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地方志《风俗志》所见秦巴山区社会风俗变化

地方志《风俗志》所见秦巴山区社会风俗变化

时间:2022-01-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说,“信鬼尚巫”、“少文多质”等乃秦巴山区传统旧俗,五方杂处则勘称当时秦巴山区社会的主要特征,而社会风貌的显著变化,反映的才是秦巴山区社会的基本属性。
方志《风俗志》所见秦巴山区社会风俗变化_明清长江流域山区

二、地方志《风俗志》所见秦巴山区社会风俗变化

历来地方志之修撰,都将反映地方风俗一项置于重要地位,予以充分的重视,那么,通过地方志的记载能否看到明代秦巴山区的社会风气和生活习俗的变化呢?试以鄂西北山区为例略加比较分析。

就今所见,能够反映明代后期秦巴山区社会变化、修撰较早的地方志是嘉靖元年(1522年)薛纲和吴廷举纂修的《湖广图经志书》,其次有万历十九年(1591年)徐学谟纂修的《湖广总志》,万历六年(1578年)周绍稷纂修的《郧阳府志》,万历十八年(1590年)彭遵古等纂修的《郧台志》等。(8)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内容相对简略,所载郧阳府风俗称:

民多秦音,俗尚楚歌。男女多生瘿瘤,出入皆负背笼。信鬼尚巫,务农少学。流寓杂处,民风未纯。(9)

昔多劲悍决烈之习,近知礼义廉耻之风。(10)

同时节录有明人吕籹《镇郧楼记》的有关记述,查吕氏原文为:“其为郡也,虽始于近世,然南隶荆,东距越,西通川陕,北达豫,四省之交,万山之会,江汉之津,金锡之穴,流离之必聚也风尘之必争也。”(11)对流移集聚的现象,二者看法还是基本一样的。对各县风俗亦有简明记载,分别是:

上津县风俗:“男女有别,耕织是勤,情性质朴,狱讼简稀。”

竹山县风俗:“男务耕读,女务织。婚姻以阀阅为高,疾病以巫歌为事。”

房县风俗:“知尚文向学,能用夏变夷。”

郧西县风俗:“耻浮华,崇笃实。力农桑,好礼义。易决烈之风,崇诗书之教。”

竹溪县风俗:“虽知务农嗜学,未免信鬼尚巫。”

保康县风俗:“嗜财好斗,轻信寡谋。”“少文多质,务农力本。五方杂寓家自为俗。”

相邻的归州、兴山等地,可以找到基本相同的记载,“旧志以流聚之徒,罔知法守,近渐入质实,脱去浮靡”(12)。可以说,“信鬼尚巫”、“少文多质”等乃秦巴山区传统旧俗,五方杂处则勘称当时秦巴山区社会的主要特征,而社会风貌的显著变化,反映的才是秦巴山区社会的基本属性。

万历《湖广总志》对风俗的记载已较为丰富,其中关于郧阳府风俗的主要内容有:

郧阳,荆楚之上游,犬牙雍蜀,直通宛洛。旧因箐林啸聚乌合,致烦大兵抚宁,肇建府治。七邑之民什九江南流寓土著无几故其流俗户别巷韡不可揽摄。大都冠裳礼仪之风落落,而市井椎埋、0呼、酗逞积沿,酿之渐矣!同姓婚媾,习以固然;父子异姓,紊无统系。山栖野聚之氓,安裂偷常而形之讼牍者比比也。然阖郡崇山邃谷中,羊肠鸟道,蜵磃坷磊,无一望膏绣之田,山童不□草木,虽山颠水涯,尽树菽麦,岁稍不登,民率枵腹,所□子女遂货视之。故其民多劳,简啬朴鲁,颇谢侈饰。郊外晏然,无夜铃之警,厥亦本质之未尽雕欤。(13)

对山区人口土流结构“七邑之民,什九江南流寓,土著无几”的第一次具体记载(当然不一定是精确的),对于研究移民史的意义毋庸赘言,如此系统的地方习俗,尤其是地方陋习的记载,亦颇为难得,关于山区开发程度“虽山颠水涯,尽树菽麦”之类的文字更不容忽视。各县风俗的记载也较为丰富。

上津县风俗:“俗尚朴直,民性真率。业耕桑,服商贾,文事疏阔,衣食粗粝。地滨江汉,邻秦境,顽民潜匿其中者,恃险负固,贡赋不输。每年四月八日,各于寺观结立坛场,会集男女千百余人,罗跪于野,执经授受,谓之传经。”

竹山县风俗:“山僻地瘠,民皆各处流移住籍,输纳易办,催科不劳。士无多口,民无强梗。耕读织,俭朴少文。”

