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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八不”说缘起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论》之《观因缘品第一》,首颂即出“八不”,是即说四重缘起相及其超越。吉藏《中观论疏》认为,第一品说生灭为“八不”之始;第二品说来去为“八不”之终,“始终既明,则中间可领(悟)”。然而论主自有其主旨,龙树由浅至深而立“八不”,复说“去非去”而由深至浅说其例证,此即其造论所设之脉络,读者于此不宜启争,否则即无从理解论主之所欲言。业因缘起者,已为习《中论》者所熟知。故此说为“有无门”。

(一)青目“四门”

何者为四重缘起?

由浅至深,依次为业因缘起、相依缘起、相对缘起、相碍缘起。《中论》之《观因缘品第一》,首颂即出“八不”,是即说四重缘起相及其超越。此即———

(1)依“不生不灭”,说落于业因缘起则见生灭相,超越此业因缘起,则证生灭相之不生不灭体性。

(2)依“不常不断”,说落于相依缘起则见常断相,超越此相依缘起,则证断常相之不断不常体性。

(3)依“不一不异”,说落于相对缘起则见一异(多)相,超越此相对缘起,则证一异相之不一不异体性。

(4)依“不来不去”,说落于相碍缘起则见来去相,超越此相碍缘起,则证来去相之不来不去体性。

学者说“八不”,每将此四对法置于同一平面,视此为于一平面上从不同角度而说,实未将之视为四层,层层深入。此即不知龙树之深义,故但能笼统说“无自性”,而不能分别“离业因故无自性”、“离相依故无自性”、“离相对故无自性”、“离相碍故无自性”。如是即无可由修习而次第现证般若波罗蜜多体性,因行人不能自知心识落于何种缘生相执,即无从超越。且以不知义故,即资粮道亦未能悟入。

或疑言:《中论》何尝有说此四重缘起?

答言:实已有说,此见于《观去来品第二》。今试略说其理趣。

说理趣前,先须明“来去”此名相。于梵文,此作,意为“去非去”,故此品非同时观察来与去,仅观察去与非去。

何以《中观》于第二品,即说“八不”中最后一对法,而非依“八不”次第而说?此为学人常有之疑点。盖依常人心态,第一品若是总纲,则第二品以下当依次说四对法;若云第一品已说生灭,则至少于第二品亦当说常断。今第二品即说“来去”(去非去),实何故耶?

吉藏《中观论疏》认为,第一品说生灭为“八不”之始;第二品说来去为“八不”之终,“始终既明,则中间可领(悟)”。然此说笼统,以唯说始终,不说中间,非龙树造论之通例故,如《十二门论》及《七十空性论》亦说缘起,何尝但说始终。

今人印顺法师以为“去来”一词,除指动作、运动之外,尚兼含性质、分量、作用之变化,由是生灭即可说为去来运动,故说去来亦即说生灭。此可引经为证,经言:“生无所从来,灭无所从去。”

然原文实为“去非去”,是则焉能由是代入,而理解经言为“生无所从非去,灭无所从去”耶?由是知《中论》之去非去,实非如经所言之生灭。

抑且,若将“来去”视为生灭之“运动”,既说不生不灭,则生灭之运动自然亦无自性,龙树何须更郑重而言之耶?

如是理解“八不”,即由于不明四重缘起。若知,则当说第二品之观去非去,实为四重缘起之总例。

青目论师(Pińgala)之《中论释文》,学者总结为分四门而说来去,说为“三时门”、“一异门”、“因缘门”、“有无门”。此即说四重缘起。

“三时门”,谓发、去、住三时,及发者、去者、住者皆不可得,此即说相碍缘起及其超越相对。

“一异门”,谓“去法”与“去者”一异相对,此即说相对缘起及其超越相依。

“有无门”,谓“去法”及“去者”缘生无自性,此即说业因缘起而超越世俗之执一切法为实有自性。

于此四重缘起,下面当更细说,今但须指明,唯说去非去始能由甚深缘起,次第向下建立,如是总括四重缘起。

或言:何以必须观去非去,始能总括四重缘起?

答云:此以龙树依其自立之体例故。龙树以生灭建立业因、以常断建立相依、以一异建立相对、以去非去建立相碍,四者皆后后深于前前。是故必须由甚深之相碍缘起,始能层层向下安立而成总例,若说一异,依体例则只能说得三门;若说常断,依体例则只能说得二门,若说生灭,依体例则只能说得一门。是故第二品欲总说四重缘起例,自非说去非去不可,否则体例即成混乱。

或更问言:生灭是否只能用业因缘起作说,而不能用相依、相对等?

