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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企业是什么性质的部门

时间:2022-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前面对中国经济改革路径的研究文献所作的简单回顾中可以看出,西方及国内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农村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对中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经济增长记录作出了很大贡献。如何从理论上来解释乡镇企业的增长与活力,它的增长与其制度安排有什么联系,就成了研究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外经济学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了。

从前面对中国经济改革路径的研究文献所作的简单回顾中可以看出,西方及国内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农村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对中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经济增长记录作出了很大贡献。于是,这里自然为那些关注和研究中国经济改革方式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非国有部门的增长源泉究竟在哪里?特别令经济学家感兴趣的是,乡镇企业作为地方社区政府或乡村社区共同体的共有财产,其产权界定是不清楚的,那么乡镇企业怎么能发展得如此迅猛和保持这么强的活力呢?有的经济学家认为,现有的经济理论(包括产权经济学)似乎面临着挑战。如何从理论上来解释乡镇企业的增长与活力,它的增长与其制度安排有什么联系,就成了研究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外经济学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了。

维可多·尼(Nee,1992)率先对乡镇企业的活力作出了一种全新的、系统的理论解释。他在《市场过渡的组织动态学:杂交形式、产权和中国的混合经济》一文中把乡镇企业解释成一种威廉森意义上的“杂交形式”的组织形式,它享有行政组织与市场化组织的双重优势,这个特点使得乡镇企业在外部制度环境(如产权、法律、合同等)很不确定的情况下具有节约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23]在尼看来,乡镇企业能够成功的增长,可能正是因为在这个“过渡”时期它能将市场交易与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灵活地结合起来。[24]

与尼的观点类似,马丁·韦茨曼和许成钢(Weitzman and Xu,1994)试图用界定不清的产权结构所形成的一种“合作博弈”关系对乡镇企业的成功作出解释。他们把乡镇企业视为一种产权界定不清的“合作社”,并从隐合同和“公司文化”的角度把乡镇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解释成为一种具有促进成员合作功能的有效的结构。李稻葵甚至基于对乡镇企业的经验观察发展了一种被称为“模糊产权”的理论(李稻葵,1995)。如果说他们和尼的解释都偏重于乡镇企业的内部因素的话,那么诺顿(Naughton,1994a)则试图从外部条件来解释乡镇企业的增长。他认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带有一个不对称发展的特点,产品市场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而要素市场严重滞后。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由地方政府的动机与行为来解释,也就是说,乡镇企业成了地方政府将其控制的资源与资产转化成收入流的一种理性选择。所以,诺顿把乡镇企业的发展视为对外部产品市场发展而要素市场滞后的一种有效的反应。对诺顿来说,重要的不在于乡镇企业为什么能在产权界定不清晰的情况下有活力,而在于为什么地方政府所有制成了非常有活力的所有制形式,即使它在行政上依然依赖于高层政府。

在对乡镇企业的解释问题上,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很多经济学家有把问题复杂化的倾向,似乎乡镇企业是个非常特殊的制度创新。他们认为,乡镇企业作为地方社区政府的一种财产形式,并没有如此复杂的制度安排,它和国有企业具有相似的结构,只是乡镇企业并不履行像国有企业那么多的“社会契约”条款(包括就业保障)。由于这样,乡镇企业就与传统的国有企业主要在两个方面有所差别。第一是,由于乡镇企业并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履行那么多“社会契约”的条款,所以乡镇企业在经营不善时能被允许破产和关闭;第二是,乡镇企业内的劳动力成本(平均成本)远远低于传统国有部门,因为农民的机会成本接近于零。这两方面的不同使得乡镇企业与传统国有部门在改革后面临完全不同的“淘汰机制”(selection process)。所以,在他们看来,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主要区别也可以说是“淘汰机制”的不同。它们面临同样的外部环境,具有相似的制度结构,它们在对外部环境作出反应时,一样会有成功和不成功的可能性,但是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的地方在于,决定每组企业增长率的筛选程序不一样。在国有部门,不成功的企业存活的时间比集体部门中不成功的乡镇企业成活的时间长,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体部门内部成功的乡镇企业数目的比例就比国有企业高。这样,筛选过程就能解释集体部门和乡镇企业为什么相对来说更有活力以及增长得更快。这个假说也可以用每组企业的“风险函数”来重新表达: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区别只在于这两组企业中的不成功的企业的“风险函数”不同,因此不成功的国有企业的“存活率”比不成功的乡镇企业要高,根据这个假说,乡镇企业的相对活力和增长也许只是决定它的存活率的筛选机制有所不同罢了。[25]

以上这些理论都还是用来解释乡镇企业的“活力”及其源泉的。不过,令本书作者感兴趣的主要还不是这一问题,虽然以上这些理论对本书的研究是有帮助的。本书并不奢望专门研究乡镇企业的制度结构,也无意详细探讨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制度结构以及外部环境上的差异(如果有的话),这些问题都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但是,这样做并不等于作者无视乡镇企业在中国改革后经济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实际上,本书无疑会多处涉及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一些经验事实,但我们是把乡镇企业的制度结构作为一个给定的前提来研究它的生产增长。[26]具体地说,这个前提可能包含着下列对乡镇企业的一些考虑:(1)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面临完全不同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国有企业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逻辑产物,而乡镇企业一开始就是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如果说国有企业暴露的许多问题需要追溯到改革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埋下的种子的话,那么乡镇企业一开始就因“迎合”了市场化的需求而避免了国有企业的诸多弊端;[27](2)乡镇企业因此比国有企业面临更少的政府管制和行政干预,机制(如生产决定、人事、定价、营销等)上更加灵活;(3)乡镇企业处于政府层次的最底层,因而它的预算约束将比国有企业硬得多;(4)虽然乡镇企业的生产成本在边际上可能高于一个典型的国有企业,它几乎不承担国有企业那样的社会负担和福利支出,因此,乡镇企业的平均生产成本则可能低于一个典型的国有企业,这意味着乡镇企业的赢利能力高于相应的国有企业。当然,在这样一些考虑下面,对于本书的主题而言,我所要进一步弄清楚的是,非国有部门的“进入”是怎样发生的?价格“双轨制”是怎样改变传统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关系的?虽然私人部门的机制会更优越些,但为什么在整个80年代集体部门而不是私人部门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所有这些问题恐怕都有待于我们从中国的双轨过渡方式中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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