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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时间:2022-09-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检察文化建设蔚然成风,对于凝聚人心、提升精神、提高素质、塑造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而由于检察文化建设起步较晚,在推进过程中肯定存在借鉴的因素,存在结合不紧、发掘不够等因素。检察文化建设同样要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牢记“四个忠于”,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检察文化建设才会有生命力,才能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群星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用文化凝聚奋斗力量、用文化推动工作发展。高检院、省院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检察文化建设,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从而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保障。近年来,检察文化建设蔚然成风,对于凝聚人心、提升精神、提高素质、塑造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是个“老先进”,2003年以来获得各项集体荣誉就有40余项,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有了荣誉是好事,但也使全院不少干警骄傲自满、飘飘然起来,工作没有了冲劲、干劲。如何让“老先进”继续先进,是县院党组急需考虑的问题。2011年6月新班子成立之后,县院紧紧抓住检察文化这只“无形之手”,提出以文化育人、文化促工作、促发展,“创建一流业绩,打造一流品牌,带出一流队伍,争创一流县院”的“四个一”工作理念,将检察文化建设与基层院“四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实施理念文化、素质文化、机制文化、科技文化战略,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增添了活力。

检察文化建设开展一年以来,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借鉴轻整合,由于系统的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在推进过程中肯定存在借鉴的因素,结合当地特色不足且检察干警自身融合不够;二是重形式轻内涵,文化展示的功能作用被放大,检察文化内涵发掘不够;三是“重内轻外”,内化于心的理念、制度、规范不少,而外践于行的监管、激励机制不全,易流于形式。如何使检察文化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检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大课题。

2011年12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周永康同志明确阐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涵,并就如何践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着重解决“为什么、是什么、如何办”三个问题。笔者认为,这就为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方向,那就是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塑造检察职业精神,通过开展“职业理想、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以理念文化、素质文化、机制文化、科技文化等为形式,形成检察文化体系,以检察文化建设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发挥检察文化的灵魂导向作用、团队凝聚作用、行为约束作用、精神激励作用、塑造形象作用,实现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干警服务、为检察工作服务、为检察事业发展服务的目标。对此,笔者从两个方面简单谈谈认识。

一、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重视素质文化的提高,增强文化自觉

检察文化应当是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检察官自觉的文化积累、觉醒、传承和创造。而由于检察文化建设起步较晚,在推进过程中肯定存在借鉴的因素,存在结合不紧、发掘不够等因素。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指出,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始终坚持忠诚的政治品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铭记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坚守公正的价值追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树立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这需要持之以恒地在平时工作、社会活动以及个人生活中不断自我教育、自我监控、自我省思,需要内化于心,才能外践于行,需要将核心价值观凝练为检察文化内核,将此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检察干警自觉行动,这样才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纵览先进检察人物事迹,他们无一不是重视自身修为、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典范,他们是在严守职业道德,遵从法律与职业纪律的基础上,把检察工作视为一种使命与执着追求,把做好检察工作视为人生的价值与生命的意义,从而源于内心深处而自发、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文化影响转化为文化自觉,需要检察官从点滴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日积月累,就能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养成崇高品格。良好习惯的养成,乃至心理模式、性格的形成与改变,关键在于持之以恒,日积月累,要有滴水穿石、铁杵磨针的毅力、恒心与功夫。此外,先进模范人物,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一定职业道德理想,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先进经验,树立了可供学习的道德榜样。道德楷模和榜样的示范作用具有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的精神滋养作用,会与我们的内心产生情感联结。通过不断熏陶与学习,我们会深深地感受到,检察事业是一项值得为之奋斗的神圣事业,正如孔子所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检察文化建设要以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检察职业精神的培育为出发点,通过理念文化、素质文化、机制文化、科技文化等为多种物化形式,形成检察文化体系,促进检察官自警、自省、自立、自重,解决好“人”的问题,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夯实基础。

二、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重视理念文化的养成,实现文化自强

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一篇题为《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的文章中提出,检察机关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最核心的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以此解决检察工作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端正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工作。深化对“两个理念”的认识,进而形成我们检察人所固有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追求,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最直接体现。检察文化建设同样要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牢记“四个忠于”,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检察文化建设才会有生命力,才能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检察文化产生于、发展于检察实践,因此,检察文化建设也必须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践、法律监督内容、检察工作环节、检察人员执法行为以及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大众需求,建立起相应完善的制度机制,并以一定的标准和模式加以制约,引导检察人员做有标准、干有依据、行有规范,进而形成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推动检察事业全面进步。

同时,检察文化建设应该发挥每一名检察人的功能,人人树形象,不仅要在工作中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形象,更要对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给公众一个良好感知,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

综上,检察工作要发展,文化建设是不可或缺的推动剂,而检察文化要繁荣,需要有内容、有载体,抓住了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就抓住了检察文化繁荣的根本;弘扬了核心价值观,也就为检察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践行了核心价值观,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才会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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