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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花岗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财务监督的思考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国库集中支付局 杨明当前红花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中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当根据区情实际和发展现状,着眼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加强财务监督,以推动财政工作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使国库集中支付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国库集中支付局 杨明

当前红花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中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当根据区情实际和发展现状,着眼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加强财务监督,以推动财政工作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之中,但是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何对预算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是区财政局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国库管理,推动财政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库支付中心的监督职能尚未发挥到位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更侧重于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不但要服务,而且还要监督,应该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部门预算的有效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否则,起不到改革应有的作用。

2.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2001]24号)规定,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其中直接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以及各类转移性支出,都要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用款单位。从实际看,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处理,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等因素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3.国库支付工作的系统网络化、电子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预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程度不高,运行软件弊病较多。国库支付中心没有自己的软件编制和维护人员,完全依靠电脑公司技术人员。一是系统如果崩溃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无法追究作为外单位技术人员责任;二是单位内部有关涉及政府保密事项有泄密可能。以红花岗区财政局现行运行的金蝶K3系统为例,操作系统较复杂,手续繁杂,重复劳动较多,每笔业务都要前台输入申请单,逐笔手工发送凭证,增加了成本支出,使中心出现业务量较大时财务人员疲于完成业务工作量,对票据的合法性及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有所放松。就目前而言,优化会计业务流程作业链,减少会计业务流程的不必要作业,节约会计业务流程的作业时间,可使中心会计人员从单纯的繁琐工作中解脱出来,把工作侧重点转移到财务监督上来。

二、对预算单位进行财务监督的几点建议

1.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国库支付改革意识和会计责任意识,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凡因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有关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财政资金的有效运用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及检查监督,增强各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深入广泛宣传财会工作的重要性,让更多的相关人员去重视财会工作。

2.统一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办理提现及其他支付业务

目前,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已经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的开支标准,并经常监督检查,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对违规的单位要减少其相应的预算指标,从而遏制一些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严重失控、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等不良现象。受理审核人员不但要热情报务,而且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办理提现及其他支付业务。

3.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所占的比例

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应尽量与部门预算同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把游离在直接支付执行范围之外的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纳入到直接支付中来。从内部监管来说,财政部门要从预算编制、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全部过程进行监管。整个预算编制与执行要求授权清晰、职责分明、监控到位,使预算真正成为监控资金安全、高效的制度保障。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使国库集中支付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4.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设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及举报中发现的“小金库”现象,对其单位负责人从严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避免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以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对消极抵制、推诿扯皮、敷衍应付、逃避检查的要及时教育和处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维护财政国库支付制度的权威性。

5.加快国库系统网络化和电子化建设步伐

要以财政部门为核心建立财务信息处理中心,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代理银行专线网络基础上的自动化处理程序,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财务信息实时在线、由事后控制转为全过程控制的具备真正远程化数据管理能力的先进、稳定、安全的财政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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