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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意义和语境意义例子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哲学家对意向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借以弄清话语的意义,因此他们认为意向性理论与意义理论是紧密相连的。塞尔认为话语的意义不仅在于说话者的意向,还在于约定、规则、习惯等等。我们在第四章和第八章已经比较详细地阐述了维特根斯坦以及日常语言学派的有关观点,下面我们着重以塞尔的言论为例,说明这一派是如何论证语句不具有它的字面意义,语句的意义是以语境为转移的。

第二节 意向性与意义

语言哲学家对意向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借以弄清话语的意义,因此他们认为意向性理论与意义理论是紧密相连的。在现代哲学家中,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胡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Ansdruck)和“记号”(Zeichen)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Sinn)。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例如,他认为“骨化石”是一个表示太古动物存在的记号,不具有任何意义,只是一个单纯的指示记号,这正是因为它与人的意向没有联系。因此,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现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那些与日常语言学派有联系的语言哲学家,十分强调把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联系起来考察。有些人注意研究表达式的内涵与表达式使用者的意图(或目的)之间的关系,例如,刘易斯认为“一个词项的内涵表达了我们使用这个词项的意图”[5]。赖尔也认为,一个表达式的内涵(内包)就是人们想用它来述说的东西。齐硕姆提出意向的首要性原则,认为语言的指称是通过思想的意向性而得以确定的,意义、指称以及言语行为等等都可以用意向性来解释。格赖斯认为语言的意义就在于说话者的意向,即说话者意图在听话者心中产生某种效果的意愿。换句话说,说话者所说的某句话的意义,就在于说话者意图通过说出这句话而使听话者由于意识到这种意图而在听话者心中产生某种效果。斯特劳森、塞尔等人则强调把言语行为中的意图和惯例这两者结合起来。塞尔认为话语的意义不仅在于说话者的意向,还在于约定、规则、习惯等等。他还认为意义不外是某些比较原始的意向性形式的特殊发展,因此完全可以借助于这些比较原始的意向性形式来给说话者所说的某个语句的意义下定义。这就是说,我们可以用意向来给意义下定义,即用相信、希望、意图等等心理概念来给意义等等语义学概念下定义。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语言哲学家都持与此类似的观点。在现代语言哲学家中,有相当数量的语言哲学家,特别是那些与理想语言学派有联系的哲学家,即使不是完全否认意向性在意义理论中的地位,至少也不同意把意义问题归结为意向性问题,认为意义问题并不是完全可以通过对意向性的说明而得到解释的,因为有许多语句的意义与意向性完全无关。于是,围绕着语句是否具有不以语境(或者,具体一点说,不以意向性)为转移的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这个问题展开了一场热烈的争论。粗略说来,与理想语言学派有联系的语言哲学家大多主张语句具有一种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而与日常语言学派有联系的语言哲学家大多主张语句不具有那样的字面意义,语句的意义必定以语境为转移,意向性在确定语句的意义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按照前一派人的观点,语句具有其字面意义,语句的字面意义完全是由组成语句的词或词位(morphemes)以及据以把这些词组合到一起的句法规则所决定的。一个语句可能具有不止一种字面意义(这就使语句的意义模糊不清),也可能语句的字面意义是不完全的或无法解释的。他们主张把一个语句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这个语句所要表达的意义截然区分开来,因为后者与语句的字面意义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同的。例如,在比喻的情况下,说话者所说的某个语句的意义就不同于语句本身的意义,在讽刺的情况下,说话者所说的某个语句的意义可能与这个语句的字面意义恰好相反;在交谈时或者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者所说的某个语句的意义可能包含更多的内容,如此等等。他们认为,无论在比喻、讽刺、交谈或者间接言语行为等等情况下说话者想用语句表达的意义,都不是语句本身的特性,而是与说话者当时的语境有关,因而都不是语句的字面意义。

这种观点的支持者还从成真条件的角度论证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就直陈句而言,一个语句的意义决定了一组成真条件,以致只有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这个语句的说出所构成的陈述才构成一个真陈述。其中有些人还认为,知道一个语句的意义也就是知道这个语句的成真条件。他们也承认,有一些语句的成真条件在其被说出的不同语境中是有差异的,例如,某个人在某个时刻作出的“我现在饿了”这个陈述是真的,而同一个人在另一个时刻说出这句话或另一个人在同一时刻说出这句话则可能是假的,但是,也有一些语句,如“雪是白的”等等,其成真条件则不随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他们强调说,语句的意义这个概念是绝对不以语境为转移的,甚至在包含有“指标表达式”(indexical expressions)的语句中,语句的意义也不以语境为转移,毋宁说,语句具有其固定意义,它只不过是相对于说出时的语境来决定一组成真条件。语句的字面意义就是语句不以任何语境为转移而独立地具有的意义。

