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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个什么东西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小明和马克张的新公司准备研发一项新的技术,如果成功,将极大提高公司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效率。听说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这是什么东西?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除了以上列举的费用以外,企业发生的其他研发费用可以正常列支,但是不能加计扣除。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小明和马克张的新公司准备研发一项新的技术,如果成功,将极大提高公司在线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效率。听说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这是什么东西?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就会发生研发费用。而研发费用中的一些特定费用,税法允许企业支出1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15万元。如果形成了知识产品专利技术,在分摊无形资产时,允许分摊6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9万元。怎么样?力度不小吧!这就是我国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核心。

什么是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很简单,研发活动是指科学技术的从无到有,就是运用现有的技术创造出新技术的系统性活动。那么也就是说研发活动不是企业一时的心血来潮,是企业因为自身的生产经营、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所做的目的非常明确,改进自己的服务,改进自己的产品,然后提高产品性能的一系列的创造性活动。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研发活动实际上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人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所以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的费用。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但是到了开发阶段,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才能不作为费用(费用化),而作为无形资产人账(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G;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般来说,一项研发活动只有到了开发阶段的后期才能判定其基本成功,也才可以把研发费用计人无形资产而不是研发费用。只是这种判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意识,所以部分有研发活动的企业通过对开发阶段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来调节利润,粉饰报表。

绝大多数企业的研发活动能够资本化的金额极小,很多知名的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几乎不资本化,全部费用化了。

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对企业财务报表、税负的影响

前文提到,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既然如此,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有没有规律可循?答案:有。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那么多赚钱少缴税应该是其常规心态,研发费用如果费用化,当年的成本会增加,则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而如果研发费用资本化,则当年成本不增加,利润会增加,于是企业会多缴企业所得税。那在什么情况下,企业会宁可多缴税也要把研发费用资本化?答案是需要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比较好看的时候。比如企业要挂牌或上市的时候;企业是上市公司,为了稳定股价需要给股东展示“良好”业绩的时候;企业要融资或者引进投资者的时候;等等。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些不符合常规的行为,背后一定有原因。多缴税,是因为背后有更大的利益在驱动。

不是所有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

根据119号文,目前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中,只有以下六大类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人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租人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G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除了以上列举的费用以外,企业发生的其他研发费用可以正常列支,但是不能加计扣除。1块就是1块,不能变成1块5了。

委托研发怎么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人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企业自己做研发,花了10万元,可以扣15万元。委托别人研发,花了10万元,先打8折变成8万元,然后可以扣12万元。少了整整3万元啊!),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即按照市场价交易的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双方基于市场行为,肯定会对研发的具体内容、价格、时间、产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多轮的磋商。但委托方和受托方若是母子公司或者兄弟公司之类的关联企业,在委托研发时,很有可能还会基于避税的考虑,因此对于关联交易,税务局会多睁一只眼睛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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