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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及对策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国低碳产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仍是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一般为2/3,几乎各大行业均呈现“高碳”特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2008年11月,保定和上海成为国家发改委推出的首批“低碳城市”项目试点城市,珠海首先申请“低碳经济示范区”,杭州率先规划低碳科技馆。

一、我国低碳产业发展的基本态势

  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仍是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一般为2/3,几乎各大行业均呈现“高碳”特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就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而言,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面临比发达国家更严峻的挑战,国内学术界、政府、实业界基本形成共识:发展低碳产业,不仅有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还有利于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分工中占据有利态势,化解因全球气候变化而产生的国际压力

  从现有举措来看,国家发改委出台低碳经济振兴规划,在低碳环保、清洁生产、振兴农业、创新文化等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低碳行业方面有所作为,以期发展整个低碳产业。2009年8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旨在鼓励太阳能规模应用的“金太阳工程”。2008年11月,保定和上海成为国家发改委推出的首批“低碳城市”项目试点城市,珠海首先申请“低碳经济示范区”,杭州率先规划低碳科技馆。各类以低碳为研发方向的科研机构也相继成立:清华大学在国内率先成立低碳能源实验室、低碳经济研究院,以中科低碳研发中心为代表的旨在构建政府与民间互动桥梁的跨领域研究机构紧跟而上。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蓬勃发展,一些碳减排、碳汇项目相继落户中国各地。国内外企业、财团密集进军中国可再生能源及生物燃料产业。各省、区、市开始高度重视和扶持太阳能、风能、小水电产业的发展,关注和倡导、践行“低碳”成为社会共识。

  在各类低碳产业中,目前我国发展相对比较迅速的是新能源产业,下文主要以新能源产业为例,对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态势进行阐述。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不断出台。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为我国新能源的利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与之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实施细则》明确了上网电价和分摊机制等关键环节,种种利好消息使大量企业开始投资新能源。国内太阳能产业在2006~2007年蓬勃发展。2007年8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在2010年将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增加到10%,2020年达到15%,2050年达到30%,其总投资约达2万亿人民币

  随着国家有关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的不断落实,各相关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国家逐步加大对新能源的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制定了支持风电、垃圾发电的税收减免政策和发展生物液体燃料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农村家用沼气建设和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通过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和产业化计划,共安排10多亿元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并网风电、太阳能热水器、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领域先进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随着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中国太阳能热水器利用量居世界首位,热水器保有量一直以来都占据世界总保有量的一半以上。2007年,中国太阳能热水器总保有量突破1亿平方米,占世界总保有量63%以上。目前,中国太阳能热水器目前已基本形成从产品的开发设计、真空集热管等部件生产、整机制造、工程设计安装到营销服务的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的布局。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其中的太阳能电池生产近年来发展速度惊人,引起世界瞩目。到2008年底,我国新能源占能源生产总量比重超过9%。2007年,中国太阳能产业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是全球重要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2008年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在不利的经济形势下仍保持30%的高增长。

  风力发电是中国发展最快的发电技术。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跃过1 300万千瓦大关,达到1 324.22万千瓦,风力发电能力排名世界第四。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为适应节能减排要求,混合动力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虽然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但总体来看,我国的低碳经济尚未成型,低碳技术研发水平也相对落后,低碳经济的产业化道路也还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特别是在低碳重大核心技术领域,如光伏电池的核心制造装备仍然依赖进口,尽管产业规模很大,但存在技术和市场两头在外的问题。氢能、生物质能、核能与新材料技术同国外相比,差距还很大。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突破了低碳技术的应用层面,着手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进行系统推进,力求确保其在未来社会的国际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二、上海低碳产业发展环境与现状

(一)制度环境建设

  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上海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基本目标是:瞄准未来世界能源技术革命的方向,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本市科教兴市重点领域,坚持开发与应用并举,使本市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之一。

  为了优化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上海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撑和拉动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上海市政府已于2009年1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重点支持的领域是从事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和智能电网等产业。在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装备制造方面,上海将坚持“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高端制造、差别竞争”的原则;在新能源开发应用上,坚持“引领水平、体现示范、促进制造、逐步推广”的原则。

