心灵中酝酿了很多年,或许是因为,多年前那个要命的夏天,发生在婆罗洲丛林的事件,具有自传的色彩,书写起来时好似回忆往事一般,也或许是因为其他的、不可解的、艺术上的缘由——《大河尽头》是我生平写得最顺、最“畅快”的一部小说。

有如大河之水,千里滔滔,一发而不可收拾。

写作《大河尽头》那段日子,每天一早起来就泡杯黑咖啡,坐到书桌前,摊开一本四百格原稿纸,一口气写上五六个钟头(我真的在写字呢!因为我是个电脑白痴,不会打字。这在台湾作家中是挺稀奇的)。每每一提笔,只觉眼前有一连串鲜明的文字意象,活蹦乱跳,不住涌现。那种热闹的情景,就像书中描写的一群在月圆之夜,浩浩荡荡,搭乘伊班人的长舟,航行在冥山下、大河中的归乡客,一个牵引着一个,不断地从我记忆深处冒出来。身为作者,我只需做好一件事:当个称职的“御者”,手握缰绳,小心翼翼操控这群好似一匹匹野马般,奔腾于婆罗洲丛林中的方块字。我得一笔一划,将这些字书写下来,安顿在雪白稿纸上。

使用一群中国的、图腾式的方块字,捕捉和呈现一簇簇南洋的、热带雨林的意象,对任何一位作家,都是严厉的挑战。而对一个生长于英国殖民地,从小就学习英文,长大后,可以选择用英文写作的华裔作家——譬如我——来说,那更是一桩奇妙的写作经验,在过程中,固然会给你造成各种烦恼、考验和煎熬,却也会带来无穷的、意想不到的乐趣。

用同样的一堆方块字所描绘出的热带雨林、赤道岛屿,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气象呢?

这,得由读者来鉴定。

写完《大河尽头》这部以婆罗洲为背景,使用全景画形式,呈现一块与古典中国、神州大陆截然不同的土地,字数多达四十万的中文小说,我,身为作者,只能以一个华裔子弟的谦卑、虔敬之心,在这儿向大家报告一个小小的心得:中文历史悠久,字汇充足,意涵丰富,而且是——这点对我们华裔作家来说,格外的美妙和珍贵——举世独一无二、形音俱美的语文,用它来描绘那同样缤纷灿烂、别有洞天的婆罗洲雨林世界,简直是鱼帮水,水帮鱼,彼此投缘得不得了。

*   *   *

南洋是个民族复杂、语言非常多的地方。小说反映现实,所以《大河尽头》书中,你不时会看到一些婆罗洲通行,但表面上看来,似乎跟方块字的中国风情扞格不合的马来语、爪哇语、伊班语、达雅克语的词汇。但读者不需发愁。经过细心筛选,出现在我笔下的,大多是纵使你从没去过南洋,也肯定耳熟能详,甚至已成为现代中文一份子的马来词语,譬如“甘榜”(村庄)、“巴刹”(市场)和“纱笼”(马来围裙)等等。书中需要引用较长、较完整的马来词句时,我会使用含蓄的、艺术的手法,在不影响小说叙事流畅性的前提下,加上一句中文,点明这句马来话的意思。敏锐的读者,肯定会觉察到这一点,因此在阅读上,不但不会遭遇到任何障碍,反而能体验出一股非常美好、别致的南洋风味。

《大河尽头》语言的多样,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了近年来中文的世界化吧。当然,这种“杂烩”式的语言,也显示作者本人——出身南洋,受过多语教育的华裔子弟——的成长背景和生活经历。

也因此,闽南语词汇出现在这本描写婆罗洲的小说中,是自然的现象,因为在一甲子生涯里,有四十年的岁月,我是在台湾度过的。我的小说语言,无可避免地吸纳了大量台湾元素。

其实,我在《大河尽头》中使用的那些闽南语词汇,在两岸开放来往后,经过这些年的交流,大多已经传入大陆,并且逐渐被内地读者所接受和欣赏,诸如“打拼”(努力)、“做伙”(结伴)、“三不五时”(不时)、“老神在在”(胸有成竹)等等。但是有一些我个人特别钟爱、具有特殊台湾风味的字词,似乎犹未受到大陆读者青睐。譬如“img5迌”(音:踢跎)。多古怪的字!这两个不知何时、何人创造,一般中文辞书不屑收入,但却透过民间歌谣的传唱,在台湾奇妙地流传开来的方块字,意思是:一个人四处漂泊,白天顶着大日头,晚上踏着月光,逍遥自在可又是那么凄凉孤独。

img6迌。这两个身世卑微的方块字,好似一双流浪卖唱的孪生孤女,相依为命,总是一起出现在闽南语歌曲里,最能够反映出我——身为一个南洋浪子——的心境(闽南语中“浪子”就叫做“img7迌人”呢)。

