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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合作互补作用的实现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浙江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的供应中相互博弈不断磨合,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互补。

在浙江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的供应中相互博弈不断磨合,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互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越来越大,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物品需求对政府与市场合作互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对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现存的问题有更清醒的认识,对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的供应中实现互补的条件有更深刻的分析,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合作互补关系的对策有更深入的思考。

(一)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实现有效合作互补的制约因素

尽管浙江在公共物品供应中,政府与市场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互补,但是,就全局而言,我国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要实现有效合作互补依然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浙江也不例外。

1.公共物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现象将长期存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尽管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社会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期结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在急速增长。然而,受制度、资源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公共物品的供应却难以及时跟上,从而导致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公共物品供应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这一供需矛盾作了十分经典的表述: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之后,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艰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19〕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这些问题和矛盾,大都与公共物品供应有关,对我们全面深刻认识我国公共物品供应中的问题和矛盾很有帮助。依据党的十七大的分析,由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因此,公共物品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

2.改变公共物品供应失衡现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度增大

公益性是公共物品的主要特点,因此,公共物品的分配必须重视公平。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要力求做到阳光普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但是,我国公共物品的供应存在严重的失衡现象。一是公共物品供应的地区失衡,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公共物品供应存在严重的差距。如上海市2002年人均教育、科学与卫生财政支出为960.80元,人均社会保障与救济财政支出为204.28元。而贵州省同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87.19元、79.9元,仅分别为上海市的19.48%与39.11%。〔20〕在浙江,尽管地区差距相对较小,但是,东部环杭州湾地区与西部的丽水、衢州地区之间在公共物品供应方面的差距依然不小。二是公共物品供应的城乡失衡。农村农民享受到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远低于城市居民的水平。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城乡人口的比例大约为36︰64。但是,占全国人口比例36%的城市人口却占用了全国公共卫生资源达60%以上,而占全国人口比例64%的农村人口所占全国公共卫生资源比例不足40%。〔21〕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公共物品的供应领域体现得十分明显。全国如此,浙江也是如此。导致公共物品供应失衡有着复杂的原因,这些原因在短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需要较长的时间。正因为如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不可能做到公共物品供应完全公平,而只能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即使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均等化的难度也在增大。因为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往往有更高的期望值,满足起来的难度也更大。

3.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的深化有着较大的阻力

在我国寻求公共物品更有效供应的努力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能否进一步改善是其中的关键。但是,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演变的实践证明,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的难度很大,存在着较多的制约因素。一方面,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化存在较大的困难。我国特定的历史发展历程决定了我国现代化需要一个强势政府来组织和领导。使我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30年来的改革开放,包括市场经济的启动和推动,我国各级政府都是重要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但是,政府的特殊作用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和负面作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政府的权力和影响过大、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过多和政府承担的责任过重等弊端,从而使对政府自身改革的难度大大增加。尤其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我国赶超发达国家的目标是历史地结合在一起的,在整个赶超发达国家的过程中,经济发展无可争议地摆在了首要的位置上。因此,各级政府必然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考虑经济的发展。尽管从理论上人们都明白,公共物品的供应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公共物品供应不到位,经济也不可能健康发展。但是,在相对有限的财力面前,公共物品的投入机制和供应体系必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束缚,难以出现大的突破。另一方面,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的发育完善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难以在短期内有大的改观。我国市场发育很不平衡,市场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更深刻地反映在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上。在一个地区普遍通行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方式,在另一个地区却有可能受到集体抵制。这使公共物品的供应变得十分困难。如果说经济的发展更需要有不同地区的个性和特点,那么,受公益性等因素的影响,公共物品的供应则更倾向于共性和统一,要求统一的大市场和共同遵守的市场机制,以及与它们相配套的共同的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而这一切都不是在短期内能很快形成的。可见,如果政府改革和市场发展都未能出现实质性的突破,那么,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也不可能出现大的进展。

4.实现政府与市场合作互补的外部条件和技术条件亟待改善

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合作互补作用的实现,还受到许多外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制约。一是受到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的制约。对于一些中小国家来说,全国性的公共物品与地方性的公共物品之间的差异不大。但是对于我国来说,合理界定和区分全国性公共物品与地方性公共物品却十分重要,将决定不同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权责分工。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物品供应中一直未能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许多全国性公共物品如基础性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安全等的供给职能,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却被不同程度地转嫁给了地方政府;相反,一些地区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地方共建的一些国有企业等项目,地方政府却通过钓鱼等方式,迫使中央政府承担了更多的支出。在地方政府纵向之间,各省市县乡在公共物品的供应中,同样存在此类问题。不同层级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职能混淆,影响了公共物品供应机构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公共物品的供应质量。不从体制上解决不同层级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职责分工,公共物品就难以实现有效供给。

