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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时 晶2016年以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 各级政府加速出台增资新举措, 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等制度落实。2016年4月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从10个方面共45条促进农民增收的计划及措施, 建立促进农民增收考核机制,加强调研和核查力度。上半年, 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增速比第一季度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上半年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_民生视角话吉林:吉林调查队系统调查成果集.2017卷

时 晶

2016年以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 各级政府加速出台增资新举措, 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等制度落实。2016年4月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吉政办发 也2016页 21号),从10个方面共45条促进农民增收的计划及措施, 建立促进农民增收考核机制,加强调研和核查力度。 上半年, 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增速比第一季度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46.90元, 同比增长6.8%, 比一季度提升了0.2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2.66元, 同比增长5.3%, 比一季度提升了0.1个百分点。

一、 城乡常住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一) 城镇常住居民四项收入不同程度上涨, 构成比重 “一升三降冶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四项收入中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见表1)。从收入结构来看, 转移净收入比重同比上升了0.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比重同比分别下降0.3、0.2和0.1个百分点。

表1 2016年上半年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 工资性收入贡献率超过50%,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 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814.56元, 同比增加460.49元, 增长6.3%, 增量仍居四项收入之首,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54.4%,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7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来看, 工资性收入比重为59.0%, 仍是城镇居民增收主力。

2. 转移净收入贡献率达到33.2%, 为可支配收入第二大来源。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285.50元, 同比增长9.4%,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33.2%,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 其中, 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转移净收入主要构成部分, 人均3429.29元, 同比增长9.7%; 人均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96.58元, 同比增长78.9%;人均报销医疗费150.45元, 同比增长59.1%。 此外, 个人缴纳的社保支出人均达到486.97元, 同比增长了26.9%。

3. 经营净收入增长4.9%, 三产经营开始复苏。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67.27元, 同比增长4.9%, 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1%,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 其中, 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177.91元, 同比增长6.1%, 占经营净收入80.3%; 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257.14元, 同比增长12.8%; 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32.23元, 同比下降47.3%。

4. 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增幅5.7%。 财产净收入变化甚微, 对可支配收入影响微弱。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79.57元, 同比增长5.7%, 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仅为5.1%。 其中, 房屋虚拟租金是其主要构成部分, 人均515.52元, 同比增长3.0%。 利息净收入增长最快, 人均42.77元, 同比增长52.7%。

(二) 农村常住居民四项收入增幅及构成比重均呈现 “三升一降冶 态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四项收入中财产净收入两位数增长,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转移净收入则下降 (见表2)。 从结构上看, 经营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比重同比分别上升了2.7、0.7和0.4个百分点, 转移净收入比重下降了3.8个百分点。

表2 2016年上半年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 经营净收入比重超过70%, 对可支配收入拉动作用明显。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434.71元, 同比增长9.3%,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123.9%,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73.8%, 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 其中, 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4110.64元, 同比增长10.5%, 是经营净收入主要动力; 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40.55元, 同比增长8.0%; 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283.52元, 同比下降5.2%。

2. 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到31.4%。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63.55元, 同比增长9.9%, 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7%, 居第二位,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到31.4%,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

3. 财产净收入增长23.2%, 贡献率达到10.3%。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67.43元, 同比增长23.2%,增幅居四项收入之首, 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到10.3%。 其中, 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是财产净收入主要构成部分, 人均138.96元, 同比增长33.5%。

4. 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36.6%, 比重下降3.8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46.97元, 同比下降36.6%, 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8%, 同比下降了3.8个百分点。 其中, 人均政策性惠农补贴同比减少188.32元。 另外, 根据抽样调查,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缴纳社会保障支出124.85元, 同比增长了32.6%, 社保支出增加也是转移净收入下降原因之一。

二、 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变动因素分析

(一) 城镇方面

1. 有利因素

2015年落实的增资政策是上半年吉林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一是2015年吉林省各市县落实吉林省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政策。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达7284.24元, 同比增加489.04元,增长7.2%。

二是2016年一月份开始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公车改革, 发放车改补贴,此项政策正在全省逐步推开。

三是二季度经济开始回暖, 第三产业经营复苏, 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逐步提升。 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6.1%, 占经营净收入80.3%。

2. 不利因素

一是2016年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增长方案尚未出台, 具体增长幅度不容乐观。