  在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方面,主要的措施有以下九项:①制定首台(套)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及中资控股风机制造企业申请国家首台(套)政策资金补助,并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风力发电、核电、IGCC、薄膜太阳能电池和智能电网等关键装备,给予资金支持等;②设立专项资金;③鼓励技术创新;④税收支持政策;⑤引进高端人才;⑥加大金融支持;⑦吸引设立企业总部;⑧建设产业基地;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大新能源开发应用的力度方面,主要包括五条具体政策措施:①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加快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到2012年规划本市风力发电装机达500兆瓦,重点建设“三岛”(崇明、长兴、横沙)陆上风电基地和“两海”(临港、奉贤海域)海上风电基地,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达50兆瓦;②支持应用项目建设;③电价支持政策;④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及本市财政资金补贴;⑤支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为加快提升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环境,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对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上海市政府与2009年11月还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简称《若干政策规定》)。

  《若干政策规定》指出,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本着“支持研发、推进产业、鼓励应用、加强配套”的原则,按照“集成和创新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在集成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若干政策规定》提出了破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瓶颈的突破性政策,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七项措施)、应用推广支持(四项措施)、产业基地和检测服务支持(三项措施)、金融和人才支持(三项措施)等方面制定了详实细致的政策措施。

  按照2009年5月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公布的《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行动方案》的要求,上海将先行重点发展核电、风电、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力争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总产值达到1 1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目前的不到1%提高到3%。其中,核电、风电、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计划在2012年总产值达到500亿元,核电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关键辅助设备、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等,攻克大型铸锻件、主泵等关键瓶颈;风电重点发展大型海上风机、陆上风机和关键零部件等,使大型风机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达到65%。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重点发展汽轮机、气化炉、电站系统集成等,并建设IGCC 示范工程。

  上海还提出到2012年力争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形成电池、电机、电控的自主化产业配套体系,具备十万套级配套能力,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二)产业发展现状

  上海已于2009年将可再生能源产业列入上海市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上海可再生能源将新增投资400亿元,其中,可带动化学品产值200多亿元。

  按照已建成和已规划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计算,预计到2020年,上海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占上海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据估算,围绕可再生能源的400亿元新增投资若全部实现,上海可再生能源装备业和服务业产值将达1 200亿元。

  截至2008年底,上海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近90兆瓦。其中风电总装机容量达39.4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安装2.8兆瓦,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楼宇超过200幢;生物质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43.5兆瓦,还有10.6兆瓦的在建项目。

  上海在调整“传统能源”、开发“新能源”方面已经开始了许多具体的技术研究与试点工作,在一些领域里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九五”期间决定利用国际贷款开发建设崇明和南汇海地区2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上海研究开发的畜禽粪便沼气化技术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太阳能产业方面,上海通过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支持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突破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来提升技术水平和产业能级。上海的太阳能光伏技术,以及光伏测试技术与设备也取得了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依托上海的航天技术优势开发的地面太阳电池组件性能也已达到了国际水平。同时,上海还跟踪培育纳米晶、染料敏化、有机电池等下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关注支持新型光热发电系统的开发。提出力争到2012年,使上海的太阳能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成为全国太阳能产业的重要基地的目标。上海生产的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已在广东南澳投入使用。单机6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已研制成功。

  上海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大都市,机动车排污治理也是上海的工作重点。早在1995年,上海在参考了当时国际液化石油气(LPG)汽车发展的技术情况后,组织原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开展了LPG汽车的开发。1997年上海市根据车用LPG加气站建设和LPG车辆应用状况,再次立项组织开展了LPG汽车及推广应用研究攻关项目,最终完成批量生产化油器发动机LPG/汽油双燃料桑塔纳轿车1万多辆,废气排放指标大大低于当时的国家标准。

