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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财政对农民的转移支付,有效提高农民弱势群体的收入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的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城镇居民所享受的转移支付收入在数量和比例上都要远远高出农民。同期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从5462.9元增加到8455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30.9%上升到31.6%。2009年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是农民转移性收入的5.3倍。
加强公共财政对农民的转移支付,有效提高农民弱势群体的收入_北京市农民增收和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过去,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但造成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滞后,而且也造成了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下降。今后,伴随着城市化和“农转非”的进程,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民和青壮年劳动力将更多、更迅速地离开农村进入城镇。农村有文化的人员、青壮年人员比例还会大幅度下降。

表1-9 2004—2008年农村劳动力构成表

资料来源:市农研中心农经统计信息系统。

但是,有关的公共政策还未能适应这种实际情况,没有体现城乡统筹更没有体现对农民的倾斜。从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的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城镇居民所享受的转移支付收入在数量和比例上都要远远高出农民。2005年至2009年,农民转移性收入从508元增加到15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从6.46%增加到13.27%。同期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从5462.9元增加到8455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30.9%上升到31.6%。2009年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是农民转移性收入的5.3倍。

表1-10 2005—2009年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幅变化情况

表1-11 2005—2009年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幅变化情况

无论被动还是主动,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人口素质下降,农村鳏寡孤独和残疾人员比例增加,都是客观趋势。而这部分农民的收入增加,是很难靠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等措施来实现的,因此,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大幅度增加民政抚恤、社会保障和助老助残的政策支持力度。

本章课题组成员

负责人:郭光磊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组 长:曹四发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曹四发 张文华 葛继新 曹晓兰 张春林

    冯学静 贾启山

执笔人:冯学静 贾启山

2010年11月

【注释】

[1]本部分资料主要参考《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0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国际比较”一文,作者武汉大学曾国安、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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