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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主集中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建党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六条基本原则表明,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同时还是党最根本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民主集中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建党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六大党章规定了三条,七大党章规定了四条,八大党章规定了六条,十二大以后的历届党章都规定了六条基本原则。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这六条基本原则正确地反映了党内的各种关系,包括党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党的上下级组织、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丰富经验的结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纪律。这六条基本原则表明,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同时还是党最根本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在这六条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原则,即“四个服从”的原则,是对我们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础,它贯穿于其他五条基本原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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