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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迁移流动与城镇化的基本状况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就人口迁移流动空间模式的概况来看,迁移流动人口跨省迁移、向城镇迁移的现象尤其明显。跨省迁移流动人口在两次普查期间年平均增长为7.3%,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比重上升了3.53个百分点,跨省迁移绝对人数和比重均有所增长。
我国人口迁移流动与城镇化的基本状况_人口迁移流动与城镇化发展

第一节 我国人口迁移流动与城镇化的基本状况

一、迁移流动人口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概况

(一)我国迁移流动人口在城乡间的构成分析

迁移流动人口[1]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13.19亿人口中有50%左右的人口常住在城镇地区,也就是在城镇地区集聚了我国的6.66亿人口。而在城镇地区的常住人口中,迁移流动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33.94%,规模为2.26亿。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迁移流动人口比重更高,15—59岁城镇人口中外来人口比重为37.78%,15—64岁城镇人口中外来人口比重为36.88%。因此,迁移流动人口成为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就人口迁移流动空间模式的概况来看,迁移流动人口跨省迁移、向城镇迁移的现象尤其明显。在全国2.61亿的迁移流动人口中,2.26亿的迁移流动人口选择迁入城镇生活,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86.59%;跨省迁移流动人口为0.86亿,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2.91%。相对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跨省迁移流动人口为0.42亿,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29.38%。跨省迁移流动人口在两次普查期间年平均增长为7.3%,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比重上升了3.53个百分点,跨省迁移绝对人数和比重均有所增长。另外,市县内流动人口为0.9亿,占全部流动人口的34.63%;跨市县的省内迁移为0.85亿,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2.46%。

就迁移流动人口的城乡分布和户籍状况来看(图5-1),按照“六普”数据显示,进入城镇地区的2.26亿迁移流动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规模为0.96亿,占城镇地区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比重为42.48%;非农业户籍人口为1.3亿,所占比重为57.52%。另一方面,农业户籍的迁移流动人口占城镇常住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14.41%,农业户籍的本地人口占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32.13%。可见,户籍的非农化、乡城人口迁移、城镇化率之间有着存在着差异性,又相互联系和影响,使我国在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中客观的面临着城镇本地非农业人口、城镇本地农业人口、外来城镇地区人口和外来农民工的多元福利待遇和对于公共服务可得性的差距。这就是我们说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镇化纵深发展的基本人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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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城、镇、乡分城乡户籍分布[2]

(二)不同省份的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的增长速度

2011年,我国城镇地区常住人口超过农村地区,城镇化率超过50%。就2010年城镇化率及其增长率在省际的关系来看,2010年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和近十年来城镇化率的年平均增长率差距较大,城镇化水平最高为89.30%的上海,城镇化率的年平均增长率最低为0.001;城镇化水平最低的地区是西藏,仅为22.67%,而城镇化增长最快的地区为河北,达到0.054。可见,城镇化率及其增长速度的关系基本遵循“城镇化水平较高则相对城镇化增长速度较低”(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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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2010年地区城镇化率与城镇化率增长率及其关系

分省市来看,首先是特大城市、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城镇化水平处于最高位置,均在79%以上分别为86%、89.3%和79.4%,城镇化率的增长速度也相对属于最低组别。其次是大部分的东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如辽宁、广东、浙江、海南、江苏、福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湖北、山东、山西,城镇化率处于40%—60%左右的中等程度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再次是,有一些中、东的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左右,但城镇化发展在加速阶段,如河南、河北、广西、安徽、江西、湖南。再其次是近几年来受到国家西部大开发支持而城镇化得到迅速发展的地区,如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而西部地区青海、陕西、新疆在40%到60%的城镇化阶段,但近十年来增长速度缓慢,最后则是西藏,城镇化发展水平低、速度缓慢。

因此可以看到,城镇化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主要是有两种,一种是靠近特大城市和三大都市圈地区,主要依靠经济发展、人口集聚等市场要素拉动的城镇化,如河南、河北、安徽等;另一种则是受到较多国家发展政策支持的地区,四川、甘肃、重庆、贵州、宁夏等地区。而城镇化增长速度最低的地区主要有以下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城镇化水平本身较高的东北部如内蒙古、辽宁、黑龙江,这类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第二产业比重相对较高,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这些地区经济结构的进一步升级,限制了其持续快速集聚的能力;二类是特大城市、直辖市和广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地区,这类地区城镇化水平增长缓慢与其本身较高的城市化水平有关;三类是西部地区西藏、青海、新疆等地,这类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相对处于非常低和发展非常缓慢的城市化进程阶段。

【注释】

[1]本章中,迁移流动人口是离开户籍地半年及以上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对于迁移流动人口的相关指标均使用“迁移率”相关名称,而户籍型迁移人口相关指标均使用“户籍迁移率”相关名称,其他类型人口将在具体使用初作解释。

[2]其中分户籍的迁移流动人口城镇分布根据长表与短表人口的比重,调整长表抽样标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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