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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即气”的自然观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气”是王夫之哲学的最高范畴。他继承并发展了张载的“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观点,确立了“太虚即气”“太虚一实”的气本论,明确提出“气”是构成宇宙的物质本体,元气本身蕴涵有运动变化的必然规律的思想。

“气”是王夫之哲学的最高范畴。他继承并发展了张载的“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观点,确立了“太虚即气”“太虚一实”的气本论,明确提出“气”是构成宇宙的物质本体,元气本身蕴涵有运动变化的必然规律的思想。他说:“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虚涵气,气充虚,无有所谓无者。虚空者,气之量。气弥纶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显则人谓之有;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围也。”(《张子正蒙注·太和》)在王夫之看来,宇宙间除了“弥纶无涯”“希微不形”的“气”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气”是宇宙间的唯一存在。这种“气”只有聚散、出入、显隐、形不形的不同,而没有所谓“无”。“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入于太虚则不形,抑必有所从来。”(《张子正蒙注·太和》)气聚则明显,就是有形;气散则幽隐,就是“不形”。“不形”即“未成乎形”,绝对无形之物是不存在的。

这种客观存在之“气”只有聚散,只有形态的变化,而“气”本身是不生不灭的。“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张子正蒙注·太和》)。“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王夫之认为,气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万物有生死,其气之本体却不增不减。为了论证其元气不灭论,王夫之列举了大量事例,“车薪之火,一烈已尽,而为焰,为烟,为烬,木者仍归木,水者仍归水,土者仍归土,特希微而人不见尔”(《张子正蒙注·太和》)。王夫之通过“车薪之火”、论证物质转化和物质不灭思想,虽然是朴素的,带有猜想性质,但是深刻的、难能可贵的。基于上述事实,王夫之得出结论说:“故曰往来,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灭。”意思是对气来说,只能讲形态的转化,不能讲产生和消灭。

据此,王夫之批判了老庄“有生于无”、王弼“以无为本”等观点。他指出:“老氏以天地为橐籥,动而生风,是虚能于无生有,变幻无穷;而气不鼓动,则无是有限矣,然则孰鼓其橐籥令生气乎?”(《张子正蒙注·太和》)老庄把天地比作一个风箱,动而生风,从虚无中产生万物。王夫之诘问说:气不鼓动,是谁鼓动风箱产生气的呢?“非动而后有阳,静而后有阴。本无二气,由动静而生,如老氏之说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王夫之认为,由动静而产生阴阳二气的观点,是老子之说。这种观点,只能求助于超世界的造物主才能自圆其说。

王夫之还进一步提出“诚”的范畴,用以概括“气“的客观实在的本质属性。他说:“太虚一实也。故曰‘诚者天之道也’。”(《思问录·内篇》)“夫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卷三)“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无有弗然,而非他有耀也。”(《尚书引义》卷四)又说:“诚者,无对之词也。……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读四书大全说》卷九)他用以解释“诚”的“实有”,是指气的客观实在而言。“诚”之所以是客观实在,是因为:第一,“诚”是“有目共见,有耳共闻”的;第二,通过事物的“用”(功效)而确知事物之“体”(本体)是客观实在的。他说:“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岂待疑哉!”(《周易外传》卷二)王夫之力图超出将“气”等同于具体实物的传统观念,而借用“诚”,“实有”等范畴来表述客观性,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一个明显的跃进。

在理气的关系问题上,王夫之首先主张“气”是变化日新的物质实体,“理”是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所固有的客观规律。他说:“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张子正蒙注》卷五)又说:“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九)理本身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但是通过气(事物)的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运动变化,却可以看见它、认识它。所以他说:“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天积其健盛之气,故秩序条理,精密变化而日新。”(《思问录·内篇》)理是依赖于气而存在的。“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这即是说,理并不是虚空之物,它只不过是气的变化日新过程中的秩序与条理,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之势,并不能脱离具体的事物而存在。“理只是象二仪之妙,气方式二仪之实……天人一蕴,一气而已”(《读四书大全说》卷十)。据此,王夫之驳斥了程朱的“理在气先”的命题。他说:“理不先而气不后”,“理便在气里面”,“将理气分作二事,则是气外有理矣。”(《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在道器关系问题上,王夫之指出:“天下惟器”(《周易外传》卷五)。“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周易外传》卷二)“器”指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道”指事物的规律或道理。“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张子正蒙注》卷一)“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周易外传》卷五)王夫之认为,世界上只有客观事物是唯一的存在。“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周易外传》卷五)这是说,道是属于器的,规律是客观事物的规律,“无其器则无其道”,没有某种具体事物,就不可能有这种具体事物的规律或道理。因此不能说器是道之器。他通过分析社会的和生产的事例,论证说:“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则今日无他年之道者多矣。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则未有子而无父道,末有弟而无兄道,道之可有而且无者多矣”(《周易外传》卷五)。有什么“器”(时代、事、物)才有什么“道”,而不是相反。“道”不能离“器”而存在,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的整体,王夫之所说“天下无象外之道”,“无外则相与为一”(《周易外传》卷六),就是这个意思。同时,“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道”。因此,他主张对社会之“道”要不断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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