二是第二产业仍然开工不足, 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情况表现一般。2016年上半年, 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47.3%, 占经营净收入比重仅为2.2%。

(二) 农村方面

1. 有利因素

一是畜牧业产品出售量及金额不同程度增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 人均牧业收入667.55元, 同比增长80.9%,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 其中,肉猪单价每公斤达17.9元, 同比增加5.8元。 人均出售肉猪收入885.31元, 同比增长67.2%。 人均出售肉牛、 菜羊收入分别为250.5元和26.2元, 同比分别增长了1.8倍和1.4倍; 人均出售仔、 幼、 育肥畜禽收入285.75元, 同比增长1.6倍。

二是玉米出售量增加弥补价格下跌的影响。 2016年上半年, 人均农业净收入为3443.87元, 同比增长2.9%,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2016年上半年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出售谷物3554.83公斤, 同比增长18.7%, 人均获利6387.8元, 同比增长3.4%。2016年上半年玉米单价每公斤1.69元, 比上年降低10.5%左右, 但2016年上半年玉米出售量3213.66公斤, 比上年同期增加565.50公斤, 增长21.4%。2016年上半年人均出售玉米获利5418.04元, 同比增长5.5%。

三是化肥、 微量元素肥、 柴油等价格下降, 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明显。 2016年上半年, 人均农用化肥单价每公斤2.44元, 同比下降11.6%。 农业用微量元素肥、 柴油人均消费3.62元和125.57元, 同比分别下降了33.1%和22.7%。 人均承包耕地使用权费用620.8元, 同比下降了6.3%。

四是工资性收入增幅达到9.9%, 保持了一季度以来的良好增长势头。 虽然2016年打工工资水平与上年基本持平, 但许多原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回到本地打工,农民在本地就近务工人数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抽样调查显示,2016年上半年农村调查户样本中雇员比例为7.5%,比上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

2. 不利因素

一是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减少, 导致转移净收入大幅下降。 受经济大环境影响, 农民去外地打工人员减少, 人均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102.44元, 同比下降23.0%, 但部分农民工选择就近打工, 收入计入工资性收入。

二是惠农补贴未发放, 截止到5月末, 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尚未发放, 同比人均减少188.32元, 占转移净收入减少量的94.2%, 对转移净收入影响巨大。

三、 对策建议

2016年国家一系列稳增长、 促改革、 调结构、 惠民生、 防风险政策的不断发力、 措施叠加效应的释放, 吉林省经济呈现稳中有升的增长态势。 2016年一季度全省GDP增长6.2%, 领跑东三省, 预计上半年全省GDP增长6.7%, 继续为吉林省城镇居民增收提供宏观支撑。 随着国家收入分配调整及农村流动人口就业趋势的变化, 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优化收入结构, 在大力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 需要更加有力的政策推动。

(一) 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性增资方案, 保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

工资性收入一直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据主要份额, 比重高达60%,增加工资性收入将是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途径。

一是继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2016年年初, 吉林省已经明确提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目前, 要加快出台具体措施, 尽快落实。

二是积极落实车补发放政策。 据悉, 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补贴标准已经测算完毕, 车辆已基本封存, 加快落实车补发放步伐, 能够对工资水平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是尽快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 北京、 山东、 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已经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其中, 北京工资增长下线由去年的3.5%提高至4%。 应尽快公布吉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对制定工资增长计划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四是抓紧公布并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截止到7月中旬, 北京、 四川、 贵州、 山西、 广西、 陕西、 云南、 浙江、 甘肃、 河南等十余省份已经公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建议吉林省尽快公布并落实方案, 提高标准, 保证下半年收入水平稳步提升。

(二) 尽快发放农业各项补贴, 保证农民收入稳中有升

2016年玉米价格继续走低, 吉林省农民收入仍以出售玉米为主, 为了保证农民收益, 国家已经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并出台针对玉米种植户的特殊补贴。

一是尽快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6年上半年, 农村居民政策性补贴未发放对可支配收入影响较大。 现获悉, 原农业三项补贴已经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希望补贴尽快发放到位, 保证农民收入稳中有升。

二是抓紧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2016年年初, 国家拟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区, 由地方政府统筹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生产者, 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期待政府推进落实这项补贴制度, 保障农民种植玉米收益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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