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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承载力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社会经济领域,承载力论题的奠基性探讨始于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它是一个具有“能力”内涵的概念,包括要素承载力和综合承载力两方面。

社会经济领域,承载力论题的奠基性探讨始于马尔萨斯(T.Malthus)的《人口原理》。1798年,马尔萨斯发表《人口论》(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分析生物(人类)与自然(粮食)之间的关系,提出生物的增长必然受到自然因素的制约之论点(张林波等,2009)。它所蕴含的“耕地——食物——人口”之相互关系分析框架,为后来探讨承载力提供了基本逻辑框架。

随着人口以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多,资源环境问题逐步显现,而且对承载力的认识的深化,形成了广泛的相关分析与研究(见表1.4)。由于城市是社会经济活动繁复、集聚的场所,对城市承载力的研究深入,促成承载力内涵的不断扩展和丰富化,取向综合性思考。

表1.4 国内外主要承载力研究成果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石忆邵、尹昌应、王贺封、谭文垦:《城市综合承载力的研究进展及展望》,《地理研究》2013年第1期。

第一,承载体内涵细分化。以土地为例,对土地的认识超越以往单纯的耕地之看法,细分还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用地、商务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等,使得土地内涵扩展为广义的土地。由此,兼顾了对社会经济活动之不同需求的支撑,更加有益于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与评价,使承载力内涵丰富化。

第二,承载对象(承载物)内涵多元化。对承载对象的认识从既有单纯的人口规模和人口消费,扩展到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如产业产值、贸易规模、就业容量、交通流量、纳污能力乃至文化接受力等。由此,兼顾了社会经济活动各个方面,更加有益于自然资源环境与承载对象即社会经济需求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与评价,使承载力内涵丰富化。

第三,承载力内涵综合化。对承载力的认识从以往的单方面思考拓展到综合性思考,即向综合承载力方向发展,兴起综合承载力探讨。由此,统筹兼顾承载体的细化与承载对象的多元化,避免片面化,从承载力的单项(单方面)短板或阈值思考提升为兼顾多项(多方面)要素之间的补偿、互补思考,更加有益于对社会经济意义上的承载力本质的认识,使承载力内涵丰富化。

由于综合视角分析城市承载力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所以得到学界广泛关注和探讨。

李东序(2006)认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是一个新概念,从宏观角度上看,它既包括物质层面的自然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如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也包括非物质层面的城市功能承载能力,如城市吸纳力、包容力、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等。从微观角度上看,它是指城市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城市人口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承载能力,即整个城市能容纳多少人口,能提供多少就业岗位,能提供多少良好的生活质量等,是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的有机结合体。

叶裕民(2007)认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主要应该包括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并且是一个有机的结合,而不是简单的相加。在此,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一个城市的水土资源及大气环境对城市的承载能力;经济承载力是指城市经济发展对就业岗位扩张的能力,以及城市的就业培训对产业结构升级所要求的就业队伍技术结构转型的适应能力;社会承载力则是指城市提供全面规范公平的公共服务的能力。城市发展规模如果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则可能导致城市过度拥挤、地下水位下降、自然环境恶化、生态物种减少等严重的自然环境问题,导致城市发展成本大幅度上升。城市发展规模如果超过经济承载力,则意味着城市就业岗位扩张的速度慢于就业人口增长的速度,或者城市就业培训跟不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导致就业的结构性缺失,两者均可能导致城市失业增长,进而加剧城市贫困与城市犯罪,城市居民生活的痛苦指数增加。城市发展规模如果超过社会承载力,则将导致城市的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共住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秩序等诸多方面绝对短缺或者结构性短缺,进而导致城市贫富差距加大、边缘阶层增加、社会割裂与断层、社会发展矛盾与冲突加剧。

李东序和赵富强(2008)认为,城市综合承载力是指一定时期、一定空间区域和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下,城市资源所能承载的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的阈值。城市综合承载力区别于其他城市承载力之处在于不仅仅包括城市的硬件承载力,而且还包括城市的软件承载力。即综合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就载体而言,城市不应仅局限于硬件,而应包含文化、政策、制度、精神、学习、开放等在内的广义承载力;二是就承载对象而言,由于城市发展的目标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相应的环境相协调,所以承载对象应是人类的各种社会和经济活动,如城市规模、经济产值、交通规模、土地纳污能力等。

傅鸿源和胡焱(2009)认为,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城市资源承载力、城市环境承载力、城市生态系统承载力、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城市安全承载力、公共服务承载力这六种承载力。它们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有机的结合。在此,城市资源承载力、城市环境承载力、城市生态系统承载力和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构成城市综合承载力的主要部分,起着决定性作用。城市安全承载力、公共服务承载力在城市综合承载力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就业岗位承载力等都是在城市综合承载力评价中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其中,城市资源承载力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承载力,还包括经济资源承载力和社会资源承载力。

高红丽等(2010)认为,城市综合承载力指的是在可以预见到的期间内,不受任何破坏性影响的条件下,城市的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条件对城市人口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承载能力。它是一个具有“能力”内涵的概念,包括要素承载力和综合承载力两方面。

孔凡文等(2012)认为,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内涵可包括城市资源承载力、城市经济承载力、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城市环境承载力、城市社会承载力等。其中,城市资源承载力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承载力和水资源承载力等;城市经济承载力包括城市GDP总量所能支撑的人口数量,城市产业发展所能吸纳的就业人口数量等;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包括城市交通、能源、给排水等设施的承载力;城市环境承载力包括城市绿化、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的排放和处理等方面的承载力;城市社会承载力包括教育、卫生、居住、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承载力。

石忆邵等(2013)基于城市既是人口、产业经济、财富和享乐的集中之地,当然也是各类资源高消耗和污染、废弃物、碳排放的主要场所之事实,强调承载人口和产业经济的主要载体是城镇建设空间和工业发展空间,而不是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以此为据,其认为城市综合承载力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和技术水平条件下,以及在一定的资源和环境约束下,某一城市的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口数量及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的阈值。它是由资源承载力(主要是土地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承载力、地质环境承载力等构成的整体。对具有不可再生性或不可流动性的自然因子的约束而言,基本遵循最小因子限制原理或短板效应原理;而对具有可再生性或可流动性的社会经济要素的约束而言,则主要遵循补偿效应原理。尤其对开放的城市系统而言,资源和要素的流动与互补已使得单因子对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影响效应明显减弱,多因子的综合协同效应则显著增强。

正如上述所列观点,对于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内涵学界表述各有不同点,还未形成一致的见解,但是在理解上还是有些共同点。一是正如“综合”二字本身含义所指,承载力应从综合视角考察。二是构成综合承载力的各方面(承载力)是有机整体,相互之间具有相互影响和互补的关系。三是资源和要素的互补尤其是流动,可使单方面承载力作用显著减弱,而多方面承载力综合协同效应显著增强。

第四,承载力内涵中引进城市体系效应。随着研究的进展,对承载力的考察对象空间单元从以往的单城市拓展到城市群。由此,有可能体现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即有可能反映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协同所带来的系统效应,进而能够把引进城市体系所具有的城市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之系统效应引入承载力内涵,使承载力内涵丰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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