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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理性的缺陷与非理性的价值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笛卡尔对通过感性与经验获得的知识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那是不可靠的,唯有理性才是人类共有的判断是非的能力。这种真理观是认知理性精神的集中体现。我们说,这一理性的最大问题是它排除了人的价值问题。虽然认识论主体哲学包括了主体与客体这二元关系,但是主体的人已逐渐被理性所取代。人已成了一个受理性支配的工具,具有普遍性与齐一性。

在长期的翻译研究中,人们曾提出过种种不同的翻译标准,虽然常常花样翻新,但其基本理念却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即都是以原文作为底版,而译文不过是同一底版的翻拍或复制,都是这一底版的模本。如在我国影响最大也最广的严复的“信”字当头的三字标准,在英国,则是泰特勒的著名三原则。对于严复的“信达雅”已不必多说了,看一看泰特勒的第一原则也就可以了。这条原则是: That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翻译应当完整地再现原作的观点)Alexander F. Tytler, Essays on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 Research Press,2007, p.9.。看得出,这与严复的“信”是如出一辙的。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又提出了“等值论”。其实这不过也是一种更精致一些的忠实论而已。由此可见,这种标准历史久远、蒂固根深,而且广为人们所接受。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正是因为它们有着认知理性(科学理性)的支撑。这一理性思想早在古希腊哲学中就产生了,而且在嗣后的漫长历史中不断被各哲学流派接受、传承和发展,尤其是以这种理性为指导的近代科学的发展,使它形成了一个深入人心的真理观——符合论真理。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真假的问题依事物对象是否联合或者分离而定,若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他还举例说: “并不因为我们说你脸是白的,所以你的脸就白;只是因为你脸是白,所以我们这样说才算说得对。”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86页。 这可能是符合论真理最早也是最朴素的表达了。到了笛卡尔那里,这一真理理论得到了更系统的发展。主客的二分奠定了它的坚实基础,人的理性得到进一步确定,笛卡尔认为客体的本质虽然各不相同也互不关联,是各自存在的实体,但主体具有天赋的理性,可以认识和把握客体。所以笛卡尔对通过感性与经验获得的知识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那是不可靠的,唯有理性才是人类共有的判断是非的能力。虽然在笛卡尔之后这一真理的内涵有过争论,有过不同看法,但基本精神却始终没有变。例如,18世纪的启蒙哲学家保尔·霍尔巴赫(PaulHenri Ditrich d’ Holbach)就肯定感觉和经验。他在《自然的体系》一书中指出: “真理就是我们健全的感官借助经验所指示给我们的,存在于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和我们归之于它们的性质之间的不变的符合性或相合性。一句话,真理就是我们观念的正确而恰当的结合。”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管士滨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17页。 而与他同时期的法国著名哲学家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就偏重于理智,他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概念、判断、推理与对象的一致性,理智“只有和外界的东西联系起来时才坚实可靠。”狄德罗,《狄德罗哲学选集》,江天骥 等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00页。 直到19世纪在谢林的哲学观点中,这一真理观又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谢林指出: “一切知识都是以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相符合为其基础。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只有真理;而所谓真理,则普遍地被认为是表象与它的对象之间的符合。”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 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51页。

这种真理观是认知理性(或科学理性)精神的集中体现。它对人们建立知识体系起到重大作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尤其是在近代科学发展中起到的推动作用之大以至人们把它当成了理性的全部内容,并成为了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渗透到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成为改变社会、经济、文化的巨大力量,但是由于这种理性排斥了人的价值,把人变成了抽象的物化物,结果造成了人类的生存危机、生态危机以及人类精神家园的丧失。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解构主义者才祭起非理性的大旗,高呼人性的口号向它发起攻击。

我们说,这一理性的最大问题是它排除了人的价值问题。虽然认识论主体哲学包括了主体与客体这二元关系,但是主体的人已逐渐被理性所取代。人已成了一个受理性支配的工具,具有普遍性与齐一性。因为在自然科学中主体是非中心主体,即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它的普遍性正是体现在人类共有的理性上。正如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一书在评论康德哲学时指出的,“作为先验的超个体自我,理性包括有人类自由的生活概念,在这种自由的共同生活中人类将自己组织成普遍的主体,进而在自觉的整体团结中清除纯粹理性与经验理性之间的矛盾,这就表现出了真正的普遍性观念”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洪佩郁 等译,重庆: 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76—77页。所以,在这里的主体不是以个体的自然存在而是以社会性的普遍主体与客体相对立的,在这样的主体里没有个人的意志、情感、性格差异、主观能动性,等等,只是抽象的概念。启蒙时代从神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的人到这里又被新的上帝——“理性”所统治。人的理性的无限扩张反而使人受制于理性,成了理性的奴隶与工具,或牺牲品,这就是所谓的人的异化问题。

在我们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范式研究中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这种理性的恶果: 译者不需要什么目的与情感,也不需要主观能动作用,只要遵循着语言之间的转换规律,人人都可以获得忠实的译文。