  目前,上海已完成了电喷闭环LPG/汽油双燃料轿车的开发,并组织了批量生产,在使用LPG时废气排放已达到欧洲二号标准要求。在开发推广LPG汽车的同时,结合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西气东输”工程以及跟踪国际天然气清洁燃料汽车的发展,1998年上海又专门立项组织压缩天然气(CNG)单燃料、双燃料汽车以及发动机的科研攻关工作。在上海逐步推广应用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使上海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另外,上海在洁净煤利用以及燃煤降污方面也已开始了研究推广工作。在粉煤灰利用方面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粉煤灰的利用已达到100%,远远高于全国42%的平均水平。但这些工作与上海市能源战略调整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能源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环境意识的增强为上海的能源战略调整奠定了基础。无论是上海能源的清洁化,还是清洁能源的实用化,都离不开科学的进步与技术的发展。上海应该进一步加大能源研究开发的投入,特别是燃气发电、洁净煤技术、燃气汽车以及可再生能源方面,以提高上海的能源技术水平,并加快上海新能源技术产业的建立。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与新能源,普遍意识到谁能抢先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谁就能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动权,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各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同努力,将促使国际贸易、国际政治规则发生变化,从而改变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各国在环境损害责任、发展的平等权利、减排义务分配、技术转移和资金补偿等方面的不同立场,将会形成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政治集团,改变国际政治外交格局。气候变化将影响国际产业布局和国际贸易,国际产业转移承接国的负担将更大,排放权交易成为国际贸易的新领域。虽然在制度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方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对于把上海建设成为低碳与新能源城市的目标来看,还显得任重而道远。因此,今后上海应进一步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大力发展,以抢占区域低碳经济与新能源发展制高点。

三、低碳产业发展存在的障碍

  要发展低碳产业,就应该充分认识到在低碳经济条件下,我国产业低碳化、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所遇到的障碍。

(一)运作机制不合理

  目前,我国低碳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制定和执行由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实施为主,主要依靠节能减排指标的层层分解来约束地方政府和企业。这种运作机制没有发挥出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资源性产品为代表的要素价格机制还没有充分形成,目前的资源价格还没有反映出资源稀缺程度与环境损害成本的市场关系。应该摆脱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的做法,充分发挥好市场在配置环境资源中的作用,结合经济手段或价格手段反映资源稀缺性与污染排放的市场关系。

(二)产业标准不成熟

  从全球范围来看,低碳产业还处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产业标准。低碳产业的成长也是从技术到产品再到市场应用的过程,如果没有规范的产业标准和产品检验标准,在培育和发展低碳产业的过程中,就容易引发非理性的投资和重复建设等企业行为,会带来产能过剩和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会导致产业上下游发展的不协调,而且新兴产业的优势和价值也难以在市场上体现出来。即使采用当前最新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投资建设,产业标准的改变也可能使已经发展的产业被淘汰。

(三)技术创新不足

  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是低碳经济发展必须突破的技术屏障。低碳产业涉及的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传统产业,将面临技术革新和生产方式的变革,节能减排工作也涉及碳捕获与埋存等技术新领域。技术创新不足、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另外,低碳技术在国际上的转让和交流也没有完全开放,人为设置的各种障碍使低碳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和交流十分缓慢。这就要求我国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能源技术,保障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

(四)节能减排难度大

  我国的高能耗工业部门大都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依赖于这些基础性产业的支持。另外,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本身就意味着对能源的较高依赖程度,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仍然是我国工业发展的基础。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节能减排又要发展,还要实现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些都是我国需要充分考虑的问题。

(五)面临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发达国家不但在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碳定价机制等方面走在前面,而且还试图引导国际贸易规则的演化。它们依靠低碳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实力,阻碍和限制高碳产品和服务的贸易,并正在改变国际贸易的机制和格局。通过这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商品市场的格局,引导消费者选用低碳产品,增强其低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的是想从根本上解决发达国家贸易逆差的问题。面临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我国未来的国际贸易也需要以低碳产业为基础,如果企业对贸易中的这些变化未做充分准备,则可能遭遇被动局面。