漂漂img8迌人

漂漂img9迌人

冷暖人生若眠梦

不免怨叹

所以,我就把这两个来历可疑、一般作家不屑使用的台湾字,安置在《大河尽头》这部南洋浪游小说中,让她们俩的踪影,宛如一对姐妹花的幽魂,飘荡出没在全书。希望更多的读者认识她们,接纳她们。“img10迌”:美丽凄凉、充满浓浓台湾风情的两个新方块字。

在简体版的《大河尽头》中,我尽量保留繁体版的闽南语词汇。这样做的目的,当然,不只为了给这本书增添一些台湾情调而已。最重要的是,这部以南洋为背景的小说,是在台湾书写,而且有个比较特别的讲故事方式:主人翁“永”,历经多年漂泊生涯,落脚于台湾东部一个大学城,追忆往事,将这桩发生在他少年时代,婆罗洲原始丛林中,让他刻骨铭心的事迹,以第一人称,面对面,诉说给一个名字叫“朱鸰”的台北小妹妹听。

*   *   *

说到了“朱鸰”。

她可能是读者最感兴趣、最关心的人物。

这个谜样的小女孩(我一直管她叫“丫头”)是何许人?她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我的作品中?最初是以什么方式出现?后来,又如何成为我小说世界中的常客?

很久以前的事了。

让我想想。

当年,我离开婆罗洲来到台湾,以侨生身份,在台大外文系就读,毕业后留校担任助教,在台北市罗斯福路“古亭小学”附近租屋。每天傍晚下班步行返回住所,经过这间小学,总会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生,独自蹲在空荡荡的校门口,手拈一支粉笔,在水泥地上练习写字。那股专注劲儿,看起来好认真、好动人,不知怎的就扣动了我这个游子的心弦。一大一小两个陌生人,竟结成了忘年交。后来有一天,她忽然不见。听人说她搬家转学了。不久我也离开台湾,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返台后,边在大学教书边写作。撰写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海东青:台北的一则寓言》时,这个失踪多年、杳无音讯的小姑娘,突然从我的记忆深处蹦出来,一连好几夜,在睡梦中纠缠我。我拿她没办法,只好把她写进书中,让她担任一个小配角,安抚她一下。谁知,这丫头却趁此机会施展浑身解数,卖力演出,竟然成为整部小说中最抢眼的角色。

往后,她就化身为“缪斯”式的小精灵,三不五时出现在我的作品里,成为我每回坐到书房中,动笔写作前,心中召唤的灵感来源。我在书中讲述故事时,她总是义无反顾地、挺有耐心地扮演“倾听者”的角色;有时,她甚至充当我诉说心事的对象,温柔体恤,善解人意,有如一个小母亲或小姐姐。

她跟随我多少年了,总没变老:永远是我初遇她时的那个七八岁小学女生,无论阴晴寒暑,老是穿着一袭土黄卡其上衣、黑布裙子秋季制服,背个红书包,甩着一头刀切般齐耳的短发,每天傍晚放学后,不爱回家,喜欢走上街头游荡。你看她,只管睁着她那两只乌亮亮的眼瞳,踢跶着脚上那双破球鞋,独自img11迌在街头,一径东张西望,满脸的好奇,仿佛在搜寻什么新奇事物似的……

朱鸰。长不大的小女生。永远的丫头。

她就是以这样的形象、这身装扮和这副神态,出现在《雨雪霏霏》中。这本书是《大河尽头》的前传,一部奇特的小说,讲述台北城一桩奇妙的邂逅:某个秋日的傍晚,炊烟满城,好似天上下起了茫茫白雪,两个素昧平生、来自天南地北的人,相识于一间小学门口。于是这大小两个,“永”和“丫头”,就结起伴来展开一趟夜游台北之旅。两个人边走,边讲故事,从罗斯福路的台湾大学,一路步行到名闻遐迩的华西街观光夜市(蛇街),从城南,直逛到城北,然后沿着那条贯穿台北盆地,以前十分清澈,如今,早已变得宛如黑水沟般污浊的新店溪,一路跋涉,溯流而上,寻找传闻中那绝灭已久的台湾原生鱼——庵仔鱼。破晓,满城曙光中,水源头一口黑水潭里,他们看见群鱼交欢。城头一钩残月下,只见成千尾鱼儿纷纷窜出水面,成双成对,迸迸溅溅蹦跳飞舞,好似举行盛大的求偶嘉年华会一般。“永”看呆了。“丫头”唱着儿歌,涉水走入潭中。台北夜游之旅结束了,九个故事也讲完了,于是就有了《雨雪霏霏——婆罗洲童年记事》这本书。

