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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力所有权思想的基本成熟阶段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第一章,马克思又对工人劳动力所有权,做了进一步的分析。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前半期,是马克思劳动力所有权思想的基本成熟阶段。

十年之后,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又把工人和奴隶作了进一步的对比分析:“作为奴隶,劳动者具有交换价值,具有价值;作为自由工人,他没有价值,只有通过同工人交换而得到的对工人劳动的支配权,才具有价值。……由此工人在形式上被看做人,他除了自己的劳动以外,本身还是某种东西。”[15]除了自己的劳动之外,工人还是什么呢?马克思终于发现:“工人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当做可供使用的商品出售,也就是说,工人是自由的工人。条件是:第一,工人作为自由的所有者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他把劳动能力当做商品;因此,他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的自由所有者。”[16]

奴隶,仅仅是被他人占有的劳动力。而工人,则除自己的劳动力之外,还是自身劳动力的自由所有者。这一时期的著述表明,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之一,也要像生产资料一样为人们所占有。并且这种占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社会形式。像马克思的其他经济思想一样,他的劳动力所有权思想,这时也基本成熟了。

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第一章,马克思又对工人劳动力所有权,做了进一步的分析。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前半期,是马克思劳动力所有权思想的基本成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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