房县风俗:“实知从学,民烧为田,绩麻为布,以给衣食。舟楫不通,专事担负。性多强悍健讼。”

郧西县风俗:“人民朴野,婚重资奁,丧略礼节,多力农桑。插秧锄禾,好击长腰鼓,唱楚歌。四方寓处醇梗相半。徐威诗云:相逢尽是他乡客大半秦音不可详。”

竹溪县风俗:“信鬼尚巫,风俗淳朴。依山而居,绩纺而衣,烧而田,栽种击鼓歌讴。四方流寓杂处民风不纯。成化十二年(1476年)肇开县治,风气日开,儒风渐盛矣。”

保康县风俗:“土俗烧野为田,广种薄收。病不服药,信鬼;治丧用浮图。岁时聚众立会,社饮。……余皆五方杂居家自为俗。”

万历《郧阳府志》不仅对地方风俗甚为重视,用了较多的篇幅来记述风俗事象,而且所载当地社会风气和生活习俗,相对比较客观,既没有一味颂扬地方民风淳朴,为地方讳而掩饰社会问题,亦非完全沿袭旧志记载,不顾变化。其记载本地风俗云:

郧郡据万山而交四省,俗陶秦楚之风,人渐江汉之化。其民质,其讼稀,其政不庞,其刑不颇,亦庶几先王之遗风。第俗以习迁,习以时改,则其在于今固有所当孜孜风厉而堤防之者。要未可以为末务而忽之也。(14)

民多秦音,俗尚楚歌。男力于耕,女力于织,有古淳朴风。但信鬼不药,惟知务农,少学。荐因流寓麟集以致风俗靡恒。自创府以来,衣冠旁午,礼乐兴行,士风随之丕变。

四封之内,依山而居;编竹茸茅,以代陶瓦。男妇插秧,击鼓而歌。悉力耕山野,无旷土。暇则负笼樵采,络绎于道。四方流移杂处醇梗相半(15)

据原书注,上面二段文字“出郧旧志”,据徐学谟为该志所作的序云:“正德初业志之矣,而距草昧时不三十年而近也,即志犹弗志也。”又云:“郧无志,志之自今始也。”此外,该志凡例又称:“前任推官吴誉闻尝编有志草,未及刻而迁去,兹志亦多因之,不敢没其善也。”因此,每见该志有“出推官吴誉闻《郧志略》”的注释。又据同书卷9《秩官》,吴誉闻乃顺德人,举人出身,万历二年(1574年)任郧阳府推官,可知所谓郧阳旧志,应指正德初年修撰的《郧阳府志》。

然而,正德《郧阳府志》显然已经亡佚,其修撰内容、体例、水平究竟若何,今已无法求证,只好偏听万历《郧阳府志》“一面之辞”了。不过,既然万历《郧阳府志》还是录用了正德《郧阳府志》的部分内容,说明它并非一无是处,而且,即使是正德年间所修府志的内容,反映的社会变化状况亦在明代后期范围之内。

山多土薄,俗俭民淳。力耕桑而鄙贩鬻;右质愿而耻不义。士彬彬向学,女修织,班百不负戴,丧祭燕会不僭不滥。民局奉法,解讼辩(狱?),吏亦无深文舞智,案牍清简。盖衰然有古风焉。

但房、竹之境,山谷旷邈,以千里计。昔人谓房陵为逋逃渊敕(薮?),鸷悍难驯。而大半江陕人流寓其中,事淫末,溺师巫,任侠使气,转相凌轹。贤者未必熏而良,不肖者已习而化。(16)

陕西之民五江西之民四山东河南北之民二土著之民二,皆各以其俗为俗焉。(17)

论曰:今以郧观之,人杂五方,俗因异尚。服食之日趋于奢,忠信之日流于薄,官司之日纷于讦诉,其变亦极矣!鋢水土之风气,随君上之情欲,此君子所以有德风之论也。(18)

具体到各县而言,所载又各不相同。

郧西县:“人民朴野,多秦音,好楚歌,劲悍决烈,力耕勤织,少学。四方寓处醇梗相半。”

竹溪县:“民多秦音,俗尚楚歌。信鬼而尚巫,务农而少学。依山而居,缉纺而衣,烧而田。栽种击鼓讴歌,出入皆负背笼。迩来风气渐开,人文始著,咸知敦本积学,儒风日盛。”

保康县:“地险土瘠,垦山为田。有疾者信巫鬼,不平者好嚣讼。丧葬不用佛屠。迩来□□□秀而文,豪杰慕义之辈如日而升。”

