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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提高竞争力的经验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提高竞争力的经验1. 伦敦继1986年的“金融大爆炸”之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伦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

(一)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提高竞争力的经验

1. 伦敦

继1986年的“金融大爆炸”之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伦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推行以统一金融监管为取向的金融体制改革。1997年10月,英国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取代了原有的10个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为配合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成立,颁布《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统一了监管标准。

第二,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一是建立了以市场为中心的股票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二是建立多币种清算系统持续联网清算系统(GLS);三是由大银行联合组建跨国外汇清算系统(FXNET),通过既定的框架协议处理现货和期货外汇交易的双边轧差清算。

第三,开展全球范围的金融宣传推介活动。伦敦积极打造金融城的“品牌”,树立金融城的良好形象。每一位伦敦金融城的市长均主动出访世界各地,在金融城接待各国元首和政要,通过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加强与金融人士的交流。近年来,伦敦金融城非常重视开拓中国市场。2008年1月,英国首相布朗率领代表团访华,大力推介伦敦金融城,还邀请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英国并选择伦敦作为其设立海外办事处的地点(38)

2. 纽约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纽约的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受到多重挑战,为此,美国近10年来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维持和巩固纽约作为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

第一,实施综合经营的金融模式。1999年11月,美国通过了以金融综合经营为导向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成立金融服务集团公司,组建全国范围的“金融超市”。

第二,加强金融市场监管。2002年,美国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监管和扩大董事会的监督作用。此外,联邦监管当局与纽约地方司法部门合作,加强对纽约金融市场的综合治理。

第三,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建立美元实时全额清算系统(RTGS),并与外汇清算系统实现同步交收(Payment Versus Payment,PVP),与证券清算系统实现货银两讫(Delivery Versus Payment,DVP),使得外汇、证券的交割与美元清算可以同步进行。二是完善联邦电子资金转账系统(FED-WIRE)和清算所同业支付清算系统(CHIPS)两个大额支付清算系统,使得在联邦储备银行开设准备金或清算账户的金融机构以及清算所同业支付清算系统的参与者可以实现美元的全球清算。三是将美国证券清算公司和托管公司合并,组成全美证券托管清算公司(DTCC),形成世界上最庞大、最发达的证券托管清算系统(39)

3. 中国香港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亚洲国家和地区加快了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对香港金融中心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为了应对国际竞争,香港出台了多项旨在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措施。

第一,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一方面,逐步取消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的数目限制。1999年9月,放宽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置分行的数目限制,由原来最多可设1家分行放宽至3家。2001年11月,将“三家分行”的规定也取消了,境外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的数目不再受任何限制。另一方面,降低银行业市场准入门槛。2002年5月,适用于本地银行申请人的资产及客户存款额规定(分别为总资产40亿港元及客户存款30亿港元),拓展至境外银行申请人,以取代原来资产额须达到160亿美元的规定。拟升格为持牌银行的本地注册有限制持牌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原须以这两种形式经营的最短期限由10年缩短至3年,同时撤销本地注册有限制持牌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须“与香港有紧密联系”的规定(40)

第二,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香港于2000年撤销七天以下定期存款利率上限,2001年7月取消对往来账户付息的限制,撤销储蓄存款利率上限,这标志着香港实现了完全的利率自由化(41)

第三,加快金融市场改革。2000年3月,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实行股份化,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合并,由控股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所拥有,并于同年6月成功上市。

第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1996年,建成港元实时支付结算系统; 2000年,启动美元实时支付结算系统,建立美元/港元外汇交易同步交收(PVP)机制;2003年,开发欧元实时支付结算系统,使欧元交易在亚洲营业时间段得以在香港有效交收;2006年3月,建立人民币实时结算系统(42)

4. 新加坡

新加坡与中国香港、东京相互竞争亚洲首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由来已久。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在建设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方面锐意进取,采取了一系列完善金融制度、放宽金融管制的重大举措。

第一,扩大金融开放力度。1999年5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公布了金融业改革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外资在本地银行不可拥有40%以上股权的上限;放宽符合资格离岸银行的新加坡元贷款上限,由原来的3亿新加坡元提高到10亿新加坡元;从2000年1月起,外资机构为新加坡投资者处理的最低交易额从原先的500万新加坡元下调至50万新加坡元。

第二,放松金融市场管制。1998年,新加坡金管局规定,银行向新加坡居民提供任何新加坡元融资、新加坡元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服务,无需向金管局申请;银行可以接受非居民客户与新加坡股票、债券挂钩的新加坡元存款。

第三,优化金融业经营环境。2000~2007年,新加坡政府连续五次下调企业利得税,五年内累计降低8个百分点。从2008年开始,新加坡实行18%的利得税率,仅高于香港0. 5个百分点,成为亚太区域企业所得税负水平最低的地区之一(43)