二是受到公共物品供应过程中不同参与主体职责权限能否合理划分的影响。在公共物品供应中,政府需要与不同的主体合作,共同承担公共物品的供应工作。要提高不同主体之间合作的有效性,就必须使参与公共物品供应的各方能够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划分。实践证明,这将是一个长期的磨合过程。在我国,无论是政府与中介机构、自治组织之间的主体合作关系,还是政府与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职责权限分工都不是很科学精确,职能不明、责任不清、利益相争、问题推诿等现象大量存在。尤其是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特许经营等一些采用市场机制的新方式,更需要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同时,设计出更符合我国实际的制度措施,使不同参与主体的职责权限都能得到更加合理的划分。我国公共物品供应在这方面面临的任务无疑是十分艰巨的。

三是受到法规体系健全状况和监管体系健全状况的影响。我国法制化程度一直不高,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大大加快,但是,即使如此,国家法制化程度的全面提高仍然需要较长的时期。这种状况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得到了十分明显的反映。我国有关公共物品供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间存在着许多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抵触打架的现象,造成了公共物品供应中出现许多无法可依或者有法却难以执行的状况。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不完善、不统一已经成为我国公共物品有效供应的重要障碍之一。与此相关联的是我国公共物品供应领域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有许多公共物品在我国仍然是稀缺物品,供不应求。在这种状况下的监管体系缺失,必然引发公共物品供应过程中腐败现象的产生,出现各种各样的贪污行贿、挥霍浪费、多拿多占、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现象,使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显然,法规体系健全状况和监管体系健全状况对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有着十分直接的影响,要使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更好地发挥合作互补的作用,必须努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公共物品供应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物品供应中政府与市场合作互补关系的对策思考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是政府和市场相互磨合的历史,是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作用的历史,整个经济发展如此,公共物品供应领域也是如此。30年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在博弈和磨合中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互补,但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与市场之间必然会产生许多新的矛盾,它们之间博弈磨合的历史将不断地延续。因此,要使政府与市场在我国公共物品供应中能够共同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必须继续加大政府改革和市场改革的力度,推动政府与市场关系向着合作互补的方向健康发展。

首先,改革和完善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主导作用,这是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合作互补关系的基础。

1.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服务型财政建设

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取向对政府的财政结构提出了内在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带有浓厚的“建设财政”的特点,财政被大量地运用于政府没有比较优势的用途上,过多地介入了那些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财政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过高,用于社会服务和公共物品供应的费用明显过低。如果说这一现象在新中国建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那么,到了今天,当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实力得到大大提升之后,改变这种状况,尽快建立公共服务型财政,不仅具有紧迫性,也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度增长。国家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亿元开始,到突破1000亿元大关,用了28年时间;从1000亿元到1万亿元,用了21年时间;而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只用了4年时间,从2万亿元到3万亿元,只用了2年时间;2006年,中国财政收入接近4万亿元,2007年,中国财政收入已高达5万多亿元。应当说,现在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财政建设的最好时机。〔22〕要实现公共物品更有效的供应,就必须抓住当前难得的时机,尽快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缩减政府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加大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比例,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2.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权限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划分是当前我国公共物品供应中的一个制度性缺陷,要实现公共物品更有效的供应,必须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权限得到合理划分。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由中央政府提供,地方性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由地方政府提供,各司其职。这种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依据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来确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受益范围具有全国性的或多个地区性的,应当由中央政府负责牵头负责;受益范围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的应当有相应的地方政府负责。如果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会产生跨地区的外部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应由尽可能低的一级政府负责将外部效应内部化,并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只有地方各级政府都无法实现这个目标时,该项职能才应由中央政府承担。〔23〕同时,要尽快改变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机构上下一般粗,职能趋同化严重的现象,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要严格区分中央专属事项、中央与地方共管事项、地方自有事项的职责,尽量避免在同一区域内由多层政府提供同类公共物品,管理同一公共事务,尽可能减少有利的事相互争着管,不利的事相互推诿的现象。为此,要根据事权界定各级政府的税收,使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比重更加合理。对税种进行进一步划分,确定地方税主体种类,改变目前地方税目较为繁杂细碎的状况。同时要赋予省级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限,一方面赋予省级政府对地方税拥有一定的征收管理权以及部分政策调整权;另一方面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使地方除有权在全国统一征收的地方税以外,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征部分地方性税种。〔24〕只有在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能够科学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公共物品才能真正实现有效供应。

