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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的部分他人所有权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不存在了,奴隶被解放出来,有了相对独立的人格。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经济实质上,依然是劳动力所有权的问题。农奴主对农奴的不完全占有,是劳动力部分他人所有权。

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不存在了,奴隶被解放出来,有了相对独立的人格。但是,在农奴制度为典型的封建制度下,农奴对于农奴主或封建领主,还有着各种各样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经济实质上,依然是劳动力所有权的问题。

正因为马克思深刻地洞察了这种依附关系的经济实质,所以,他总是把各种人身依附关系的解体,作为劳动力所有权从他人手中回到劳动者自己手里的转变,作为劳动力所有权具体形式的变革来分析的。请看下面的几段论述。

马克思指出:“农奴制依附关系的解体,和工场手工业的产生一样,逐渐地使一切劳动部门转变为资本的经营部门。”[21]这种农奴制依附关系的经济实质,就是劳动者还不能作为自由的劳动者,他的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还很不完整,还被这种人身依附关系所制约。这种依附关系的解体,就是使劳动者得到解脱,使劳动者成为自由的劳动者,成为自身劳动力的完全的所有者,从而使资本得以产生,使各个劳动部门转变为资本经营部门。

马克思在谈到英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时指出:“例如,英国的大土地所有者遣散了那些曾经与他们共同消费剩余农产品的侍从;其次,他们的租佃者赶走了茅舍贫农等等,这样一来,首先有大量的活劳动力被抛到劳动市场上,他们在双重意义上是自由的:摆脱旧的保护关系或农奴依附关系以及徭役关系而自由了,其次是丧失一切财物和任何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而自由了,自由得一无所有;他们的唯一活路,或是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或是行乞、流浪和抢劫。他们最初力图走后一条路,但是被绞架、耻辱柱和鞭子从这一条路上赶到通往劳动市场的狭路上去;由此可见,政府,如亨利七世、亨利八世等等的政府,是作为历史上解体过程的条件而出现的,是作为资本存在条件的创造者而出现的——这已为历史所证明。”[22]在这里,由于旧的保护关系或农奴依附关系的存在,劳动者还没有像资本主义社会中那样自由,还不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它对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还受到农奴依附关系的制约而不完全。

马克思还指出:“这种历史上的解体过程,既是把劳动者束缚于土地和土地的主人,而实际又以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所有为前提的农奴制关系的解体。”[23]农奴制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既束缚于土地,又束缚于土地的主人。这种关系的解体过程,也就是劳动者成为自由劳动者的过程,使劳动者成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资本产生的过程。

农奴主对农奴的不完全占有,是劳动力部分他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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