与这种观点相对立,后一派人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这种看法发源于维特根斯坦关于词的意义在于词的使用这个基本观点,进一步还可追溯到弗雷格关于只有在语句的语境中,而不在孤立的词中,才能找到词的意义的论述。后来,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赖尔、奥斯汀、斯特劳森等人继承和发展了这个观点,提出功用论的意义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的塞尔、英国的达米特等人是这一观点的积极支持者,着重研究了意义与意向的关系。我们在第四章和第八章已经比较详细地阐述了维特根斯坦以及日常语言学派的有关观点,下面我们着重以塞尔的言论为例,说明这一派是如何论证语句不具有它的字面意义,语句的意义是以语境为转移的。

塞尔在其代表作《表达和意义》一书中有一章专门讨论语句的字面意义问题,详细批驳了语句具有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这种观点。他以“猫在席上”(The cat is on the mat)这个直陈句为例,着重考察“on”(在……上)这个词在不同语境下的意义。按照前一派人的观点,这个直陈句具有一种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意义,也具有一种不以语境为转移的真值。塞尔则反驳说,假设这句话是在失去地心引力的太空中说出的,是否它的意义与这句话在地球上被说出时的意义相同呢?又假设猫和席都是舞台上的道具,猫被捆在铁丝上,铁丝又连接在滑轮等装置上,以致可以根据导演的命令使猫随时可以从席上跳到椅上。当猫正要从席上跳到椅上时,导演在舞台上问道:“猫在那里?”助手回答说:“猫在席上”,这时这句话的意义与平时说这句话的意义是否完全相同呢?塞尔还设想其他一些语境,力图证明这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说出时就具有不同的意义,而不具有任何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他说:“对于像‘猫在席上’这样含义明确的一大类语句来说,语句的字面意义这个概念只是相对于一组作为背景的假设而言的。随着这些作为背景的假设的变化,语句的成真条件也随之发生变化的。由于某些作为背景的假设有时存在、有时不存在,因此语句不具有确定的成真条件。”[6]

有人对语句具有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这个问题作了这样一种比较温和的解释:尽管有一类语句的字面意义仅仅在相对于一组作为背景的假设的情况下决定某些成真条件,可是,对于这一类中的每一个语句,我们毕竟可以用某种方式规定这些假设,使这些假设对这种语句的每次字面出现来说是固定不变的。塞尔对这种比较温和的解释也不赞同,认为在他所举的以上这几种通常的语境中,只要对这些语境补充以其他某些假设,就能满足“猫在席上”这个语句的成真条件。因此,没有一组固定不变的假设可以确定字面意义这个概念的应用范围,毋宁说,相对于不同的假设,语句可以决定不同的成真条件。而且,塞尔还认为,以上这些例子还表明,不能把这些假设明确地表述为语句的语义内容的一部分,或者表述为语句的语义内容的应用前提。因为,首先,这些假设无论在数量上或内容上都不是固定明确的;其次,对一个假设的详细说明又会引出另一些假设,那些假设决定了在说明中所用的那个语句的字面意义的应用范围。

除陈述句外,塞尔还考察了命令句、祈使句等其他句型。在他看来,与直陈句的成真条件这个概念相对应,命令句也有服从条件、祈使句有实现条件等等。他以命令句“关上门!”为例。设想说话者和听话者以及门和门框都一起漂浮在大海上,在这种场合下说出“关上门!”与通常在房间里说“关上门!”是否有相同的服从条件呢?还可以这样设想:我们在房间里对某个人说:“关上门!”这个人拿了一把斧头,在墙上辟开一个大洞,把门、门框,铰链、门闩等等一块搬到房间中央,然后把门关入门框里。在这种场合下,是否可以说服从条件得到满足呢?甚至还可以设想,一个巨人把整个墙壁包括门、门框等等一下子吞入肚内,在消化过程中,肠胃的蠕动把门关进门框里。在这种场合下,是否可以说满足了“关上门!”这个命令句的服从条件呢?塞尔举出这些离奇古怪的事例是为了说明:“不同的假设可能决定不同的服从条件;对某些假设来说,可能根本没有服从条件,尽管语言及其说出是十分清楚明确的。”[7]