3.制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低标准,克服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各地群众在一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资料方面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在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基本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在快速增长。我国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太大,这种差距不仅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要实现公共物品更有效的供应,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问题,必须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当然,受我国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很快实现,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遏制由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带来的公共物品供应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拉大的趋势。要尽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全国最低标准,设置明确的时间表,并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进程和保障措施。要在全国统一制度安排,解决不同省市、不同部门政策不统一、方向不明确、跨城乡、跨区域对接困难的问题。通过有效的制度创新,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25〕

4.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克服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现象

由于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不能有效满足广大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公共物品需求,在这期间,供不应求的公共物品依然会成为社会的稀缺品,成为一些人利用权力获取个人好处的筹码。因此,在整个公共物品供应领域,都需要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克服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现象。一方面要加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项目管理,无论是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还是公共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基本住房保障等公共物品的供应和公共服务项目,都必须在项目管理上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建立更合理的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的绩效考评机制,有效克服在公共物品供应过程中花费公共财政的钱不心疼、不用心、不计后果的不负责任做法,切实减少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浪费现象,有效提高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借公共物品供不应求之际乱收费、在公共服务中额外收费等现象,让公共物品的公共性、公益性得到更好的体现。

其次,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和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和非政府的力量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政府公共物品供应主导作用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当前,这种补充作用能否发挥好,将成为公共物品供应中政府与市场能否实现更有效合作的关键。我国虽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基本上还只是初步的尝试。发挥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积极作用的余地和空间还十分巨大。浙江有着长期市场经济优势,有条件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发挥市场和非政府力量的实践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1.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弥补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缺陷

政府是公共物品供应的主体,但是,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如在一定时期政府用于公共物品供应的资金的有限性,政府部门缺乏降低公共物品供应成本的直接利益驱动,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垄断性会导致竞争和效益的缺失,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会受到不同部门的利益影响和制约等等。这些弊端有些是政府制度的必然产物,有些是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很难通过政府自身来克服和解决。因此,运用市场机制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一是开放经营性市场,引入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在明确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中最终责任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的作用,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有序开放经营性服务市场,消除社会资本进入障碍,营造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26〕二是建立内部市场,形成公共部门之间的竞争。有一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应不可能向社会完全开放市场,如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等,但是,可以通过建立内部市场的方式形成公共部门之间的竞争,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英国采用发放“医疗券”的方式,让患者自主择医,美国把“教育券”发给民众,让学生自主择校,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浙江长兴发放了中国首批教育券,开展了教育经费拨款体制改革的大胆尝试,为政府扶持弱势群体开辟了新途径。我国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福利供给等领域建立内部市场,形成公共部门之间竞争的空间很大,加强这方面的努力将对我国公共物品的供应情况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三是进一步打破政府对某些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的垄断,在这些不宜按一般市场方式操作的领域加快引进一些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如在原独家国有公共服务部门之外成立若干相同职能的新部门,对于电网、煤气输送管道、铁路等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要采取强制推动竞争的方式促使这些领域强行开放,使这些行业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应能够充分公开、透明,成为同类公共服务供应部门可以租用和招标的“公用承载器”,确保合理竞争。〔27〕无论是开放经营性市场,还是建立内部市场,抑或在自然垄断行业引进竞争机制,浙江都可以借助已有的较发达的市场机制,率先在全国探索有效运用市场机制参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应的有效途径。

2.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要有效提供公共物品,除了需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外,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作用的发挥也是重要的方面。与市场力量相比,大多数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具有非营利性的基本特征,其主要业务范围与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三部门涉及非国家、非企业的各类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公民志愿性社团、协会、各类民间组织等等,这些组织既不同于党政机关,不行使政府的行政权;也不同于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们的功能和目标是追求一定领域范围内的公众利益,服务于一定领域范围内的社会公益事业。无论是行业协会、志愿者社团以及各种类型的民间组织,都通过社会公众认可的方式,体现各自领域范围内的公益性,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发挥着其他组织和途经难以起到的一些特殊作用。由于我国直至目前,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的发展较为滞后,因此,要更加有效地实现公共物品的供应,就必须创造条件让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的作用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发挥。首先,政府要加快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重新界定并进一步缩小政府的作用范围,真正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将更多可以由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出来,为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提供更大的发挥作用的舞台。为此,必须有效调整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相互关系。政府与民间组织不是简单的管理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是协商关系、合作关系。因此,要把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分开作为政府转型的一项重要任务,尽快把某些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性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给具备一定条件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来承担。由此,应该在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取长补短的平衡关系和合作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推动力和合力。〔28〕其次,要加大事业单位改革的力度,促进事业单位向第三部门分化和发展。在相关领域迅速扩张和壮大能够承担公共物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功能的第三部门等民间组织。