解构主义思想家早已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们认为,人并不只是理性的,同时也是感性的,是有情感与意志的,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的个体彼此是有差异的;而他们更偏重于后者,他们要进行第二次启蒙,把人从理性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让他成为有血有肉、有独立人格的,有不同目的要求的个体的人,并且应该承认这一切都是合理的。应该说在这一方面,解构主义译学范式已经达到了它的目的,因为在广大研究者中,个性差异的观念已经被普遍接受,意义在对话中生成论意义观也已成为常识性知识,这是解构主义思想的一大贡献,也是它的价值所在。因为它揭示出了原来一直被压抑的事物的另一面,改变了人们的传统认识论观念。

理性主义在客体的认识方面也同样存在着缺陷。这一缺陷是认为客体有着不变的本质,有其确定性,因此人们可以用理性来把握它,它自身中也存在着理性,即逻各斯。正如弗兰克·梯利(Frank Thilly)在《西方哲学史》一书中所说的,“宇宙进程不是偶然的或随意的,而是依据‘定则’,或者像我们现在所说的,由规律所支配。……在一切变化和矛盾中唯一常住和保持不变的,是位于一切运动、变化和对立背后的规律,是一切事物中的理性,即逻各斯。”弗兰克·梯利,《西方哲学史》,葛力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2页。 这种思想在文学理论及翻译研究中都有着深刻的影响,他们认为在不同的语言形成和风格的深层结构中都有着恒定不变的内核,如奈达所归纳的七个核心句(kernel sentence)和四个深层语义格。也就是说语句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正是这个深层结构保证了不同语言之间的等值转换。在文学研究中,正如托多罗夫在其结构主义代表作《“十日谈”的语法》中所指出的,“不仅一切语言,而且一切指示系统都具有同一种语法。这种语法之所以带有普遍性,不仅因为它决定着世界上一切语言,而且因为它和世界本身的结构是相同的。”转引自 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 译,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97页。

正是这种本质主义思想才造成了一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把复杂性的社会现象与文化现象做了简单化的处理。他们用线性因果关系解释复杂的语言现象,而不是用当代科学的非线性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即任何一个事物之所以呈现当下的状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某一个原因所引出结果也不可能只有一个,这是被称作21世纪新科学的复杂性研究告诉我们的道理。作为文本而言,其中包含的因素很多,它们彼此纠缠、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不可能只是一因一果的线性关系,而是一个复杂性的结构,所以解构主义思想从主、客两个方面都提出了与传统理性哲学针锋相对的观点,一是主体或人的本质非理想化与客体方面的世界本质的非抽象化,即在人这一主体方面强调了人的感性作用与非逻辑化的方法,而在客体上认为世界是有序与无序的统一、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有序性是指世界的稳定性、规则性、必然性、确定性以及其组成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与统一性。而这方面在科学理性中已经给了过多的关照,甚至认为世界就是由理性统一的整体。而无序性则指世界的变动性、不规则性、偶然性、不确定性与事物之间的独立性和离散性。解构主义思想正是强调了这一方面以对抗科学理性的统治,颠覆它的制序,因为经典科学把有序性提高到了至尊的地位而排斥了或压抑了无序性。解构主义者想让人们认识到事物的另一面,从而更全面地认识世界,因为这两方面都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正如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复杂性理论的奠基人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所指出的,有序与无序都在事物中占有本体论的地位,并在世界事物的存在与发展中起着作用。有序性的积极作用是可以保持事物的持续存在,其消极作用是其保守性抑制了各种新生事物的诞生。无序性的消极作用是它的破坏性,使已存在的事物走向解体,而其积极作用也正是这种破坏性可以打破事物的旧有既成的秩序,而这时又为新的事物或物质或新的秩序的出现创造条件。埃德加·莫兰,《复杂性思想导论》(译者序),陈一壮 译,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页。 解构主义思想强调无序性、偶然性与随机性的本身也正是在为人们寻求新的途径在创造契机;如果不是解构主义思潮以非理性为武器大刀阔斧地破除了旧的范式,我们的译学研究仍然还在文本结构中寻找对应规律。

认识论理性的主客截然二分的思想方法也随着当代科学的发展而为解构主义思想所批判。随着科学研究从宏观世界进入了微观世界,原来的人的感官可以观察的事物现在借助许多人造的工具、仪器来寻求结果,这使得原来可以截然分开的主体与客体不可能再划分开了,在微观世界中人们观察到的内容与主体对仪器的制造与选择关系密不可分,这使得所谓客观内容中包含了许多主观因素,已经不再是纯然的客观性了。而人文科学、哲学解释学以及各种现代哲学思想都已不再把文本看成是由语言规律统治下的编码结构,而看成是与读者进行对话的主体,这就打破了认知理性的这种旧的认知方式,走上了对话主义。

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解构主义思想的价值所在。当然,这仅是从我们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的,它在许多方面还有不少的理论,尤其是在思想方法上的贡献。

但是解构主义思想毕竟是一种非理性的思潮,它的否定性与怀疑性为我们打破旧的秩序开启了思路,但仍缺乏理性的建构。即,我们尚无法根据解构主义思想建立起一个新的译学知识体系。所以,我们不得不再对它的缺陷作些反思,并运用更合理的理论来构思译学新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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