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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成本法及其对变动成本法的修正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业成本法又称为作业成本计算法,是以作业为核心,确认和计量耗用企业资源的所有作业,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所有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对短期变动成本应利用“数量相关成本驱动因素”如直接人工、机器时数、产品销售量等。由此观之,作业成本法对变动成本法作了进一步修正。

作业成本法又称为作业成本计算法(activity-basedcosting,简称ABC法),是以作业为核心,确认和计量耗用企业资源的所有作业,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所有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对于作业量的确认和计量,两位美国教授库珀和卡普兰曾在1987年合写的一篇题为“成本会计怎样系统地歪曲了产品成本”的文章中提出了“成本驱动因素”即成本动因理论,为作业成本法建立了十分有力的理论基础。

两位教授认为,变动成本应进一步区分为长期变动成本和短期变动成本。对短期变动成本应利用“数量相关成本驱动因素”如直接人工、机器时数、产品销售量等。但是,对于长期变动成本中的绝大部分,采用数量相关的成本动因是不适宜的,因为这些成本是由各种各样复杂得多的因素所“驱动”,而并非由数量因素驱动。许多成本的变动并非由产量变动所引起,而是由生产的品种范围所决定。因此,用数量相关的成本驱动因素把支援部门的成本分配到各产品上,计算出的产品成本势必发生扭曲,甚至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在产品决策上的失误。

在此基础上,两位教授进而指出成本驱动因素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数量相关成本驱动因素”,它们导致了短期变动成本的发生,因此也是短期变动成本分配的依据;第二类是“作业量基础成本驱动因素”,它们导致了长期变动成本的发生,因此也应成为长期变动成本分配的依据。

成本动因理论充实和完善了成本会计中的成本性态理论,这种理论下的短期变动成本即原来我们习惯意义上所称的“变动成本”,它以数量为基础,并与产品产量成比例变动;而长期变动成本从原来的变动成本中分离出来,在正确判断合理成本动因的基础上,分配给各成本计算对象。

由此观之,作业成本法对变动成本法作了进一步修正。它着眼于成本发生的各类真正原因——成本动因,依照资源耗费的因果关系进行成本分析,它使现代成本管理与控制更加细致,也更加具体。因此,这种方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方面,受到了广泛的赞誉,有人称之为“使美国企业获得再生的方法,”虽然这可能有点言过其实,但称之为成本核算中的一次新的革命,应该说是恰如其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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