若干年后,“永”栖身于台湾东部山谷中一座新兴的大学城。某夜,独坐书房,望着窗外台湾阿美族人的圣山——黑色奇莱,忽然心血来潮,想起了他的老家,婆罗洲原始丛林中,那座矗立在大河尽头的神秘石头山,伊班人的圣山,峇都帝坂。于是,他开始呼喊朱鸰丫头的“灵”,将她从台北红尘深处那窟黑水中,召唤回来,央求她,再一次陪伴他从事一趟回忆之旅。这回的旅程,将把他们俩带到南天大海中,赤道一颗大日头下,世界第三大岛上的最大一条河流——卡布雅斯河。

这就是《大河尽头》这部小说的缘起。

所以,一打开这本书,读者就会察觉到,小说的主人翁叙事者“永”,正在对一个小姑娘——他管她叫“丫头”——说话。他以追忆往事的方式和略带凄怆的语调,娓娓道来,告诉丫头,十五岁那年暑假,阳历七月三十日、阴历六月二十九开鬼门那天,他如何奉父亲之命,从他们家居住的北婆罗洲沙劳越古晋市出发,搭乘轮船,穿过爪哇海,前往西婆罗洲的坤甸城,拜见一个名叫克莉丝汀娜·房龙的荷兰女人。这次见面,将会开启一趟奇异的、令他终生难忘的鬼月大河之旅。

书中那个听故事的小女生,就是台湾读者已经熟悉的“朱鸰”。大陆读者第一次阅读我的作品,对她还感到陌生。不打紧。现在就请“丫头”——你们就把她当自己的小姐妹看待吧——担任向导,带领大家进入书中,陪伴大伙儿搭乘伊班人的古老长舟,沿着婆罗洲的千里大河,一路溯流而上,经过一个驿站又一个驿站,在七月十五,月圆之夜,抵达航程的终点,停泊在大河尽头那座嵬嵬耸立于遍野月光中的石头山下……

*   *   *

童年时期,我就恋上希腊神话中的“缪斯”姐妹。小小心灵,认定这九个掌管艺文、舞蹈、音乐的女神,是西方世界中最有教养、气质最佳、最令男生仰慕的大姐姐。

从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千多年来,西方文学的缪斯传统,给诗人们讲述的故事增添了一份特殊的情调,和一股迷人的氛围,浪漫、庄严而且凄美。从我十来岁时,第一次接触西方古典文学,它就深深吸引住了我。

至今,我仍爱读但丁的《神曲》,因为那是缪斯传统在文学中的最高、至美表现。学者普遍认为,《神曲》三部曲中,《地狱》篇气势最磅礴,故事最精彩,语言最是千锤百炼,《炼狱》也还有可观之处,写得最差的是《天堂》,平淡无趣。我却独钟爱天堂篇,只因为在这儿担任向导,引领但丁旅程的是贝雅特丽采——他日夜思慕的初恋情人、他漫长孤独的诗人生涯中,惟一的缪斯。

中国文学好像没有这种传统(也许,曹植笔下的“洛神”是个美丽的例外吧)。于是我就有个愿望,要把西方的缪斯引介到我们的文学中,所以,我就创造出一个东方式的、古灵精怪的、具有浓浓台湾风情的小缪斯。这,不也是挺美妙的一桩文学因缘吗?

我的小缪斯,丫头。

这回就让她充当领路鸟,陪伴读者,进入《大河尽头》的小说世界,趁着阴历七月鬼门大开,从事一趟婆罗洲大河之旅吧。我有信心,等到这趟为期一个月的航程结束时,你们就会认识,了解,甚至喜爱上这个来自台北,八岁,冰雪聪明,喜欢四处img12迌游荡,名字叫“朱鸰”的永远的小姑娘。

二○一一年八月

写于台湾淡水镇观音山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