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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康复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1-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复开始的时间:伤病后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已经是一条原则,老年康复同样要求尽早开始康复。此外,整体康复还指在老年康复治疗中,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等领域的全面康复,当然,对老年康复而言,以重返工作岗位为目的的职业康复并不重要。近年认为康复,特别是老年人康复,在出院后可减少康复次数为1或2次,但不可完全停掉康复治疗。

1.一般性问题 老人慢性病多,致残率高,常常是一种残疾同时伴有多种慢性病,或多种残疾同时存在,故老年人的康复有其特殊性及复杂性。总的来说,老年康复包括生理性老化康复问题与病理性老化康复问题,前者涉及的是衰老过程中伴随的思维和体力的减弱及协调功能的丧失,后者涉及的是由各种老年疾病所引起的残疾。在认清老年康复的复杂性与特殊性的基础上,应重视老年疾病康复的一般性问题:

(1)主要目的:一方面促进健康老龄化,即促进老年人能身心健康,生活自理并参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在于恢复因伤、病致残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自理程度,减少久病卧床和老年性痴呆的机会,回归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对老年人而言,职业康复并不重要。

(2)适应证:包括有明确的残疾或功能障碍,慢性病以及年迈体衰者,均适合于康复治疗。但并非所有老年患者均需要系统的康复治疗,如年迈体衰者多数只宜进行预防性康复处置。

(3)治疗的种类:①预防性康复处置:通过健康教育与管理来增强老年人体质,减少伤病,它适合于健康老年人;②一般性医疗措施:针对原发性疾病进行常规临床处理,早期有效治疗,防止发生残疾;③有目的地恢复功能:针对已发生的残疾(如偏瘫和截肢),为恢复丧失了的功能,有目的地进行康复。

(4)康复开始的时间:伤病后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已经是一条原则,老年康复同样要求尽早开始康复。早期康复治疗比传统的长时间卧床休息效果明显要好,比如急性心肌梗死如无并发症,发病后第1、2天即可活动肢体,几天后就可下床活动。这样不仅恢复早、后遗症少,而且有良好的心理影响。

2.基本原则

(1)康复治疗的全过程,都应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临床上发现不少患者不仅是由于疾病和各种事故一次致残,而且还由于医师或患者缺乏知识,形成二次致残或加重残疾的程度。因此强调从疾病早期关注康复的预防工作,并贯彻到疾病的全过程,以减少残疾或减轻残疾程度。

(2)功能训练:康复工作应着眼于保存和恢复身体的运动、感知、心理、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职业活动与社会活动的能力,重视功能的检查与评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功能的训练。

(3)整体康复:从生理上、心理上、职业上和社会生活上进行全面的、整体的康复。康复的对象不只是局限于有功能障碍的器官和肢体,更重要的是整个人。此外,整体康复还指在老年康复治疗中,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等领域的全面康复,当然,对老年康复而言,以重返工作岗位为目的的职业康复并不重要。

(4)重返社会:康复最重要的目的是使残疾者改善功能,适应社会环境,同时又要对生活和工作环境作重要的改变,使之适应残疾的功能状况,以便使残疾者重新回归社会,重返并参加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上有用的成员,有能力参与社会生活,这是人类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

3.处理原则

(1)康复应和急症抢救同步开始,并贯彻医疗的全过程。这就是说,在抢救时就要关注以后的残疾,如在抢救脑卒中时就要注意按时翻身,正确摆好肢体位置。

(2)病情稳定后应立即开始上下肢的被动运动,减少肌肉萎缩并增强肌力,即通过活动肩、肘、髋、膝等关节,逐步增加各关节的活动范围,一般1或2次/d,每次5~10min即可。

(3)病情好转后,可试行起坐、下床、起立和步行。早下床与早活动等早期康复,比长时间卧床休息更好,这样不但恢复快,恢复早,致残率低,而且对患病老年人还有良好的心理影响。

(4)老年人一般都有心理衰退,致残后往往悲观厌世,因此应进行心理治疗和卫生宣教,使之正确了解病情,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消除对疾病的误解,理解生命在于运动,培育信心,通过康复战胜疾病。

(5)老年人康复后最大的难点是疗效退步问题,其原因一是由于增龄、多病和功能减退,另外是出院后未能继续康复治疗。近年认为康复,特别是老年人康复,在出院后可减少康复次数为1或2次,但不可完全停掉康复治疗。

(6)要指导家属让老年人自己多做日常生活活动,不必要的代劳反而会适得其反。

(7)要重视基层单位在老年人康复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初级卫生保障网,开展社区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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