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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参加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权的工作,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决定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国两制”构想创造了一种民主模式,即在一个国家中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长期共处、共同发展。
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原则_中国式民主的文化解读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民主应该适合自己的国情。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实践中体会到,俄国革命是巴黎公社事业的继续,但却是在另一个环境和另一种条件下的继续。他指出:“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37]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根本上主张在统一国家内实行地方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而将联邦制作为例外。受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早期纲领中曾强调民族自决权,提出“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建国前夕在决定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中苏两国国情的差异,从我国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各民族的居住状态以及实际的民族关系等方面考虑,没有照搬苏联联邦制模式,而是选择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周恩来就曾经指出:“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需要采取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形式。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情况,不能照抄别人的。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对于我们是完全适宜的。”[38]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共和国。虽不实行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即实现国家政治统一、各民族团结与少数民族自治权利的有机统一。在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创造。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无产阶级在开展革命运动、争取自身解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需要争取联合其他可能联合的民主阶级和民主政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进行革命的过程中,认识要战胜相当强大的敌人必须要与各民主政党联合、结成统一战线。列宁联合民主政党的思想对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形成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伟大力量,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各民主党派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给予同情、支持或参加的实际表现,确定了与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方针。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一起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共同制定并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共同纲领》的通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参加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权的工作,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决定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1995年全国政协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1998年通过了《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随着人民政协制度日益成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经是一个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功能的“统一战线组织”,对发扬民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39]

列宁在领导苏维埃俄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在打破了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之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是可以相容的,由此,他提出了“和平共处”的概念和思想。1919年9月列宁在《致美国工人》中谈到从技术比较先进国家引进技术时,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共存的时期”[40]的概念。1921年10月列宁在谈到新经济政策时指出:在我们和资本主义的(暂时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并存的条件下,没有其他道路可以过渡到共产主义。[41]中国共产党将列宁提出的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的和平共处思想创造性运用于在一国之内的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制度,即“一国两制”的构想。“一国两制”构想创造了一种民主模式,即在一个国家中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长期共处、共同发展。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从统一祖国的意图出发,以“一国两制”为科学构想结合中国特定区域的具体情况而建立的一种政治制度。这一政治制度在国家单一制的前提下界定了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特殊的权力关系,它对于我国民主制度而言,是一种理论和制度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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