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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经语料拓展了词的本义辖域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1.2 译经语料拓展了词的本义辖域有些词的本义是有辖域的,辖域是指述义的覆盖领域。“洗手”在东汉魏晋南北朝翻译佛经中的出现频率如下:①不包括以下2例:  食竟,洗手漱口。

3.1.2 译经语料拓展了词的本义辖域

有些词的本义是有辖域的,辖域是指述义的覆盖领域(11)。有些有理据的合成词,如“指尖”、“指纹”等词,这些词中的前件“指”是后件“尖”、“纹”的辖域(12)。这些辖域是名词性的、显性的。先秦有一些单音节词,如前文提及的表“洗”义的“澡、沐、浴”等,它们的本义包含了隐性的辖域:手、头(发)、身。而“洗”的本义则是特指“洗足”,“足”是洗的本义辖域。后来,“洗”的本义逐渐泛化成“用水或其他溶剂除去物体上面的污垢”,这一义项成为“洗”的中心义项,但在上古的中土文献中,“洗”仍然局限于洗爵、洗鼎、洗升等,作为人体不可分割的手、头(发)以及整个身体,仍用特定的“澡、沐、浴”三词表达。在唐以前的中土文献中,我们甚少看到“澡手、沐头(发)、浴身”这样的双音节表达形式,但在东汉魏晋南北朝的翻译佛经中,单音词“澡、沐、浴”的清洗部位从隐性转为显性,形成了“澡手、沐头(发)、浴身”三种表达形式,为“洗”侵入“澡、沐、浴”的本义辖域提供了语用条件。同时,“洗”亦通过与“澡、浴”连用及相对为文的方式,使主体在认知上将“洗”分别与两词等同,不同的力量一起拓展了“洗”的本义辖域。

3.1.2.1 “洗”侵入“澡”的本义辖域

就本义来看,“洗”、“澡”各有自己的辖域,但当“澡”的本义辖域显性化形成“澡手”后,就为“洗”侵入“澡”的本义辖域提供了重要条件。

“澡手”、“洗手”在东汉译经中均已初露端倪,“洗手”尽管在三国时期空缺,西晋也只见2例,东晋却猛增至44例,这与“澡手”在汉魏两晋的出现情况是相关联的。

“洗手”在东汉魏晋南北朝翻译佛经中的出现频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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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包括以下2例:

  (1)食竟,洗手漱口。(旧题附后汉录《杂譬喻经》卷下,T04no205p506c27-28)

  (2)七者水少,但当小洗手使净。(《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T24no1470p921c4)此例译经的年代尚未确切,且存异文,“洗”宋、元、明、宫本作“浇”。

试举2例:

[9]食毕,洗手漱口。(后汉竺大力共康孟详译《修行本起经》卷下,T03no184p470a6)

[10]饭食已讫,受洗手水。不高不下,不多不少;受澡钵水,不高不下,不多不少。彼洗手净已,其钵亦净;洗钵净已,其手亦净。(东晋僧伽提婆译《中阿含经》卷四十一,T01no26p687b8-11)

由上可知,三国、西晋时期,“澡手”高于“洗手”,而在东晋、姚秦,“洗手”远高于“澡手”,“澡手”在唐以后的译经中未再能检索到用例。可以说从汉开始,“洗”侵入了“澡”的本义辖域,在唐代基本取代了“澡”而凝固成“洗手”。在这过程中,“澡”的本义辖域“手”从隐性转为显性,使表“洗手”义的单音节词“澡”双音化为“澡手”,是“洗”侵入“澡”的本义辖域、形成“洗手”这一表达形式的重要转折。“洗”从“澡手”这一双音节形式中取代“澡”比“洗”直接取代“澡”然后形成“洗手”所消耗的认知资源要少得多。

在唐以前的中土文献中,“洗手”仅在《齐民要术》中检索到4例:

[11]淘米必须极净。常洗手剔甲,勿令手有咸气;则令酒动,不得过夏。(卷七《笨麴并酒》第六十六)(13)

[12]切脍人,虽讫,亦不得洗手,洗手则脍湿;要待食罢,然后洗也。(卷八《八和齑》第七十三)(14)

[13]常预煎停之;酘毕,以五升洗手,荡瓮。(卷七《法酒》第六十七)(15)

[14]常预作汤,瓮中停之;酘毕,辄取五升洗手,荡瓮,倾于酒瓮中也。(卷七《法酒》第六十七)(16)

3.1.2.2 “洗”侵入“沐”的本义辖域

“沐”的本义辖域是“头(发)”,显性化后形成“沐头(发)”,早期例证有吴支谦译《斋经》:“譬如以麻油澡豆沐头,垢浊得除。斋念佛者,其净如是。”(T01no87p911b17-18)

“洗”可能是在西晋时开始侵入“沐”的本义辖域而形成“洗头”这一表达形式的,西晋法立共法炬译《大楼炭经》:“中有象为王洗鼻口者,中有洗牙齿者,中有洗头者……”(T01no23p279c2-3)译经中的“洗头”即“沐”义,唐湛然《法华玄义释签》:“洗头曰沐。”(T33no1717p906a3-4)

