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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环境规制结构的实证分析

时间:2022-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人口自由流动的条件难以实现,但是模型也指出了环境规制制度的一个重要层面,即对越界污染这一负外部性而言,中央集中规制并不一定是必要的,分权规制也可能达到社会有效结果。
模型结论_越界水污染规制

4.3.4 模型结论

对上述模型最为直观的解释是,上游地区的单向越界污染将影响到下游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人口通过反向越界迁移的方式来平衡越界污染带来的影响,上游地区为缓和越界外部性引发的人口迁入而采取污染削减的措施,从而降低越界污染水平。研究表明,如果人口是自由流动的,那么分权规制下的不合作博弈可能实现无转移支付下的社会有效解,这时上游政府主动通过污染削减以缓和人口迁移导致的拥挤问题;分权规制下,如果转移支付是可能的,只关注区域福利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纳什博弈解可以实现社会最优配置。总体的削污水平由萨缪尔森条件决定,具体的削污分配则可以由地区政府相互协调,下游地区可以通过转移支付促使上游地区削减污染,上游地区也可以对转移到下游的污染所导致损失进行补偿。

尽管人口自由流动的条件难以实现,但是模型也指出了环境规制制度的一个重要层面,即对越界污染这一负外部性而言,中央集中规制并不一定是必要的,分权规制也可能达到社会有效结果。中央政府的集中规制没有考虑到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污染进行削减的激励问题,有可能受到下级政府策略性的抵制。联系中国越界污染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事实上掌握着本区域环境的规制强度,分权规制结构下的环境治理应该重点探讨。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排放污染的低征收率可以视为对下游政府的一种隐含的负的转移支付,上游地区没有对其越界的污染进行规制的激励,这源于流域污染越界外部性本身的特性,也源于没有要素区际流动的相应压力机制促使地方政府主动采取削污行为。实现分权规制的效率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迫使上游地区改变其只注重辖区边界之内的环境规制的行为,例如培育和促进对环境资源敏感的生产要素在地区之间的流动,设计针对上游越界污染所获收益的没收和惩罚制度,促进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越界污染削减进行对应性的转移支付等等。总而言之,规制结构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对分权规制的政策工具的设计上,还需要考虑到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的配置状态对环境资源的影响。

1999年我国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指导思想之一是建设生态西部,避免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弊端。西部地区是我国主要流域的源头和上游,如果其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规制,将威胁到整个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在第三章的实证研究中我们指出,东部下游地区目前只能通过提高本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办法来被动应对中西部上中游地区的越界污染,这无助于从源头上治理污染,由于污染的越界迁移和长期累积,污染的社会损失和治理成本也将加大。参照上述模型结论,中央除对中西部地区的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外,还可以考虑采取有助于强化环境规制的宏观政策,鼓励高环境偏好的人口向西部流动,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本和技术向西部流动等等,促使各地区主动加强环境规制。此外,东部地区可以通过征收消费税的形式向西部地区进行对应越界污染治理的转移支付,东部地区可以通过承担转移支付的方式达到客观上限制人口流入和促进上游削减污染的目的,降低本地区的污染水平和规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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