有人反驳说,至少就“3+4=7”这样的算术语句来说,应当说它们具有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塞尔对此所作的回答是:即使在这种场合下,要使语句的字面意义得到应用,也必须作出一些与数学运算(例如加法)的性质有关的假设。不过,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作很多说明,因为它涉及数学哲学中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

塞尔还认为,他关于字面意义的上述论点一般说来也适用于意向状态。一个人相信猫在席上,或者希望别人关上门,他的这种信念或希望都是根据其他某些未明确说出的假设而作出的。正如语句的字面意义是相对于不同的假设而决定其成真条件或服从条件一样,信念或希望也是相对于一组不同的假设而具有不同的满足条件。字面意义和意向状态之间存在着这种对应情况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语句的字面意义这个概念在某种意义上是约定的,因而也就是那个可以改变的意向性概念。

塞尔的上述观点遭到另一派语言哲学家的反驳,卡茨(J.Katz)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以塞尔详细讨论过的“猫在席上”这个直陈句为例,卡茨认为这个语句具有一种组合的字面意义,粗略说来,它说的是有一只如此这般的猫垂直地位于某张如此这般的席之上,猫的底部和席面的顶部是相接触的。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况的场合下,“猫在席上”这个语句的使用才是正确的。在塞尔所举的关于这个语句在失去地心引力的太空中被说出的例子中,对这个语句的使用既无所谓正确,也无所谓错误,因为,在那个失去地心引力的太空里,空间中无所谓上下,因而既不存在使这个语句为真所需要的那种语句和世界的关系,也不存在使这个语句为假所需要的那种语句和世界的关系,换句话说,塞尔设想的那种情况不符合这个语句的字面意义。卡茨认为,塞尔单纯强调语言的使用这种作法实质上是把语言本身和语言的使用这两者混为一谈,而他自己则主张把这两者截然区别开来,语句具有自己的字面意义或描述意义,这是一回事,至于在各种不同的条件或情况下使用语句,则是另一回事。卡茨写道:“语句具有绝对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这种观点的拥护者并不否认下述观点:那些反映某些期望或其他语境信息的背景假设,形成了在实际言语中语言使用的意义;这种形成是非空项语境(a non-null context)这个概念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拥护者仅仅拒绝把那样一些背景假设与语句在语言中的意义连到一起。”[8]卡茨认为,如果塞尔不把语言的使用者在言语行为中说出一个语句时打算表达的意思与这个语句在语言中通常表示的意思混为一谈,他就不会反对语句具有一种不以语境为转移的字面意义。

按照卡茨的看法,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的两种传统观点各有自己的优缺点。罗素和逻辑实证主义者片面强调语言的形式化,忽视对自然语言的研究。维特根斯坦和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们则轻视或者否定语言形式化的意义,他们对日常语言特别是完成行为式话语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可是他们又否认语句的意义是语句的语法的一部分,而且抓住意义的用法理论,对陈述句和完成行为句这些自然语言的语法结构中的语义联系不予研究。卡茨试图把这两种观点结合到一起,排除它们各自的缺点,吸取它们各自的优点。这就是说,他试图不像罗素等人那样忽视对完成行为式话语的研究,而要像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人那样注意研究自然语言的使用中言语行为的语法基础。同时,他又不像维特根斯坦等人那样忽视语言的形式化研究和片面强调意义的用法理论,而主张把逻辑分析方法扩大应用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以弄清楚完成行为式话语的逻辑特征。

最后,还需补充指出,由于意向是一种心理状态,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有人主张通过公开的行为来解释内心的意向,也就是把关于人的意向的陈述改变为关于人的公开行为的陈述。这种把意向性因素归结为行为主义表述的作法,是与把意义的内涵方式(intensional mode of meaning)归结为意义的外延方式(extensional mode of meaning)紧密相连的。意义的外延论者认为,通过分析,可以把命题的全部函项表示为真值函项。如果命题P被包括在某一语句里,而命题Q具有与P相同的真值,那就可以用Q取代P而不改变这个语句的真值。蒯因持与此类似的观点。与此相反,内涵论者则认为不能完全借助于公开的行为来理解意向等等内心的活动,也就是不能把意向性因素归结为意义的外延方式,但认为可以对语言的意向因素的逻辑作用作出说明。伯格曼(G.Bergmann)持与此类似的观点。这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也涉及意向性与意义的关系。总之,意向性与意义之间的关系问题,目前仍是西方语言哲学界的一个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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