5. 法兰克福

1998年6月,欧洲中央银行在法兰克福成立。法兰克福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扩大金融市场规模,迅速从德国的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成为欧洲大陆主要的金融中心。法兰克福提升金融竞争力的主要做法有以下方面:

第一,大力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在证券市场方面,1997年,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引入了计算机网络(Xetra)从事证券交易,全世界18个国家的450家银行都与法兰克福的证券交易中心联网,全德国85%的证券交易通过这种方式进行(44)。目前,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已成为德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截至2007年年末,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866家,股票市值为21052亿美元,市场交易量居欧洲第三位、全球第六位。在期货市场方面,1998年9月,德国期交所集团与瑞士交易所共同组建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凭借交易方式电子化、交易费用低廉等优势,欧洲期交所迅速发展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所(45)

第二,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付清算系统方面,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所在地,法兰克福拥有欧元跨国支付清算系统——欧元实时全额清算系统(TARGET)。该系统是欧元区统一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部分,由l2个欧元区国家和4个欧盟国家的实时全额支付清算系统(RTGS)和欧洲央行支付机制构成,可以处理欧盟国家间所有的欧元贷记转账业务。证券托管清算系统方面,2002年,德国证券交易所集团与负责国际证券清算业务的世达银行(Cede1)合并,在卢森堡成立明讯银行(Clearstream),其全资子公司德国证券交易所明讯结算公司(Clear-stream Banking Frankfurt)设在法兰克福,使法兰克福的证券清算系统实现与全球性的证券托管清算系统连接(46)

6. 东京

为了重振东京国际金融中心,提升日本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日本于1998年4月实施了以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为核心内容的金融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加速金融业务自由化进程。实施《禁止垄断法》,解除对持股公司的禁令,解除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的限制,从而增加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第二,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在外汇市场方面,1997年,为了使日本的外汇制度更接近国际惯例,日本对外汇管理法进行修改。新修订的《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将原外汇法中的“管理”二字删掉,为实现外汇交易的完全自由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证券市场方面,取消有价证券交易税,取消政府对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委托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限制,制订衍生交易品种的交易规则,以增强东京证券市场的吸引力。

第三,改革金融监管体制。从制度上改善金融机构的破产处理对策;在金融监管方面,向法制化监管转变;加强信息披露,采用时价会计制度,实现会计标准的国际化(47)。2007年12月,日本公布“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竞争力的计划”,启动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根据这项改革方案,日本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一个综合性的金融市场,可以处理股票交易、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买卖。日本还计划打破银行和证券公司间的分割状态,允许银行、证券及其他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开展紧密的合作(48)

专栏6-3

成为金融中心的积极因素有哪些

对近百年来世界各地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历史研究表明,一些因素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专题将以案例的形式,从几个重要侧面予以说明,或许可以给我国城市的金融中心建设一些启示。

案例1:国家的强大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坚实基础。

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早于英国的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完全在于凭借其经济实力。工业革命后英国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工业国家,战胜拿破仑以后英国也成为全球最强大的军事国家;此外,英国比欧洲其他国家更早拓展了其海外帝国,更进一步夯实了英国的强国霸主地位。

案例2:完善的金融机构系统和金融工具是金融中心的核心。

没有金融工具的金融交易和没有金融机构的金融业一样是不可想象的,机构的密集和工具的丰富是金融中心繁荣的必要条件。伦敦成为金融中心后在银行业务和金融工具上的领先地位,使欧洲其他城市无法对其形成挑战。当时银行业务主要指股份公司、商业银行、商人银行、中央银行,金融工具主要指支票、票据、股票、债券等。19世纪和20世纪中,柏林、法兰克福、巴黎、苏黎世、米兰等国际金融中心先后兴起但不能取代伦敦金融中心的优势。

案例3:国家的货币地位成为一国金融中心的支柱。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形成对伦敦的挑战地位,原因是在1929~1933年华尔街股市崩溃、经济不景气和银行危机中美国受到的打击比英国更大。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美元成为世界中心货币,成为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支柱。美元的国际地位是世界金融史上少有的现象,我们不可能设想每个国家首先去谋求本国货币的这种地位才使本国金融中心成为可能。但是至少可以说,货币的不完全可兑换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障碍一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一国货币至少在周边地区被使用或在较高水平上成为国际结算的计价货币,这对该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重要的。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不断推动了金融中心的发展。金融的开放度不只反映在外资机构的市场准入,而且要反映在外资金融机构的可盈利性。国民待遇是必要的,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超国民待遇也是必要的。税收优惠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种工具,但不应当是提供超国民待遇的唯一工具。

案例7:专业人才资源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必要条件。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其长期维持地位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大量集聚的专业人才。香港能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人才,包括律师、会计师、经济师、精算师、系统分析师、管理顾问等。专业人才应当是广义的,不只是金融人才。这是因为金融中心是金融机构与大量专业服务机构并存的中心城市,所以需要广泛的人才去支撑,甚至还包括大量的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现代信息产业的软硬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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