西晋以后,“洗头”的出现频率逐渐转高,至唐时占据优势,详如下:

试举几例“洗头”:

[15]是时,转轮圣王十五日清旦沐浴洗头,在大殿上玉女围绕。(苻秦昙摩难提译《增壹阿含经》卷三十三,T02no125p731c24-26)

[16]佛言:“听水洗头。”(姚秦弗若多罗译《十诵律》卷四十,T23no1435p288c21)

先唐的中土文献中,“洗头”只在《金匮要略》中见1例:

[17]治噉蛇牛肉食之欲死方:饮人乳汁一升,立愈。又方:以泔洗头,饮一升,愈。(《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17)

《金匮要略》成书复杂,且有后人“采散诸家之方,附于逐篇之末,以广其法”,此例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词本义辖域的拓展往往伴随着主体认知资源的重新整合。“洗”在开始侵入“沐”的本义辖域时,主体的认知是抵触主体从生疏的语用环境中抽取、切分、识别语言的表层结构成分,来建立相应的所急需的语义辖域的。主体往往倾向于从现已形成的表达形式“沐头(发)”中寻找和自己需要解释的命题相匹配的语义,重新编码,这是语义辖域拓展最为经济的途径。在“沐”所表示的语义中,“洗”并不是“沐”所传递的目标信息,“沐”的最终语义指向应该是“洗头(发)”,“头(发)”在语言实际中却是空缺的,成为隐性语义。隐性语义和显性语义一样也总在不停地努力寻找自己的归属——成分位置,当“头(发)”从深层的隐性位置突显出来而得到自己应有的成分位置时,语义和形式得到了统一,意义和形式相统一的结构更符合人的认知习惯,也更有可能被同层面的语词替代。

3.1.2.3 “洗”侵入“浴”的本义辖域

“浴”的本义辖域是“身”,显性化后形成“浴身”,“浴身”在东汉的翻译佛经中已见用例。“洗”可能是在西晋时开始侵入“浴”的本义辖域而形成“洗身”这一表达形式的,西晋竺法护译《离睡经》:“如是睡当离,若不离者,汝目乾连,当以冷水洗眼及洗身支节。”(T01no47p837a25-26)其后“洗身”在翻译佛经中零星出现,元魏译经见1例,姚秦译经见5例(18),唐时猛增至40多例,其中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就可见24例。

[18]彼作是念已,将一可信常所使人,却入静室,净自洗身,踞坐床上。(元魏慧觉译《贤愚经》卷四,T04no202p375a19-21)

[19]有一乞食比丘……游行诸处,到一婆罗门舍。是舍主,晨朝洗头洗身,著新白衣,在中门间座。(姚秦弗若多罗译《十诵律》卷五十八,T23no1435p437c18-21)

同时期的中土文献,“洗身”见2例:

[20]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金匮要略·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19)

[21]濯发冒云冠,洗身被羽衣。(晋陆机《东武吟行》)(20)

在例[20]中,“洗身”用的是百合汁,目的是为了“通表泻热”,跟现代的“洗身”义是有所区别的。

“浴”的本义辖域虽是隐性的,但可由句子本身来暗示或通过语用环境来指明,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的例子,“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裸”已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浴”的本义辖域是“身”。但主体要理解这样的暗示不仅需要消耗认知资源,而且还需要一个认知接口,把“浴”的表层语义“洗”和其深层的隐性辖域——“身”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连接起来,以防止主体偏离“浴”的真实语义——洗身。当“浴”在翻译佛经语料中双音化为“浴身”后,这个接口不但依然存在,而且可减少主体认知资源的消耗,成为“洗”侵入“浴”本义辖域的最佳切入位置。

综上所述,“澡”、“沐”、“浴”三词在其本义辖域显性化后形成“澡手”、“沐头(发)”、“浴身”等双音节表达形式,这一过程最终是在东汉魏晋南北朝翻译佛经中完成的。“洗”通过侵入本与其同在一个平面的其他三个词的本义辖域,使自身的本义辖域从“足”拓展到“手”、“头(发)”、“身”。在此过程中,主体的认知视角亦相应地从“足”上移到“手”、“头(发)”,认知范围亦扩大到全“身”。主体对词本义辖域的整合与对自身认知心理的整合是同步的,语言与认知就此实现了最佳匹配。“洗”在成功侵入其他词的本义辖域后,为了主体有限的认知资源能得到最大化的运用,需要有一个词来统一这些表不同清洗部位的词,翻译佛经凭借其话语权力地位,为“洗”取代“沐”、“澡”、“浴”形成“洗手”、“洗头(发)”、“洗身”三种表达方式提供了适时的语用条件。“洗”在拓展了本义辖域后,形成的各种语言表达方式立即随着佛经的传播而流布,其中不少被保留到现代汉语

是否类似于“沐”、“澡”、“浴”这样隐性的、名词性的本义辖域容易被侵入,尚留进一步探讨的空间(21)。但词本义辖域的拓展跟下位义演变成上位义是有所差异的。下位义演变成上位义是逐渐的、缓慢的过程,词本义辖域的拓展则是通过一个一个地侵入其他词的本义辖域,最后得以完成的,本义辖域的拓展似乎可作为下位义演变成上位义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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