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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协调的必要性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功利主义强调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自私自利的个人利益,力求将行为者的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沟通起来,使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协调一致。凯恩斯、萨缪尔森等现代主流经济学派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利益协调机制。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过社会再分配性质的利益协调,只能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处境,而不能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过渡到新的社会形态,劳动成为财富分配的唯一尺度,才能消除利益协调的制度性障碍。

二、利益协调的必要性

任何一种社会体制以及社会成员的活动背后,无不内含着相应的价值目标,并形成相应的利益关系,这是由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的实践活动主体性目的所决定的。人类历史的社会活动不仅诉诸客观规律的必然性,还诉诸价值的合理性。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从维护私有制出发,极力宣扬资本主义市场制度的合理性,在基本理念和价值判断上断定私有制市场经济既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又可以协调或兼容利益关系。而马克思则认为,在私有制社会中,工人阶级和资本家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无法通过利益协调来改变工人阶级的命运,而只有消灭私有制,消除剥削阶级,使劳动成为衡量人的贡献和报酬的真正尺度,才能摆脱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不合理状态。

西方经济学讨论利益协调都是从社会福利角度出发。最早提出利益协调的学派是功利主义,该学派是由英国哲学家杰罗米·边沁创立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边沁从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出发,明确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则,并把这一功利原则看做衡量正义、美德的一种标准,以及衡量最好的政体和政治制度的标志。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继承了边沁功利主义思想,他把作为行为是非标准的幸福并不看做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作为一切与这些行为有关的人的幸福。他认为,虽然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但安全却是更为重要的前提,只有人人互不侵害,社会才能得到安宁,人类幸福才能迅速增长。功利主义强调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自私自利的个人利益,力求将行为者的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沟通起来,使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协调一致。1920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出版,这是最早对福利理论详尽阐发并建立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著作。他在著作中认为,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大小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要使国民收入最大化,就要对既定资源进行最优配置;而当国民收入一定时,社会福利水平由收入分配的均等化程度所决定。因此,他主张政府要以收入分配均等化为目标,对市场自发形成的收入分配进行干预,以协调劳资等利益关系。凯恩斯、萨缪尔森等现代主流经济学派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利益协调机制。该学派认为,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一致,利己主义并不会必然导致社会公益,政府应当在民主政体下寻找合适的干预方式和干预范围。并且主张建立混合经济体制,将“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等手段结合起来,通过发挥各种调控作用,以实现充分就业、经济稳定发展为目标,来协调垄断资本主义的利益矛盾与冲突。

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分配制度的设想带有明显的福利国家特征,分配正义和利益和谐是其鲜明的价值取向。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过社会再分配性质的利益协调,只能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处境,而不能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过渡到新的社会形态,劳动成为财富分配的唯一尺度,才能消除利益协调的制度性障碍。在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中,按劳分配原则只适用于成年人工作期内的生活资料分配,劳动领域之外实行的是按需分配,其利益协调的价值目标均体现在财富分配和社会福利的制度设计中。根据马克思设想的逻辑,由于资本主义个人收入取决于财富、运气、能力和努力等四个因素,理想社会取消了私有制,也就消除了财富和市场风险对个人收入的影响,只保留个人的能力和努力这两个因素产生影响,而且能力的不平等又受到公共教育的限制,所产生的分配差别仅限于个人开发自己能力的努力方面,因而其分配必然要比资本主义分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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