3.有效发挥社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的作用

此处的社区主要指基层自治组织。由这些组织提供的社区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它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国家无力提供而市场又不愿提供的服务,其目标是追求社区内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如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者、少年儿童等提供各类服务,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物质和生活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民事调解、环境保护、卫生保健、心理辅导、法律咨询、邻里互助、文化娱乐活动等各类公益服务,以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文明程度。〔29〕随着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障体制等改革的深入,大量与人们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公共事物不再由原来的工作单位,而是需要社区来解决,社区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现有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使得社区的这种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要更好地发挥社区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加大基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一是改变政社不分的传统模式,加快社区自治体制的建设。社区不是行政机构,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基层社会群众的自治组织,因此,我国在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处理好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社会的自治体制。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社区服务的规划,加大对社区服务的投资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社区服务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社区服务的运行实行有效监督,以保证社区服务的质量和社区服务的方向。另一方面,政府要从社区服务的具体事务中退出来,让社区组织能够真正承担起为自治体范围内的社会公众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二是有效区分社区的公共服务功能与经营性功能,让不同的组织按照不同的机制去承担相应的功能。在我国近几年社区的快速发展中,社区服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逐利性和商业化倾向,〔30〕这种现象对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方面要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家政等居民服务业和后勤保障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它们能够上规模、上档次,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对非营利性、公益性和福利性的社会公共服务要加大扶持力度。社会公共服务特有的性质和目标决定了社区服务主体应以非营利性组织为主,主要采用非营利的供应方式。因此,政府要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慈善组织、建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机制、组织各种类型的志愿者组织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对社区公共服务给予更多的资助,更积极地介入和参与。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公共物品供应状况变化的历史是政府和市场作用不断磨合的历史,是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作用的历史,浙江的实践生动地体现了这段历史的发展轨迹,也为进一步实现政府与市场在公共物品供应中合作互补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素材和思考。

注 释

〔1〕 房宁:《实现好政府职能的第三次转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10月9日。

〔2〕 参见2005-2008年浙江统计年鉴和温州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3〕 参见《温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4〕 浙江省发改委、省统计局:《2005年浙江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

〔5〕 参见李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93年12月19日),载《浙江年鉴1994》,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页。

〔6〕 参见中国社科院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研究课题组:《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政府管理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7〕 参见柴松岳主编的《政府改革——地方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转变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8〕 陈国平、陈广胜、王京军:《政府转型看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9〕 参见陈广胜:《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4期。

〔10〕 参见浙江省卫生厅2007年总结材料。

〔11〕 《财政投入比例失衡》,人民网2006年3月6日。

〔12〕 见温州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报告,2007年8月29日。

〔13〕 翁坚克等:《温州市卫生资源现状调查与分析》,《中国医院》2007年第6期。

〔14〕 陈国平、陈广胜、王京军:《政府转型看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15〕 参见王峰的硕士学位论文:《基础设施供给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以浙江高速公路为例》,2008年,浙江省委党校。

〔16〕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报告显示,公用企业利用独占地位侵权成为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见新华网,2002年3月15日。

〔17〕 张乐:《一年创收两亿元“宋城千古情”带来的启示》,http://www.zj.xinhuanet.com/tail/2006-12/29/。

〔18〕 张乐:《浙江“微观”改革育出大批文化发展主体》,http://www.zj.xinhuanet.com/tail/2006-12/29/。

〔19〕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深入会主义伟大旗帜,委托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4页。

〔20〕 唐铁汉:《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公共服务性政府》,载于《公共服务创新——首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论文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21〕 薄贵利:《完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和重点》,载于《公共服务创新——首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论文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97页。

〔22〕 迟福林:《政府转型与基本公共服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3〕 王绍光:《分权的底线》,中央计划出版社1997年版,第26、27页。

〔24〕 齐志宏:《多级财政体制比较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

〔25〕 迟福林:《政府转型与基本公共服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6〕 迟福林:《政府转型与基本公共服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7〕 汪向东:《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载于《公共服务创新——首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论文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22页。

〔28〕 迟福林:《政府转型与基本公共服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9〕 潘小娟:《社区服务析论》,载于《公共服务创新——首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论文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30〕 潘小娟:《社区服务析论》,载于《公共服务创新——首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论文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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