(六)碳交易市场不成熟

  有关碳交易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市场化的碳交易还没有发生过。目前,我国也没有一个像欧美那样成熟的国际碳交易市场。随着世界上许多大型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比如欧盟碳排放量交易市场、欧洲气候交易所等,低碳标准的制定正在逐渐被欧美等发达国家控制,我国难以真正参与碳交易市场定价机制的制定,只能被动参与碳交易。发达国家将成为碳产品的主要交易者与标准制定者,最终我们将被迫按照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标准进行碳测算、碳交易和缴纳碳关税

四、低碳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

(一)创造和提升生产要素以支撑低碳产业的发展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体系”模型,生产要素的结构和水平对产业国际竞争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创造和提升生产要素的结构和水平,这里面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天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基础设施等。低碳产业要具有高竞争力,必须依靠高级而专业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经济信息、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创造和提升机制也必须能不断激励低碳产业提升它们的竞争优势。

  低碳产业有别于传统的产业类型,它的发展是基于低碳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理念的变化,其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的结构和水平也有别于传统产业类型,因而发展低碳产业的首要条件是创造低碳产业发展需要投入的生产要素,特别是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生产要素。高级生产要素是需要通过长期投资和培育才能创造出来的要素,如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先进的低碳知识、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高水平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等;专业生产要素是只能用于低碳产业的生产要素,如低碳技术型人才、专业化的基础设施、专业知识等。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生产要素的数量与质量决定了低碳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这两类生产要素的可获得性和精致程度也决定了低碳产业的竞争优势及其持续时间。

(二)构建低碳产业创新系统

  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低碳技术创新,低碳产业是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新兴产业,而低碳产业创新系统为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系统环境。低碳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知识、技术和制度的创新,高效的低碳产业创新系统对低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由于低碳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低碳产业创新系统的构建应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具体而言,低碳产业创新系统应以保持和提高我国低碳产业的可持续竞争力为系统目标,以低碳产业技术的有效创造、扩散与利用为系统核心。这首先要求建立专门的低碳技术研究机构,培养低碳技术识别能力,发展低碳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其次要维持低碳产业创新系统内,特别是研发体系内的良好分工与协作,在加强与学校等科研机构合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取得优势技术的突破;最后,应着重强调政策及制度的保障与调节功能,加大对石化产业科技、财政投入。

(三)推动低碳产业集群的形成

  低碳产业集群是指低碳产业及其相关和支持性产业在一定区域内聚集。相关产业是指与某低碳产业因共用某些技术、共享同样的营销渠道或服务而联系在一起的产业或具有互补性的产业。在一个国家中,竞争力强的产业会有“提携”新产业的效果,有竞争力的本国产业,通常会带动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因为它们之间的产业价值相近,可以合作、分享信息,甚至在电脑、设备和应用软件等方面都能互补,这种关系也形成相关产业在技术、流程、销售、市场或服务上的竞争力。支持性产业主要是指为低碳产业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机械设备等上游产业,具有竞争力的上游产业为下游产业快速、有效地适应市场需求变动、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创造了条件,此外,上游及下游产业的相互合作有利于增强双方的竞争力。因此,低碳产业集群是影响低碳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有关机构和部门应该创造一定条件,根据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计划,提升区域内生产要素的结构和水平,促进相关低碳产业在一定区域内聚集。

(四)扩大和提高低碳产品国内需求的规模和质量

  与国际市场相比,本国企业更容易发现国内市场中的客户需求,也更方便与客户进行沟通与交流;此外,国内市场需求规模的扩大与质量的提升会鼓励企业大量投资大规模的生产设备、发展技术、提高生产率,由此可以得出,低碳产品国内市场需求的大小及质量不但影响低碳产业的规模和效率、刺激企业的改进与创新,更重要的意义是在于它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推动。因此,为促进低碳产业的发展,低碳产业参与者应致力于扩大低碳产品的国内需求。在具体的做法上,可以通过技术标准、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倾斜采购政策、产品和流程标准(如产品性能、环境影响力)等来扩大和提升低碳产品国内需求的规模和质量。特别地,为使低碳产业获得竞争优势,应通过必要途径使扩大的这种低碳产品的国内需求与国际市场的主要需求相同,这样容易实现国内需求到国际需求的转换。