综观以上所引各种记载,尽管在立意、表述等方面互有差别,有的差别甚至很大,但是,基本一致且值得重视的问题有三:

第一,由于区位、历史、人口等因素的长期作用,郧阳山区社会深受陕西地方文化、社会风俗的影响,形成了地属楚地而秦的烙印甚为显著,以致言郧阳地方社会者必提及秦,甚至将秦的影响与楚的影响并列的区域社会特征。

第二,流移人口数量多、来源广、五方杂处成为该区地方社会的基本特征,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相关的变化和社会问题。万历《湖广总志》所谓“七邑之民,什九江南流寓,土著无几”的说法,是关于郧阳山区人口土流结构的第一次具体记载,难免简略。万历《郧阳府志》的记载则更为具体、全面,如“大半江陕人流寓其中”、“陕西之民五,江西之民四,德、黄、吴、蜀、山东、河南北之民二,土著之民二,皆各以其俗为俗焉”等。过去的记载中也有论及秦巴山区流移人口的,但从没有如此具体说明流移人口来源甚至构成比例的。

第三,较之明代以前,明代后期郧阳山区社会风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对于变化的认识、评价却存在不同看法。像“风气渐开,人文始著,咸知敦本积学,儒风日盛”,“迩来□□□秀而文,豪杰慕义之辈如日而升”,“衣冠旁午,礼乐兴行,士风随之丕变”等说法,明显带有肯定甚至赞赏的倾向,所见及其评价都是积极的;而“事淫末,溺师巫,任侠使气,转相凌轹。贤者未必熏而良,不肖者已习而化”,“服食之日趋于奢,忠信之日流于薄,官司之日纷于讦诉,其变亦极矣”之类的感触,则无疑是对社会风貌变化的否定和面对“主客杂处,易动难静”(19)社会秩序的忧虑。站在不同的角度所看到的社会变化肯定互有差异,用不同的社会眼光、不同的历史发展观考察、分析这些变化,会对社会变化得出不同的结论。

在相邻的陕南山区,可以看到与郧阳山区相对应或相类似的社会风貌。

略阳县:“风气兼南北,语音杂秦蜀……人多流寓,丁口混杂,易相容隐,争讼颇繁。”(20)

宁羌州:“风气兼南北,语音杂秦蜀,士人不奔竞干谒,闾里无豪侠亡命,小民农桑之外,或事商贾,不习方伎,不尚淫巧,不竞繁华,不剃度为僧道。昏姻不论财礼,似有古风。然家贫出赘,承户养老,并祖姓而易之。丧不尚浮屠,士大夫家差有可观,至拘泥年月不即安葬,无贵贱皆同,亦胡可训也。”(21)“前志谓羌民醇朴,盖庶几江汉之遗焉。今虽风会日移,迥非昔日之旧矣。”(22)兴安州:“乡民刀耕火种,聘娶以布帛为礼,错居多诸方之人,声音五方皆备,城市逐末者多,三年之蓄无有也。山野之民质朴,男女不冠不髻。”(23)

平利县:“平邑五方杂处,幸俗尚淳朴,崇俭约,惟兵过于民,习俗竞骛,读书者殊寥寥也。”(24)

白河县:“白邑土瘠民贫,人皆俭朴。男妇项多瘿瘤,婚姻以布匹通好,居丧以哀恸为先。岁时节序,不知往来,无宴会,常时唯以浊酒探亲而已,盖因零星散处,无三家村堡,无半亩平田,亦习俗使然也。”(25)

紫阳县:“邑治僻处山中,多流寓入籍,山居力穑者椎鲁无文,士大夫家崇礼义以训子弟,无嚣竞之风,蓬门柴户,不务盖藏,不恣口腹,吉凶诸礼,随力厚薄,勿尚奢侈。”(26)

石泉县:“石泉土著寥寥四方商旅聚而成俗。其间冠婚丧祭之仪,有沿客习而变者。大约朴略无文,男尚耕作,女勤绩纺,不甚趋利,而性嗜口腹,斯则石之本习也。”(27)

汉中府:“其俗强劲质朴,力农习射……其人半秦,多勇戆,土地险隘;其人半楚,风俗略与荆州、沔州郡同。”(28)

不难看出,在流移人口众多、秦楚习俗相兼等许多方面,陕南山区与郧阳山区都是相似的。特别是流移人口集聚现象非常突出,如“错居多诸方之人,声音五方皆备”,“人多流寓,丁口混杂”,“五方杂处”,“多流寓入籍”,“土著寥寥,四方商旅聚而成俗”,等等。而在西部与四川交界的山区,则是“风气兼南北,语音杂秦蜀”,与秦楚交界处表现不同而性质无异。就连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宁羌州等地的“家贫出赘,承户养老,并祖姓而易之”,与郧阳山区的“同姓婚媾,习以固然;父子异姓,紊无统系”,亦属异曲同工之变化。

