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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口迁移与流动的基本状况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口的流动性相对较低。尽管流动人口在迁入地的平均已滞留时间在不断加长,但由于流动人口无法改变的户籍登记状况,从而无法取得应有的社会经济地位及相应福利,使许多流动人口在迁入地仅仅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的改善。而且不论其在迁入地居住时间多长,迁移与流动人口终究将返回原迁出地。
当代中国人口迁移与流动的基本状况_转型时期中国社会人口

一、当代中国人口迁移与流动的基本状况

(一)人口迁移与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

有关流动人口的估计并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数字。1997年时有学者认为中国当时的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了7000万,而到2000年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1.4亿。在这1.4亿中,既有跨越本乡镇街道的县或市内流动人口,同时也包括了跨省的省际流动人口。相对而言,真正属于“迁移人口”的还是少数,这完全是由于对“人口迁移”的定义中包含着“户籍迁移”的要求;而人口迁移由于存在着诸如户籍等在内的制度性障碍,而不易发生迁移。也正是由于这种“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之间在定义上存在着差异,也由于各种统计手段与方法的问题,以及各种社会经济制度与背景的问题,使目前对于全国范围内迁移与流动的人口数量估计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与答案。

要想了解与掌握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半叶的人口迁移与流动的规模,唯一的来源就是“五普”数据。根据“五普”汇总资料,全国省内(及县内)和省际的迁移与流动人口的规模,以及分性别的规模如表6-1所示。按照“五普”定义,五年内“迁移与流动”人口总规模为12980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8452万人,迁移人口为4528万人。

根据“五普”所得的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的数字初看似乎比1990年“四普”时的流动人口的数量要多得多,但事实上这种大规模的流量的增大有着两个定义上的原因:其一,在“四普”中流动人口的时间规定是“一年及以上”;而“五普”中的时间规定则是“半年及以上”;其二,这次普查中对流动人口跨越的行政地域界限相对小于1990年“四普”。“四普”时对流动人口的行政地域界限为本县市,而“五普”中则包括了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其他乡镇街道。

表6-1 全国各类迁移与流动人口的规模(万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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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里的流动人口系指根据R9≥3,即1995年11月1日以后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流动人口。

因此,如果排除了时间规定的限制,而仅将行政地域的规定等同于1990年“四普”的话,所得的流动人口数量则仅为78756500人,即7875万人,仅相当于1997年时学者对流动人口数量的估计。也正是因为如此,人口迁移也像人口生育水平一样,成为一个大家都期盼着解开、但始终没有可信的数据来源的谜团。第五次人口普查也正是由于以流动人口作为重要的漏报来源,而使“五普”数据的质量不高,同样反过来使得迁移的数据存在着诸多疑点与问题。

(二)人口的相对凝固性并未改变

尽管人口正趋向于活跃状态,但事实上我国人口的相对凝固性仍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2.8亿总人口中,有69.87%的人自出生以来未改变过居住地(即未跨越过本乡镇街道),其余30.13%的人跨越了本乡镇街道;但其中,未跨越本县市区的有15.37%。这也就是说,总共有85.24%的人自出生以来都是在本县市区内,而未作过迁移与流动。另外,省内其他县市区间的迁移人口的比例为8.56%,省际的为6.20%。这一结果与1988年国家计生委进行的抽样调查数据所得的结果完全相同。根据1988年的数据,在所有的被调查者中,有85.1%的人申报他们居住在出生所在地的县市区内,而出生地的省份不同于现住地省份的人仅为6%。这也就是说,从未发生过跨越县市区级行政界线的人以及跨越县市区行政界线的省内迁移、与省际迁移人口这三者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是相同的,分别为85%、9%和6%。这一对比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中国人口的流动性相对较低。美国人口普查自1960年以来都调查“普查前5年”“跨州”的迁移人口,其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在10%左右。而在中国即使按照出生地来判断的省际迁移也仅为6%;如果按照“普查前5年”的居住地状况来判断的人口迁移比例则仅为2%—3%左右。这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口的流动性相对较低。再比如,美国目前居住在所出生的州(相当于中国的省)以外的人就占到总人口的34%,比重比中国大4.5倍。

其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迁移与流动正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和人口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现象之一,而且中国迁移与流动人口的数量每年都在不断增长,特别是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以及在几个大城市特大城市中。但事实上人口的相对凝固性并未得到改变(毕竟有85%的人自出生以来从未进行过跨越县市区的迁移或流动,而且比较稳定),那么1988年的调查结果与2000年的普查结果之间如此高度的一致性及人口的相对凝固性,不能不使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到底是哪些因素促使我国迁移与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膨胀呢?

