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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公元六〇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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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八歲 公元六〇七年  隋煬帝大業三年(丁卯)譜主事略玄奘八歲,父陳慧授以《孝經》。曇遷卒,年六十六。《續傳》十八,詳前年譜附録三。智脱卒,年六十七。《開元録》九、《貞元録》十作大業十三年。《廣弘明集》二五。 案僧尼道士應否致敬君親,在中國佛教史上争議不已。

八歲 公元六〇七年  隋煬帝大業三年(丁卯)

譜主事略

玄奘八歲,父陳慧授以《孝經》。自後居家攻讀經史。《慈恩傳》一。

有關人物與大事

静琳在明輪、妙象等寺講揚《攝論》。《續傳》二十。

法護在慧日道場講《攝論》,並撰《攝論指歸》二十餘篇。《續傳》十三。

道信納七歲童子弘忍爲弟子。

曇遷卒,年六十六。《續傳》十八,詳前年譜附録三。

智脱卒,年六十七。《續傳》九,詳前年譜附録五。

九月,達摩笈多譯《緣生論》一卷、《緣生初勝分法本經》二卷。據譯序。《開元録》九、《貞元録》十作大業十三年。

正月二十八日,煬帝發敕度千僧,親製願文,自稱菩薩戒弟子。《統記》三九、《廣弘明集》三五《行度道人敕》。

下詔沙門、道士致敬王者,以僧明瞻抗疏而止。《廣弘明集》二五。《通載》:“冬煬帝有事於南郊,詔僧道並同俗拜。” 案僧尼道士應否致敬君親,在中國佛教史上争議不已。其實是佛教神學理論與儒家名教的衝突,也是王權與教權矛盾的反映。它在東晉時已作爲一大社會問題提出,庾冰、桓玄先後以執政之威持之甚力,名僧慧遠堅持反對,朝野上下相率辯論,但宗教終究是爲王權服務的,“卒從衆議”,不拜君親。(詳見《弘明集》)隋煬帝雖大力弘揚佛教作爲其統治的支柱,而佛教漫無止境的發展,出家日衆,教權膨脹,也影響王權,故又重提僧道致敬王者的舊事,以崇王權,但未有結果,至唐初又掀起大波(詳後),玄奘以佛教立場爲教權張目,反對致敬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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