当然,强调陕南山区、郧阳山区、豫西南山区乃至川东北山区社会风貌的共性,并不是说秦巴山区内部的社会风气、生活习俗及其变化就是完全一致的,在山区内部,我们也能找到一些不同甚至相反的社会风俗事象。像石泉县的“不甚趋利,而性嗜口腹,斯则石之本习也”,就和紫阳县的“蓬门柴户,不务盖藏,不恣口腹,吉凶诸礼,随力厚薄,勿尚奢侈”不同。兴安州之“城市逐末者多,三年之蓄无有也”与上津县之“俗尚朴直,民性真率。业耕桑,服商贾”及宁羌州之“小民农桑之外,或事商贾,不习方伎,不尚淫巧,不竞繁华”,在对待本末业这一问题上,则没有像万历《郧阳府志》所说那样“力耕桑而鄙贩鬻”,标榜绝对化的重本抑商,但三地亦存在程度上的差别。保康县的“有疾者信巫鬼,不平者好嚣讼。丧葬不用佛屠”与略阳县的“争讼颇繁”及房县的“性多强悍健讼”,又显然有别于相邻的其他州县。同样是五方杂居之地,上津县是“地滨江汉,邻秦境,顽民潜匿其中者,恃险负固,贡赋不输”。竹山县却是“山僻地瘠,民皆各处流移住籍,输纳易办,催科不劳。士无多口,民无强梗”。其他如丧葬用否浮图、婚姻是否论财、栽种是否击鼓歌讴等,各州县间的差异同样客观可见。

大量流移落居对秦巴山区社会的影响,主要通过两条途径起作用:一是流移本身直接影响落居地方的社会和居民;一是通过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的折射发生作用,而最终都体现在当地社会风貌的变化上。除了上述已举出的郧阳府例证之外,其他各地方志中对此都有记述,试再举例证如下:

自弘治以来,多四方附籍,非复椎质之旧。地虽广而实瘠,阡陌之民当岁少穰,即营治产业,不知储积,遇稍歉即窘迫,或妻子不相顾。闾巷之民事淫末,习奢侈,蔑少长之节,以势利相凌,始大异矣。(29)

相邻新野、南阳等地也有类似的记载。《南阳府志》称:“明初农安椎鲁,尽力田野。士大夫以勤俭、姻睦相风尚;小民急公好义,狱讼衰止,诚为美俗。迨暨隆(庆)万(历),四方之人附籍者众,渐有好游惰、习奢侈者矣。(天)启(崇)祯间,豪猾迭兴,王府大姓,凌轹小民,风俗失旧,人心不古。”(30)

其他如鄂西北山区归州、兴山,“四方之豪有力者,每挟轻资而取重息以愚弄之,故民日贫而俗日益偷”。夷陵州,“五方杂居,风俗大变”(31)。远安县,“流逋日集,嚣悍多讼”。川东营山县,“营俗旧虽近古,迩来侨寓半于土著,民情多不务实,健讼者时有之”(32),等等。约值嘉靖晚期,竹山县王诤针对郧阳山区的流移及其与土著间的相互影响有如下论述:“寇盗不难发而流民易匿,两省负猾而潜伺,缘间而轻摇,自非中土之良民被圣人之遗化者,与之朝夕而久为狎,未必不动而之他。顾郧人老户,父祖传育其地者才一二数,宜不胜其众,转为染化,而本其始俗,固秦人之旧而楚声也,彼其淆杂所从来远矣,遽欲以高论责之□民而后使,此谓服不终变而俗难更化也……今第视郧人远近各就其民情土俗而相与安之,虽流民附者无异土著,此顺而拊循、寝伏异志之上猷也。”(33)其中关于不分土著、流民,各就其民情土俗而使之相与而安的流移社会对策,还是颇具启发性的。

民间生活习俗由俭入奢,从事手工商业者增加、传统的礼教出现紊乱现象乃至社会秩序不稳定,明代后期秦巴山区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在地方志中多被指为流移集聚所致。如前所述,大量流移集聚与秦巴山区社会变化之间的联系当然无可否认,然而,将所有“消极变化”或衰颓的“罪恶”都归咎于流移却也不无偏颇,因为即使没有大量的流移落居,社会风气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发生由俭入奢、争利兴讼等变迁,在明清时期似乎是普遍的现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