这种相对固定的比例和不断提高的迁移与流动人口数量之间的矛盾可以归因于几个方面的原因:(1)总人口的不断增长。尽管我国人口的生育水平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但由于人口惯性使总人口的规模仍然不断增长;因此,即便是在相同比例的情况下,迁移与流动人口的规模也同样会不断增长;(2)两次调查之间存在着返迁人口的现象。改革开放初期最初迁移与流动的人口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一大批的返乡人口;(3)迁移与流动人口中间存在着较高的“替代率”,即老一批的迁移/流动人口不断地返回原迁出地,而代之以新一代的迁移。尽管流动人口在迁入地的平均已滞留时间在不断加长,但由于流动人口无法改变的户籍登记状况,从而无法取得应有的社会经济地位及相应福利,使许多流动人口在迁入地仅仅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的改善。而且不论其在迁入地居住时间多长,迁移与流动人口终究将返回原迁出地。

(三)人口迁移与流动的城乡趋势更加突出

人口迁移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方法体系,因此,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正确估算人口迁移与流动在城市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但是,一方面通过人口迁移与流动在城乡之间的流量与流向来大致说明,另外仍然可以运用一些简单的方法来粗略地估算人口迁移对城市化的贡献度,特别是在几个大的城市区或都市带。

首先我们来看,迁移与流动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向与流量。(2)由图6-1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在所有的迁移人口中,由农村向城镇的迁移人口占所有迁移人口的40.72%;而由城镇向农村迁移的人口仅占3.91%,两者相差达36.81%。

但是,这种城乡之间的迁移人口规模及其比例在各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在三大都市圈跨县(市)区的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城镇,其中分布在城市的占59.72%,分布在镇的占20.18%;分布在农村的仅占20.09%(具体数据请见表6-2)。即使是在三大都市圈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京津唐地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集中程度最高,达68.65%;珠江三角洲最低,仅为53.93%。珠江三角洲地区分布在镇的流动人口比重达25.38%,明显高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唐地区。

图6-1 迁移人口中城镇与农村之间流量占总迁移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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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 跨县(市)区流动人口的城乡分布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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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种由农村向城镇的迁移与流动人口规模在总迁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中可以看出,迁移人口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那么这种作用到底有多大呢?

我国在测算城镇化水平时通常以市镇的常住户籍人口为标准,而不包括大量在城市有固定居住地且长期定居的“流动人口”。“五普”前国家公布的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严重偏低,而低估实际城镇化程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按照户籍统计的城镇人口不能真实反映全国的城镇化水平。目前大量外来农村人口在城市中居住,并从事各种非农职业,客观上已经成为实际城市人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1999年国家公布的全国城镇总人口为38892万人,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为30.90%。相隔10个月,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2000年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6.09%,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有45594万人。这两个结果在十个月间相差较远,两者分别骤增6702万人和5.19个百分点。造成如此大偏差的原因可能有两个,其一是“五普”中城乡统计口径的改变;二是大量常住城镇的流动人口的纳入。但根据于弘文的研究结论,城乡人口统计口径的变化对2000年人口普查中全国人口城镇化水平的影响不大。如果按照1990年口径计算,2000年全国人口城镇化水平为36.25%。从全国范围来看,在考虑了城镇常住流动人口的情况下,城镇化水平按1990年口径只比2000年口径提高0.16个百分点。这说明,在1991年到1999年间常住城镇流动人口数的遗漏或低估是造成全国城镇化水平被低估的一个重要原因,常住流动人口对推进人口城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人口迁移对人口分布的影响逐渐加剧

根据张善余、朱宝树、丁金宏等人的估计,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间,中国人口分布重心年均移动1.4公里左右,而从1964年到1990年间中国人口分布重心年均移动1.2公里,这说明移动速度明显加快,表明生产布局和人口再分布的活力有所增强。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口分布与农业资源的分布始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人口分布重心和农业资源重心(东经114°00',北纬32°37')十分接近,几百年来一直如此,一般在经纬度上只相差几分而已,直到2000年也仅在经度上相差20',纬度上相差12'。考虑到中国版图辽阔,可以认为二者已基本重叠,充分显示出农业生产条件对中国人口分布的巨大影响。(3)

