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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的内涵

时间:2022-02-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旅游者的内涵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对其概念仍缺乏统一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对其称谓可谓五花八门,如旅游者、游客、观光者和旅行者。会议提出采用“游客”这一总体概念包括所有旅游者,然后按逗留时间长短将旅游者分为两类:一类是逗留时间超过24小时的旅游者,另一类是逗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游客。旅游者:指到一个国家短期访问至少停留24小时以上的游客。短途国际旅游者不包括过境旅客。
旅游者的内涵_旅游专业知识

第一节 旅游者的内涵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对其概念仍缺乏统一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对其称谓可谓五花八门,如旅游者、游客、观光者和旅行者。

考点1 理论界定义    重点等级★

“旅游者”一词最早见于1811年英国的《牛津词典》,英文是“tourists”,意思是“以观光为目的的外来旅客”。国内的研究者对旅游者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旅游者是指出自寻求审美或休闲体验的目的而前往异地,并在该地停留不超过12个月的人。

(2)旅游者就是为了某些目的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旅行和访问的人。

(3)旅游者是指不是出于谋生或移民的目的,离家外出到异国他乡旅行的人。

(4)旅游者就是指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旅行和访问的人。这些人外出的目的可以是消遣性旅游,例如观光、度假等;也可以是非消遣性旅游,如公务、会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中对旅游者的定义为:“为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主体,是旅游服务活动的需求者和服务对象。”

综上所述,旅游者一般包括了三个要素:(1)时间上的短暂性,一般不超过一年;(2)空间上的异地性;(3)目的上的非谋生性。因此,旅游者是,不以谋生或移民的目的,离开常住地到异地旅行的人。

考点2 国际旅游者的定义    重点等级★

1.国际联盟统计专家委员会的定义

1937年,国际联盟统计专家委员会把“国际旅游者”或“外国旅游者”定义为“离开惯常居住国到其他国家访问旅行超过24小时的人”,并特别界定下列人员为国际旅游者。

(1)为消遣、娱乐家庭事务和健康等原因而出国旅行的人。

(2)为出席国际会议或作为各国公务代表而出国旅行的人。

(3)为工商业务原因而出国旅行的人。

(4)在海上巡游过程中停靠某国、登岸访问的人员,即使其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

同时,界定以下人员不属于国际旅游者:

(1)到某国就业谋职的人,不管其是否订有合同。

(2)到国外定居者。

(3)到国外学习、寄宿在校的学生。

(4)居住在边境地区而日常跨越国境到邻国工作的人。

(5)途经一个国家但不作法律意义上停留的人,即使停留时间超过24小时。

该定义统一了各国的旅游统计口径,被许多国家所采用。

2.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的定义

1950年,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今世界旅游组织WTO前身)对上述定义做了修改,将以修学形式旅游的学生视为旅游者,并对“短途国际旅游者”这一新的旅游者类型进行了界定:在另一个国家访问不超过24小时的人。

3.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定义

在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的积极推动下,1963年,联合国在罗马举行了国际旅行与旅游会议(又称罗马会议),又对上述定义做了修改和补充。会议提出采用“游客”这一总体概念包括所有旅游者,然后按逗留时间长短将旅游者分为两类:一类是逗留时间超过24小时的旅游者,另一类是逗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游客。

1967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提议把游客分为旅游者和短途旅游者(excursionists),并接受了罗马会议的有关定义,具体解释如下:

游客:指除了为获得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其他一个不是自己居住的国家访问的人。

旅游者:指到一个国家短期访问至少停留24小时以上的游客。其目的可以是消遣活动(包括娱乐、度假、保健、疗养、求学、体育活动等),也可以是工商事务、公务会议、家庭事务等。

短途旅游者:指到一个国家短暂访问,逗留时间少于24小时的游客(包括海上巡游过程中短暂来访的游客)。

4.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

1975年5月,世界旅游组织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成立。1991年,世界旅游组织在加拿大举办的“旅游统计国际大会”上对国际游客的概念进行了修订,目前这一定义已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即一个人到其常住国家以外的另一国旅行,停留时间不超过1年,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国获取经济利益。下列人员不属于国际游客:

(1)为移民或就业而进入目的地国家的人。

(2)以外交官或军事人员身份访问该国的人。

(3)上述人员的随从。

(4)避难者、流浪者以及边境工作人员。

(5)逗留时间超过1年的人。

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国际游客:

(1)出于休闲、医疗、宗教、探亲、体育运动、会议、学习或过境的目的而访问他国的人。

(2)中途停留在他国的外国轮船船员或飞机乘务人员。

(3)逗留时间不到一年的外国商业或公务旅行者,包括安装机器设备的技术人员。

(4)持续任职不足1年的国际团体雇员或回国作短暂停留的侨民。

国际游客又分为国际旅游者和短途国际旅游者两类,前者指在目的地国家的住宿设施中度过至少一夜的国际游客;后者指不在目的地国家的住宿设施中过夜的国际游客,包括那些居留在游船上的游客,这些游客可能多日上岸游览,但每天回到船上住宿。短途国际旅游者不包括过境旅客(如乘飞机在某国中转的乘客)。

考点3 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重点等级★

1.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

世界旅游组织关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为:任何因消遣、度假、休闲、体育、商务、公务、会议、疗养、学习、慈善和宗教等目的,在其居住国进行24小时以上、1年之内旅行的人。

与国际游客的划分类似,世界旅游组织也将国内游客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旅游者,其在国内旅行的时间超过24小时,但不足一年;另一类是国内短程游览者,其在国内旅行的时间不足24小时。

2.欧美国家的定义

美的加拿大和美国是以出行距离为标准来区别是否属于国内旅游者的,而不问逗留时间的长短。与北美国家的风格不同,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在判断是否属于国内旅游者时所采用的标准不是出行距离,而是在异地逗留的时间长短。

考点4 我国对旅游者的定义    重点等级★★

1.国际游客(海外游客)的定义

1979年,国家统计局出于统计的需要,对国际旅游者(海外游客)做了以下界定:来我国大陆参观、度假、探亲访友、就医休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同时规定,海外游客是指基于上述原因或目的,离开其长住国(或地区)到我国大陆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我国大陆活动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下列人员不属于海外游客:

(1)应邀来华访问的外国政府部长以上官员。

(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

(3)常住我国1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7)已在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按照在我国大陆访问期间停留时间的不同,海外游客又可划分为以下两类:

(1)海外旅游者(入境旅游者),即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的海外游客,又称为过夜游客。

(2)海外一日游游客(入境一日游游客),即未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而是当日往返的海外游客,又称为不过夜游客。

2.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我国将国内旅游者惯称为国内游客,国内游客是指任何一个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国内游客包括在我国境内长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列人员不属于国内游客:

(1)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级以上领导;

(2)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

(3)调遣的武装人员;

(4)到外地学习的学生;

(5)到基层锻炼的干部;

(6)到境内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

(7)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国内游客分为以下两类:

(1)国内过夜旅游者,指我国大陆离开常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

(2)国内一日游旅游者,指我国大陆离开常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足12小时,并且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真题回顾

我国界定的国内旅游者在旅游地的连续停留时间不应超过(B)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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