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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化即道”的自然观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自然观上,戴震以“道”为基本范畴提出了一个简明而完整的理论体系。“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道言乎化之不已也。”“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戴震反对程朱把“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器”截然割裂的观点。他指出,理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程朱认为“理生气”,在气之外、之上有所谓虚悬之理,实际是佛教的改头换面。

自然观上,戴震以“道”为基本范畴提出了一个简明而完整的理论体系。他认为,“道”的含义有二:其一,道是宇宙的物质实体。“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天道,五行阴阳而已矣。”(《原善》卷上)作为物质实体的道,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变化的根源。“天地之气化也,人物之生生本乎是。”(《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其二,道又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他肯定,所谓“道”即是气化,也就是物质变化过程。“道言乎化之不已也。”(《原善》上)这个变化过程乃是阴阳五行之气的变化过程。“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可见,戴震的“道”把宇宙的物质实体和运动变化统一起来了。

戴震反对程朱把“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器”截然割裂的观点。他指出:“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就是说,“形”是形成具体事物的意思。在阴阳五行之气未形成具体事物以前,叫作“形而上”的道;在已形成具体事物以后,叫作“形而下”的器。形而上(道)与形而下(器)两者的区别,不是程朱所说的物质与精神的区别,而是气—物质本身的两种不同形态的区别。

戴震还批判了程朱关于“理在气先”,“理生气”的观点。他指出,理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诗曰:有物有则是也。就天地人物事为,求其不易之则,是为理。”“则”是规则、规律的意思,这是以“则”解“理”。他还把“理”说成是气的生生不息的“条理”,“惟条理,是以生生;条理苟失,则生生之道绝”(《孟子字义疏证》卷下)。只有遵循一定的规律,事物才生生不息,否则,运动就不能持续下去。关于理和气的关系,他说:“生生者化之原,生生而条理者,化之流”(《原善》上)。这是说,生生不息的气,是运动变化的源泉,条理或规律,则是它的流。这就是说,理是气之理,规律是事物的规律,“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程朱认为“理生气”,在气之外、之上有所谓虚悬之理,实际是佛教的改头换面。他说:“彼(指佛教)别形神为二本”,“此(指程朱)别理气为二本”,“其以理为气之主宰,如彼以神为气之主宰也,以理能生气,如彼以神能生气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中)佛老把形神分开,以神主宰形;程朱把理气分开,以理主宰气。两者形式不同,实质则是一样的。

针对程朱的“理一分殊”说,戴震提出了“分理”的观点。所谓“分”,指的是具体事物的特殊性。在他看来,客观事物既然是具体的,那么事物的规律也是个个特殊的。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孟子字义疏证》卷上)明确指出,分理,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据。他论证说:植物从土壤中吸取养分,从天上接受阳光和雨露,所以“荣而不瘁”。而动物则呼吸空气,依靠饮食,才使血液“流转而不阻”(《绪言》上)。各有各的理。戴震强调理是分理,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把握“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孟子字义疏证》卷下)。程朱所谓离开万事万物的普遍的绝对的理,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他说:“‘知分理可相别异也’。古人所谓理,未有如后儒之所谓理者矣。”(《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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