(五)建立和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

  国内市场竞争不仅对培养创新能力有帮助,更对本国产业和产业集群带来多项好处。维持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也将使本国业者从主动性客户、转换不利因素等钻石体系要素中产生竞争优势,而不是杀鸡取卵,寻求政府援助或出走了事。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不但强化本地优势,更加重企业以出口追求发展的压力,国内市场竞争者越强,企业国际化的成功机会就越大。由此可见,国内市场上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对低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很重要的影响,国内市场竞争会刺激低碳产品生产企业彼此竞相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服务、研发新产品和新流程,以获得优势。因此,有必要保证国内市场处于活泼的竞争状态,例如可以通过产业组织政策建立和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为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低碳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面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带来的重大变革,我国需要根据国情,提前进行产业部署,制定必要的产业发展措施,引导低碳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高效益方向发展,赢得产业发展的优势。

  (一)制定低碳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支持体系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问题,为避免经济建设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其生命周期内的锁定效应,必须高度重视向低碳经济的转型。有必要制定国家低碳产业发展规划,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明确低碳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低碳产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低碳产业发展做好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的条件。

  此外,还有必要完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支持体系:①立法体现低碳理念,建立碳排放者付费的原则;②在法律法规中体现倾向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③将低碳经济的实践经验提升为基本制度予以规范;④强化执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低碳经济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⑤充分调动投资者、消费者及政府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低碳产业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能源体系

  低碳能源是低碳经济的基本保证,全球气候变化正引发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其关键在于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建立低碳经济增长模式和低碳社会消费模式,并将其作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全球气候的根本途径。我国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可持续能源发展战略,推进品种多样化的能源供应体系。从当前我国低碳技术现状来看,我国应该有步骤地发展节能与能效提高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等,重点开发和利用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能、地热能等各种低碳或无碳的绿色能源。

(三)加速产业低碳化

  抓住全球产业调整的机遇,超前部署,确定低碳经济模式下不同产业的发展方向,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产业低碳化调整:①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如风电、水能、太阳能、生物秸秆、沼气、农林废弃物气化碳化、压缩成型技术产业;②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绿色林业、医药产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卫生、体育、食品制造等低碳产业;③限制和合理发展水泥、钢铁、建筑、交通运输、金属矿采选业等高耗能的行业;④加快以低碳技术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限制高碳产业的市场准入,加大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淘汰高能耗的老旧设备和高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减排准入标准。通过产业低碳化和改变能源的利用方式,为低碳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四)鼓励低碳技术产业化

  从社会经济各方面鼓励和支持低碳技术创新,促进低碳技术的重大突破。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除了将鼓励和支持低碳产业体现在法律制度体系中,还要通过政府对低碳产业的规划、财政和税收的扶持、金融融资的支持,运用市场机制与经济杠杆,引导企业从事低碳产业生产、经营和研发,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因此,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对低碳技术进行产业化,进行战略性投资,规模化地应用低碳技术,创造保障低碳技术获得回报的政策和市场环境,这样企业才会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才有技术创新的持久动力。从长远来看,更要注重低碳技术的应用,整合现有的低碳技术,通过技术交易等手段,促进其迅速推广和应用,创造适合国情和低碳产业发展规律的商业模式,推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低碳产业化进程。

(五)立足自主创新,加强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要实现低碳技术的发展,必须始终站在国际技术前沿,跟踪和研究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与国际组织、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在低碳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理论与经验,力争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重大突破。虽然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但实际与预期相差较远。发达国家通过支持有实力的低碳产业和企业进行扩张、重组、转型,实现低碳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抢占全球低碳经济市场份额。

  因此,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要立足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能源技术,同时尽可能广泛地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使我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乃至领先水平,这才是我国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的最佳发展模式。

(六)建立和健全碳排放交易体系

  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已经成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但还没有足够的经验,更没有完善的法律保证。逐步建立符合低碳经济发展需求和符合国际规则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我国发展低碳产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有了碳排放交易体系,低碳产业中的供求关系、竞争机制、定价机制、风险控制等才能够显现作用,才能创造出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确保环境资源在低碳产业中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促进低碳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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