答言:此不可一概而论。虽然可说灭依于生,但于说生依灭时即须作深层理解(此见于《七十空性论》),故龙树即将生灭现象归之为业因缘起。然而论主自有其主旨,龙树由浅至深而立“八不”,复说“去非去”而由深至浅说其例证,此即其造论所设之脉络,读者于此不宜启争,否则即无从理解论主之所欲言。

下面当细说此四重缘起,知之,则当知周遍一切界之缘起建立与超越。如是即明何以必须以去非去说总例。

(二)相碍缘起

相碍缘起者,谓一切法皆由相碍而成立。此义甚深,故龙树即以去非去为例证。

去、非去如何成立?此实说时空之相碍。今且说“时”,以较易明了故。

于我器世间,时间为一度,故可以一直线表示。如图所示,所谓“去”者,其实即依发、去、住三时而认知———

此中A为发时;C为住时(已去时);直线上任何一点,如B、B,皆为去时。

依此而观察,A与C自然互成相碍,即于A时不能同时说有C时;已至C时则不能同时说有A时。同理,直线上任何一点皆互成相碍,如B碍于A,B碍于B等。亦正由于有彼此相碍,始能建立为发时、去时、住时,否则即无运动可言,如是即无从见去此现象。如是即三时相碍义,即谓三时皆依相碍缘起而成立。

然而若于二度时间之器世间,时间可往来,是则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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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际A与C为发时抑为住时,B与B为去时抑为来时,皆不可知,此即成立去非去。然此成立,实由二度时间对一度时间作碍而成,此又较前例直线上之点点相碍为广。

由此例,于广,可说轮回界与涅槃界为相碍。碍涅槃则成轮回,碍轮回则成涅槃。且各各不同时空之器世间,亦可知由相碍而成立,如我器世间即受碍于一度时间、三度空间。

于狭,可说为由相碍而成法。碍于光波频率而成光谱上一切色;碍于生理条件而成男女;以至碍于物质、形状等而成一切事物;碍于思维而成经验与定义等概念。

正以此之故,始能离相碍而同时现证“离四边”,以有;非有;二俱(亦有、亦非有);二俱非(非有、非非有),皆由相碍缘起而成立,离相碍,即不落四边而无碍,是即现证轮涅平等。由时间而说相碍缘起,今人则尚能明了,于古代,无不同时空及时空元次之概念,是即难说,故甚深缘起实难了知。以难了知故,龙树唯以去非去作为例证,以唯此易明三时之相碍。生灭、常断、一异等固未尝不可说为依相碍而成立,但若以之为例证,则恐读者难明。

(三)相对缘起

相对缘起者,说为一异,即一与多之相对。此如镜室灯影,于遍悬明镜之室中置一灯,镜镜交射,灯影无数,于修证,即谓此可喻诸法皆是法性自显现,或谓一法界可开展为恒河沙数世界。故此一异,即法性与显现之相对。

说为“色”、“空”,此即色与空相对,如是即知一切法(举例为色)因与空性相对而成立,故若离相对(即证知其为不一不异),是即知色空二者皆无自性。如是即不堕二俱、二俱非之边执,是即“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二俱者,说为亦有、亦非有,然而色(有)与空(非有)实相对,是故先辈即将此二俱,喻为“黑白绳搓索”,是不能说为世俗胜义双运。

二俱非者,说为非有、非非有,然而色空虽相对,实亦不可相离,是故可喻为愚人将黑绳染白,将白绳染黑而搓成索。是亦不能说为世俗胜义双运。

故必须离相对缘起,始能证“俱非”之体性与“二俱非”之体性,知其为“离相对故无自性”,如是即能离此二边执。

由是可知,离相对缘起虽未能同时现证离四边,但却可同时离二俱、二俱非之边执。

(四)相依缘起

相依缘起者,说为常断,此即为常依于断、断依于常而建立。此如蜉蝣,人视之为朝生夕死,而蜉蝣自视此亦为一世,是则依人世为常始可说蜉蝣为断;而依蜉蝣之断,亦可成立人世为常。故道家即依人世为断,而建立神仙为常;婆罗门亦依人世为断,而建立大梵为常。如是即知一切法实据相依而成立。然则如何认识其彼此之依存关系耶?

依存关系,喻为“有子始有母”,此即谓母依子而成立,而子之成立自然亦依于母。若视空性为母,一切法显现为子,则空性实亦依显现而成立,若本无显现,则无所谓空;而显现依于空,此即于虚空中始可显现一切法,由此相依,即可说显现依于虚空,虚空依于显现。

故必须离相依缘起,始可说为同时离有、非有二边,以此二者实即相依而成立(譬如色空)。能同时离二边,则以其相依且为同时故,是即成“色即空、空即色”。

(五)业因缘起

业因缘起者,已为习《中论》者所熟知。一切法皆由因缘和合而成为有,离因缘和合则无自性,如是而知有、无。故此说为“有无门”。

然落于有、无边际,实难世俗胜义双运。何以说之为落边际,以行者观察一切法,知其由因缘和合而成时,此观察尚不能证成无自性,何以故?以尚须观察成立此法之因与诸缘亦无自性故;且尚须证成,无自性之因缘不成立具自性之法故。以此重重辗转观察,即不能同时证成有、无双运。

故业因缘起为粗品,若以为《中论》但说此缘起而成立一切法无自性,则当成为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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