同时,他们还根据“五普”资料,重新计算了20世纪90年代总人口分布重心的转移态势。其主要的移动趋势是向南,这种向南的趋势以工业就业人口最为明显和强劲。过去几十年乃至几百年中,中国人口分布重心一直向西向北移动,而近期则转向东南,这无疑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大逆转。同时,这种转移受到了几股不同方向的作用力的牵引:向西南的牵引力主要来自少数民族、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向南的牵引力来自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2000年外地户口人员的人口分布重心与总人口的分布重心相比,偏向东南达74公里之多,虽然缺乏1990年的同口径可比数据,但它非常明显地是一股向着东南方的强大牵引力。

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1990年与2000年两次普查的数据,比较人口迁移对我国人口分布的影响作用。事实上影响人口分布的直接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人口的自然增长,一个是人口的机械增长,即人口迁移。因此,在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间人口分布的变化是由人口自然增长和人口机械增长两个部分共同决定的。孟向京曾利用1990年和2000年的普查数据,分析了人口自然增长和人口迁移对人口分布的作用。(4)其基本思路是确定10年间人口自然增长或人口迁移增长量任意一项,即可得到另一项因素。

由于“五普”关于人口迁移的数据只有1995年至2000年的五年间的,因此,首先必须想到的是计算十年间人口的自然增长量。如果先用“五普”和“四普”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数据用指数增长公式对十年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进行内插,从而算出各年的自然增长人口数,据此可以推算出由于人口自然增长而使人口密度增加的比重,然后用人口密度增加的数量减去人口自然增长的增加量,就可以得出人口迁移对人口密度增加的作用。(具体数据请见表6-3)

表6-3 各省区人口自然增长和迁移增长对人口密度增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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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孟向京,2003。

当然这种计算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各省人口迁移的数量。但对多数省份的数据来说是可信的。计算结果表明,上海的人口自然增长所占份额最低,只有3.31%,人口密度的增加几乎全部来自于人口迁移增长。北京的人口自然增长所占份额为12.92%,人口迁移增长为87.08%。其次分别是广东、天津。这几个省份的人口迁移增长的作用都大于人口自然增长。

而浙江、新疆、福建、江苏、湖北、宁夏、海南、吉林、辽宁、甘肃等省份的人口自然增长作用在50%以上,迁移增长的作用在10%以上。陕西、云南、西藏、河北和内蒙古的人口密度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迁移增长的贡献低于10%。青海和山东省人口密度增加全部来自于自然增长,人口迁出略大于迁入,对人口密度增长的贡献率为负。重庆、陕西、江西、四川同样是人口迁出省份,人口迁移的贡献率在-10%—-50%之间。河南、湖南、黑龙江、广西、贵州和安徽是人口迁出的主要省份,人口迁出对人口密度增加的贡献率在-50%以上,其中以安徽最高,为-106.27%。

(五)人口迁移的流向与迁移圈和省区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人口迁移主要是受到了城乡、三大地带和各省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东部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全国大量的迁移人口(见图6-2)。从整体来看,我国人口迁移的流向与迁移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以四川省为源地的辐散流场。四川省是现阶段我国最大的人口迁出源地。5年累计净迁出347.7万人。平均每年迁出69.5万人。在四川省的对外迁移流中,以迁向广东省为最强,5年净迁移169.5万人。

湖南省是仅次于四川省的另一个辐散流场,5年累计净迁出285.6万人。在湖南省的对外迁移流中,以迁向广东省为最强,5年净迁移243万人,占湖南省净迁出人口

资料引自:丁金宏等,2003。的85%。

安徽省为全国的第三大辐散流场,5年累计净迁出260.2万人。其中往上海的净迁移为65万人,迁入江苏66.9万人,迁入浙江52.1万人。

(2)以广东省为强引力中心的全国辐合流场。广东省成为全国人口最大的引力中心,5年累计净迁入1082.9万人。在广东接受的移民中,以湖南省为最多,5年净迁入湖南人243万人;其次是四川省,净迁入169.5万人;再次是广西,净迁入158万人。江西省净迁入116.5万人。湖北省迁入112万人。其他各省的净迁入量均在100万人以下。

上海、浙江、北京、新疆、江苏、福建是仅次于广东省的辐合流场中心,其中:上海5年净迁入197.9万人,浙江5年净迁入176万人,北京5年净迁入167万人,新疆5年净迁入94.9万人,江苏5年净迁入74万人,福建5年净迁入72.9万人。

图6-2 1995—2000年省际迁移的主要流量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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